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路漫漫唯刀作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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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路漫漫唯刀作伴- 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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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莫入末,入末如入魔。此生不了恨,尽在末言中。”

    “什么?”

第二十一章 浮屠城、丑奴儿() 
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

    告别离灭会长,藏心手中攥着一颗血红的珠子,快步而行。

    武道三千如莲,结子成珠,此珠就名武道莲子。

    武道莲子乃是铂金级奇物,一人一生只能服用一颗,只要捏碎它,其中的神秘武道之力就可直接打通奇经八脉中的一条。

    并且,若是打通后当即刻印武道,它的伟力能让刻印的武道更加深刻,或可再进一阶也不一定。

    为此奇物,藏心答应半年后代表北部炼兵师协会参加一场炼兵比赛。

    此间唯一让藏心奇怪的是无华院主当时的态度,似非常不想自己留下,就连陈深、江河两人想留下也被他强行拉走。

    越过枫林,已近泗水,穿过石桥,玄枫湖畔到了。

    水畔,入眼,是白绣鞋,碧玉箫,袜不生尘。

    抬首,水镜无波,伊人赤足,静立湖面,枫叶飘洒,她就那样看着夕阳西下,弯月初升。

    风吹过,伊人发梢轻拂,转头对着藏心,露齿一笑。

    轻吟:

    水镜无波枫自落,

    落叶有情水留波。

    印江夜月忽风起,

    无情胜过有情多。

    “无情胜过有情多?”藏心不解。

    “枫叶落水,如飞蛾扑火,有情却凄美。不如无情来得畅快。”

    藏心锁眉深思,似有所感。不过他依旧不理解。

    “咯咯。”伊人轻笑,水袖凌波,翩翩起舞。

    一舞,禅血怜。

    13岁,偶遇惜败刀魔,落寞于此的智见禅师,禅师心善,见她心中有禅,是佛教圣子血禅。封之,猝亡。

    二舞,流连忘。

    时隔五年,封印已碎,数道冥冥意志接踵而来,她算得到,归期将近。

    三舞,生死离。

    血禅圣子,血禅功。血禅功成,祭苍生。

    藏心看着水中央水袖流转的白若璃,这一舞,他不尽懂。

    他只知,她舞出的有离,故土难离。有舍,人不舍。

    离绪入心,藏心心有所感,家乡一曲《橄榄树》浮上心间。

    不自禁,走到湖边,玉笛鸣,曲音响。

    却仅是“呜、呜”声。哭嚎若丧。

    声响,白若璃舞步停,“咯咯。”掩嘴笑不停。

    妙足一点,湖面生波,落于藏心身前。

    ******

    与此同时,苍茫星海中,一艘铁皮星舰穿行。

    甲板上,一喇嘛打扮的青年俊俏和尚,对着一青衫人,深鞠一躬,双手合十。宣一声佛号。

    “南无毗卢遮那如来,浮屠尊使,天蓝星已近在眼前,那圆月刀魔之封。。。”

    “咯咯。”笑音响,却是京腔男声。

    青衫转身,扇遮半面。左脸是京谱伶人,阴柔似水。右脸的折扇上,狂草书着一个“丑”字。

    他两指一并,手势起。朱唇轻启,京腔随,“密宗佛下第一子,你且听我慢道来。

    刀魔已做困兽斗,沉封早旧不足哀。

    浮屠城有黄金子,此子落下处处开。”

    随即,噗嗤,收折扇声响,青衫人右脸显露,却是漆黑一片,他展颜一笑,状若幽鬼,不男不女的怪声再起,“奴家喜欢别人称呼我为丑奴儿。不过城主之礼?”

    “南无毗卢遮那如来,只要带回血禅圣子,两千妙龄女尼自当送往浮屠城。”

    “好。”

    道完一声好,他轻笑一声,“咯咯,铁十一,将浮屠金珠取来。”

    这时,甲板上一阵内气波动,一个全身铁铠的人,凭空浮现,手中一颗金珠,流光溢彩,大放光华。

    青衫丑奴儿接过金珠,望向近前的蔚蓝星球,星球前一层薄薄的水雾弥漫,他邪邪一笑,“这就是刀魔之封吗?”

    随即周身内力运起,气势一发,甲板上一阵天旋地转,丑奴儿竟是铂金阶的人物。

    他将气运于折扇之上,将金珠抛起,狠狠一扇。

    噗,金珠若断线的风筝,向着那颗蔚蓝的星球飞去。

    临近星球,那层薄薄的雾气似有感应,化为刀气,结网而御。

    “吱吱,”金珠落于网中,吱吱作响。似在与那刀网角力。

    角力中,金珠再放光华,砰一声响,刀网破碎,金珠直射而下,打开一条通道。

    青衫丑奴儿见此,颇为满意,京腔再起,“儿郎们,加快速度,顺此道路,全速起航。”

    声落,星舰中伸出无数支划桨,速度飞升,顺道而去。

    进入刀雾。

    突然,砰,砰,两声,甲板上多出两人。

    丑奴儿、铁十一、第一佛子皆是惊诧。

    一个是爆炸头干瘦老头,一个是中年mei妇,“大哥健在,天蓝中黄金以上不得动武。”

    ******

    二十四桥明月夜,玉人何处教吹箫。

    湖畔前,两人互相依偎,月夜笙箫。

    今天是藏心最开心的一天,此时,他忘记了仇,也忘记了愁。眼里只有伊人,还有伊人教会他的曲。

    蓦然,脸颊一凉,伊人轻吻,化作流莺。

    “藏心,比武那天,我会穿着嫁衣等你。”

    夜幕下,只余此声回荡。

    白若璃红着脸走了,心中却道了数声对不起,

    对不起,藏心,只有跟你在一起时,才听不到那些周遭烦人的声音。

    对不起,藏心,或许大婚之后,就是别离。

    对不起,藏心,又让你添上一把枷锁。

    还有,对不起,三妹,是姐姐自私,抢了你的有缘人。

    伊人已远,一支碧玉萧,肩头几根青丝,让藏心怅惘,怔怔出神。

    “啪、啪、啪,精彩!昨日绿水芙蓉,白若曦,今日净世琉璃,白若璃,果然是登徒子,受死。”

    “谁?”惊醒的藏心回神。

    回答他的是四面八方而来的八道刀光,刀光落,藏心却依旧不动,此人虽喊受死,可她的刀却没有杀气。

    刀光过,落于藏心四周,卷起烟尘。

    烟尘散去,树梢之上,立一蓝发黑衣女子,她的手上正提着一人。

    “是你。”站着的人正是那个夜幕中的毒女刺客。她手上提着的,却是那个贪生怕死的墨犬,此时正昏迷着。

    嗤,一个破空声飞来,藏心伸手接过,是一本书。

    嗤,再一个破空声飞来,藏心躲过。这次被扔下来的却是墨犬。

    墨犬倒地,痛呼声起。

    “哪个不长眼睛的,摔你犬爷爷。”

    睁开迷蒙的小眼,他看到了藏心,一个哆嗦,两腿一弯跪倒在地,“主人,主人救我啊,少幕主要杀我。”

    一声主人,藏心皱眉,看向树梢,可此时树梢上哪里还有那毒女的踪影。

第二十二章 生死台前() 
一晃十天匆匆而过。

    这些天墨犬一直跟在藏心身边,墨犬年龄不大,也就二十有三,头发稀疏,眼睛奇小,鼻、唇处骨骼很奇怪,像犬不像人。

    犹记得十天前。

    “什么主人?我不认得你。”

    “是夜幕之主让我来做您的刀侍,主人。”

    “夜幕之主?”

    “对,我背叛夜幕是死罪,昨天他找到我,让我做您的刀侍一年,就放我一马。”

    “什么?夜幕之主是谁?这本书是何意?”

    “我也不知道啊。”

    “那你走吧。”

    “主人,夜幕的人都是疯子,我走了一定会死的,就让我待在你身边吧,让我做什么都可以。”

    那夜的书,无字。

    那夜的人,墨犬。

    奇怪、奇怪,都很奇怪。现在的藏心也不去想,也不想想了。因为今天是和叶奇决战的日子,亦是和白若璃的婚期。

    清晨。

    打开柜子,藏心拿出一件样式古朴的白袍,天蓝北部七国,越是显贵穿着就越是复古。以至于每逢双喜之事,新人都会穿一身古袍喜衣,内里套的当然也是古袍。这是风俗。

    白色衣袍很合身,藏心心中一阵温暖,这袍子是养母林漫茹细心缝制的,有家的味道,他今天要穿着它,套上喜衣,迎娶白若璃。

    “藏心,你今天穿的真是,绝了,有仙气。一定能败那个叶奇小儿。先吃点早餐吧。”墨犬端着一碗米粥,手却不自觉有些颤抖。

    他很感激藏心没赶他走,也很感激藏心没把他当下人看。

    10天相处下来,藏心不再像那夜那般可怖,他是一个很干净的少年,内心很温润,只是不爱说话。

    墨犬心里很惭愧,他对藏心撒了谎,他当藏心的刀侍,只是为了给藏心下药,迷晕他,带到夜幕之主身前。

    想到这里,他的手剧烈颤抖,米粥洒了一地。

    落叶城西。

    西门城墙,高三百米,宽七十米,通体铁之精砌成,水油泼不进,刀过不留痕,建于千年之前,抵御横行兽潮而用。

    时过境迁,异兽仅余两三只,此墙也做了摆设。

    三百年前,二绝世剑客,于此墙之上,惊天一战。

    此后,更名为生死台。

    今日,

    生死台下再搭一台,是喜台,一杆双喜大旗飘扬。

    台中,

    白府白无生,夫人赤羽柔端坐于上首处。

    下首左边是城主叶知秋,琼山仙府钱不多、等五位黄金阶强者。

    下首右边则是白若曦、白若涵、朱无士等年轻一辈。

    喜台中央,都是身着红服的家丁。喜气洋洋,排着整齐的队伍。

    号音起,此台之上尽是欢庆之气。

    台下,则是站满密密麻麻的人,议论之声不绝。

    “这场生死斗闹这么大场面,有看头?三少爷叶奇,向来武道名声不显,纨绔之名却响彻落叶,还有一个张藏心,风评不好,至今一个黄铜阶。像是小孩子打闹。”

    “你懂什么?叶奇未入隐世宗门,却能进入白银,你不觉得他跟九皇子很像吗?”

    “你这么一说,还真是啊。”

    “再说那张藏心,据传是6级炼兵师,又是金色战印,和九皇子一样是金色战印啊,百世难见,现在你期待不期待?”

    “是吗?你也说是据传啊?”

    “不信你拉个人问问。”

    “别问我,我只是来看净世琉璃的。”

    “切。”

    突然,“哗。。。”

    一袭红裙留波,如仙来,白若璃御空而行,立于旗杆之上。今天的她凤冠霞披,纤腰如束,广袖流仙,红底金线的衣裙飞扬。

    今天的她,弯眉杏眼,唇间两点朱红,显然是经过精心打扮。好一朵,待嫁出尘的牡丹。

    “好美,这世间竟有如此美丽的女子!”

    “白若璃净世琉璃之名,名不虚传,即使身披嫁衣,也是那么出尘。”

    还不等感叹完,又是一阵,“哗。。。”

    一蓝衣剑客,脚步生尘,飞至人群中,踏浪而行,闪身即逝,留下段段残影,城门处,脚步连点三下,百米城墙一跃而上。

    留下一阵喧嚣。

    “快看,是三少爷叶奇。好俊的轻功。这就是城主府叶家的绝学《踏水无痕》吗?”

    “三少爷不是一向以纨绔著称吗?”

    “我怎么知道,不过这手轻功飘逸,当真非凡。”

    “若那张藏心的谣传是真,今天一战,当真值得期待。”

    喜台上,白无生见此,对着叶知秋笑道,“《踏水无痕》已练到第四重水过无痕,奇贤侄当真奇才啊。”

    叶知秋此时也很惊诧,叶奇这孩子是他三个儿子中,最不起眼的一个,他平时自然很少关注,就连叶奇的战印是什么他都不知道。

    此时,他也没想到,叶奇对轻功有如此天赋。

    要知道,他练此功到第四重水过无痕时,已过40岁。

    按捺下心中惊诧,他摆摆手道,“你那内定的女婿也不差啊,金色刀印。”随即转头对朱无士道:“九皇子殿下,待会就拜托调解一下了。”

    “再说吧!”朱无士目光闪烁,只定定的盯着出神的白若曦。

    可他没注意到,白无生看他的神情闪着幽光。

    叶奇踏上城墙,仅抱剑,闭目凝神。

    他没有去看,双喜大旗上那个绝美的仙子,因为,他并不爱她。

    他也没有去看,喜台上父亲质疑的眼神,因为今天之后,他就再没有了亲情。

    他更是没去看,喜台上幽怨若泣的白若涵,因为他不敢去爱,也给不了她未来。

    闭目的他,脑袋里想的只是张藏心,那个平民,金色刀印。

    计划今天就会执行,虽然这场比斗已无任何意义,但今天他要让天下人都知道他的武道,他要压制修为和张藏心公平一战。

    他,只想赢得漂亮。

    又是一阵,“哗。。。”

    人群让开一条道路,出现一个一袭白衣的干净少年,身后跟着墨犬,墨犬手中抱着一柄黑色的长刀,此刀没有刀鞘。

    生死台下,藏心对俏立于旗杆上的伊人一笑,接过墨犬手中的影狞。

    他只是拖着刀,一步步的踏上生死台,他不像叶奇那么爱显摆,他很内敛,当然,他也没有显摆的资格,因为他入武道13年,从未习练过轻功。

    不习轻功只是因为他从来没有想过要逃、他的人生字典里没有退缩。踏上生死台,藏心目光一凝,气势宛若实质,惊起一林飞鸦。

    今天他要败叶奇,迎娶白若璃。这是他的信念。

第二十三章 命星西行,凶() 
藏心上台,周遭一片嘘声。

    “这就是你说的金印张藏心?他是走上去的?他的轻功呢?”

    “我怎么知道?”

    “此子行不行啊?”

    喜台上,钱不多身边一中年道姑,两条柳眉倒竖,仿佛怎么都张不开,“钱师弟,这个白衣少年,就是你说的那人?”

    “对啊,遗恨师姐,就是他,破了真武七截阵。”胖子严肃,不敢嬉皮笑脸,他是真怕这个师姐,什么都好就是杀气太重。

    遗恨闻此,看向一边黯然失神的白若曦,本就倒竖的眉,更加深皱起,前些天她从天蓝南部回来,她这徒儿就这样了。

    简直像极了当年的她,她又看向生死台上那个少年,既然和白若璃有婚约,还来勾搭自己的乖巧徒儿。

    一股杀意起,“此子,当诛。”一言不合就要杀人,遗恨当真是一不可理喻的凶人。

    “什么?”钱不多睁大着眼睛,脑袋中一万个问号。怎么脑补都搞不清师姐的意图。

    此时,

    生死台前,秋风起。

    静立旗杆之上的白若璃皱眉,心神不宁。

    西城、秋风、飞鸦。

    无一不是在述说着肃杀。

    掐指一算,白若璃摇摇欲坠,险些栽倒。

    今天,

    命星西行,主凶,大凶!

    今日,

    势必是血流成河之局。

    强稳住身形,他心中凄然,就是今天了,老天就是这样,就连这一日的念想,也不愿施舍给她。

    心有所感,她看着手中紧握的喜服,这是见过藏心后,这些天,她为他精心缝制的。强笑一声,她手上扬,喜服抛向空中。

    飞身落地,喜服已落在旗杆上飘扬,鲜艳的红,仿佛是在期待着什么,又仿佛是在预示着什么。

    此时,生死台下,鼓声鸣,战意起。

    决战,开始。

    生死台上,

    叶奇,“平民,你很不错,这一月,一次又一次的让我记住了你的名字,张藏心!”

    “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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