“对精灵杂种也挺好,”黑皮衣龇着牙说,“爷抓过一个像你这样的杂种,也是猥亵罪,卖了个好价钱!”
我赶在少年破口大骂之前问道:“你能往来于灵境和人境之间?”
黑皮衣得意地回答:“当然,爷有诺森大公和火云城领主亲笔签的通行证和治安证,做的是光明正大的生意。”
“谁会买灵族呢?”
“人为什么要养宠物呢?”黑皮衣学着我的语气说,粗嘎地笑起来,“物以稀为贵,长得漂亮的灵族,在地下拍卖场吃香得很,有钱的老女人们会为这张脸争得头破血流的。”
他捏了一把少年的腮帮子,后者用极冰冷的视线扫了他一眼,黑皮衣默默地松开手。
“那你一开始就捉个漂亮的不就好了,捉个跛脚的半羊人做什么?”
“因为半羊人很软弱,”少年恶意地冷笑起来,“人类欺软怕硬,只会搞偷袭,那边那个人贩子,你捉到过精灵混血?说来听听呗。”
黑皮衣脸色一沉,含混道:“好了好了,怎么废话那么多,快给爷一字排开,爷好好想想该留谁。”
我被他一推,老实歪着身子躺下,只见黑漆漆的岩石穹顶上隐约闪烁着两点金黄色,缓缓眨了眨。
第四十六章 又一只黄雀()
一边是跨境贩卖灵族的无良人类,一边是连同伴都能轻易杀害的精灵混血,无论哪一边都不可靠;好在他们的目的都是求财,因此至少从目前看来,想要保命并不难。关键在于判断形势。
黑皮衣手中的链子在我和水贼之间摇来晃去,犹豫不决。我有一种感觉:虽然乍看起来水贼们都被放倒了,但黑皮衣并没有完全占据上风,他甚至不太敢和这些所谓的俘虏目光接触;而后者的眼神仍然嚣张,似乎根本没把对方的威胁当回事。现在需要弄清一件事:人贩子和水贼之间,到底谁更占优?
“你不相信他抓到过精灵混血吗?”我望着水贼少年,用一种纯粹好奇的语气问道,“可是他现在就抓到了。”
黑皮衣也得意洋洋地看着少年。
“靠谜草烟熏加降魔锁,能困住我们到几时?”少年轻嗤,“一次熏倒我们三个,这可不是大丰收,而是惹了个大麻烦。”
黑皮衣脸色一沉,估计是被说中了。
“可你现在确实动不了呀,”我一脸单纯地对少年说,又转向黑皮衣,“大叔,你看他们凶神恶煞的,等到能动弹了恐怕真是麻烦,不如带上我赶快走吧,被他们追上就糟了。”
“就你这种智商也值那么高赏金?”黑皮衣鄙视地白了我一眼,“爷怎么可能留下后患?”
我结结巴巴地说:“你、你要杀掉他们?办、办得到吗?我可什么也不知道。”
黑皮衣骂道:“爷还没决定留你呢!你小样不像是被通缉的,爷留你不是亏大了?”
我很狗腿地说:“大叔,你压根儿就不用绑着我呀,咱们是一条船上的,我不认识路,你带我去夜莺之森,就当多个结伴的,你要绑谁,我绝对不干涉,到岸了我会重重答谢大叔你的。对了,刚才他们搜刮来的东西,丢在那条独木舟里了,都是你的,你这一趟,也不算亏。”
黑皮衣捡起水贼们丢下的财物,在手里掂了掂,揣进怀里,脸色只是稍缓;一转头,又向我腰间摸来。
“喂!”我不满地呵斥他,“大叔,能不能有点风度?你这样跟他们有什么两样?”
黑皮衣骂道:“废话少说,你的钱现在就都归爷了,还留你干嘛?当爷是傻瓜?”
我心中一沉——这种逻辑,跟刚才水贼少年的说法,何其相像。
“有个很简单的办法可以证明她在撒谎,”贼首忽然淡定地说,“通缉令上说她是人类。”
黑皮衣一时没反应过来:“人类又咋样?”
贼首刚想说什么,我忽然盯着穹顶大喊:“天哪,那是什么?”
黑皮衣仰头向上看去,只见一只巨大的黑色蝙蝠——不对,是蝶妖——倒挂在石壁之上,此时手爪一松,向他滑翔而来!
黑皮衣身体的反应倒是很快,抄起链子就向上劈去;蝶妖大约因为受到谜草烟雾的影响,喝醉酒似的摇摇晃晃,速度也不快,对着劈面而来的锁链躲闪不及,这一击之下,半边翅膀竟被他生生劈碎,惨叫一声后,跌跌撞撞地飘落,黑皮衣兴冲冲地作势要追过去。我怎能错过这个机会,一把抽出身旁水贼腿侧的发光匕首,跳起朝黑皮衣的脊背重重砍下去。
我压上了全身的重量,刀刃相当锋利,无声地在他背上拉出一道深可见骨的血口子。黑皮衣一瞬间都不知发生了什么事,扭头看见我手中的刀刃,忽然像杀猪似地嚎起来,手里的链子也向后甩来。我无暇退避,锁链砸在腰侧,缠住了身体又弹开,像把灵魂都抽出去了似的火辣辣地痛,我在空中转着圈翻滚出去,重重摔在混了鲜血的泥水中。
黑皮衣咒骂着转向我,满脸杀意地再度举高锁链,却突然凄厉地大叫并跪了下去——蝶妖不知何时悄悄靠近,正死死贴在他背上。
她的脸变了形,不再是妖艳的女性面孔,而是人类与某些昆虫的混合体;吻部又尖又长,像蜂类的口器,正探入他的伤口中疯狂吸吮,不知吸的是血还是别的什么,发出咝咝的声音,无论看上去还是听上去都十分令人反胃。
黑皮衣顾不上我,他癫狂地原地打转跳脚,锁链已经丢在地上,挥舞着两只手臂拼命想把背上的蝶妖拉扯下来,但是无果;他又躺下来打滚,蝶妖好像快被压扁了,但依然顽强地叮在他背上,一副打死也不松口的架势。
顶住身体的第一波剧痛,我挣扎着爬了起来,拾起黑皮衣丢下的锁链,用双手一缠,从后一步一步地靠近,然后猛地勒住他的脖子,交叉攥在手中。蝶妖仿佛已经筋疲力竭,像失去黏性的橡皮泥般,啪嗒掉落在一旁。我就势跨坐在黑皮衣的后腰上,收紧手中的链子,他很快就放弃了抵抗。
亚摩平静地看着这一切,说:“人类的意思是,谜草对她根本不起作用。”
我坐在黑皮衣身上喘了几口粗气,调整呼吸后看了看旁边仰面躺在沙地上的蝶妖,她的脸正以难以觉察的速度恢复美艳,吻部已经不那么尖锐了;她的双眼,我这才注意到刚才变成了一种惨淡的黄绿色,此时正在慢慢转为金黄,颜色也越来越浅。
“你怎么样?”我问了一句。
她直勾勾地盯着我,许久才虚弱地摇了摇头,我忽然想起包里那位曾经提醒不要盯着她的眼睛看。
我低头逼问黑皮衣:“你的迷烟效力有多久?”
他像变了一个人似的,煞气全无,恍恍惚惚地呻吟着,我问了几遍才勉强听到回答“两个钟头”;他背上的伤口虽然触目惊心,但失血量并不大,中间有个小圆洞,应该是蝶妖叮的地方,能看到边缘渗出黄黄绿绿的液体。
也就是说,至多一个来小时以后,那边三个杀人越货的水贼就生龙活虎了。
“你让我再吸几口他的胆汁,我能恢复得更快些。”蝶妖忽然说。
“这会要了他的命。”
“他害过的命不会比水贼少,”她不以为然道,看了我一眼,忽然冷笑一声,“对了,你和他一样,也是人类。”
“你和那几个水贼一样吗?你们都是灵族。”
“可你是个通缉犯,”她盯着我,“你一定很危险。”
“那是我骗他们的。”
“不,我看到过通缉你的榜单,一开始没想起来。”
我笑着摇摇头,没有做声。
“我不想要钱,”她急急地说,“也不会傻到去招惹一个悬赏额那么高的人,如果……如果你能让我再吸几口,我、我可以帮你解决那三个水贼,趁他们还没恢复魔力。”
——“别理她,你亲自动手,我有话要问这几个混血。”
包里那位忽然发出声音,我几乎一跃而起,脱口而出:“你死到哪儿去了!”
蝶妖不明所以,紧张地看着我,不远处的三个水贼也好奇地往我这边看;身下的人贩子只顾萎靡不振地哼哼,完全没有反应。
“刚才走神了,”他毫无愧意地说,“你干得不错,作为一个零魔力的人而言;就是太狼狈了点。”
“哦,多谢你的评价!”我怒了,旁若无人地跟脑子里的声音对话,其实是大吼,“你走神得可真及时!要是再危急一点,我死了或者残了怎么办?”
“这些危险又不是我造成的,你朝我发火做什么呢?”他淡淡地回答,停顿一会儿说,“你总不能事事依靠我。”
我生气,却又不能反驳,深呼吸一回后冷笑道:“那谜草是怎么回事,你可没告诉我它这么有用。”
“我没骗你,用来制作药剂才能发挥谜草最大的功用,研碎焚烧是最下等的用法,”他大言不惭地说,“我只是没告诉你它的作用是什么。”
你是怕我知道了,拿它来克制你吧——我心说,嘴上却没吭声,同时不免产生了一个想法:他对我也这般戒备,很可能有什么重要的事还瞒着我……说起来,他不是到现在还不肯告诉我他的姓名身份吗?
“那边三个是木精灵和蝶妖的混血,你取一些这边这个蝶妖的血,照我教你的方法在他们周围画几个符文,就可以压制他们,”他顿了顿说,“否则他们即使吸了谜草烟雾,要对付你还是绰绰有余。”
我不理他,摁住黑皮衣的后颈追问:“通往人境的入口在哪里?出口是哪里?人境最近有什么大事发生?”
对方拒绝回应,我拎起他的脑袋贴在他耳边威胁道:“把你知道的都说出来,否则,我就让这位蝶妖小姐吸干你的胆汁。”
威胁比较有效。黑皮衣浑身一颤,用微弱但清晰的声音回答了我;我见他神志还算清醒,于是穿插了几个问题,又把之前的问话重复了一遍,两次回答基本没有出入。
按照黑皮衣的说法,人境的诺森大公国和灵境的火云城领主国联合签署了一项“和平共建协定”,其中有一条附加协议,允许像他这样的人作为“特别治安官”通行于两境之间,名义上在火云城的范围内抓捕作奸犯科的灵族“流放”到人境的诺森,离境前要给火云城缴税,按种族、品质、数量等各有不同税费标准,名曰“引渡费”;等到了人境,还得再给诺森大公上税,名曰“承接费”。“货”在运进地下拍卖场之前,要经过层层关卡的盘剥,但利润也是十分可观的。
他说,做这行的人不算少,淘汰得也快,多是趁年富力强玩儿命干几票,挣够了钱就收手回人境养老。通行所用的气旋当然是在诺森和火云城境内,地理位置相当隐蔽,通行时的盘查也十分严格,“特别治安官”都与诺森大公国签了条款严厉的保密协定,禁止他们在人境谈论此事。
黑皮衣说,大约三个月前,人境发生了一件大事——最高学府三境岛学院遭魔人血洗,几乎无人生还,人们把此事归罪于维斯特米尔上国的安保措施不力,纷纷上街游行、演说声讨,要求国王放权并撤换重臣,但被压了下去;三境岛学院的院长施拉姆霍恩出面谢罪,在此惨案中受创最大的诺森大公国要求严惩失职的施拉姆霍恩,也遭到维斯特米尔的拒绝。因为这件事两国翻脸,不到一周时间就引发了战争,听说到现在还没完全停战,维斯特米尔边境的一些小城已经沦陷,居民都跑光了。
关于这场战争,黑皮衣只知道个大概,并不清楚图灵小城的情况,他在战争爆发初期就来灵境了,所有因果细节都是听其他后到的“同事”说的。
第四十七章 血刑术()
这些消息让我对家人的忧虑有增无减。经历过近段时间的遭遇,我更加不敢对维兰·德加尔这位公子哥的靠谱程度期望太高,以免到时候失望。
“别太担心了,”包里那位破天荒地安慰我,“多想无益,还是集中精力解决眼前的问题吧。”
我定了定神,从黑皮衣背上爬下来,捡回刚才跌落出去的发光匕首,在蝶妖身边蹲了下来。
“可以请你帮个忙吗?”我温声道,“我需要一些你的血,不会很多,不会危及你的性命。”
她不敢拒绝,刚才那一幕显然让她无法理解,因而更加畏惧。她用一种好似快要哭出来的腔调说:“能换一把匕首吗?这是伏尔肯匕首,造成的伤害很难愈合。”
“伏尔肯匕首?”包里那位说,“冰原矮人用火山核心的六角晶矿锻造的一种轻便匕首,刃含流火,不但锋利,而且附带顽固的灼伤。这东西你可以留下。”
“哦。”我这是穷光蛋捡到钱,如果不是还在担心家里的事,一定会更喜笑颜开的。当下,只是把这匕首翻过来看了看,小心地插在腰带里,然后取出折叠刀打开,征得蝶妖同意后,斜着划了她的手掌一刀,让鲜血集中滴落到我的左掌心。
我走近三个水贼,在他们周围四个方向的地面上,按照包里那位的指示,用手指蘸血,亦步亦趋地画了四个图案。
一边画,一边听得少年水贼嚷嚷:“你在耍什么花枪?想画地为牢吗?”
说话不多的那个水贼喃喃道:“这是‘血缚术’,用母族之血镇压我们!”
少年大声嘲笑:“连我自己都不知道我妈是什么族,亚摩更是灯神之子,这人类抹点蝶妖的血是想闹哪样?”
贼首却皱着眉,专注地看我画完了两个符文,低声道:“人类,你有个很厉害的帮手。”
我无暇理会,抓紧时间赶在血液凝固之前完成阵法,就在大功告成的那一瞬,情势顿时起了变化。
虽然肉眼看不到,却能感觉出,每个符文与其他符文之间忽然产生了张力,这种微妙而坚韧的联系把四角之内的领域变成一张网。水贼们的身体绷紧了,看上去像是不可控制地张开了四肢,朝各个符文的方向笔直地伸长,全都动弹不得。
少年有些惊慌,但更加惊讶,他的语气不确定起来:“我……难道我妈真是蝶妖?亚摩,怎么连你也……”
贼首不理他,闷头用力,似乎想抵抗阵法的力量,额头、鼻尖和脖颈都渗出了一层汗。
“不是血缚术,是血刑术!”几秒钟后,他惊呼道,“你们到底是什么人!”
这两个名词,对我来说都不陌生。刚入学的时候,我几乎每天晚上都泡在图书馆,秉着一股子好奇劲儿,特别热衷于浏览魔法相关的书,其中有不少关于古代魔法和高阶魔法的记录,读起来像神话故事一样,虽然连一知半解都谈不上,倒也混了个眼熟。
我记得在一本纸页都软塌塌发黄的小书里读到过,第四代精灵王曾开发出一种名为“血缚术”的阵法,只要了解被施术对象的血统,就可以通过书写符文达到绝对压制的效果;后来第六代大灯神对“血缚术”进行了升级,发展出“血刑术”,不但可以压制对方,而且能对其进行折磨——关押、刑讯一举两得。
书写符文并不难,但是,无论血缚术还是血刑术,近两千年来都是只闻其名,不闻其详。因为这两种术法,一来要求施术者有敏锐的眼光,精确判断被施术对象的血统;二来需要相应的母族之血。这两点做不到,精通再多的符文阵法也是枉然。灵境大战折损了许多能人异士,能驾驭这类术法的人日渐稀少,血缚术和血刑术也濒临失传。
回忆至此,我忽然想到一件事:那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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