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仑殇 作者:毕淑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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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仑殇 作者:毕淑敏- 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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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希腊神话连播,郑伟良正在收听怪鸟们的歌唱——外台的对华广播。 

   在看完了昆仑山上能找得到的书籍之后,他开始从太空中捕捉知识。这是一件十分危险的事情,一旦被人发现,后果不堪设想。他做得很周密,收听时有人进来,他会以极快的速度将旋钮调到中央台,并且能立刻讲出正在播放的内容。例如现在,大概到了杨子荣的“穿林海,跨雪原”了。 

   尽管没出过一次纰漏,他心里还是很痛苦。中国军人为什么要从外国人那里学习知识? 

   时间差不多了。他走出门外,大风立时把他推了个趔趄。好,越大越好。他这样想着,来到列队的号兵面前。 

   这些平日里稀拉惯了的连队“八大员”之一们,今天倒是少见的规矩。每人都是斜背着号袋,站得笔直,透出老兵才有的那种机警干练的神采,要知道,能够入选“拉指”,成为众号之长,是件很荣耀的事情,郑伟良一言不发,绕着队列转了一圈,对末尾的一名说: “你可以回去了。” 

   那个兵个子很矮,军装邋遢,尤其是两页领章,早已失了鲜红,成为一种污紫色,靠近脖子的地方几乎是黑的。 

   “报告,我能问一下为什么吗?这样连里领导问起来,也好有个交待。”那兵乜斜着眼睛说。 

   郑伟良感到了在不卑不亢后面的敌意。对方是一个很老的兵了。年轻的军官们最怕碰上和自己军龄一般长短的老兵,他们既没有新兵的谦恭,也没有更老的军人的平和,对比自己多两个兜的同龄人,他们有一种天生的敌意。 

   郑伟良受命于一号,挑选号长,他的话就是命令。对于命令,是不能问为什么的。但郑伟良感觉到了自己的武断,他回答道:“你的号袋太脏了。” 

   老兵从黑皮子似的布袋里掏出了军号。虽说前来应选的号兵们都精心擦拭过自己的军号,还是为这把号赞叹不已。它金光灿烂,仿佛是纯金打制的。这绝非一般擦拭可就。 

   “牙膏擦的。”他漫不经心地说,眼睛始终盯着郑伟良。 

   郑伟良不由得看了一眼他的牙。焦黄污垢,却极齐整。号兵是必须有一口好牙的,于是,他当着众人修改了自己的命令。 

   “你叫什么名字?” 

   “李铁。” 

   “你带队,爬那座山。” 

   老兵并不受宠若惊,待大家都动身了,才慢吞吞地往山脚走去。然而第一个到达山顶的却是他。 

   山顶上风很大。一股股迅猛的山风,象轮番进攻的拳击手,又准又狠地朝人的口鼻砸来。 

   “开始拔音。”不待号兵们喘过气来,郑伟良下达了第二道命令。 

   号兵们手握军号,迎风站成一排,各自深吸了一口气,从最低的“1”开始拔起,浑厚凝重的号音,与灌进号碗的冷风较量着,终于迸出略带沉郁的声响。 

   “1”完了是“3”,“3”完了是“5”。号兵们用号,与大风展开了顽强地搏斗,在音高的阶梯上艰难地跋涉着。每一音阶上最先停止的号兵,被淘汰下去。最后,剩下了包括李铁在内的几个人。 

   “现在,你们每人吹三遍‘E团参谋长跑步前来’的号令。”郑伟良又命令道。 

   号音依次响了。连着三遍如此长程的号令,都咬亮高亢,难分伯仲。号兵们头上腾起了水气。 

   轮到李铁了。他突然拔腿就跑,数分钟后,号音自几百米外传来,清亮从容,没有一丝气喘的断续,显然,他是技高一筹。 

   “你为什么要跑出去那么远?”技艺出众固然不错,哗众取宠却并不可取。有了上次的教训,郑伟良谨慎地问道。 

   “还记得你口述的命令吗?”语调虽不恭敬,李铁的神色还是认真的。 

   “当然。”郑伟良点点头。 

   “那就对了。既然是号传团参谋长,这里就必定设有一个团以上的指挥机构。如果我就地吹号,岂不暴露了目标?” 

   郑伟良当即宣布:李铁为“拉指”号长。 


 



   参谋干事们为拉练忙得晕头转向,一号倒清闲地披着军大衣,四处闲转。 

   一个指挥员,应该抓两头。最大的和最小的。大到决策,小到细节。决策是在军区会议上做出的,从那时到现在不过几天,他却仿佛走过了漫长的道路。 

   他永远不会向部属们透露,昆仑防区的冬季长途野营拉练任务,是他在三秒钟的怀疑之后主动向军区请求来的。高寒缺氧,使得军区领导在部署拉练任务时,将昆仑防区搁置在一旁。这种搁置,应该说是意味深长的,可以理解为照顾,也可以理解为遗忘。在历次会议上都颇受重视的一号,感到一种被忽略的苦涩。 

   世上单知道文人相轻,可知道还有更厉害的武人相轻吗?!会师、拥抱、欢呼,把战友举起抛到天上去……这都是真的,曾一百次,一千次地发生过。可是别忘了,那是在战争中!长期的和平环境,模糊了假想中敌人的影子,日常工作中诸多竞争的对手,就是身边的战友!如果说这种微妙心理,在普通士兵身上会演变成口角,那么在相当一级的指挥员身上,则要深沉得多。 

   在选择试点部队时,一号眼睁睁地看着军区领导的目光,滑过自己的头顶,缓缓地落在身旁另外一人的呢军帽上,心底感到一种败将之辱。 

   呢军帽是军区一支野战部队的司令员。一号总感到呢军帽身上有一股毫不掩饰的骄矜之气。神气什么?倘我在昆仑山上进行一次艰苦卓绝的拉练,其壮举可以震慑十个呢军帽。就是军区领导也将为他们今日对昆仑防区的漠视而羞愧。 

   正是想到这里,一号缓缓地从他的位置上站了起来。他感到头醺醺地有点儿晕,好象喝醉了酒。氧中毒,久居高原的人,会被平原过多的氧气灌醉的。这种特殊感受反倒使一号更增强了信心:他属于高原,属于昆仑山。他一生的业绩起步于那里,辉煌于那里,最后的巅峰也必定在那里! 

   呢军帽被压制下去了,一号重新成为会议的热点,军区领导被昆仑防区司令员决绝而新奇的建议所吸引:在海拔五千公尺以上的高原永冻地带,进行冬季长途野营拉练,一切从难从严,比照最高统帅批示的经验,决不偏差毫厘! 

   一号在防区内走动着。“我是被自己逼上了梁山。”他反反复复地这样想着。 

   一号抽出一支烟。过滤嘴中华。烟盒上,淡黄色的华表在暗红的底色中显得十分威武。真正的华表远比这高大。一号去北京等候毛泽东主席接见时仔细观察过。他觉得自己有点象没见过世面的老农,在华表前走了一圆又一圈,直到他确信不远处穿黑皮鞋的卫兵——他当兵时那卫兵肯定还没出世呢,已经在佯作不动声色地注视他了。他记得自己忽然气馁起来,觉得自己在昆仑山上至高无上的威严一下子丧失了。他感到了自己的渺小。只有当他站在昆仑山上的时候,他才是高大的。军人有两种,做京官和戍边的。他和他的战士们,自然是属于后一种。熏黑的肤色,粗糙的面皮,翻翘的指甲,使得他们在衣冠楚楚的城里兵面前,狼狈不堪。而实际上,正是他们用自己的胸膛,抵御了边境的风沙。想到城镇驻军拉练时的窘态,一号竟感到了一种恶意的快乐。这次,看我们的吧。 

   他啪地一下按动了打火机。银白色的机身上有七颗闪闪的金星,这是当年边境自卫反击战时缴获的战利品,国际上有名的“七星打火机”。 

   打火机竟毫无反应。他按了一下,又按了一下……二十下,三十下过去,气候太寒冷了,向来不惧缺氧的名牌打火机,此刻也不灵了。 

   近旁的警卫员把手窝成弧形,划燃了粗大的防风火柴,日光下看不清光焰,只闻到刺鼻的硫磺味。 

   一号毫不理会,依旧很有耐心地扳动着机头,一下比一下顽强。终于,随着第五十下清脆的声响,一股幽蓝色的火苗噗地飞腾起来。一号静静地看着火焰。然后先将烟扔在地上,随即把还在燃烧的打火机也丢弃在地上。他不能容忍这种不趁手的工具存在。 

   一号紧了紧大衣,加快了脚步。严寒透过抗美援朝部队回国后移交给高原部队的皮大衣,使他不由得有些颤抖。他更感到了拉练的严峻性。趁此刻尚未出征,他要以一个昆仑老兵的身份,将战士们可能遇到的危险和困难,缩减到最低程度。 

   一道又一道缜密的命令,随着他的脚步发出:自炊时用以代锅煮饭的罐头盒,开盖时必须用挫刀将焊锡磨开,以保证做饭时密闭严紧;每个单兵都要预备好马尾或耗牛尾,用开水消毒,以备脚掌打泡时穿刺引流;支帐篷的雨布钮扣必须用双线重新加固缝牢,以防夜半风大把钮扣扯脱……用心之周到,使郑伟良等参谋自愧弗如。 

   还有什么要交待的?似乎没有了。他信步走到马厩。 

   一匹白色牡马咴咴叫起来。这是他的坐骑。马的外观并不非常出众,只是四蹄格外矫健颀长。这是一匹混血马。真正的军马——伊吾马、蒙古马,是无法在高原上生活的,它们象人一样会得上各种各样的高山病,又没有人那样的坚忍和意志,于是多半在忧郁中死去。防区不可能没马,便一批批运上来,一批批死亡。这其中偶尔有强壮的骡马在野外遛马时,与野马相配,就产下一种异常骁勇慓悍的马驹。这种儿马是不可驯化的,它们象父辈一样善攀越。几乎能爬陡直的峭壁,却绝不肯负载一了点儿重量,天性无羁无绊,以这种马再和运送上来的军马相配,几代之后,才会诞生出一种秉承了最优秀军马的素质,又保有高原野马的长处的混血马。一号的马正是这样一匹昆仑的骄子。 

   一号拍拍白马的额头,诡谲地朝它眨眨眼睛,白马乖乖地从槽上抬起了头。 

   一号瞧瞧四周无人,从大衣口袋里掏出一个红皮鸡蛋,轻轻在槽沿上磕升,把蛋黄和蛋清窝在手心里,送到白马唇边。 

   白马没见过这东西。昆仑山上的鸡蛋要从数千里地以外运来,一号平日从不舍得吃,都让小灶转给伤病员了。今天破例拿来一个。 

   白马信任地看着一号,用丝绒一般的嘴唇在一号手心蹭了蹭,一下将鸡蛋吸了进去。 

   一号心满意足地看着白马用舌头舔嘴唇,对它说:“老伙计,好好干,拉练回来,我一次给你吃十个!” 


 



   出征了。 

   号称万山之父的昆仑山,默默地俯视着这支庞大而渺小的队伍,悲哀地闭上了眼睛。公平地说,在其后的一些日子里,它的气候如常。 

   天气晴朗,能见度很好。一号走在队伍的最前列。当然,在更远的地方,有执行搜索侦察任务的尖兵。不过人们看不见他们,看到的是一号迈着刚健的步伐,亲自引寻部队匀速前进。 

   在目所能及的范围之内,可以说是一马平川。山,并不都是坎坷沟壑,那是小家子气的山。真正雄奇壮伟的山,局部往往是很平坦的。唯有平坦,才能承其高大,才能在自己的背脊之上再肩负起另一座巨峰。昆仑山就是这样形成的,山压着山,峰叠着峰,层层叠叠,沉重艰辛。每一块石头,都有它的历史和功绩。 

   一号以超乎常人的目力,看到了昆仑是有生命的,是大智若愚的。 

   二十年前,一号作为挺进昆仑先遣部队的一员,曾第一次领教过昆仑的神威。他的战友十分之九牺牲在这块荒漠的山野。缺氧和严寒象一把张开的剪刀,悬在人们的头顶,不定在哪个瞬间。就永远z去一条生命。在吃光了骆驼背上拉的给养,又吃光了拉给养的骆驼之后,整个部队陷入绝境。一号所以能奇迹股地活下来,唯一的原因也许是因为他的瘦小。在一个亲如手足的群体中,最先倒下的往往是最强壮的人。如今,他们在哪里?烈士陵园里有他们的合冢,但里面没有骨殖,连衣冠都没有。他们融进了昆仑山的沙砾之中,使威严的山脉因此而增高。二十年后的今天,昆仑山更加魏峨了。 

   走在这块冰冷而又滚烫的土地上的一号,觉得自己消失了,升华了。作为一个艰难困苦中的幸存者,他本人的生命已无足轻重。作为一种精神的维系。他要使昆仑部队光辉的业绩,发扬光大、永世流传。一号头一次感到拉练的宗旨是那样神圣,那样英明。 

   他侧移了一步,示意郑伟良带队前行,又摆头叫新换的警卫员牵马离开他。现在,他孤零零地站在队伍之外,看着绿色的长蛇,从他面前逶迤而过。 

   这是他的部队。他的!见首不见尾,斜置在苍茫的大地上,象一条功勋的绥带。 

   功勋!每当想到这两个字,一号的全身,就会翻卷起一股不可遏制的冲动。 

   从什么时候起:我们的将帅耻谈功名?只有士兵才能堂而皇之地谈立功。带兵的人早失去了这神圣的权利。官至连长,最多当到营长,再以上的军人们就对功名讳莫如深。自欺欺人哪!江河可以倒淌:里辰能够逆行,世上却绝尤淡泊功名的军人!在这一点上,我们比不上老祖宗坦率。三十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这是谁说的?晤,是“精忠报国”的岳飞。了却君王天下事,赢得生前身后名!这又是谁?是辛弃疾。还有……脑子怎么不好用了?腿又开始疼……我不是个文人,但老婆那本《宋词选》让我记住了许多好汉们对功名事业如痴如狂的追求!晤,想起来了:自许封侯在万里,鬓虽残,心未死,白首为功名!自首?陆游老了。我也老了……全身部在疼,没有人发现这些,我成功地掩饰了这一切。但我不可能永远掩饰,我将一分钟比一分钟衰老下去……老头,咬紧牙关坚持住,我要用我的部队,在这座无比险恶的舞台上收获荣誉和功勋! 

   恰在这时,按照预定计划,急行军号响了。几十只军号同声吹响,声浪洪波迭起,澎湃汹涌。平稳行进中的长蛇开始疯狂地窜向前去。 

   当世界上的军队普遍采用步话机联络的时代,我们还在靠“鼓角相闻”传达号令。不过切莫小看这种古老的方式,迄今没有任何一种通讯手段,能在如此短暂的时间内,将指挥员的意志,贯穿到军阵中的每一个细胞。它不仅传达命令,而且传达了火一般的勇气和力量。 

   高速行军对于缺乏军事训练的女兵来说,不啻于一场灾难。不多时,甘蜜蜜便脸色煞白,嘴唇乌紫,鼻尖墨黑。前两样是因为缺氧,因为素质差,她比一般人更重。后一条则是因为她跟在炊事员金喜蹦之后。每次突然停顿,她的头都得撞在金喜蹦背后的大铁锅上。鼻子是制高点,近墨者黑。 

   长途行进中,先头部队虽一直保持匀速,但只要有人掉下一步,这种和谐的韵律就会敲打破,后面的人就要依次停顿一下。停顿得多了,后续部队干脆出现原地踏步的局面。如果哪个傻瓜以为正可借此机会喘口气,休息休息,就大错特错了,每一秒钟的停顿,都必须用惨痛的代价偿还。接踵而来的必是令人精疲力竭的迅疾奔跑,唯其如此才能弥补上刚才被迫滞留所遗下的巨大空隙。跑跑停停,停停跑跑,象寒热病打摆子,极大地消耗着人们的精力和体力。以至积数次这样痛苦的经验之后,每一次停顿,都伴随着不可抑制的恐惧感。同样的行程,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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