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梓钧点开一个叫做“小说”的文件夹,很快找到了《英雄志》的电子书,不过立马就被泼了一盆冷水。
孙晓这个死太监,一本《英雄志》写了十多年还没完本!王梓钧现在急着用钱,哪有那么多时间去编结局?
“好吧,重新找一篇。”王梓钧开始不停地搜索,发现许多经典的小说都不能现在拿出来,比如梦入神机的所有作品,拿去出版社的话,绝对会被出版社的工作人员扔一脸。
有了!
王梓钧激动地点开《搜神记》,这本具有传统特色的神怪小说绝对能获得认可。
写了一个下午,后面那个叫做文英的女同学用笔头不断戳着王梓钧的背,小声提醒道:“喂,老师问你话呢。”
“啊?”王梓钧一脸茫然地站起来,他根本不知道这老师问的什么。
王梓钧无辜的表情引来全班哄堂大笑,讲台上那个穿着教袍老师脸色非常不好看,问道:“这位同学,你来说说,《出埃及记》中的以色列人,后来在埃及遭到了什么待遇?神通过这件事,又告诉了我们什么?”
对了,教会学校嘛,这堂课是讲的《圣经》。
“呃,好像是成了奴隶。”王梓钧想了想,有点不确定地说。
至于神要告诉什么,鬼都不知道。
那老师是个三十多岁的华人,英文名叫艾伦,一身教袍穿在身上显得有些宽大,脖子上的十字架不停地晃悠。
艾伦老师几步走到王梓钧旁边,拿起他写了几万字的小说,皱眉念道:“《搜神记》?神农氏……”
看了片刻,艾伦脸色骤变,连连手划十字,口中念着“阿门”、“愿神宽恕”之类的话,哆嗦地指着李曼骂道:“你,你竟然写这些东西,你这是渎神!出去,滚出教室!OUT!”
怎么回事?
王梓钧实在想不到这老师居然反应如此之大,看他激动的样子辩解根本无效,抬杠更是图惹烦恼,于是很光棍地站起来出了教室。
“哗!”艾伦颤抖着双手将王梓钧写的稿子撕成粉碎,却再也没心情讲课,拂袖而出。
看着含怒离开的艾伦,全班的学生都莫名其妙,不知道王梓钧写了什么,居然把老师气成那样。
“快,拼起来看看。”一些学生捡起地上的碎纸片,七手八脚的拼起来粘在一起。
“别挤,别挤,我给大家念就是。”孙希弼这胖子在最中间,差点被一堆人压垮,连忙大叫道。
“快念快念,到底写的什么?不会是艾伦和修女幽会的故事吧。”一个男生促狭地说道,招来一阵哄笑。
孙希弼也很好奇,他撑着桌子,连忙念起来:“《搜神记》,《刹那芳华曲》:朝露昙花,咫尺天涯,人道是黄河十曲,毕竟东流去。八千年玉老,一夜枯荣,问苍天此生何必?昨夜风吹处,落英听谁细数。九万里苍穹,御风弄影,谁人与共?千秋北斗,瑶宫寒苦,不若神仙眷侣,百年江湖……”
“好词!”一人喝彩道。
“写的什么歪诗啊,难道是艾伦写给谁的情书?”
“放屁,艾伦那个假洋鬼子,平时说话都夹着英文单词,哪里有这么好的文笔!”
“那他发什么火?”
孙希弼见周围嘈杂起来,连忙大声说道:“别吵别吵,刚开始呢。这是题头诗,《三国》、《红楼》里都有。”
一些喜欢文学的学生眼睛一亮,显然是这首词已经将他们打动,纷纷道:“快继续念啊,是小说吗?”
“咳咳。”孙希弼装模作样的清着嗓子,“楔子:正午时分,烈日当空,海风炎热……”
等到孙希弼把楔子念完,一些学生失望道:“什么乱七八糟的,还有魔法,还有怪兽,怎么不是武侠小说?”
另一些学生则不满道:“打什么岔,我觉得很好啊,胖子快继续念。”
“第一章,神农使者……”这次足足念了大半个小时,学校放学大家亦不知觉,等到孙希弼念到龙女雨师妾出场,突然乍然而止。
“怎么不念了?”听得入神的众人连忙问道。
这时候的娱乐远不如后世丰富,基本就是小说和电影。去年黄俊雄的布袋戏(想来有读者看过《乱世狂刀》)搬上电视,连演五百八十三集,最高收视率达到恐怖的97%。当时因为家家户户同时开机,导致许多地方电力不堪负荷发生大跳电。
由此可知此时人们对于娱乐的渴求,像《搜神记》这样不同于传统剑仙和武侠小说的神作,怎么会不吸引他们?
“没了……”面对大家渴求的眼神,孙希弼手一摊,无奈道。
正文 004【台湾有琼瑶】
“林校长,我是Poler校董从America亲自请来的,我有rights开除掉这个学生。是的,开除,kickout!”校长室里,艾伦大声咆哮着。
林校长戴着厚框眼镜,摸了摸自己的秃顶,被对方突如其来的举动搞得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他招呼艾伦坐下,才慢条斯理地问:“密斯金,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你要开除谁?”
“谁?他的name我忘记问了。对了,那是个Stranger。”艾伦说道。
新同学,又是三年二班的。林校长突然想起昨天来报到的那个手臂打石膏的学生,顿时一阵头疼,那是他朋友托关系插进来的,不知道怎么第一天上课就把老师得罪了。
“他做了什么?”林校长问道。
“他是个blasphemy,渎神者!他竟然在我的圣经课上,写什么神农,这是亵渎上帝。”接着,艾伦开始喋喋不休地讲述起经过。
林校长听得脑袋晕晕,搞半天就这么一回事,心中直骂这假洋鬼子有毛病。见艾伦还在吵嚷着,他只得跑去把窗户关好,慢慢劝解。
……
王梓钧前世经历了那么多,很多事已经看得淡了,自然不会因为一个假洋鬼子的莫名其妙而愤怒。
出了教室后,王梓钧一个人在校园里闲逛,眼角瞥到老师艾伦进了校长室。只听里面一阵咆哮,带着闽南腔的国语中又夹杂着英文,甚至是美国俚语,说得又急又快,王梓钧愣是一句都没听懂。
王梓钧不是故意要偷听,而是那声音实在太大。
等他看过去的时候,校长已经把门关好,窗帘也拉上了。
两个大男人同处一室还关什么门窗,搞基么,王梓钧恶寒地想。
转了大半天,直到放学,王梓钧才回到教室,却发现自己的座位上围着一大群人。
“我们的大作家回来了!”只听一个声音大喊道。
王梓钧还没反应过来,就见那群人全都朝自己涌过来,最前面一个又黑又瘦的眼镜男伸一只手过来,笑着说:“梓钧同学你好,我是班长赵希,欢迎你加入三年二班。”
“你好,王梓钧。”王梓钧不得不伸过手去,重新自我介绍。
“你好,我叫方南。”
“你好,我叫文英。”
“你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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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只只手伸过来,场面一阵混乱,好在上辈子他还当过几年明星,这点情况简直是家常便饭。王梓钧带着笑容不慌不忙地一一和这些人握手,心中却是感叹:这个时代的学生好淳朴啊。
“停,停,停!”孙希弼高举他胖乎乎的双手,大声道,“我提议,大家一起去吃一顿,算是为梓钧接风,饭钱我出。”
“好!我要去!”一些学生叫嚣着,而许多学生则是选择了回家。
王梓钧看了孙希弼一眼,心想这胖子家里至少也是个富商,不然怎么可能这么大方。但既然家里有钱,又为什么会选择这样一所不怎么出名的教会学校读书呢?
一起去吃饭的一共有十四人,八男四女。
胖子足足叫了四辆计程车,直接拉到附近最好的饭店。
王梓钧身边坐的是孙希弼,这厮的屁股顶普通人两个,把他狠狠地挤到一边,与另一边的女生挨在一块儿。
王梓钧认出这女孩儿就是坐自己后座那个,似乎是姓文,不过记不清名字了。
女孩子很文弱,手里拿着被撕碎的稿子,书包放在腿上枕着,非常害羞的样子,脸红得像个苹果。她嘴唇动了一下,似乎想说什么,不过终于还是没有开口。
王梓钧见她有些尴尬,只有打破气氛,指着拼接起来的稿子道:“多谢你帮我拼好,不然还要花时间重写。”
“不是我啦,大家一起粘起来的。”女孩手捏着稿子说。
王梓钧笑道:“那就麻烦你帮我向大家转达谢意。”
孙希弼突然插嘴道:“嘿,我说梓钧,你可藏得真深。昨天居然装不知道《大漠英雄传》,自己却偷偷写小说,笑话我呢?”
你去21世纪抓十个人来,九个半都没听过《大漠英雄传》好不好!
王梓钧忍住翻白眼的冲动,做出求饶的样子,打拱道:“好汉息怒,好汉饶命,小生不敢了!”
旁边那女孩子被王梓钧的动作逗得扑哧一笑,却听孙希弼道:“算你识相,文英,一会儿我们把这家伙灌醉。”
“好啊,听说文人都喜欢喝酒的。”没了原来那分陌生和尴尬,那女孩也健谈起来,开始聊起台湾的文学来。
文英说得最多的还是琼瑶,一说起来就滔滔不绝,王梓钧只得附和点头。
“琼瑶的作品我最喜欢《窗外》,你呢?”文英眨着水汪汪的大眼睛问王梓钧。
“呃,”王梓钧不清楚琼瑶的哪些书现在已经问世了,怕说错话,只好堵住口子说,“我没看过琼瑶的小说。”
“你怎么会没看过琼瑶的书?现在全台湾读小说的有几个没看过她的书?”文英满脸惊讶,就好像看见外星人一样。
王梓钧尴尬地摸了摸额头,被一个小丫头片子鄙视真的很无语。
“主要是我对爱情小说不感兴趣。”王梓钧解释道。
文英听了一脸遗憾,怜悯地说:“不看琼瑶的书是你的损失,里面有许多情节把我都感动哭了。”
王梓钧只得说以后一定拜读琼瑶的大作,女孩才满意地作罢。
对于琼瑶,王梓钧也了解一些,主要是前世做演员的时候,演过一部琼瑶的戏,顺便了解了一下琼瑶这个作家。大致印象是:此人前期笔法稚嫩而饱含真情;中期成熟而追求突破;后期圆满却过度商业化。
不过王梓钧却不敢说琼瑶坏话,此时她的粉丝满地走,说坏话小心被喷死。
真正敢在公众面前说琼瑶坏话的人,恐怕除了李敖之类,就只有香港的亦舒了。有句话叫做“台湾有琼瑶,香港有亦舒”,但亦舒被记者问及对琼瑶的印象时,却不屑一顾地回答:这个人(琼瑶)不提也罢。
亦舒言下之意,是颇看不起琼瑶的。两人写的都是爱情小说,但琼瑶的爱情是写给小萝莉和老妈子看的,而亦舒的爱情则是给成年独立女性看的。
最有趣的是,这两个当红女作家人生经历却是惊人相似。两人都敢爱敢恨,一个十多岁就生下孩子,一个在高中同老师私奔;算上订婚的话,两人都是三结三离,最终才安定下来。
既然想在台湾发展,琼瑶却是个不得不打交道的人。王梓钧心中打定主意,什么时候得和她见上一面。
……
今天开新书,一万五千字,明天再来。
《神主》那边我会继续写,不过那书太坑爹了,收藏订阅100:1;辛苦三个月,稿费加打赏500元(顺便骂下电信,连续两天断网,搞得老子全勤奖都没有了),不是不坚持,而是经济条件不允许。
正文 005【竟然是她】
饭店很快就到了,让王梓钧想不到的是,这家叫做“枫林阁”的饭店居然是日式建筑。观其年份,恐怕还是日据时期所建。
走进饭店,里面显然经过了重新装修,整洁而明亮,颇具现代风格。
众人要了一个包厢坐下,店中正播放着欧阳菲菲的《雨中徘徊》:
雨中徘徊
在雨中-找寻你
找寻你的行踪
雨濛濛-灯也濛濛-行人也匆匆
在雨中-身旁有树影动
今夜我要找到你来
陪我诉说情衷
在雨中-树叶落
风雨里颤动
大街上-小巷中-到处雨濛濛
在雨中-我的心事也重重
今夜我要找到你来
陪我诉说情衷
……
悠扬的旋律和极富个性的女声飘荡在空气中,一个女孩子突然问道:“咦,这是谁的歌,这么好听!”
一个叫做方南的阳光男生回答道:“欧阳菲菲的雨中徘徊。”
“欧阳菲菲,没听说过啊。”大家奇怪道。
方南脱下外衣,笑道:“去日本发展了,这首是她第一张专辑里的主打歌。刚刚上市,想不到台北也能听到。”
王梓钧心中暗笑,这个欧阳菲菲可不简单,堪称日本最火的外国歌手。在旅日歌星里,欧阳菲菲在日本歌坛创下的纪录,直到几十年后才由韩国籍歌手宝儿打破。这首《雨中徘徊》不出意外的话,会夺得日本今年的最佳新人奖。
孙希弼点完餐问道:“方南,听说你报名参加今年的歌唱大赛了,不准备考大学了?”
方南有些自嘲地笑了一笑:“家里逼我考,其实他们也清楚,我哪里是读书的料。还不如去唱歌,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
王梓钧打量了一下方南,此人身高大概在一米七五左右,看似消瘦,但外衣一脱,胸肌隆起,极为壮实。他虽然长得端正,但皮肤有些黑,此时的娱乐圈流行白面小生,恐怕做偶像型歌手是没有希望了,只能靠唱功实力才能出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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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希弼叹口气说:“我们大家也好久没聚过了,今天这顿饭,吃了认识梓钧外,其实还有大家聚聚的意思。再有两个月就是毕业考,过了就是联考。以后的路有些人心中清楚,有些人还很懵懂,但不管怎样,我们做了三年同学,以后无论到哪里,混得怎么样,大家都是朋友。”
高三的学生压力不是一般大,被孙希弼这样一说,大家感同身受。有个女孩子甚至掉起眼泪来,好似是生离死别一样。
班长赵希举起杯子,站起来说道:“希弼说得好,大家永远是朋友。来,为了友谊,干杯!”
“干杯!”
一张张青春洋溢的笑脸倒影在酒杯之中,王梓钧蓦然发觉自己真的是老了。
“梓钧,起来!你也是我们中的一员。”孙希弼拉着一边旁观的王梓钧站起来,一个杯子塞到他手里。
王梓钧举杯一碰,竟然有种“老夫聊发少年狂”的冲动。
年轻就是好啊,我现在有一个年轻的身体,为什么一定要暮气沉沉呢?
酒过三巡,大家都有些上头,开始肆无忌惮地开起玩笑来,不停地爆料着对方的窘事,打闹声笑声汇成一片。
到要散场的时候,赵希提议道:“方南,你唱歌好听,来一首《友情》吧。”
如果说日后的学生聚会必唱周华健的《朋友》,那么此时的台湾青年则是必唱林文隆的《友情》。
此时的当红歌手林文隆亦是从歌唱比赛中脱颖而出,他独有的朴拙粗旷气质,深得观众的喜爱。一贯的一件恤衫,一把吉他,一顶破破的牛仔帽,低沉浑厚的嗓音,在当时堪称个性。
“老板,店里有吉他吗?”孙希弼跑出去把老板叫来。
“有,我马上叫人拿来。”那老板也是个好爽的人,很快让服务员找来一把木吉他。
方南接过吉他,调了一下琴弦。在弹唱的那一瞬间,整个人气质大变,突然从青涩变得深沉起来:“友情,像泉水纯情。友情,长流源源。友情,像美酒浓馨。友情,可会永久……”
低沉粗犷而又带着深情的嗓音,听得王梓钧精神一振。
这家伙是个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