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2004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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芙蓉-2004年第6期- 第3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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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官学院的几年很快就混过去了。每天穿制服,出操,上课,喝酒,打麻将,想女同学警服后面的胴体。毕业后我直接进了市局。第一次执行任务是抓一个强奸犯。一个女的晚上在亚运村打车,稀里糊涂上了黑车。她也不认识路,说要去筏头。开了一会儿,司机说筏头到了,她就下了车。眼前是一排平房。司机一把把她推进了屋里,晚上强奸了三次,早上一次。然后司机起来出去撒尿,那个女的趁空跑了出来。我们再要她带着去找地方她完全想不起来了,说天黑,没看清,北京又不熟。我们跑了无数冤枉路。这种人肯定不是初犯,后来还是用一个女警员做诱饵钓到的犯罪嫌疑人,女警员跟司机说要下车买点东西,在超市给我们打了电话。我第一个到的。当我跳上车,在后座上用胳膊突然卡住司机的脖子,他的眼睛上翻,眼神突然暗了下来,我看到了货真价实的绝望。一股尿骚味顿时弥漫了车厢。这是我抓住的第一个犯人。我感到在那一瞬间我确确实实控制住了他。 
  有时候我相信世事必有因果,小时候偷东西被抓住,我也是那么抬眼看着警察的。我记得自己的那个样子,手腕子被捏住,使劲要挣脱出来。恨不得像壁虎那样,身体的一部分能自动脱落,钻到地缝里去。我记得当时浑身哆嗦,却害怕别人看出来。商店里的人目送着我,这些告密的人皱着眉头,似乎也在为我悲伤。我被带进那间小屋,现在我都想得起来。和爸爸的办公室很像,两张桌子对面放着,除了灰,上面没有什么东西。屋子中间有个炉子,炉子上烧着一壶水,一直开着。烟囱通到天花板,折了个九十度角,贴着天花板从一扇小窗通出去。小窗裂了几条缝,缝中间积了土,像爬着几条蜈蚣。有个老警察坐在桌子后面剪指甲。我说了很多话,把自己干过的没干过的坏事全说了。我说的时候,警察就在那里用锉刀悠闲地磨着指甲,刺刺的声音让我浑身起鸡皮疙瘩。 
  绝望!如今回味起那种绝望我还有细细的汗从每一个毛孔里渗透出来,觉得冷。第一次看到罪犯绝望的眼神时,我的心突然抽紧了。不过当我恶狠狠地瞪了他之后,他的眼神立刻就乖了,萎靡了,比羊羔还要驯服。我知道我的病有救了。他越绝望,我的绝望就离我远一些,再远一些。 
  我喜欢看电影里手枪对准头颅的镜头,我老想象那是我,瞄准的或是被瞄准的。 
  我有很多朋友,他们都喜欢跟我联系着,谁能用不上警察,保不齐哪天他们就有用我的地方。原来我热衷于这种场面,虽然我年龄不大,他们都叫我大哥,以把我灌醉为乐,可我从来不醉。我知道喝到什么时候就不该喝了,知道喝多了是什么后果。我从来没醉过,就像我从来没哭过。谢彪给我倒洗脚水那回其实我很清醒,我就是不想起来。我斜躺在床上,脚伸在外面,说你给我把鞋脱了。谢彪给我把鞋带解开,褪下捂得烘臭的鞋和袜子,我的脚荡在半空中,感觉到自下而来的温热气息,我闻到了水味。当他把我的脚浸到水里,我打定主意就当我不知道这回事,绝对不说,就当我睡着了,昏过去了。 
  办案就是在跟罪犯斗志斗勇。我的生活里充满了故事。我反而不如以前爱讲了。我发现像我这样的人不说话更有震慑力,人们总是对我充满了好奇,以为我就是生活在故事里。普通人过得是多么乏味啊。说句大逆不道的话,唯一不乏味的只有罪犯。如果作案是有预谋的,就如同在玩一个智力游戏,你考虑各种情况,并设计方案;如果是没有预谋的,那更刺激,你会在行动之后体会快感,你不得不对突发事件做出合理的反应。你做了,主动成为一只老鼠,剩下的是考虑如何躲开猫,有时候老鼠躲得过猫。 
  实际经验使我鄙夷侦探小说和作家。我的一个朋友的老婆是作家,她长得娇小玲珑,据说喜欢写一些粗壮有力的故事,总让人误以为是海员或者伐木工人写的。她见过我一次,我和朋友在大街上遇上,随便聊了几句,她就躲到一边,假装在看街上的人,却偷偷用眼角瞟我。有一天朋友请我去他家,理由是他老婆要听我讲故事。 
  进门的时候女作家在厨房里忙,围着一个围裙,头发用发带束起来,看上去完全是一个快活的小主妇。等到吃完饭,把酒端上来,把烟拿出来,她就成了另外一个样子。她把大灯都关上,开一盏灯光打向天花板的落地灯,在房间的各个角落里点上各色蜡烛,给自己点上烟。她像一只黑暗中的猫头鹰。我从来没有这么正式地给人讲过故事,演讲那套早就忘了,竟然有点紧张。有没有犯罪现场的照片?女作家问我。我把手伸进兜里,犹豫了一下,拿了出来。我的朋友看了一眼就把照片还给了我,那个女孩却拿着照片看来看去,像真的一样啊,她说。当然是真的。太真了。比电影里的还真。真得像道具一样。就是那张无头女尸的人头照片。头发被法医拢到后面,面部表情异常清晰。女作家问,你们为什么把头放在地上,照片是从平视的角度拍过去的,照相的人当时是趴在地上?你们为什么不把头放在桌子上或者高处?我无法回答她这个问题。想了一会儿,我只好说,现场在室外,没有桌子可以放。把照片收起来吧,我的朋友对我说。 
  重复案发过程让我觉得不太舒服。我很难按照当时的实际情况讲。我的观众只有两个,我想我的朋友也许不愿意看到我过度表现。这些年我的表达欲越来越弱,我领会到一个眼神,一举手一投足比语言更有说服力。我的身份,只要我是警察,即使我躲在人后,用我朋友的话说也能把我一眼认出来。他们都说警察有警察独特的气质,这个我很清楚。我先讲了一起爆炸案。罪犯是个有钱人,身价几千万,因为钱来得容易,觉得自己聪明无人可及,铤而走险在家对面的商场导演了一起小型爆炸案。他大摇大摆地进了商场,把自制的定时炸弹放在了货架上,然后大摇大摆地走了出去。摄像机拍下了所有过程。当时他穿着一件仿美国空军飞行员制服的夹克。我们查到了卖那种夹克的有限的几家商店。当我们在最后一家拿出犯罪嫌疑人的照片时,店员很快认出了他,说是老板的一个朋友,穿的衣服是随手从这里拿的。 
  这种气氛有点古怪。我已经好久没这么讲过话了,其实我觉得这个案件根本没什么意思。唯一的意思在于没意思。罪犯无非是无聊了,想找刺激。听说俄罗斯那边的大款让自己老婆打扮成鸡站街,自己在旁边偷看。真无聊,也真刺激。中国大款也就炸个商场。那个土炸药还不灵,只把货架上的货品崩飞了。 
  他们可能也嫌我讲的故事不够来劲。不断劝我喝酒,朋友的老婆还几次跟我碰杯,一碰就全干了。 
  其实我想给他们讲的不是什么故事。我只想讲讲我自己,我都不知道自己怎么过来的,有时候还真挺危险的。那回我们去旺井抓一个黑社会性质的团伙,当时去了几十个警察,那么多人进了村子立刻就不见了。我紧张得手直出汗。他们几百号人在旺井开会,都是亡命之徒。我们那队在村口正遇上一个回车取东西的,一把被我们摁倒在地上。这个倒好,特别大无畏,只是吓了一跳,随口问你们怎么找到这儿的。再问什么就不说了。铐上铐子了还是一副吊儿郎当的劲头。真有不怕警察的。我当时就给了他一警棍。一回头才知道他们消息快,找个人做诱饵,几十号人呼拉拉全围上来了。 
  说到这儿我发现朋友的老婆盯着我的鼻子看,我一下子就讲不出来了,问她看什么,她笑笑,说烛光在你鼻子上晃,看上去你的鼻子很大。不愧是个作家,观察生活入木三分。她看上去也就是小女人。她这么一说提醒了我她是一个作家。我好像只是她研究的一件物品。我瞧了一眼朋友,他笑而不语,好像在为有个作家老婆感到自豪。我忽然就想摸一下鼻子,我对自己说不要摸,不要摸,可我没管住自己的手,我的手自动抬了上来,在鼻尖上轻轻蹭了一下。朋友和他的老婆都哈哈大笑。我也跟着笑。 
  那天回去后我半天睡不着,半夜起来上网,收到了朋友发的两封电子邮件。第一封邮件上写,没有人能用舌头舔到下巴,这是条颠扑不灭的真理。我把舌头伸了出来,几番用力,舌根部拉得生疼,还是够不着。我打开第二封,这就是跟真理作对的下场,哈哈哈哈。我肯定自己笑了,至少我心里笑了。想到无数个人在看到第一封信的同时,急不可待地伸出自己的舌头,就像我刚才做的,我的心里就充满了荒诞之感。我走到许久不用的穿衣镜前。这面镜子是前女友搬来的,效果类似于哈哈镜,任何人看上去都像根面条,她却喜欢。我看到一根长而灰的东西从自己的嘴里钻出来,由粗变细,上面布满了粉色发白的细小突起,这些小突起像是活物,突突跳动着。在突起与突起之间有无数扭曲的细小裂纹。舌苔中部有一条粗壮些的,大约一公分长,在靠近喉头的那端向一侧歪去。 
  酒吧的老板娘是个神秘的女人,这个女人说很多的话,你却搞不清她的来龙去脉。她开一辆宝蓝色的POLO,听她的口气是酒吧老板给她的奖励。她说自己是个打工的,随着老板转战过多家酒吧。她的老板总是能发现有利位置,而她总是能从头开始把酒吧做火起来。她的头衔是酒吧经理,干这行有年头了,用流行的说法就是职业经理人。她说她就喜欢家庭式的酒吧,来的都是熟客。在那种热闹喧哗的酒吧街,什么人都进进出出,就好像自己家门没关好,陌生人随时会闯进来。说到这儿她冲我咧开大嘴,这个笑让我觉得意味深长。那我不是外人吧,我问她。 
  我一直等着她讲接下来的故事,这使我每次去她那儿都有动力。那个故事也让我们产生了共谋之感。我问她是不是也给别人讲过,她说没有,没有人有耐心听那么长的故事,他们喜欢一个开头,然后马上到结局。她这个说法让我觉得自己很重要。我不再在精神萎靡的时候来,每次来我都很振奋,因为我将倾听一个有史以来最长的抢劫案的故事。我的美国同行们一定为了这个案子费尽了心机,我却有点幸灾乐祸。由于这个故事,我和老板娘已经熟上加熟,每回进门我都搂过她,像搂过自己的妹妹一样轻巧。这时候她笑得很特别,咯咯的,小女孩似的天真。如果不是满头的狮子狗一样的头发卷,她完全可以显得年轻一些。一天下班,我路过酒吧,发现满地狼藉,几个装修工正蹲在被凿开一扇墙的屋子里抽烟。我心里咯噔一下,问他们怎么回事,没有人知道。 
  那天到了深夜,我还是睡不着。旁边超市刚下班的工人从停车场走过,脚步声杂沓。有人大声地吼着情歌,在副歌部分很多声音搀杂了进来,唱到肉麻的地方,男男女女笑成一片。一辆救护车鸣叫着驶过,鸣叫声让我联想到一条笔直向前的马路。其实我知道门前的马路短而窄,有很多细小的岔道,我想象着救护车在一条宽阔无人的马路上一直开下去,直到消失在我没力气再想下去的地方。我发现我竟然忘了问那个老板娘的电话。我以为她将和她的酒吧一直存在下去。 
  谁都说我这个职业很特别,他们看我的眼神闪烁,让我总是联想到他们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好像我真的有一双利眼,能看穿所有的罪恶。后来我发现他们对我有一种本能的畏惧。有人玩笑着问我是不是要写一本回忆录。我说写,肯定写,克格勃的回忆录畅销全球,我虽然只是个小警察,可我知道些不为人知的事情,这些事就发生在人们周围。一个戴着眼镜看上去斯文的人很可能是个杀人不眨眼的家伙。一个看似纯真的少女也许阅男人无数。在见到了朋友的作家老婆后,我忽然又想起了回忆录的事。 
  我不喜欢写字。刚到市局在预审科干过一阵,我记得自己把钢笔笔帽不断旋开又拧上,我的手指上永远沾着黑蓝色的墨水。我还不断地练习在指间转动钢笔。有一次钢笔一下子转飞了,落到正在审的那个鸡的脚边。这是我见到的最漂亮的一只鸡,她的手被铐着,后背紧贴着椅背,胸脯高耸。我只好背手踱到她身边,用脚勾过钢笔,然后弯下腰去。要知道她的裙子很短,腿并得又不紧。这个弯腰的动作让我紧张。那次我只在笔录上写了没几个字,她的回答实在简单,其实除了卖淫的事实她没什么可交代的。 
  在审讯科干的几个月使我厌恶了纸笔。我记录的除了常规项的姓名,曾用名,年龄,性别,籍贯,住址,亲属关系,就是犯罪事实。那些犯罪事实在字里行间变得普通,时间地点人物作案动机作案过程,就像一笔流水账,干燥无味。审讯室里一百瓦的灯泡让我头晕目眩。这么高的亮度下,犯罪分子的嘴脸都一目了然。在审讯过程中,他们的外貌迅速衰老,眼睛鼻子和嘴塌陷下去。审讯的过程中我会经常走神,一回过神来,他们的容貌已经发生了变化。后来我学会在问话时盯着他们看,即使我在走神,眼神也是直勾勾地落在他们的脸上。即使我看不见那种变化,我也可以体会或者回想,从中我得到一点不为人知的快感。 
  给朋友的作家老婆讲故事那天的事我还没讲完。有没有有意思的?听我讲完那起大款因为无聊制造的爆炸案后,朋友的老婆这么问我。要不是他们家灯光幽暗,点了几根象征情调的蜡烛,我几乎就要以为是在审讯室。女作家个子虽小,嗓门却大,说话也快,透露着一股急切获取的愿望。我想起一起连环杀鸡的案件,但我懒得给他们讲得那么具体。给我印象深的是那个罪犯,读过书,文质彬彬,写一笔好字。当他在笔录上签名时,我真希望那字是我写的。他签字时很慢,一笔一划,把笔录纸都划破了。他最后说的一句话是,我不过是一时疏忽,否则你们根本逮不到我。他说的是事实。虽然他为钱杀了几个鸡,但对女朋友还是一往情深。他作案极其谨慎,所有的电话都用IP卡。只是最后逃亡在外时,因为女朋友的哀求去了家网吧和她聊天,被我们掌握了确切位置。而她的女朋友在我们的威逼下,一边央求他去网吧聊天一边默默地流泪。当犯罪嫌疑人在网吧一眼被我认出后,我甚至没有从他眼里发现绝望,他很镇定,他说我是自投罗网。 
  挺感人的。朋友的老婆说。像个电影故事。杀人犯也有温情的一面。我说,什么事情都有两面,我也一样。也许你可以写写我,我看着烛光在那个女作家的鼻尖上跳动,她一直在抽烟,不以为然地听着我讲故事,把我作为一个物品研究。为此我不得不尽量减少表情。我知道只有一些振聋发聩的话才能吸引她的注意。我说,有时候我觉得我是犯罪分子的附属品。如果没有人犯罪,那么根本不需要警察。女作家马上机敏地回答,这是一个不可能的假设,世界上什么都消灭了,也不可能消灭犯罪。说完,她暗自为自己的话感到得意。朋友也帮腔说,犯罪是不可能消灭的。世界上总有对立,有守法公民,就有犯罪分子。我知道他们说得都不错,但没有领会我的意思。我索性放开了说吧。 
  你们知不知道,这几年我总是怀疑自己存在的价值。我为了他们(犯罪分子)又哭又笑,我的喜怒哀乐全被他们左右。世界在我这里就是一个犯罪现场,我怀疑没有罪犯我将活不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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