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新说的哽咽,他双手捂脸蹲下,满是悔意。
金老爷子上前,他拍着大孙子的肩膀,说道:“人心不足蛇吞象,这不是你的问题。”
“敢情你们真得罪人,我还说呢,怎么将人撞了就跑。”那人说道,脸上却带着一丝得意,如果不是他,这人怕真只能死在外面,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说不定下辈子就不会如此的孤苦伶仃了。
金启文这才注意到屋里还有一人,他赶紧问道:“你可看清是何人?”
年轻人大大咧咧找个地方坐下,撩起腿抖啊抖,扯了个呵欠说道:“我哪知道,人家骑的可是马,一闪就过,怎么看得清。”
永新抬头问道:“你再想想,有没什么特殊的地方。”
他又偏头细细回想一下,呲牙说:“好像还真停下来过,当时我离得远,好像马上的人还对着他开口说过话。”
年轻人撸着嘴示意床上的人。
当时离得远,虽然没听清楚到底说的什么,可那人的表情他却记得清楚。
傲睨嘲笑,因为这个表情,他从小到大没少见到过,而陪同他最长久的便是这个表情。
金启文问道:“还没请教小兄弟如何称呼?这次多亏了你,不然我二弟还不知道如何是好。”
“好说,也多亏了那头驴,认得路,不然就凭你那昏死过去的二弟,还真回不了家。”年轻人话虽如此,面上怡然自得,他道:“称我为许二就好。”
第七十二章:野猪
等金启武醒过来,能说话,时间已经过去了五天,还有两天的时间就要交货。
拿不出,就得赔偿对方六百两的银子。
这天晚上,用过晚膳后,金芸跟着金老爷子身后,等到周围没人后,她开口:“我明日想上山一趟。”
金芸再三提起后山,金老爷子就知道她是有打算,可这么一个闺女,又怎么可能放心她去那个吃人的地方,更何况家里已经躺了一个,他不想再多一个。
他严厉的道:“你最好打消这个想法,如果被我发现你去后山,我定打断你的腿,也省得你将命留在山里。”
金老爷子即使对小女儿恩宠万分,却一生都是板正着脸,就是儿女小时候他内心充满欣喜都很少去张开手抱一个。
也正是因为如此,家里儿孙虽然对他尊敬却不亲热,特别是现在,话才说完,金芸就低头转身离开,迈着步子离开,两人的距离越来越远。
金老爷子突然有些悔意,说话的语气过重,他张了张嘴,还是没有说话。
而他不知道的,金芸又怎会是那么容易被说服的人,心中早就下了决定。
所以第二天,金芸悄悄离开,向着后山出发了。
而金家其他人没有发现,是因为在金芸刚出门没多久,家里就来了贵客。
这才让她得以轻松入山。
后山她来的次数不少,哪样植物在哪个方位,她大概也都清楚。
正是如此,刚进山没多久,背后的竹筐里面就塞的差不多。
来的路上她就有想过,甚至说是欲欲跃试。他们一直说后山的恐怖,遍地猛兽,可金芸去过多次,却一次都没见到,除了几只根本没有任何杀伤力的野鸡野兔之内的。
也许是经不起念叨,前方丛林里传来悉悉索索的声音。
瞧着野草被拱的偏倒,想来是一个体型较大的生物。金芸双手扶住旁边的树干,两手用力,双脚一蹬,蹭蹭蹭爬上树杈。
才刚站稳脚,就看到前方轰出两头硕壮的野猪,其中一头更是凶悍无比,两只獠牙锋利,一双黑黝黝的眼睛直直望着金芸。
它却没有向前,而是率先停下,急躁的四肢不断拱着土地。
动物的本能却是很敏感,因为这时候的金芸确实是在打它的主意。
竹筐里除了摘的植物以外,还一把金芸专门带在身的菜刀,就是那把刀身变得光泽的菜刀,虽然刀刃不够锋利,对于粗皮糟肉的野猪来说,也许一刀砍下去,还磨不开一层皮。
即使这样也架不住,金芸身有异能以及力大无穷。
野猪有些急躁,本能想向后退,可身后的略小的那只却四肢蹄子飞奔过去,狠狠的撞在金芸所站的树干上。茂盛的大树很是挺拔,却也耗不住野猪用尽全身力气的撞击。
一下又一下。
之前那只却有些退缩,它张着嘴嚎叫,还是唤不回铜板,四肢缓缓向后,像是有什么不对就要立马撤退。
“真聪明。”金芸轻笑一声,她手握菜刀,将脚迈出一步,算准时机,身子急速下降,撑着野猪撞树那时,用手中的菜刀狠狠砍到它的头部。
刀直没头顶,野猪还想挣扎就被金芸用身上的力量将它压的死死,根本没法动弹。
而另外那只一直在警惕的野猪反应很是速度,却带着一丝迟疑,对于同伴的惨状它想要伸出援手,却无能为力,可就是这么一丝丝的犹豫,被金芸看到了机会。
身下的野猪有出气没进气,瘫软的身子趴窝在地,金芸双手抬起,旋转一甩,两百多斤的野猪甩出去,将另外那只准备掀起蹄子就要跑的野猪撞倒一旁。
撞到的野猪哀叫不停,金芸像是没有听到,她迈着步子。
一步两步,举手,刀起刀落,利落无比。
这才是像她以往生活的日子,充满了危机以及血腥。
可并不让她怀念。
两头野猪加一起大概有四百多斤,让她扛着回去当然能做到,可金芸不愿意,她现在就两身衣裳,而且都是被洗的发白,扛着野猪必然会弄的一身血腥,到时候洗不洗的掉还是问题。
如果洗不掉,那她以后就只有一身衣裳可穿,或者就得穿着一身带血的衣裳见人,想想就觉得比砍杀野猪还来得可怕。
金芸一手提着一只野猪的后蹄子,就这样拖着向前走,配方里面的植物还没采摘完,好在都是离这个地方不远,绕两个圈子就能找到。
她一手一个,完全没费多少力气。
金芸带着大丰收的喜悦,不知道金家人这时急的茫然乱转。
迎着贵客上门,金家人在自个院子里面都拘束起来。
他们除了在镇上瞧瞧余光打量以外,还没见过这么雍容华贵的人。
特别是这样的人专门跑到了他们家。
院子外面来了三辆骂出,金启文对打头来的那人并不陌生,正是赶集时在镇上遇到的梁嬷嬷,只见梁嬷嬷下车后赶紧小步跑到了第一辆马车边上,恭敬的站在那里,却不断的对着金启文打着眼神。
可现在别说金启文,就是其他人都是没有反过神,直到不知怎么的将白昱之等人迎进门,交谈几句后才知道,原来又是一个为这配方而来的大富人家。
金老爷子突然想起,三郎之前说过,沅里镇有三大家,孙、孔和白家。
如果真要将配方交出,他心中极其不愿意和孙家有交易,先不说其他,就为了二郎折腿一事,就是非常不甘。可即使不甘,真到了那时候,他们不交也得交。
就如鸡蛋碰石头,金家没有那个实力去拼去斗,唯一的只能妥协,甚至在妥协后还要祈祷着人家不会再上门找麻烦。
金老爷子一时间想了很多,这么多年来,他待在这个小小的村子中,就是连镇上都没常去,就是想做到不闻不问。
可现在却对毫无头绪的自个感到懊恼。
现在白家人上门,事情就有了另外的转机,问题在于,白家会不会是另一个孙家?
他又要不要尝试着一次大胆的冒险呢?
第七十三章:身影
白昱之能这么快找上门,就是因为将一切情况都打听清楚了,也清楚再什么时候上门,才是对他最有利。
起先白昱之看中的是双刃匕首的坚硬,打听来的消息更是让他来了兴致。
不然他也不会亲自跑来一趟。
市面上流通的镀银钗子虽然不多,可白家有的是人手,就在当天晚上,镀银钗子就到了白昱之手中,其他的消息自然也听了一些。
为难金家人的虽然是孙家的人,却不是孙家家主,甚至说孙家当家人根本还不知道这件事,完全是下面的人下的阴手。
孙家家大业大,家里钱财无数,又怎会为了一个配方去做这样的肮脏事。
不过到底还是孙家家主处事不当,让手下人通了笼子。
可白昱之虽说瞧不上这样的做派,却乐见其成,
他道:“我对你们手中的配方很感兴趣,价格由你们出,甚至孙家的赔偿也由我来处理。”
金家男人还没开口,金蒋氏就站起道:“什么赔偿?”
她就感觉到不对,二郎突然出远门又折断腿回来,家里男人整日唉声叹气。
总觉得有什么事发生,可多次询问都被搪塞过去,她转头对着老伴道:“你还准备瞒到什么时候?”
“哎哟,行不行一句话赶紧着。”百鑫待得百般无聊,如果不是大哥硬拉着过来,他早就跑到码头去寻新玩意了。
听到消息,这两天码头会来外洋船,上面稀罕玩意多的很,就怕去迟了抢不到。
白昱之将手拍到小弟的肩膀,扫了他一眼,瞧着他规矩一些后道:“如果可以,我想再看看你们制作出的刀具。”
比起更加的亮泽,白昱之更要看中的是坚硬度。
亮丽的首饰可以收获更多的钱财,而一个好的打造刀具的技术,更能加深他们白家在官场里面的影响。
“刀具?”
这话让金家的人有些疑惑,明明卖出去的是镀银钗子,却要他们拿出刀具。
吕氏推了推孩子爹,轻声说道:“是不是那把菜刀?”
从白家几人进门,吕氏就感觉拘束的厉害,别说年轻的那个,就是和小女儿差不多大的那个小少爷,眉清目秀,简直比她闺女还像闺女。
而白昱之提起刀具,她首先就想到的是厨房里的那把菜刀,谁让平时就她用的比较多。
金启文恍然大悟,他单手捶掌,说道:“我这就拿来。”
金启文的转身离开让院子里面的气氛更为尴尬,静宁一片,唯独白鑫,动动左脚又动动右脚,时不时还向身边的引泉打着暗号,就想着等下找个机会偷偷溜出去。
就算不能去码头,在这周边逛逛也不错,舍得待在这无趣极了。
没过多久,金启双有快步跑来,他问着永新:“菜刀是不是放到炉房了?我怎么在灶屋没寻到。”
永新摇头:“没有,上次切肉,娘拿过去就一直放在了灶屋。”
“你同我一起去寻寻。”当着贵客,金启双不好失礼让他多等,便催促的儿子跟上前。
金老爷子这时却连忙站起,只觉得背脊窜过了一抹冷意,语气略带不稳,他僵硬的道:“金芸呢?她在哪?”
“小姑在房间里吧,我大清早还见到她。”小莫氏抱着壮壮说道,那时壮壮闹腾的厉害,她抱着就到院子里哄,当时还见到小姑从灶屋里出来。
“去,去看看她在不在房间。”金老爷子还没说完,自己就站不住,率先跑进屋去查看。
其他人莫名其妙,却还是跟在金老爷子身后进了屋。
其他金家女眷又不好意思留在院子里对着贵客,便也低着头小碎步跑了进去。
不过片刻,金老爷子又率先跑了出来,铁青着一张脸,不知道在压抑着什么。
“老头子,你到说说怎么回事,芸儿不过出了门,做什么急成这样。”金蒋氏简直头都大了,事情一样样发生,连个喘气的时间都没有,偏偏老头子还故作坚强,什么事都瞒在心里不说,却不知道,这样让她心中更是恐慌。
“金芸。。。怕是去了后山。”金老爷子咬牙,他后悔了昨日的严厉,如果好好说,说不定能劝下。
“后山?”金蒋氏懵了,她完全想不到小女儿会跑去了后山。
“小姑是去寻配方里的植物吗?”永新心绪不宁,他没有在乎答案,而是接着道:“我们上山去找,定能找回小姑。”
永新刚说完,两只胳膊就分别被两只手抓住,吕氏的抗拒与小莫氏的担忧。
“上山?好啊,寻人简单,我家仆会些拳脚,上山寻个人还不容易。”白鑫听着来了兴趣,虽说是寻人,说不定还能空出功夫打个猎玩玩。“是吧,大哥?”
白鑫两眼期待的看着大哥,完全忘记了先前对大哥的不满。
白家这次来的人不多,也就十人不到,可白鑫说的不错,这十人拳脚功夫不错,单单对付山上的野兽也是能行,更别说还有个白昱之的存在。
白昱之虽是商家人,却从小跟着师傅学艺,在小弟这个年纪,有的是繁多的功课,完全不似他这般的无忧无虑。
他勾唇深意一笑:“既然遇到,自然要出些力,还请金大叔带路,我们这便过去。”
金老爷子什么话都没说,而是深深一躬,表示自己的感激。
白昱之侧身躲过,他虚扶一把道:“抓紧时间,金大叔。”
去后山的路,他们很熟悉,却又带着忐忑,金老爷子本准备将女眷都留在家中等待消息。
可她们又如何能安心在家,一路上赶着路,便也商量着再分头找找帮手,在永新开荒的荒地那等待。
前路未知,如果先前还觉得山上的可怕,到现在,金家人却锐不可当,带着视死如归的心情挺直着腰,向前迈着步子。
结果,上山的路还没开始,他们就看到远远的前方,有一道身影。
一个让他们看清后,惊吓的合不拢嘴的身影。
此时的白鑫却蹦跶的跳起,指着那个身影咋舌,不断重复的说道:“那个。。。那个。。那个!”
第七十四章:惊愕
百鑫对于这个第一次见面吃亏,第二次相见又救他一命的姑娘很是在意。
平日里无事就是待在角门趴伏在高墙向外望,就是希望能再次遇到。
可他怎么都没想到,第三次的相见让他不由毛骨悚然。
也上在场的其他人倒吸口气。
只见金芸两侧一边一头硕壮的野猪,比她身子还要大上一些,因为是被拖在地面,一路上地上坚韧的块石磨蹭着猪的肚皮,就是猪皮再厚实也磨不住这么长的一段路。
金芸走过的路上,都能看到两道血迹斑斑,有一些石子上还会挂上一些肉沫。
金芸自然也看到了来人,不由加快速度,两手拖着差不多四百斤的野猪虽说不累,可周身的腥臭味让不自在极了。
习惯了大自然带着清新的芬芳,再闻到血腥腥臭让金芸本能尝到肉的欣喜,瞬时了无生息。
她现在只想将两头野猪交出去,然后大步迈开然后仰头多吸几口气。
离得越近,对面的人更是惊愕,金蒋氏更是觉得头顶发晕,站都快要站不稳。
金芸虽说解决两只野猪没用多长时间,可到底身上还是沾了一些血色,再看其中一种野猪头顶上还插着一把菜刀,整个猪头简直就劈成了两半。
金芸走上前,翘着嘴角带着一丝丝的委屈,却让人感觉到了杀虐般的锐利。
百鑫率先反过神,他止不住心中的激动,就想上前去抱,到了金芸跟前又没那个胆子下手,只能咧开嘴,双手反指自个道:“小妹妹,可还记得我,就是那日在码头。。。”
百鑫还未说完,突然就觉得有个黑色影子从上方压下来,定眼一看,是一头死不瞑目两要瞪出来的半个猪头。
红的、白的、黑的迎面而来,吓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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