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明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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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明史- 第47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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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卷 帝国之鹰

第四十二节 军械革命

送走了后勤部队的官兵之后,杨天奉这才试用了一下这次换装的制式武器装备。不过在此之前,已经有人抢在他前面“检查”了这些武器装备。

“军长,这铠甲可真是好东西!”高瞻是最兴奋的,他已经积极的先穿上了那套配发给他的将军专用的铠甲,“比以前更轻了,不过我开始试了一下,用我们以前的战刀很难劈开,不过听说防御火枪子弹的能力没有多大提高。不过,这套新铠甲还可以根据需要,增加对一些部位的保护!”

杨天奉看了一眼像头黑熊的高瞻一眼,眉毛微微皱了一下。“这也算是好事,我们的战马本来就比奥斯曼帝国的差一些,铠甲只能做得更轻,这样,才能够充分的发挥骑兵的速度,增强骑兵的防御能力,同时不至于使战马过于疲惫!”

高瞻连连点头。“对了,薪给我们的战刀的样式也改进了,不过这上面的血槽更深更长,听后勤部队的军官说,这种战刀除了继续保留以前那种适合砍劈的优点外,还增强了刺杀的威力,看这样子,这一刀捅进去,就算是大象也得流几十斤血出来!”

杨天奉拿起了他那套战刀,看了一会,还是放下了,毕竟他自己有皇帝送给他的那套战刀,而且那也是他最喜欢的一套战刀了,所以他对新式战刀没有多大的兴趣。这几次换装,杨天奉都把新的战刀保存了起来,也算是做个纪念吧!

“军长,快出来看看。这短铳还在很他妈的厉害!”张远一边说着,一边冲了进来。手里还拿着一把枪口冒着青烟的短铳呢。

杨天奉立即跟着走了出去,只见十多名参谋军官正在营地边上的靶场上学着使用新的短铳呢。

“军长,我才试过了,这次发给我们的短铳看上去虽然小了一号,不过威力还大了不少,在五十步的距离上,能够完全射穿我们以前使用的铠甲。军长,你要不要试试?”

杨天奉摇了摇头,他已经看到一名参谋军官用短铳连射三次,每次都击穿了五十步外那套以前使用的标准骑兵盔甲的胸甲部分。同时,杨天奉也注意到,这种新的短铳使用的是金属弹壳子弹,而且可以用绳索直接系在马鞍上,这样骑兵在打光了短铳里的子弹之后,就不用丢掉短铳了,如果有时间的话,还可以再次装填使用。

“军长,这马枪也比以前好多了!”古定也走了过来,手里拿着一把新式马枪。“马枪的变化最大。看起来,枪口细了很多,不过我试了一下,威力却提高了很多。另外这下面还有个装子弹的地方,听后勤军官说,是弹仓,可以一次装填十发子弹,只需要拉动上面的枪栓,就可以连续射击十次,而不是每打一枪,就必须重新装一次子弹!”

杨天奉微微一愣,立即从古定手里接过了那把马枪,仔细一看,这才发现,在马枪扳机护套的前面有一个弹仓,子弹是装在这里面的,弹仓下部应该有一个弹簧,这样就能将子弹自动送进上面的弹膛。弹膛本身也做了改进,不是以往马枪那种将整个枪托向右侧转动,再装填子弹的样式,而是一个整体,上面有一个可以旋转的机构,这就是枪机,通过旋转枪机,将弹膛里面的弹壳退出来,然后再将下一发子弹顶进弹膛,这样就可以非常方便的连续射击了。

杨天奉也立即明白了这一改进的价值。在以往的战斗中,骑兵只会在徒步作战,也就是需要进行阵地防御的时候才使用马枪,而在以骑兵的正规方式作战的时候,骑兵几乎都不会使用这种武器,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马枪本身的装填速度很慢,在交锋的时候,最多就开一枪,而且还很麻烦。所以,几乎没有骑兵会在马上用马枪射击。而现在,马枪可以快速的射击,那就解决了这个问题,显然,帝国骑兵首次具备了在战马上对敌人进行远距离攻击的能力,而且再也不需要担心在交锋的时候遭到敌人弓箭的压制了!

“听说,这些马枪都是在最新的水力机床上制造出来的,而且废品率非常高,其成本是我们以往用的马枪的十倍以上,一年多,帝国才生产了不到五万把,而且首先就提供给了我们!”古定也早就看出了这种新式马枪的价值,而且肯定会让骑兵战术产生革命性的变化。“不过,我开始大概测试了一下,这种马枪的射程至少有三百步,甚至比步兵部队的步枪还要远一点。威力还不清楚,不过,肯定不小。军长,你看看,这是新式马枪使用的子弹,也与以往的子弹完全不一样了!”

杨天奉一愣,立即接过了古定递来的那发马枪子弹。这是一发标准的金属弹壳子弹,整发子弹的外表非常光滑。当然,让杨天奉有点惊讶的是,子弹的弹头表面是一层铜,而且是高品质的黄铜。另外,子弹上并没有以前那种用来引爆火药的小孔,而是完全封闭的,只有在子弹底部,有一个明显的突出物。

“找个工兵来,让他把这子弹拆开看看!”

很快,子弹就被拆开了,这下,杨天奉更惊讶了,因为在弹壳里装填的不是以往使用的黑火药,而是一种淡黄色的粉末,显然,这是帝国新制造出来的炸药,而且威力肯定要比黑火药大得多!

杨天奉心里很是惊讶,不过他也不可能知道这种新式炸药的成分,更不可能知道引爆发射药的方法,毕竟,他不是工程师,他只是一名军人而已。而这种淡黄色的炸药就是帝国化学家的最新发明,而且是帝国开始量产的第一种高能炸药!

数年前,帝国公立大学的一名教授就发现,将棉花在硝酸里浸泡之后,能够产生一种高能炸药。这就是硝化棉,俗称火棉。不过硝化棉本身极为不稳定,很容易被引爆,也就非常不安全,其军事应用价值并不大。当时朱祁钰就对这个发现高度重视,并且还让段灵专门去给那名化学家提供了研究资金,并且专门建造了相关的实验室,以便进行更深入的研究。

通过两年的时间研究,硝化棉的性能得到了很大的改善。并且被证实,其爆炸威力远远的超过了黑火药。不过,当时却缺乏另外一个条件,即采用以前的引爆方法的话,那么硝化棉的威力足以炸掉整个枪膛,对射手构成了巨大的威胁,所以必须要找到新的办法来解决这个问题。

让硝化棉能够实用的有两个新的技术。一是金属弹壳,这不但能够让子弹更安全,同时,还能够提高枪械的射击速度。二是引爆药,必须要引爆药来引爆硝化棉,而不是采用传统的燧发方式了。而这两个技术也需要有物质条件。

制造弹壳的最好材料是铜,铜的延展性比铁,钢好很多。更容易利用水力冲压的方式制造。同时,铜的韧性也更好,能够承受住炸药爆炸时的强大冲击力。而不是被炸药给炸裂,并且可以使弹壳做得更薄,这不但能够增加装药量,而且还可以减轻子弹的重量,增加每个步兵携带的子弹数量。不过,当时帝国却极为缺乏铜资源,这也是帝国军队迟迟不采用金属弹壳子弹的主要原因。直到后来,帝国在控制了日本,南洋,并且先后在澳洲与美洲发现了大量的高品位铜矿之后,帝国的铜资源情况才得到了改善,并且有了足够的铜来制造子弹的弹壳了。

引爆药的问题就要麻烦许多了。没有引爆药,硝化棉最多就只能来进行爆破,而这主要是使用在开矿,修路,挖掘渠道等方面,在军事上的利用价值反而不大。这也成为了帝国化学家在这几年里最主要的攻关项目。最后,这些化学家还真的找到了一种合适的引爆药,这就是雷汞,一种新的猛炸药,不过也是最好的引爆药,而且被一直沿用了下来,其主要用途就是制造子弹与炮弹的火帽,或者是直接制造成雷管!

有了这两个条件之后,才有了大规模使用硝化棉的基础。当时,帝国的化工工业还不完善,甚至说才刚有了雏形,而且基本上都是为军事服务的,当然,硝化棉的产量还很小,根本就没有形成规模,所以硝化棉还不能大规模提供给军队使用,只能用在一些急需的方面。制造子弹就是最重要的一个方面。当时帝国在火炮方面已经非常领先了,即使不采用新的技术,帝国的炮兵也能保证比任何一个对手领先十多年,但是帝国步兵使用的步枪却没有绝对的技术优势,所以,第一批火棉全都用来制造新的子弹,其中绝大部分就提供给了第五军!

当时,不但新式枪械的生产效率很差,特别是废品率极高,几乎每三把枪中只有一把是合格的。同时,连子弹的生产效率都不高,很多工厂都还没有建立起来,就算已经开工生产的工厂也存在着很多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根本就无法迅速的,大规模的生产子弹。这些,都需要等到三,四年之后,等到明帝国的工人逐渐掌握了新的生产技术,以及生产枪械与子弹的工艺得到了改进之后,才能够为帝国军队大规模的提供所需要的武器弹药。而也就是在那之后,帝国在具备了雄厚的工业基础时,才开始将硝化棉这种高能炸药用到火炮上去,同时,帝国的化学家也先后发明了另外几种高能炸药,而随着炸药的不断改进,军队的战斗力也不断的增强,并且最终完成了从冷兵器时代到热兵器时代的过渡!可以说,高能炸药,新式机床这两种事物的出现,才最终结束了冷兵器战争时代,并且将热兵器时代完全到来了!

当然,有了新的子弹,自然就需要新的枪械了。可以说,第五军当时领到的新式马枪基本上已经完全具有了现代步枪的雏形,而唯一欠缺的就是,当时帝国的水力车床还无法制造出合格的来复枪管,所以仍然使用滑膛枪管,直到几年之后,当帝国的水力车床得到了改进之后,才制造出了第一批来复枪,这也正是现代步枪的鼻祖!

对杨天奉来说,这些改进已经足够了。毕竟,当时还没有任何一个国家有像样的化工工业,很多国家的化学家还没有从炼金术士的躯壳中脱离出来呢,甚至连像样的化学实验室都没有,哪有能力跟帝国在化工方面竞争呢?而这次提供给第五军的新式马枪,不但在性能上已经超过了之前步兵使用的步枪,而且对敌人的装备已经形成了压制性的优势,显然,这种优势,足以保证第五军在战场上取得更大的胜利!

接着,杨天奉还试用了一下短铳与马枪,当然,他是很兴奋的,这可是具有绝对优势的武器,这也是第五军克敌制胜的保证。最后,杨天奉去检查了轻型野战炮,这些野战炮都不大,不过威力却并不小。当然,杨天奉最喜欢的还是这些火炮,这是第一种提供给骑兵部队使用的火炮,甚至有人认为,这是装甲化部队的前身。当然,这个说法有点牵强了,毕竟当时根本就没有这个概念,不过,当骑兵装备了火炮之后,其战斗力更是不可同日而语了!

可以说,在这一天中,杨天奉有着很多的惊喜,而且他也敏锐的感觉到,随着装备技术的进步,战争的样式将会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对明军来说,这是获得胜利的基础,而对敌人来说,这就是他们覆灭的根源!

杨天奉当然不会轻视训练工作,在检查了这些武器之后,他立即就下达了命令,要求第五军所有官兵必须在尽量短的时间之内掌握这些武器的使用办法,并且让参谋部的军官尽快针对新的武器,拟定新的战术,并且将战术推广下去。而在此后的一个月时间里,第五军的官兵只有四件事可做,这就是吃饭,大小解,睡觉,以及训练!一天十二个时辰中,至少有八个时辰都在训练,很多官兵在蹲茅坑的时候都没有忘记带上他们的武器,好仔细的研究一下!

第十三卷 帝国之鹰

第四十三节 从阅兵场到前线

在第五军完成了换装工作后数日,杨天奉再次收到情报。奥斯曼帝国已经向东部战场增派了近五十万军队,其中至少有一半的中央军,还有一支穆罕默德二世直接指挥的近卫军团出现在了距离白羊王国军队防线不到五十里的地方。另外,大批的作战物资也正在从奥斯曼帝国的后方运送到前线,战斗的警报声响起了!

“也就是说,穆罕默德二世极有可能亲自指挥军团作战!”古定在地图上讲解了现在的情况。“从整个战场上的情况来看,这次奥斯曼军队很有可能从南面进攻,也就是从狼头军的阵地上进行突破。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他们很有可能先进攻大不里士,切断白羊王国军队的后方通道,将前线近三十万白羊王国的军队给堵死。到时候,他们可以选择南下攻打白羊王国的都城,或者是先围歼这三十万军队!不过,任何一种选择,对我们来说都是一场灾难,所以,我们必须要对此做好防御准备!”

“哈桑那边的态度怎么样?”杨天奉沉着一张脸,神色很是不好。

“现在,哈桑已经命令几个王子返回前线了,阿贾尼王子昨天就已经走了,他还来找过军长,不过当时军长去基层部队了,所以他也没有多耽搁。”古定长出了口气,“另外,哈桑还将三支新建军团派到了大不里士去,他也知道这里的重要性。不过……”

“不过,哈桑确实是个军事上的蠢材!”杨天奉苦笑了一下,“从白羊王国军队的部署来看,他们不是在防御,是在准备进攻。将几乎所有的主力军团都集中在了战线附近,这不是摆明了要给敌人机会吗?现在。他们完全应该进行防御,进行纵深配制,争取层层阻击敌人,消耗掉敌人的锐气与兵力,然后再组织反击,这种把重兵集中在前线的作战,简直就是在送死!”

古定有点无可奈何的耸了一下肩膀。“张远已经把我们的意思告诉了哈桑,可是哈桑根本就不听我们的意见。而且,哈桑还准备在后天举行阅兵仪式,到时候,参加阅兵的部队都将直接开赴前线。”

“好吧,遇到这样一个统帅。我们也没有办法,不过,这次,我们有足够的信心击败敌人!”杨天奉冷笑了一下,“让部队抓紧训练,后天准时参加阅兵活动,然后,我们前往大不里士的前线营地。至于要不要随同白羊王国军队作战,我们到时候再做决定。既然哈桑是个军事上的白痴,那我们就得有自己的主见。至少,我们不能完全听从他的指挥,我可不想让第五军的将士去白白送死!”

两日后,哈桑的圣战军将连接着都城南城门与北城门,并且从王宫前通过的那条大道全部控制了起来。整个白羊王国都城里的数十万百姓都聚集在了这条大道的两侧,连房顶上都站满了人。这些百姓也都得到了消息,接受国王检阅的军团将从南城门进入,然后从北城门离开,随后就立即开赴北面的战场。当然,这些百姓并不只是来看热闹的。他们都知道,国家已经到了生死存亡的关键时刻,而这些军队就是保护他们的主要力量。不过,在这些百姓中,几乎见不到成年男子,最多的是妇女和儿童,就连老人的身影也不多见!

首先进入的是哈桑国王的仪仗队,这是圣战军中的一支特殊部队,平时负责保护国王的安全,负责接待外宾,当然,在必须的时候,他们也是战斗部队。不过这支部队的规模并不大,仅仅数百人而已。

跟在后面的就是杨天奉率领的明帝国第五重装骑兵军,当时,他们用的是另外一个名字——明帝国第一志愿军团。当然,更多的人记住的是第五重装骑兵军这个响亮的名号。走在队伍最前列的就是全身戎装的杨天奉,而在一匹马身的后面,就是三个师长,警卫营,随后的军直属骑兵团,军直属炮兵团,以及其他军直属部队,最后面,依次是三个骑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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