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留梦炎听说过吗?没听说过不要紧,只要知道是不输于秦桧一样的大奸臣就行了,就是坑死文天祥的那位,在明清时期上到皇帝,下到贩夫走卒无不厌恶其为人,这就导致子孙后代受其连累,竟然在明清两朝的科举都无法参加!狗血的一次穿越竟成了留梦炎的族人,以后不管怎么活,反正大汉奸这个高帽子是被戴定了。我能怎么办?我也很无奈啊!你说要我救宋朝、救文大大,别开玩笑了,现在忽必烈都死了,宋朝早就被灭的渣渣都不剩了!留奕想到自己这一族在后世的遭遇,不禁打了一个寒颤,玛蛋,自己一定要做点什么,不然自己的子孙都不好意思提起自己!抱着这样的想法,留奕开始了在元朝的花样作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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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开局就是个坑()
“呜呜,奕儿,我苦命的奕儿啊,你走了娘可怎么办哪,都怪我没照顾好你,我对不起夫君啊,呜呜~”
“嫂嫂,节哀顺便,奕儿已经走了,咱们眼下最紧要的还是咱们要风风光光地把后事办了,不能委屈了孩子!”
……
刘义感觉自己迷迷糊糊地听到有人在自己耳边哭哭啼啼,他想睁开眼却全身一丝力气都无,连抬眼皮子这么简单的动作都做不到。
他挣扎了好一会儿才算是把睁开一丝缝儿,模模糊糊看到两个人影在晃动。
还好,这里有人,他顾不得考虑自己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他只感觉自己的嗓子要干的冒火了,求生的本能驱使着他,他要喝水!再不喝水的话他就要渴死了!
艰难地蠕动着干裂嘴唇,发出微不可擦地呜咽声音,试图引起屋中那两人的注意。
留张氏抹去早已红肿的双眼上的泪花,如今的处境迫使她自己必须坚强起来,在如今这个世道能够活下去成了最大的奢望,痛苦而又不舍地看了儿子一眼,就要起身离开。
忽然她的眼角瞥见儿子的嘴唇在动,起初以为是自己的幻觉,试探着用颤抖的手指触碰儿子的嘴唇,竟然发觉是真的!
自己的儿子早在昨晚就已经属于进气多、出气少的弥留状态了,今天早上就断气了,不可能还会蠕动嘴唇!
留张氏顾不得细想,强忍住激动的心情,把耳朵紧紧地贴在儿子的嘴边,用心细听,隐约可以听到“水、水,喝水”的话语!
“他二叔,奕儿还活着,我儿还活着,奕儿要喝水,奕儿要喝水!”留张氏激动地对着旁边满脸愁容正在发呆的汉子大声叫道。
“啊?真的?那太好了,老天爷保佑,快喂奕儿点水。”
两人惊喜万分,只要苏醒过来就有活下来的希望,好一阵手忙脚乱,最后还是留张氏用汤匙一点一点地把水喂进刘义的嘴里。
刘义发誓他从来都没有觉着清水会这么甘甜好喝,也深刻理解了水为什么会被称为万物之源,贪婪地吮吸着甘霖一般的清水,全身的力气也在一点点恢复。
足足喝了三大杯子清水,刘义才算是有了一丝睁眼说话的力气,但是想要翻滚起身什么的,他想多了。
打量着屋里从没见过的复古装修风格,屋子里的两人穿着也太复古了吧,难道在拍戏,不可能啊,自己也不认识拍戏方面的朋友,没有人会跟他开这种玩笑,他心里隐隐有不好的预感!
穿越他不怕,但是他担心自己老家的父母,虽然自己有兄妹不用担心老人家赡养的问题,可是他怕他们受不了打击啊!现在只能寄希望于这一切不是真的!
这两人给他的感觉就是熟悉而又陌生,非常奇怪,自己作为一名二十一世纪的大好青年,大学毕业之后就在北京闯荡,在被狗血的社会教训的体无完肤之后,决定痛定思痛、痛改前非重新做人。
从那以后社会上就少了这么一个老实单纯的青年,经过几年的苟且专营,他刘义终于等到了升职的机会,高兴之余纠集了一帮酒肉朋友来炫耀庆祝,伶仃大醉醒来之后就成了现在这个样子!
第一时间他就怀疑自己穿越了,这年头谁没看过两本穿越剧啊,只是情况有些不妙啊,你问他刚醒怎么就知道情况不妙,呵呵,你看看这年久失修、破破烂烂的室内环境,一切尽在不言中啊!
本着说多错多、沉默是金的人生格言,他打定主意弄不懂情况就当自己是哑巴!
“奕儿,现在感觉好点了吗?”
在看到刘义的点头之后,留张氏再也忍不住,大哭起来:“呜呜,奕儿,你吓死为娘了,娘担心死了啊!老天有眼啊!呜呜~”
经过两天的观察,刘义,不,现在应该说留奕更适合,他确实穿越无疑了,而且还是非常流行的魂穿!
但是苦逼的是前主没给他留下多少记忆,只对亲密的人有几分印象,原主的老爹叫留孟,仗着和族长一家关系好帮衬着打杂养家糊口,好像因为什么意外刚死了不到一个月,原主的病也和留梦的死有些关系,具体什么情况他只能以后慢慢了解了。
老娘留张氏本名叫什么他也不知道,地地道道的一个农村妇女,平时养蚕织布填补家用。
他还有个二叔,也是留孟的亲弟弟留仲,性格老实木讷,都三十多了还是未婚,但是对留奕这个侄子那是真的疼爱。
总之这一家子就是在普通不过的老百姓了,留奕这个好听的名字还是他便宜老爹拖族长的儿子给起的,至于留孟、留仲就是现代咱们所说的留大、留二!
其它一些基本的情况还是从他现在的老娘嘴里套出来了,现在他在的地方是江浙行省衢州路龙游县人,一听这么个行省的名字他就知道自己来到了元朝,也不知道现在是哪一年,忽必烈还活没活着,但不论谁当元朝的皇帝都是那么的无比蛋疼,这群奇葩的统治者就没把华夏大地当成自己的地盘,老想着吃干抹净就跑。
既然人家始终以强盗自居,就甭想着他们能把老百姓当人看了,在他们眼里不比两脚羊好多少,不给你杀光灭族就是万幸了!
可以说是幸运,也可以说是最大的不幸,他是纯纯正正的汉人,而且还是南方汉人,地位排在蒙古人划分的四民里面的最低等。
任他再是历史小白,但也知道元朝简直就是汉人的地狱、蒙古人的天堂,像是什么禁止田猎以及习武、拿兵器、聚众、野行和养马之类的都是小意思,最恶劣的还有蒙古贵族圈地掠夺百姓为奴隶和无辜打死只象征性赔点小钱之类的比比皆是!
正当他在哀叹自己命运多艰、时运不济的时候,隐约听见窗外的老娘和二叔在小声说着什么事情,出于好奇心他赶紧细心倾听。
“嫂嫂,族里面给通知说奕儿上族学的事黄了,但族里面会补偿十亩上好水田,也算是那一家子还有一丝人性!”
“他二叔,这可怎么办,夫君最大的心愿就是让奕儿成为读书人,族里面可不能落井下石啊,夫君的死族里可有责任,都怪那个挨千刀的留梦炎老贼!自己投了鞑子不说,连累的夫君无辜被人打杀了!如今我们在这江浙之地人人喊打,这日子没法过了!”
“哎,嫂嫂慎言哪,留梦炎老贼已经辞官回家了,咱家惹不起他们,大哥给他们一家子忙活了半辈子到头来只给了十亩水田。”
“他二叔听说鞑子又要圈地了,别人不敢招惹他们,却专挑咱们这小门小户的下手,听说现在好多人都偷偷出海逃走,真不行的话咱家也逃吧?”
……
第2章 遗臭万年()
呐尼?留梦炎?老爹被人敲闷棍?我晕,不会吧,不会是那个留梦炎吧?!
留奕一时间感觉天昏地暗,自己姓留又是元朝,还是衢州人,这尼玛太巧合了吧?看这架势自己这一家子是留梦炎的亲族无疑了!
留梦炎可能在后世人们的口中没有秦桧有名,但是其人在历史那是比秦桧还要恶劣的多,别的不说就说鼎鼎有名的文天祥文大大就是被留梦炎害死的。
当时投靠元朝最积极的人当属留梦炎无疑,虽然其是南宋的宰相,但他不仅不积极扛元还大力蛊惑南宋臣子投降,南宋能够这么快灭亡他出力非常之大。
不光文大大写诗诅咒他,就是朱元璋和我大清乾隆也嘲讽其为人,至今两浙地区还有“两浙有留梦炎,两浙之羞也。”的诗句流传。
在明清两朝,浙江留梦炎子孙那是不得参加科考的,就是非留梦炎子孙也得写下保证书,保证自己不是留梦炎的子孙,可见这待遇简直无敌了,比秦桧的后代还不如,起码人家后来还能做官了!
想到自己以后走到哪都被人唾弃,子孙抬不起头来,注定要带几百年汉奸帽子的刺激生活,他就忍不住浑身颤抖!
妈妈,我要回家,快把我带走吧,这日子没法过了!老天爷太坑!
自己那便宜老爹被人家敲闷棍,不用说,估计就是被人误以为是留梦炎的至亲兄弟子侄什么的,事实上是快出了五服的堂侄子,十之八九是某个嫉恶如仇的热血大侠的义举了,这年头留梦炎的坏名声可不是盖的!
任自己再是神经大条,也得不寄希望于自己能够和穿越的前辈一样带着系统之类的金手指了,可惜金手指没有,只有一顶小汉奸的帽子。
留奕喃喃嘀咕着这日子没法过了,不洗白自己都对不起穿越者高大上的身份,俗话说“穿清不造反,菊花套电钻!”
对,造反!尼玛,这么个大坑,不造反简直天理难容,就是造反不成功,自己也是反抗暴元统治的民族英雄啊!
自以为找到了人生目标的留奕心情又好了起来,这货竟然还有唱月亮之上的心情!
如果他知道现在自己正好处在元朝第二个皇帝的时候,不知道他还有没有这么好的心情了,这个时候的蒙古大军还保持着超强的战斗力,吊打全世界也不是多难的事!
“哦呵,阳光真好!终于能见到太阳了,这身子骨都快发霉了。娘,你干什么去了?”留奕伸着懒腰,在院子里扭来扭去,经过将近一个星期的修养,终于能够下地走路了。
“奕儿,你二叔给捎来一块羊肉,让你补补。”留张氏喜滋滋地拿着一块巴掌大小的羊肉,从外面走进院子里。
“我二叔就是疼我,娘,吃了这么久的野菜粟子面,想吃肉都想疯了。”托蒙古人的福,现在羊肉成了第一大肉食品。
说到吃东西他就无语的很,家里头经过他这一病,把本来就所剩无几的积蓄花的差不多了,要不是有二叔的时常接济,他娘俩早就去要饭了,当然凭借他们这一族的名声估计有没有人给都是个未知数!
看着老娘小心翼翼地把一小撮黄不拉几的暂且可以称之为盐的东西洒入羊肉汤里,他心里就是一抽搐,尼玛,就这这种杂质比盐还多的东西在后世绝对可以称之为有毒物质,到了这里还成了宝贝,爱买不买!
看着老娘把羊肉机会都给了自己,他心里就是一阵感动和难过,前世自己的父母就是这般,有什么好吃的都是让给自己,如今自己却不能为其养老尽孝心!
“怎么了,奕儿,快吃吧,这个很补身体的。”
留张氏看到儿子端着碗迟迟不下筷,以为儿子受不了羊肉的膻味。
“哦,娘,我刚才走神了,等我长大了以后一定带你过上锦衣玉食的生活!”
看着儿子稚嫩的脸庞,她不由地莞尔一笑,显然没把留奕的话放在心里,现在她只盼着留奕能够平安张大就谢天谢地了。
看到娘亲不相信自己,留奕也不过多解释,凭借自己经历过后世知识大爆炸时代的洗礼,他总能找到自己的发家致富之路的!
匆匆吃完饭,就跑去找自己的发小,住在村东头的王二狗,他现在对这个世界一知半解,很多想法根本无从下手,只能另想法子。
对于留奕的到来,王二狗惊喜万分,早先还以为留奕要得病死了呢,没想到现在竟然活过来了。
“留奕,你还活着太好了,咱俩又可以一起去掏鸟窝了!”
额?掏鸟窝,鬼才去掏哪,在后世他就有恐高症,打死他都不会登高的!
“走,二狗,咱去山上玩,这次不掏鸟窝,我带你去玩更好的。”
得嘞,先把这位爷哄上山才好,他想着这山上怎么也得有些野味吧。
两个人一前一后地朝着后山跑去,山虽然很大,但只要不太深入就不会有什么危险,最多只会有一两头野猪,只要你不招惹他们,就没什么问题。
“二狗,我这一病有好多东西都想不起来了,我爹是怎么死的?”
前主没怎么给自己留下什么东西,就是二狗这个小伙伴还是老娘告诉自己的,现在不趁机从二狗嘴里套出东西来,更待何时。
二狗以为留奕病糊涂了不疑有他,有些怜悯地看着留奕说道:“我偷偷听大人说,好像是北边来的人要找留相公的麻烦,而你爹正好在现场,被误伤了。”
呜呼,自己那便宜老爹还真是悲剧,稀里糊涂的就死了,也验证了自己的猜测。
留学士就是留梦炎,在衢州当地都是这么称呼他的,虽然背地里都不齿其为人,但谁让人家在元朝坐着大官呢。
他又问了一些自己的基本情况,算是彻底明白了,为啥留梦炎家会补偿自己家十亩水田,却不让自己去上族学。
原来现在蒙古人大肆在圈地,那十亩上好水田早就被那群二大爷们相中了,只是忌惮留梦炎还在朝为官,所以一直不曾下手。
现在好了,留梦炎要告老还乡了,本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感觉留着那十亩水田也是个祸害,不如祸水东引,送给他留奕家好了,找个替死鬼。
至于族学的事那就是属于一个萝卜一个坑,少一个人上学,就能多出来一个名额,何乐而不为呢?
再说只要被蒙古人圈走地,那么土地上的人都属于人家私产了,留奕一家子都成奴隶了,还要上什么学,有哪资格吗!
第3章 殃及池鱼()
可怜的自己一大家子人还被蒙在鼓里,这么机密的事,至于二狗是怎么能从大人口中听来的,因为二狗有个很有能耐的姐夫,在县衙里当差,要不然真的稀里糊涂的接手那十亩水田,那到时候才真的是大祸临头了。
不行,必须得把这件事阻止了,那帮子蒙古二大爷们可是不好想与的,一旦被弄成了奴隶那可是一辈子都完了。
“二狗,这件事你不要告诉别人,知道了吗?”他害怕传开了会使情况更加糟糕。
直到二狗郑重地点头答应,他才稍稍放下心来,二叔在县里一家车马行做帮工,今天刚走了,短时间内是回不来了,这个事只能靠自己。
“奕哥,那咱们今天干嘛?”
“打猎,咱们布置几个陷阱。”就是事情在紧急,也不会差这么一会儿,既然都来都来了,先把眼前的事弄好才是。
“可是咱们不会啊,你会啊,奕哥。”
“放心吧,二狗,跟着我做就可以了。”
在他们这个地方只有这座山,这里的田地很多,不愁没地种,所以这地方很少有人会抓捕野兽的技能,再加上蒙古人天性不喜破坏山林湖泽,就是有猎人也早就被撵出来了,当然小孩子去山里玩还是没问题的,蒙古人也不会真的这么较真。
如果不是蒙古人太过于苛刻汉人,真论起来元朝时代的律法在历代来说都是少有的宽松,因为蒙古人深信宗教,制定刑罚的时候讲究“天饶你一下,地饶你一下,大汗再饶你一下”,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