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天晚上,张学斌入住紫东阁酒店,就合伙创业的事情和顾北交换了意见。
张学斌想开一家传统意义的广告传媒公司,大方向是做广告,承接广告业务,包括产品全程策划、包装设计、企业vi设计规划、标志设计、广告策划、软文写作、电视脚本规划写作、终端宣传品策划设计等等。
顾北志做,因为需要强大的创新力来支撑,顾北有很多后世经典广告文案,但总有一天用完的,他更想做媒体,也就是所谓的广告渠道和广告投放地,他也一直在拓展自己的渠道,《独唱团》和八一路文化栏工程都是广告投放的渠道,他拿到了这个广告投放的渠道,就能赚钱广告投放商的钱,算得上是一劳永逸的赚钱办法。
当然,顾北也不觉得张学斌的想法有错,毕竟张学斌之前一直是做企划的,专精于广告,而张学斌之所以邀请他合伙创业,也是看重他在文案方面的能力,另一方面,他可以和张学斌合伙做广告,也可以单独做媒体,所以他点头同意了张学斌的想法。
马上要过年,成立公司的事宜推迟到年后,公司名字也没想好,至于资金问题,张学斌觉得顾北虽然才华横溢,是文案界不可多得的天才式人物,但终究是一个学生,兜里肯定拿不出多少钱,于是他说他出资两百万,顾北以技术入股,股份两人对半。
顾北不晓得张学斌为什么如此看重他,但他点头同意了。
资金和创业方向确定,公司地址定在晴川,到时候业务方面也不用愁,过完春节顾北拿下八一路文化栏项目,肯定会把的广告业务转移到新公司。
大致方向谈妥,接下来就是闲聊了,两人相识大半年,也算得上是老熟人,张学斌说难道来晴川一趟,想出去吃吃晴川的特色美食。
顾北开着车带他去了云溪路的胖哥烧烤店,曾经张若然带他来过这里,这里的东西味道非常正宗,白芍小龙虾,烤羊排,还有晴川当地最好吃的特色美食秘制醉蟹。张学斌吃得非常痛快,边喝酒边说这地方看起来不咋地,做的东西味道真好呀。
顾北笑道:“是啊,之前我也不知道有这么个好地方,是一个朋友带我来的。”
张学斌微笑道:“女朋友?要不要带过来给我考察考察?像你这种有本事的小伙子,找的女朋友一定是祸国殃民级的吧。”
顾北沉默了片刻,莫名地想起了诺诺,他摇了摇头:“普通朋友。”
张学斌看着顾北,顾北的脸色有一丝落寞,是那种不应该出现在一个19岁少年身上的沧桑感觉,这叫张学斌心里略略有些古怪,一直以来,顾北给他的感觉都是那种超出年龄的成熟,在广告传媒行业拥有超越时代的意识和才华创意。
一流的投资商投人,二流的投资商投项目,张学斌不是一流的投资商,甚至连投资商都算不上,但张学斌觉得顾北绝非池中之物,所以他变卖家产车子加上贷款凑足两百万拉顾北创业,并且奉上50%的股份。
这绝非慷慨,而是奇货可居。
直到此时此刻,张学斌发现了顾北这家伙也有普通人的一面,事业得意情场失意,他扶了扶黑框眼镜道:“顾北,你感情方面出了问题?其实年轻人嘛,刚刚遇到女孩放不下正常的很,这方面我也算过来人了,能够珍惜就好好珍惜,实在走不到一块的也没必要勉强嘛,搞得自己身心俱惫。”
“成,张哥的教诲我铭记在心。”顾北笑了笑,端起五粮液给张学斌满上。
这时候响了起来。
顾北掏出一看,是李采薇的。
顾北一怔,不晓得为什么,那一刻他突然又想起了高一开学的那一天,李采薇捧着杜拉斯的《情人》坐在窗户下,阳光透过窗外的树影洒在她白棉布裙子上,美得像个遥不可及的童话。
这时候旁边的张学斌说你接电话啊,发什么呆?难不成是找你追债的?
顾北连忙摁接听键:“采薇?”
李采薇轻轻地“嗯”了一声,然后说小北,你什么时候放假?
顾北说8,买了10回晴川的火车票,采薇你呢?
李采薇说我已经在石林了,一星期前学校放的假。
顾北笑了起来:“看来清华很人性化呀。”
李采薇抿嘴笑着说:“你又不来清华。”
顾北道:“那是因为没那个本事,比不了你这种学霸。”
李采薇轻声说:“你在胡说就不搭理你了。”
顾北笑:“那我可要哭了。”
李采薇沉默了一下,问:“诺诺还好吧?”
顾北突然不知道怎么回答,说她应该挺好的吧。
李采薇“嗯”了一声:“现在好晚了,我要睡了,放假回来给我电话。”
顾北说好。
李采薇说小北,石林见。
电话挂断,只剩下嘟嘟嘟的声音,击打着顾北的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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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2章 年少时()
送走了张学斌,顾北把心思放在考试上。
三两天一门考试,断断续续就像拉了一泡便秘的屎,少一截畅快一点,等到全拉完,OK!功德圆满,大伙儿手不洗冲出厕所,在外头烧烤摊上搞个聚会大肆庆祝一番,兴高采烈跟过大年似的,直到酒过三巡,人也微醺,大伙儿情绪来了,转头一看,蓦地发现大一上学期就这么过去了,然后稀里糊涂地卷起铺盖滚蛋。
168宿舍里,沈城是第一个离开的。
马上过年了,别人回家是过年,沈城回家是去打寒假工。
金圣泽离开那天,一个穿着黑色西装的商务男士开着一辆价值300多万的宾利雅致接他,引得路过男生宿舍的女生们集体发花痴,但不晓得为什么,顾北发现金圣泽似乎有点儿心事,对待那个西装青年的态度非常恶劣,这着实有点反常,金圣泽一直是个性格谦和的小男生,从不动怒,当然,在马如龙看来,金圣泽是身在福中不知福。
168宿舍最幸福的当属宋君羡了。
从西泽大学第一天起,宋君羡就对自己有了清晰的定位:当个差等生!
在大学里差等生的生活是很幸福的,因为拥有各式各样的颓废下去的理由和权利,反正那些深奥刻板的功课对人生并没有大裨益,迟到旷课,不记笔记本,通宵打游戏,对老师横挑鼻子竖挑眼,甚至是一个学期只有最后一天拿来学习应付考试等等等等破事,总之在大学里得过且过,从不循规蹈矩,大错不犯小错不断,别人觉得日子竖着过最现实,那咱们的宋校草就非得横着干一干。
朱聪和宋君羡则是截然相反的两种人,在遍地颓废男的男生寝室,这个死胖子独树一帜,立志考清华系研究生,永远起的比鸡早,睡的比狗晚,学习努力,从不缺课,天天两点一线,除了教室宿舍就是在食堂吃减肥餐。
朱聪是东北人,不吃辣椒,刚到晴川,每天在食堂吃饭就跟啃树皮一样,难以下咽。食堂里能跟北方口味相通的菜肴就是白菜,可是狗日的师傅总爱在白菜里撒花椒籽,朱聪不得不一颗颗拣出来,倘若不幸嚼中一个,就跟被甩一大嘴巴似的麻了半边。
开学半个月后,朱聪硬生生瘦了十多斤,后来,他和来自云贵省的沈城一起去吃拉面,沈城把辣椒酱一勺又一勺地搅和在面里,看得他目瞪口呆。朱聪也尝试着加点辣椒油,慢慢地从完全不会吃辣到习惯了微辣,每次拉出来时总是有火烧火燎的感觉。
大一上学期结束的时候,朱聪喜欢上了那种火烧火燎的感觉。
在暮色浓郁的午后,朱聪火烧火燎地回家增肥,168宿舍只剩下顾北一个人。
顾北是明天上午十一点的火车,还有一晚上的时间,一个人在宿舍里,有点无所事事,于是坐在窗户口望着楼下发呆,楼下有三三两两的学生勾肩搭背拖着行李经过,欢声笑语和汽车鸣笛声交织着,顾北心里突然充满了莫名的忧愁和对诺诺的想念。
顾北披上外套,去了西泽美院。
那时候天已经黑了,华灯初上,顾北漫无目的走在西泽美院校园内,走着走着就来到了诺诺的宿舍下面,再一次遇到了陆明镐,陆明镐坐在宿舍楼下的长椅上吧嗒吧嗒的抽烟,看到顾北的时候,他就站了起来,目光里带着别样的味道。
顾北笑着说:“站在这里很久了吧,喝酒去?我请你。”
西泽美院已经放假了,后街清冷孤寂,
在一个生意冷清的烧烤摊上,顾北点了一盘花生米和一些烧烤,与陆明镐坐在被风雪吹得哗啦哗啦响动的帐篷里喝酒,喝的是老包装的牛栏山二锅头,两块五一瓶,很呛,特别难入口。
无论从外表和为人来看,陆明镐都是一个好好学生,属于那种家庭条件优越,又老实听话的孩子,显然没喝过酒,但是今晚不用顾北劝,陆明镐喝酒比顾北还勤快。
“你们学校还没放假?”顾北问道。
陆明镐喝了口二锅头说他们学校放假一周多了。
顾北点了下头:“你还和以前一样天天来西泽美院?”
陆明镐笑了一声,没有回答。
顾北忍不住问:“你觉得你这样子值得吗?”
陆明镐说:“喜欢就是喜欢,值不值得的喜欢,就不是喜欢。”
顾北无言以对。
“其实呢,很早以前我就知道夏诺不喜欢我,像她这样的女孩子,如果不喜欢,那么永远都不会喜欢,但就是这么奇怪,我明明知道自己没有希望,还要坚持,每天傻不拉几的在宿舍楼下等她。”陆明镐灌了一口酒:“或许我天生就是贱种吧,人嘛,总有追求幸福的权利,我喜欢她,所以我要做点什么,至少,这样我以后就不会后悔了。”
顾北说你没错,喜欢只是一个人的事情。
陆明镐笑了一声,说明天我就要离开了,顾北,虽然是情敌,不过相识一场,来干一杯吧。
顾北端着3两3的二锅头和陆明镐干了:“你要去哪儿?”
陆明镐没有做声,。沉默片刻,他才慢慢说道:“过完年,我就要飞英国了,去伦敦大学留学,以后可能没什么机会来这里。这是我爸干的,他知道我喜欢上了一个女孩,而那个女孩不喜欢我,所以他很不理解我的举动,觉得我女人入了魔。”
顾北道:“老话说得好,如果每个人都理解你,那你得普通成什么样子?”
陆明镐笑了:“没想到最理解我的人竟然是我的情敌。”
陆明镐又端起一次性酒杯喝酒,喝的又快又急,顾北陪着他一起喝,大概喝到凌晨十二点吧,陆明镐喝醉了,面色通红一身的酒气,顾北扶着他说:“你住哪里,我开车送你回去吧。”
“我没事。”
陆明镐摆摆手,摇摇晃晃地走出来帐篷,只是没走几步,他就趴在墙角下“哇”地吐了起来,在寂静的黑夜里,声音特别的凄厉,也不知道吐了多久,他又直起腰跌跌撞撞地往前走。
顾北站在帐篷里,默默地看着这个可怜人,就像看到了自己。
不晓得为什么,他突然就忍不住了,问陆明镐,但更像是问他自己:“你就这么放弃了?”
北风凛冽,雪花在昏黄的街灯下慢慢零落,零落在那个消瘦的少年身上,少年背着顾北停下了脚步,但是没有回头,他说:“顾北啊,昨天我读麦卡洛的《荆棘鸟》,看到这样一句话,年少时,不能遇到太惊艳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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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两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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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3章 甚是想你()
临近年关,纷纷扬扬的大雪从没有停歇过,西泽美院一片冰天雪地,校园的上空终日乌云密布,像是巨大布匹卷动的气流,把云层撕絮状的长条,寒冷的风卷裹着零星的冰屑在空中飞舞零落。
零落的冰雪中走过一个女孩,十七八岁的模样,脚下是一双黑白相间的NB慢跑鞋,头上反扣着一顶黑色棒球帽,帽子下面是一张精致的小脸,五官明晰,额前有几缕细碎的刘海,女孩手中捧着一杯奶茶,带着一条通体纯白色的大狗穿过纷纷扬扬的大雪,她脖子上的那条红色围巾在寒风中摇曳。
女孩来到西泽美院门卫传达室,守门的是个老大爷,问她有什么事情。
女孩说我叫夏诺,是来拿信的。
学校的信都会集中在传达室,老大爷端了一个装满信封的纸箱子放在桌子上,夏诺自己找,很快就找到邮寄给她的信,信封上没有写寄信人的名字,寄信日期是在去年的圣诞节过后,有一段时间了,夏诺懒,一直没有来取信,今天她离校,就顺带来取了。
“啸犬,走。”
拿了信,诺诺拍了拍那条白色大狗,回宿舍。
诺诺的几个室友都回家了,宿舍里很安静,诺诺坐在窗户下,那条叫啸犬的白色大狗就趴在她的脚上,诺诺拆开信封,掏出信纸,然后怔了一下,信上的字迹飘逸洒脱,很好看,是顾北的,顾北写给她的信。
诺诺没多想,摊开信纸看了起来。
诺诺:
此刻是凌晨三点,夜很静,我坐在房里,时间慢的如同刀割。
这种状态已经持续多日,我时常感觉心情憋闷,几个室友人都很好,有搞笑的有臭不要脸的,特别有趣,但我的一些心里话是无法向他们倾诉的,一个人的时候就写写,或者是弹弹吉他。写很枯燥,始终无法静下心,弹吉他倒是个不错的消遣方式,近来尤为钟情《卡门序曲》中的前奏曲,如果有机会,我想弹给你听。
说起来,我个人其实并不热衷音乐,我只是知道你喜欢,所以就学了,或许你会在心里笑话我,讨好你而去做一件没有意义且愚笨的事情,但我始终认为,人活着是没有意义的,爱赋予了意义,就象你爱画画,而我爱上了你。
我的家庭出身并不好,背着巨额债务,父亲是摩托车司机,母亲在烟厂当会计,不出意外明年会被炒鱿鱼。作为人子,我有替父母分担压力的义务,因而有了创业的想法,打算做一家传媒公司,但遇到不少挫折,尤为厌恶与官场中人打交道,这时候我就会想,生活总不是那么纯粹的,好在还有你是纯粹的。在现实的世界里,没有谁比谁更真实,只有谁比谁更复杂,但在感情的世界里,没有谁比谁更复杂,只有谁比谁更真实。诺诺,我爱你的真实,还请务必保持这份初心。
诺诺:
你时常问我,喜欢你是什么时候。
我想是一瞬间。或许你会以为这种说法是可笑和轻浮的,也就会质疑我的真诚,爱情怎么可以是一瞬间的事呢?对于这个问题我更认可米兰·昆德拉的见解,他在《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里说过这样一段话:“一个男人爱上一个女人,源于将她以隐喻的形式,留存在大脑诗化记忆的一瞬间。”
我想就是在那一瞬间,在悦方时代广场,在那个暖秋沉醉的午后,你坐在广场上给别人画素描,而我看到了你的侧脸,专注、干净、清澈,仿佛不是属于这个污浊的世界。对我来说,
爱上你,那一秒已经足够。
诺诺:
你听我说。
十七岁生日那天你说的那番话我明白你并不确信我对你的感情,我也无能证明我对你的感情,但是,我深信我对待这份感情是认真且诚恳的。或许你不知道,我渴望见到你的心有多么强烈;你不知道,我见到你时的心有多么忐忑。喜欢代表恐惧,爱就是失去力量。一直以来,我都认为自己足够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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