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以渐一脑子的疑问,“这些东西,哪家快递不能送,非要我穿越了半个魔都来拿?难道沙伏嘉的爸妈也像我妈一样,不许他吃‘垃圾食品’?”
俞以渐愣了几秒,忽然反应了过来。“哦。对了,你等一下。”
他当着收银员的面,给沙伏嘉打了一个电话,“嘉哥,我拿到了,是24筒薯片”
沙伏嘉打断了他的话,“好,那你现在回来吧,你把单车骑到你之前取车的地方,钥匙也放回原处。地址还记得吧?”
俞以渐想了想,“延桃路2003号7门?”
“是的,不错嘛,记忆力很好。”
俞以渐听到夸奖,忍不住得意了起来,“哈哈,我的记忆力可好了。嘉哥,那我单车放下以后呢?”
“你再随便坐个车,回到市里,来找我吧。”
“哦,那我去哪儿找你啊?”
“你知道百里辉吗?”沙伏嘉的声音里似乎带着一丝嘲弄。
俞以渐并不笨,他立刻就听明白了,“我知道!那我等下再联系你。”
挂掉电话后,俞以渐背上书包走出了便利店。他推着单车,慢慢地走了一会儿:是先吃饭呢?还是先一鼓作气把东西送过去?
他刚用手机搜过了,“百里辉”是个豪华的私人会所,在闵行,离得远着呢。
正当俞以渐拿不定主意的时候,他的手机响了一声。娑娑发来了一条信息,“还在忙呢?吃饭了吗?”
俞以渐的心里瞬间涌起了淡淡的暖意,“没呢,饿得哥都走不动路了。”
“你先吃饭吧,当心低血糖了。”娑娑很体贴地说,“送信这种事,又不是什么大事,早一点晚一点,送到就行了呗。”
“说到这个,我简直要笑死了。”俞以渐将车子停在一家美式快餐店的门口,然后锁好车,走进了快餐店。他一边走,一边回复着信息,“你肯定想不到我哥要我送的东西是啥!”
“神神秘秘的,我哪猜得出来。”
“猜一下嘛,给你三次机会。”俞以渐点了一份巨无霸汉堡套餐。他站在点餐台前,闻着后厨里飘出来的炸鸡香味,口水都快要滴下来了。
“不能走快递的东西,让我想想。”娑娑思索了一下,“是**的东西吧。是不是小猫小狗一类的宠物?”
“错。”
“那就是易燃易爆的液体类的东西吧。是香水一类的吗?”
俞以渐在座位上坐下,他看着信息,笑了起来,“你以为我哥是变态呢,哪有男生喜欢这些玩意儿的?”
“也许他是买来送给他女朋友的呢。”娑娑还是坚持己见。
“你猜错了,还有一次机会。”
“那不会是刀子之类的吧。刀子能寄快递吗?反正是不能随便上飞机的。”
娑娑还在瞎猜,俞以渐已经笑得前仰后合了,“都不对,我告诉你啊,是吃的。”
“吃的?!”娑娑大吃一惊,“是熟食?不会是果子狸穿山甲之类的吧?”
“你在想些什么东西啊?”俞以渐嘲讽地说,“我看,我这个哥哥,平常过得也是不怎么开心。”
“为什么这样说?”
“他爸妈肯定跟我爸妈差不多,这不让吃,那不让吃呗。他弄了一大堆薯片,估计是怕快递员送的时候,他不在家拿不到吧,所以就让我帮忙了。唉,也是可怜。”
俞以渐自以为是的口吻逗乐了姜汝砺,他想了想,故意说:“哪有这样的爸妈。很多家庭都是一个小孩,爸妈疼爱都来不及呢,怎么会不让吃?”
“真的,哎,你是没见过。”
服务员端来了餐盘,俞以渐立刻喝了一大口雪碧,他满足地打了一个嗝儿,才接着说:“我爸妈老是嫌我肥,我妈还会说几句不健康啥的,我爸就说的难听了,什么带不出去之类的都说。”
“我看过你照片,也不胖啊,而且你年纪还小嘛,再过两年长个儿了,人自然就瘦了。”
“他们不这么想啊。”俞以渐说道,“我那个哥哥也是跟我一样,身上不胖,脸圆,估计他爸妈也不让他吃零食来着。”
姜汝砺忍住笑,“那他买的什么零食啊,吃一口能上天的那种吗?”打完这行字,他看了一眼桌子上的另一台显示器,那上面显示着俞以渐的坐标,是c4刚帮他设置好的。
“其实他可没有品味了。”俞以渐开启了吐槽模式,“他要我装了24筒薯片,但不是大牌子,是那种很土的包装,我感觉这包装起码是二十年前的设计。”
“你才几岁呢,就说人家是二十年前的设计。”姜汝砺忍住讥笑,“看来,你哥喜欢吃薯片啊。”接着,他又假装刚想起来似的说,“筒装薯片,也就是最近六七年才有的吧,以前好像都是袋装的。怎么可能是二十年前的设计?”
“你不信?等着哥打你脸。”俞以渐果然上当了,他立刻用手机拍了一张照片,发给了姜汝砺,“你看看,这是不是二十年前的设计?”
姜汝砺盯着照片看了几秒,长圆筒的包装上印着玫红色和葱绿色交错的方格图案,乍一看有点像是“品客”,但颜色却要俗艳得多。此外,这些圆筒的盖子不是常见的半透明塑料盖,而是黄铜材质的金属盖。
“会不会是用薯片的圆筒装了别的东西?”姜汝砺问道。
“不可能啊,这些都是密封好的。”俞以渐那正在蘸番茄酱的手指停了下来,“要不,我打开看看?”
俞以渐刚要发送这条信息,他的手机忽然响了起来。他吓了一跳,赶紧手忙脚乱地擦了擦手指。“喂,嘉哥。”
“你在路上?”
“我喝口水,马上就出发了。”俞以渐慌忙解释道。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有点怵沙伏嘉,“嘉哥,你等急了?”
“还行。”沙伏嘉的声音听不出情绪,“你不要乱打开我的东西,也不要跟别人说,知道吗?”
“哦,知道了。”
“这件事,你要是做得漂亮,我就帮你找几个人,让你去教训袁飏飏。”
俞以渐眼睛一亮,“谢谢嘉哥!”
挂掉电话后,俞以渐叹了一口气。他没有心情再继续吃东西了,于是随便喝了几口饮料,然后就抓起书包和手机,走出了快餐店。
“你怎么又不说话啦?”姜汝砺问道。
“我要赶路呢,等我晚上到家再聊吧。”
“那好吧,你路上多小心。”姜汝砺看着显示器上的地图,一个闪烁的圆点又慢慢移动了起来。
俞以渐再次发来信息时,已经是下午三点了。
“这么久啊。”姜汝砺假装抱怨地说。
“没办法,我哥非要我在他那儿坐一会儿。”
“你哥要你送去他家了吗?”
“嗯。”
姜汝砺在心里好笑,“明明是送到了‘百里辉’,估计是被沙伏嘉恐吓了,不敢说真话了吧。”
“你哥没请你一起吃薯片吗?”他故意问道。
“没有,他打开后看了一眼就收起来了。”俞以渐似乎有点不满,“肯定不是薯片,我掂量过,比薯片要重一点儿。”
“你怎么知道薯片应该是多重?”
“我经常买了吃呀,这个还是清楚的。”俞以渐得意地说,“市面上主流的牌子我都吃过,我跟你说,就算你把各种牌子的混在一起,我都能吃出哪个是哪家的。”
“这么厉害呀!”
两人又聊了一会儿之后,姜汝砺便找了个借口下线了。接着,他将俞以渐拍摄的那张薯片照片发给了c4,看后者能不能解读出什么信息来。
“叩叩叩。”
“请进。”姜汝砺转过身,看见了谢狂心。
“姜医生,你在忙吗?”谢狂心有点拘谨地问道,“你最近好像都特别忙。”
“我刚好今天不忙。”姜汝砺微笑着站了起来,“坐吧。”
谢狂心走到长沙发边上坐了下来,他对待姜汝砺的态度明显较为谦逊和亲昵,不像平常那么狂妄。
“你是不是有一个月没跟我聊天了?”姜汝砺走到另一个房间里,打开了冰箱。“你要不要喝点什么?”
“我想喝你调的酒。”谢狂心笑嘻嘻地说,“好久没喝了。”
“那就委屈你喝个瓶装的吧。”姜汝砺拿出两瓶柠檬酒,走到谢狂心的身边坐了下来。“按照身份证上的年龄,你还不能喝酒吧?”
“你也知道是身份证的呀。”谢狂心接过酒瓶,淘气地盘起了腿,“我实际年龄已经满18岁了,不要紧的。”说完,他拧开盖子,咕嘟咕嘟地喝了起来。
姜汝砺无奈地摇了摇头,“你在外面可不能这样。”他语重心长地说,“你现在可是偶像。”
谢狂心差点呛到,他夸张地揉着胸口,“你快别恶心我了。”他环视着屋内,“你这房间一看就知道是个单身汉住的。”
“你别转移话题。”姜汝砺不理睬他的玩笑话,“你现在是公众人物了,侯爷肯定也不希望你惹出什么事情来。”
说到万国侯,谢狂心的脸色黯然了几分,“姜医生,你知道我的病”
“怎么了?”姜汝砺有点紧张,“感觉哪儿不舒服?”
“不是,没有不舒服。”谢狂心的眼神里流露出了悲伤,“我总担心侯爷会知道。”
“你这是不相信我吗?”姜汝砺脸色一冷,“你查出来有三个月了吧,我要是想说,早就说了。”
“我不是不相信你。”谢狂心连忙解释道,“我是觉得,侯爷可能有点嫌弃我。”
“嫌弃你,为什么还要救你?”姜汝砺不解地问道,“侯爷对你说什么了?”
“我有一次跟侯爷说,我只有侯爷这一个亲人了。但是,侯爷说,他没有亲人了。”谢狂心的脸上写满了委屈,这一刻,他终于不再那么骄傲矜持,而是个失落的少年了。
“侯爷的性格一向如此。”姜汝砺喝了一口酒,“他以前吃过很多苦,所以,他不希望你太依赖他。这样,假如有一天你失去了他,也不会太难过。”
“什么意思?”谢狂心忽地一下坐直了,“侯爷要离开我们?”
“不是。”姜汝砺哭笑不得地看着紧张兮兮的谢狂心,“我是想跟你说,侯爷不是特意对你疏远的,他的性格就是那样。”
“噢。”谢狂心默默地喝了几口酒,“可是,我觉得,他对月总管不一样。”
听到这个称呼,姜汝砺的心里莫名地漾起了一阵柔情与苦涩。他生怕被谢狂心看穿,便掩饰性地喝了一口酒,“月总管是女人嘛,你为什么要跟个女人比?”
“但我听k1说,以前侯爷对女人很冷淡的。k1还说,他有一段时间怀疑,侯爷是怕人误会他的性取向,才定期找个女人过夜的。”
姜汝砺盯着谢狂心,叹了一口气,“你在意侯爷的性取向吗?”
谢狂心移开了视线,“跟我有什么关系!我就是想说,侯爷对月总管的态度,跟对别人不太一样。”
“毕竟是美女嘛。”姜汝砺轻描淡写地说,“谁不爱呢?”
“不一定啊,我看k1对月总管的态度就很正常。”谢狂心不服气地反驳道,“难道他不爱美女?”
姜汝砺想到了前段时间的硬币游戏,忍不住笑了一下,“你不要胡思乱想,侯爷会不高兴的。”他安慰地拍了拍谢狂心的肩膀,“平安夜皇冠有活动,你会参加吗?”
“这个嘛,要问我经纪人。”谢狂心的话成功地逗乐了姜汝砺,尽管他的心里有一朵乌云。
第一百六十六章 强盗逻辑()
12月初的魔都依旧繁华,但与夏秋相比,少了几分躁动,多了一丝苍凉。
在郊区的炎黄马场里,常绿的草坪生机盎然,那碧绿欲滴的草色,让人疑心这季节已经到了春天。
万国侯骑着一匹浅金色的马,在悠闲地散步。他戴着一顶黑色的碗状头盔,穿着深紫色的剪裁精良的格子呢外套,而腿上的白色紧身马裤则束在一双锃亮的黑色长筒马靴里。他的马鞍是紫白双色的,和他的衣服配色形成了协调的搭配。
一些游客对他投来赞赏的目光,不仅仅是因为他潇洒倜傥的外表,更是因为他骑着的那匹宝马。
“那是什么马?颜色像是染上去的。”一位年轻的女士忍不住向教练打听道。
“哦,那是阿哈尔捷金马。”教练的目光里充满了艳羡,“那不是染的,它天生就是这种浅金色的。”
“好漂亮啊,我等下可以骑吗?”年轻女士跃跃欲试。
“抱歉,那匹马是寄养的,马主就是正在骑马的那人。”教练不无嫉妒地说,“这马全球才1000多匹,比很多人的车贵多了。”
“这么厉害?”年轻女士瞪大了眼睛,“我的车都300多万了,难道买不起这匹马?”
教练失笑,“据说是因为那个马主住的地方还没装修完,所以才把他的马寄养在这儿。”他稍微压低了一点声音,“那匹马今年才三岁,它的爸爸在国际马匹速度赛中夺得过冠军,是纯种冠军马的后代。我听说,有人出价到1200万美元,主人都不肯卖。”
年轻女士吐了一下舌头,然后看了看忽然加速的阿哈尔捷金马。它的体型饱满又不失优雅,还高昂着脖子,仿佛是对自己的血统充满了自豪。
骑在马上的万国侯像是一个御马有术的骑士,举手投足间无不流露出高贵的绅士气质,令观者为之赞叹。
万国侯驾着马,穿过了训练场。他感受着初冬的冷风,神情淡漠。旁人或许以为他在享受骑马的乐趣,而实际上,他却在心里默诵着一首john…donne的诗。
在诸多的翻译版本中,李敖的版本最为对仗工整,同时,这也是莫傲骨最喜欢的译版。
“没有人能自全,
没有人是孤岛,
每人都是大陆的一片,
要为本土应卯。”
万国侯忍不住冷笑了一下。他收紧缰绳,慢慢减速,然后抬起头来,看着那一碧如洗的澄空。八年的漫长囚禁,数不清的无助绝望,像是一张看不见的网,束缚得他动弹不得。“如果那时我无声无息地死去了,会不会有人为我掉一滴泪?”
“现在,我自由了,可我仍旧是个仇恨的囚徒。”他自嘲地想着,又默默地念道:
“丧钟在为谁敲,
我本茫然不晓,
不为幽明永隔,
它正为你哀悼。”
仿佛是在回应这首诗一般,一匹黑色的阿拉伯马突然冲到了万国侯的前面。
接着,骑马者减速并调转了马头,他露出了惊奇的神色,“侯爷?”
万国侯的目光一凛,然后他几乎是立刻就微笑了起来,“这么巧,高总。”
高靳穿着军绿色的骑马装,宽阔的身躯上罩着一件黑色的防护背心,一眼看上去,就像个盾牌。
“侯爷,您也喜欢骑马啊?”高靳慢慢靠近万国侯,显然是有些吃惊。“您这马,该不会是阿哈尔捷金马吧?”
“大概是的。”万国侯漫不经心地说道,“它叫多夫列特。”
“难怪,我说一看就像是土库曼斯坦的呢。”高靳咧嘴一笑,欣赏地打量着万国侯的坐骑。“我最近很忙,好几个月都没来骑马了。今天刚来的时候,我就听人说,这里有人寄养了一匹汗血宝马,我还当是他们弄错了呢。”
“早知道高总喜欢骑马,那我就请高总出来玩了。”万国侯淡淡地说,“看高总店里生意不错,平时应该很忙吧。”说完,他两腿一夹。
高靳连忙跟上,“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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