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这乐队怎么不是人,那个,是马吗?还有鸡,什么啊。”
“这是‘不莱梅的音乐家’。”
金夕仁更加摸不着头脑,眨着眼睛。
屈展卷抿一下嘴唇,“这个钟表产自德国,那只乐队,是以格林童话中的一个故事“不莱梅的音乐家”为原型而造的,在那个童话中,动物们组织了一个乐队。”
金夕仁摇摇头,“没听说过。”仍是一脸困惑。
“格林童话是德国的格林兄弟所编写的一部童话集,很著名,小孩子们都读过。”
金夕仁直视着屈展卷,想从他的黑色眼眸中读出什么,虽然屈展卷的黑眼睛如湖水般平静,并未有任何的内容,但是金夕仁感觉到了,眼前的英俊男人对于自己的轻蔑。
金夕仁的眼中,闪过懊恼、羞愧、不甘、气愤,他盯了屈展卷一会,丢下一句“我走了”,就啪地关上门走了。
屈展卷露出一丝苦笑,自己的话也许让敏感的金夕仁察觉到了什么,可是,如果这样可以让他以后都不会再来,那倒是个好结局。
虽然心里有一点点的后悔,但是屈展卷还是忘记了这个小插曲,整理心情投入工作。
金夕仁又来到翡冷翠摄影工作室,为自己的服装广告补拍一组照片。
称着工作的间隙,金夕仁把莫亦凡拉到一边,向老朋友一五一十地说了和新邻居的种种情况。
莫亦凡边听边笑。
“我就知道,他瞧不起我,他根本就看我不入眼。不就多读几本书吗?有什么了不起的,假清高,书呆子。”金夕仁泻愤般地吐糟着。
“你不去理他不就好了,公司应该也对你说过注意行动的话了吧,你怎么能主动去邻居那里,万一又被曝光,你的邻居再写些什么名模特怪癖大曝光之类的头条,那你的生活就更精彩了。”
“他,他不会,他不是那种人,他是不屑做这种事的人。”
“哟,你这才搬过去几天,就这样了解你邻居了。”莫亦凡咋舌。
“感觉他也是蛮简单的一个人啊,书呆子能有多复杂。”
莫亦凡凑近金夕仁,细细打量了一番,压低声音说道:“美仁,你该不会是喜欢上你的邻居了吧。”
“什么!”金夕仁几乎要跳起来,“你胡说什么!谁会喜欢那种冷冰冰的怪物,假清高假斯文的书呆子,谁知道他还有什么不为我知的面目。我为什么要喜欢他!”
莫亦凡笑的很是诡秘,“难得见你这么注意一个人。”
“谁说的,我也就是新鲜几天,过几天就不会再说他了。”
莫亦凡伸手摸着金夕仁英俊的脸,带出色色的笑容,“啊啊,好不容易养到这么大的美仁,要给别人吃掉了,真让人心疼。早知道不如我先吃。”一面说,一面又去摸金夕仁的下巴,另一只手摸上金夕仁的腰。
金夕仁急忙躲闪,“喂,老莫,我和你可不一样的。”
“有什么不一样,我现在才知道,你和我是同一类人,我怎么早没发现呢?结果把你养到美味可口又秀色可餐的时候,让别人叼了去,我心痛啊。”
莫亦凡脸上是痛心疾首的表情,继续对金夕仁毛手毛脚。
两个人正拉扯间,听到一声轻咳。
袁和也站在半开的门边。
保持着平静的声调与表情,袁和也说道:“休息时间差不多了,可以开始准备拍摄了吗?”
金夕仁站起来,“好,我去换衣服。”说着,溜之大吉。
袁和也转身离开。
莫亦凡坐在椅子上发呆,叹气,他一次又一次让袁和也看到自己似乎是不检点的一面,真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不要说表白,袁和也除了工作之外,从不对自己多说一个字,那个整洁而完美的善良男子,他一定不会接受自己。
莫亦凡喜欢同性,也曾有过不少男友。金夕仁知道老友的取向,他不介意。虽然身边的朋友对于他们的关系也有过猜测,但是,莫亦凡真的只是纯粹的把金夕仁当作是朋友、兄弟。即使金夕仁是那样的英俊。
自从与凯琪公司签约之后,由于工作的关系,莫亦凡认识了袁和也。他是金夕仁的御用摄影师,和袁和也的接触越来越多,随着时间的推移,莫亦凡渐渐喜欢上了这个亲切有如邻家大哥一般,质朴平凡的老好人,但是,他只能把这份感情放在心底。
莫亦凡不敢表白,他知道,自己在袁和也眼中的形象,有真实也有误解。莫亦凡很清楚,袁和也不是自己这一类人,所以,自己的感情,在他眼中,是禁忌,如果说了,结果只能是把袁和也推的更远,为了能够离他近一点,莫亦凡一直在努力的收敛自己。
由于自己的不小心,莫亦凡把对袁和也的感情透露给了金夕仁,这下,这个魔星的手中,有了要协的把柄,时时开莫亦凡的玩笑,并且在他面前会故意对袁和也做出亲密的举动,让莫亦凡眼里冒火。
一天的工作结束了,工作人员们又在一起聚餐。
莲达在吃饭当中突然问出一句:“美仁,有没有拜访过你的新邻居。”
咬着竹笋,金夕仁没好气地说:“谁要拜访他,冷冰冰的书呆子。”
乔奇咦了一声,“没拜访过邻居怎么知道是冷冰冰的书呆子。”
“他就是。不过,他的咖啡煮的真好,小提琴也拉的好。”
莫亦凡握着筷子笑,“笨蛋果然就是笨蛋。”
金夕仁这才反应过来,看看众人,“怎么了。那他也是书呆子。”
袁和也温和的劝止:“夕仁,不要这样说屈先生,人家是有学问的人。”
“哼,什么学问,死读书罢了。还当公务员。”
一旁的玫玫问道:“仁的新邻居是什么人啊?公司一定是查过才让仁和他做邻居的吧。”
莫亦凡他们也很好奇金夕仁的新邻居是什么样的人,大家齐齐看向袁和也。
袁和也只得把知道的说出来,“屈展卷是本市市立图书馆的助理馆长,由于馆长一直生病,所以他现在几乎包揽了所有工作。屈本人是香岛大学毕业,然后在牛津和巴黎大学学习,是历史和教育学的双学士,比较文学与英美文学的双硕士,毕业后回来,直接考入教育司任公务员,很有学问,人品端方。”
玫玫惊讶地说:“他有四个学位。”
“是,他用和别人相同的时间,修读多一个学位。”
“他多大了?”
“二十八岁左右。”
“哗,”玫玫一听,眼冒红心,“真不错啊。”
金夕仁不屑地说道:“学那些没用的,能干什么。我们纳税人的钱就用在这些人身上。”
袁和也微微皱眉,“夕仁,不要这样说。”
“我说错了吗?”
“屈本人在业余时间专研宋代历史,曾在大学兼任教席,他在市立图书馆任职期间,多次组织社会性的全民读书活动;参与公益事业;组织慈善筹款,并举办大型书展和书画展、文学讲座,鼓励青少年读书,对于本市的文化事业很有推动,作为公务员他是称职的。”
金夕仁摇摇头,没有再说话。
莫亦凡暗自点头,看来,这个男人真是很不错,转眼看看金夕仁,心想,这回你可遇到对手了。
刻意地避开在停车场见面的机会,屈展卷已经有一段时间没有见到金夕仁,也没有再被他打扰,生活回复平静。
一个下雨天,屈展卷没有开车上班,到下班时,雨仍下个不停,想享受一下这清凉的雨,屈展卷在宁静路口就下了公车,打着雨伞,漫步回家。
天色因为雨的缘故,灰蒙蒙的,看着雨中的街景,变幻的霓虹灯在雨中看起来有一种是耶非耶的感觉,屈展卷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
眼看快走到佳和大厦了,身后突然响起汽车的喇叭声。
屈展卷回头,映入眼中的是一辆火红色的跑车,蜘蛛型的车身很是绚目。
车内的人探出头来,“嗨。”
是金夕仁,带着一脸阳光般的笑容。
屈展卷只是微微点头,避让开,示意车子先通过。
“上来啊,我送你。”
屈展卷摇头,“谢谢,不用了。”
“你不用客气。”
正想再次拒绝,一个怪怪的声音传进耳朵里。
金夕仁显然也听见了,“是什么?”
屈展卷扬起伞,侧耳细听。
“好像是什么动物的叫声。”
金夕仁打开车门走出来。
屈展卷打量一下这位著名的模特,他果然是身高腿长,只是简简单单的白T恤配牛仔衫裤,身在金夕仁身上格外好看,时下青年男女看了一定会想自己也去买一身来穿。
金夕仁在雨中左顾右盼,“怎么又没有声音了。”
雨中的街道行人很少,金夕仁也不怕会有人看见他,只顾着站在路边东张西望。
看着雨点打湿了金夕仁的头发衣服,屈展卷走过来,把伞撑到他头上。
金夕仁抬起头,笑了,“谢谢你。”
望着金夕仁睫毛上凝着的一点雨滴,屈展卷心中有说不出的一种感觉。
“到底是什么?天这么暗,找不出来。”
两个人撑着一把伞,在雨中的街道上寻觅着。
终于,找到了,原来是街角一只小小的猫咪。
借着路灯的灯光,屈展卷发现,小猫受了伤,前爪上有伤口。
“啊,这么小。”金夕仁一手就把猫抱了起来。
猫儿咪呜咪呜地叫着,缩成一团。
金夕仁把牛仔夹克的衣襟拉开,把小猫放进去。
“跟我走吧。”
“哎,你这……”
没等屈展卷说完,金夕仁打断他,“我看了,没有猫牌,是流浪猫。”
“但是你……”
“先带回去再说。”
等到把猫带回家,金夕仁又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把猫放在地上看了半天,又抱起来,来敲邻居的房门。
见到门外站着的抱着猫的金夕仁,屈展卷无奈地叹气。
“去拿吹风机,我这里没有。”屈展卷接过猫,简单地吩咐道。
嘴里问着为什么,金夕仁还是乖乖地取来了。
把一条干毛巾递给金夕仁,屈展卷说道:“你最好还是换换衣服。”
用毛巾擦拭着头发,金夕仁说道,“不用了,我没有淋湿。”然后,脱下了自己的牛仔外套。
屈展卷准备好热水,替小猫洗澡,见他手势颇为熟练,金夕仁不由问:“你养过宠物?”
“没有。”
“那你好像很会的样子。”
“嗯。”
给猫洗完澡,又用吹风机吹干,再拿一块毛巾把猫包起来,屈展卷开始检查小猫的伤口,发现只是小小的划伤,放下心来,再取来药箱,准备动手。
“你还能客串兽医?”
“今天晚了,明天再带它去看,我先处理一下伤口,来,帮我按住它。”
金夕仁眨着眼睛,看着屈展卷小心的剪掉伤口附近的毛,然后消毒,上药,包扎,他的手势非常非常的轻柔,起初小猫不听话地挣扎跳蹿,但是后来就配合起来,直到伤口包好绑带。
“哗,你真厉害。”
屈展卷放下猫,洗过手整理好客厅,看着坐在沙发上,小猫旁边的金夕仁,“明天我会带它去兽医院。”
“谢谢你。”猫是自己捡回来的,结果却要屈展卷来善后,金夕仁有点汗颜。
“猫先放我这儿,你可以回去了吗?”
金夕仁不想走,屈展卷也是一个人住,但是不知为什么,他的房间总给金夕仁一种温暖的感觉,这不是因为有空气调节机提升温度就能有的温暖,是一种很特别的感受。
“咖啡?”金夕仁灵机一动。
屈展卷并未露出不高兴的表情,淡然地走进厨房。
金夕仁重新在沙发上坐下来,伸手把小猫抱进怀里,摸着猫头。
“喂,你说,这猫多大了?”
“大约二个月左右。”
“它是不是得喝牛奶?”
“是。”
金夕仁喝着香浓的咖啡,看着趴在地板上喝牛奶的猫。
屈展卷看看猫,又看看金夕仁,露出一丝笑意。
金夕仁看到了,像发现新大陆般,“喂,原来你会笑。”
“是人都会笑。”
“但是你从来不对我笑。”
屈展卷闭紧嘴唇,看了金夕仁一眼,心想,我又不是当街卖笑,为什么要单单对着你。
站起来四处走动的金夕仁,注意到阳台上的花盆,“喂,早想问你了,你养的花是什么?”
“茉莉。”
“这就是茉莉?”金夕仁走到阳台上去看。蓝底白纹的瓷盆中,一株植物看起来生气勃勃,卵形的翠绿色叶片,因为下雨的缘故,看起来格外的苍翠,叶片中间有几朵小小白花,远看是很不起眼的普通植物,可是人一走近,茉莉特有的清香飘然而至。
金夕仁忍不住凑过去闻了又闻,“好香,真的是茉莉。我第一次看见。”
“这是同事送给我的。”
伸手触摸着小小的洁白花朵,金夕仁问道:“这个花好养吗?”
“不,挺娇嫩的,我请教了不少懂花的同事。”
“开的挺好的。”
金夕仁走回客厅,又转头看看那盆茉莉,“你好像什么都会,自己一个人,煮饭,拉琴,养花,不错啊。”
屈展卷听了,表情淡然,开口道:“你该回去了。”
金夕仁露出戏谑的表情,“你再笑一下让我看我就走。”
望着金夕仁无赖般的表情,屈展卷虽然生气,但是面色一贯的平静,看了金夕仁一会,他轻轻牵动嘴角。
“喂,这哪叫笑。”金夕仁不满,然后露出阳光般的笑容,说道:“看见没有,这才叫笑。”一面说,一面做出微笑、甜笑、大笑等等丰富的表情来,仿佛是在被拍照一般的表演给屈展卷。
看着金夕仁英俊的面容,阳光般的笑,屈展卷没有表情地站起来,打开大门。
极有挫败感的金夕仁只得站起来,“哼,你就是对我凶悍,我做错什么了?你比和也还凶。什么态度。”然后佯佯然地离开。
回到自己家,金夕仁突然想起,牛仔外套忘在屈展卷的客厅了,想回去取,一转念,又坐下了。
屈展卷利用午休的空档,把小猫送到兽医处。
“小伤,没事,过几天就好了,我给它检查过了,也注射了疫苗,你如果想养,向动物署报备就可以了,猫牌下来那还得再等一星期。”医生如是说。
“不,我不打算养,等它伤好我会送到流浪猫之家去。”
“为什么?”医生奇怪,“这小猫挺可爱的,虽然血统不明,不过模样还好,黄白相间,你看它的小面孔多精致可爱,眼睛圆圆。养吧,别让它当流浪猫,你的女朋友应该也会喜欢它的。”
屈展卷笑笑,“为了我的身心健康,当然是可以养宠物,不过为了小动物们的身心健康,还是不要养的好。我一个人住,工作很忙,很多时候就会只是它一个在家里,我觉得不好。还是送给能照顾的人吧。”
“可以和女友两人一起照顾啊。”医生仍在努力劝说。
“我没有女朋友。”
晚上,金夕仁又来敲门。
屈展卷带着外套来开门,拉开一道门缝将外套递出来。
接过已经洗过的外套,金夕仁抬手撑住房门,“喂,你什么意思?”
“我要工作,请恕我不招待。”
“我是来看猫的又不是来看你的。”金夕仁扬扬手中的猫粮。
“那不是你的猫。”
金夕仁扬起下巴,“也不是你的。你现在也没拿到猫牌。”
望着门外的人,那样清秀的容貌却带着小恶魔一般的笑容,屈展卷无奈地退让了。
“咪咪,咪咪,”金夕仁叫着,“在哪里,跑到哪里去了?”
屈展卷取出一个小盘子递给金夕仁,又把猫引出来。
“来来,来吃饭。”金夕仁放好猫粮,看着小猫吃东西。
坐在沙发上,金夕仁盯住小猫瞧,“啊,它好小,舌头都小小的。”
屈展卷返回书房,继续他的工作。
给猫又倒上牛奶,金夕仁问道:“喂,你这里有没有喝的,我渴了。”
“自己去看冰箱。”
金夕仁拉开屈展卷的冰箱,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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