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弥留之际的幻觉吧,伤感而颓废,没有任何实际意义,但不仁社却过度解读了。
“实际上,与其说不仁社是在找莫礼逊,不如说是在找琥珀宫。而此时的莫礼逊也已身染顽疾,他知道自己好心反而得罪了人。所以他去世前,交待长子科顿重新设计琥珀宫,将其分为八个部分,然后小心拆卸,装入箱中,再沉入海底。”
“沉入海底?”韩诺惟心痛地说,“那都是绝世真品啊,就这么丢了?”
莫傲骨哑然失笑:“沉入海底就一定是丢了吗?当然不是。莫礼逊这么做,只是要让这些东西远离自己的家人,以免招来祸患。对外的说法是,科顿安排将琥珀运回英国的途中,不幸遭遇暴风雨,船上的琥珀和运送的工人都因此葬身鱼腹。”
韩诺惟点点头:“瞒天过海。”他此刻已经暂时忘记了自己的不幸,而全身心沉浸在莫傲骨的故事中了。他的脸上洋溢着一种年轻人所特有的好奇的神采,“这个莫礼逊真厉害,不仅设计骗过了不仁社,还掌握了不仁社的情报”。
莫傲骨微微一笑,“先不说有没有骗过不仁社,你怎么知道他掌握了对方的情报?”
韩诺惟自信满满地说:“他不是知道了那位藏家临终前写的那个什么?”
“俳句。”
“对,他怎么会知道呢?日本人又没有死在他眼前。”
莫傲骨点点头,又轻轻叹了一口气,“你说对了一半。莫礼逊确实掌握了不少敌人的信息。因为,就算换成是你,莫名被人当成仇敌追杀,也要多几个心眼吧,何况是他。可是,想骗过不仁社,哪有那么容易。不仁社的人从来就没有停止过寻找琥珀的下落。在莫礼逊和科顿相继去世后,科顿的儿子埃德蒙主事。埃德蒙将公司重组为若干家小型的轮船公司和贸易公司,同时也将一些贸易公司开办在了缅甸的邻国,中国。”
“转移财产。”韩诺惟说。
莫傲骨赞许地点点头,接着说:“后来,莫礼逊的家族逐渐衰弱,而不仁社则成为日本规模数一数二的军工企业。
“1950年,这个家族的后人几经迁徙,来到了中国。这一代的家主名为奥古斯特,他来到中国后,隐姓埋名,又娶了中国女子为妻,决心守住家族的秘密。”
这时,韩诺惟已经猜到了什么,他很想开口询问,但又强忍住了。莫傲骨注意到了他的表情,便笑了笑:“是的,我就是奥古斯特。莫傲骨不过是个掩人耳目的称谓。”
韩诺惟震惊地看着他:“那你怎么会在这里?”
莫傲骨慢慢起身走到窗边,凝望着小窗外那抹灰暗的天色,片刻,才说:“某种意义上来说,是因为你。”
“我?”韩诺惟吃惊地瞪大了眼睛,“跟我有什么关系?”
莫傲骨并没有回答,他自顾自地说:“我到韩城后,为了避人耳目,没有再做琥珀生意,而是开了个很小的杂货店,毕竟我在这里是异邦人。
“好在韩城地处边疆,少数民族非常多。不时也有缅甸密支那、曼德勒等地的商人过来做生意,加上我能说一口流利的韩城方言,故而很多人都以为我是混血或者少数民族,倒也相安无事。
“我的妻子是本地的农民,她非常贤惠,人缘又好,所以十年浩劫我也没有受到太大的冲击。后来,她给我生了个儿子,我给他起名叫蔺枢。”
莫傲骨转过身来,他的表情温柔了许多,目光中也有了一点暖意,似乎沉浸在自己的回忆中,十分甜蜜。
韩诺惟心里有一千个疑问,但他看到莫傲骨的表情,终于还是忍住了没有贸然开口。
但这种温柔的表情并没有持续多久。莫傲骨眼里的火花又渐渐暗淡下去,他抿了抿嘴,转脸看向窗外。
韩诺惟顺着莫傲骨的视线,也看向窗外。只见后者一抬手,他还没有看清,莫傲骨已经从窗口抓住了什么东西。
莫傲骨慢慢将手缩回来,他捏着那东西的脚爪,然后慢慢张开手,原来是一只小鸟。
韩诺惟好奇地走过去观察了一下,这只小鸟的身长跟手指差不多,灰白色的头颈,红红的嘴儿,翅膀和尾巴都像是被墨水染过一般墨黑墨黑的,而其余的地方均为灰色。
韩诺惟伸出手,轻轻摸了摸小鸟,温热的羽毛让他无端端生出一股忧伤来:“前辈,放了它吧。”
莫傲骨将小鸟送到窗口,松开手,小鸟立刻头也不回地扑打着翅膀飞远了。
“这鸟叫做丝光椋,很聪明的,听到什么声音,很快就能学会。人们觉得好玩,便捉来养在笼子里,像八哥一样养着。然而,丝光椋一旦进了笼子,就再也不肯模仿外界的声音了。”
莫傲骨笑了笑,但这笑意并没有抵达眼底,“蔺枢很喜欢丝光椋,小时候闹着养了好几只,但有一天,他把鸟全都放了。我问他为什么?他说,还是让它们在野外吧,自由自在地,想学谁,就学谁;不想学,就不学。”
“蔺枢是个善良聪明的孩子,只是有点太自信。他一天天长大后,发现自己喜欢琥珀,你也知道在韩城是不太可能不接触到琥珀的。后来他遇见一个做琥珀生意的女孩子,两人情投意合,很快成了家。这时,蔺枢告诉我,他打算和他老婆开一家琥珀店,他认为,只要生意不做大,就不会引起不仁社的注意。我怎么都劝阻不了,只好随他。那时,不仁社的人已经有许多年未曾出现过了。我自恃隐藏得极深,他们也绝对想不到我会藏身在距离缅甸这么近的地方。时间一长,我也就麻痹大意了起来。”
说到这里,莫傲骨深深叹了一口气。
“蔺枢的店面虽然不大,但生意很好。因为他眼光不错,在琥珀鉴定上很有天赋,渐渐地,他的店在韩城有了名气。这时,店面仅靠他们小两口来打理,已经有些费力了。于是,1977年的时候,蔺枢物色了一名工人来打下手。这工人是韩城本地人,与蔺枢的脾气和性格都很相投。”
韩诺惟屏气凝神地听着,莫傲骨却突然停下来,看他一眼。
韩诺惟等了一会,见莫傲骨没有再说,忍不住问道:“前辈,您请继续。”
“我以为你已经猜出来了呢。”莫傲骨说道。
“猜出来什么?”
“这名工人,就是陶无法。”
韩诺惟“啊”地一声,“可是陶无法不是出身富裕家庭吗,怎么会去做工?”
莫傲骨看着惊讶的韩诺惟,平静地说:“不,陶无法家里很穷。他虽然没读过多少书,却很有能力,把小店打理得井井有条,蔺枢因此更信赖他。而我是笃信防人之心不可无,常常提醒蔺枢不要轻信他人,蔺枢却总觉得我多此一举。”
莫傲骨又喝了一口水,接着说,“蔺枢二十八岁的时候,做父亲了,他有了一对龙凤胎宝宝。在我看来,他自己还是个孩子呢。”莫傲骨说到这儿,不自觉地笑了笑。
“蔺枢开心的不得了,一心要给孩子弄两块上好的琥珀作长命锁,可是一直没有找到满意的料子。最后,他突发奇想,想到了祖上的珍藏。
“是的,琥珀宫殿被沉入了海底,但仍然有一些零散的琥珀被保留了下来,代代相传。而我曾经叮嘱过他,祖上的珍藏是万万不可动的,一方面,是因为我们并不缺钱,没有必要让自己一夜暴富,引人关注;另一方面,也是因为那些琥珀都世所罕见,一旦流入市场,就有可能招来不仁社的人。
“蔺枢也很听话,从来没有动过那包东西。但是这次,或许是他太爱孩子了,竟背着我偷偷从里面取出了两块。”
莫傲骨的眉头紧缩了起来,“1985年3月5日,农历惊蛰,我永远记得那一天。那天,蔺枢陪着他老婆回娘家给他老丈人庆生,因为两个宝宝中有一个发烧了,便托我代为照顾,并交待说他们很快回来。但我一直等到夜里也没见他们回来,也没有人给我带来任何口信。
“我知道出事了,立刻抱着我的孙儿连夜离开,前往缅甸的纳邦——我曾经和蔺枢约定,如果有什么不测,就在纳邦的红河路边第一家茶馆见面。
第十三章 命中注定()
“但是,在纳邦,我等了一整天,蔺枢都没有出现。我感到大事不妙,但又不便带着那么小的孩子行动,思前想后,我一咬牙将孩子托付给了茶店的夫妇,再奉上重金,求他们代为照顾。我承诺一定尽快赶回去接孩子,届时会再给他们多一倍的报酬。
“纳邦我去过好几次,每次我都会去那家茶馆喝茶,所以那对夫妇我也算认识。他们都是老实憨厚的人,而且没有生养,对于我的请求,他们高兴地答应了。
“而当我再度潜回韩城时,却发现家里已经全是日本人,主事的人,竟是陶无法!”
莫傲骨说着,拿杯子的手禁不住微微颤抖起来。韩诺惟见状,赶忙问道:“前辈,要不要休息一下?”
莫傲骨摇摇头,他将杯子放回桌上,接着说:“我不知道陶无法究竟是怎么跟不仁社勾结上的,我也没时间去查他。我当时想的就是赶快找到蔺枢他们。
“但我没花多少时间就在亲家的家中找到了他们的尸体。”莫傲骨转向韩诺惟,脸色惨白如纸,“你能想象白发人送黑发人的心情吗?那是我唯一的儿子啊!他才二十多岁,聪明又英俊,初为人父,竟被人砍去了头颅!而我的好儿媳,光着身体躺在血泊中!然后我看到了我那才两个多月大的孙女!”莫傲骨高高地昂起头颅,眼神愤怒得像冰冷的刀刃一样,如果目光可以杀人,那么他的眼前一定是血海汪洋,遍布死尸。
“我们汉诺威家族世代传承,正直勇敢,为何要遭受这样的命运!”
不知为什么,韩诺惟吓了一跳,在这静默的监室中,他只觉得莫傲骨苍白悲愤,犹如鬼魅。
韩诺惟曾听大人们说起过,很多年前,韩城发生过灭门惨案,一夜之间,凶手夺去了一家老小的性命。这个案子在小县城轰动一时,到现在也没有破案。很长一段时间内,大人们都会拿这件事吓唬不听话的小孩,“你再皮,小心夜里被人盯上!”再淘气的小孩,听了这话也会被吓住。
莫傲骨大喘了一口气,接着说,“亲家一家也都遭了毒手。那天夜里的雨没命地下,我在亲家的后院里,挖了几个坑,安葬了他们。没有葬礼,没有鲜花,只有我一个老头子,给他们送行!
“安置好他们,我立刻赶回了家里。可是,我杀光了家里的日本人,也没有找到陶无法,不知道他逃到哪里去了。
“从此,我开始追查惊蛰那夜究竟发生了什么,同时,也在寻找丢失的钥匙——也就是你在密室中看到的核雕。”韩诺惟听到核雕二字,脑袋里嗡的一声像是要炸开。莫傲骨看了一眼韩诺惟,接着说:“蔺枢十八岁生日当天,我将核雕交给他保管,虽然我没有告诉他核雕的用处,但他接手后,从未离身。
“然而,令我沮丧的不仅是核雕下落不明——三个月后,我回到纳邦,发现茶馆人去楼空,那对夫妇搬走了,还带走了我的孙儿!
“我又惊又怒,只得到处寻找。谁知那对夫妇隐藏得极好,我花了七年时间都没有找到。好不容易打听到一点线索,那对夫妇竟然辗转搬到了韩城,我只好再度返回。但这一次我却大意了,犯了个低级错误,卷入一件间谍案,被抓了起来。”
莫傲骨说到这里,似乎有些疲倦,“这些不说也罢,总之,我进了阴阳关,大牢一坐,就是十二年。”
韩诺惟小心翼翼地问:“前辈,您先前不是说坐牢与我有关?”
莫傲骨点点头:“不错。我要不是回到韩城寻找你,也不会卷入案子,落到这牢里。”
韩诺惟一头雾水:“找我?”
莫傲骨的表情突然变得异常严肃:“孩子,我一直在找你。你是我们家族惟一的血脉啊。”
韩诺惟只觉得五雷轰顶:“前辈,您别开玩笑了,这一点也不好笑。”
莫傲骨一把抓住韩诺惟的小腿,提了起来:“你进来这监室后,还不曾脱下袜子,我如何得知你脚上的印记?你没有说过你的生辰八字,我怎能知道的那么清楚?我还知道,你的养父母都很矮小,你的养母皮肤黝黑,脸上有斑;你的养父性格温和,厨艺很好。这些,我说的对不对?”
韩诺惟听得心惊肉跳:“您怎么都知道?”
莫傲骨的目光中流露出一丝悲戚:“因为,十八年前,是我亲手将你交给了他们。就连你的名字,都是我按照家族姓氏的谐音,给你取的。孩子,我是你在这世上惟一的亲人。”
“不可能!”韩诺惟挣开老人,跳了起来,“我父母生我养我这么多年,打从我记事起我们就是一家人!”
莫傲骨深深地看着他:“我能理解你的心情,但是你要冷静想想,我刚才对你说的那些,如果不是至亲,我有必要告诉你吗?再说的难听一些,你还有什么,值得我来骗你?”
韩诺惟张了张嘴,却什么也没说出来。这一切犹如晴天霹雳,从进了这个灰牢,从见到了莫傲骨,世界就开始天旋地转,真假难辨。他一时间觉得呼吸困难,心情沉重,不知如何是好。
莫傲骨站了起来:“要到放风的时间了,准备出去透透气吧。你还有很多时间,自己琢磨。”
韩诺惟慢慢地想了好几天,发现自己根本就无法反驳莫傲骨。他从记事起就没见过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父母也没有任何兄弟姐妹,这在多子多福的少数民族聚居地,其实是很奇怪的事情。他不是没有问过父母,得到的答复是家里穷,早年亲戚都逃荒去了外地,或者是生病去世了。
韩诺惟还记得自己很小的时候被没心没肺的小伙伴说成是捡来的野孩子,因为他那异于常人的眼睛。不仅仅是眼睛,他的五官也没有和父母相似的地方。他的父母个子都不高,都是深色皮肤,偏偏他高挑白皙;他的父母都是塌鼻梁,短下巴,偏偏他是高鼻梁,长下巴。
越回想,越伤感,韩诺惟甚至觉得自己没有勇气去向父母求证。因为,如果莫傲骨说的是真的,那么他这短暂的一生,难道都是命运开的一个不怀好意的玩笑?
与此同时,韩诺惟也吃惊地发现,自己对莫傲骨怎么都恨不起来。他曾经想过,自己会坐牢,都是因为那块奇怪的琥珀,以及那个核雕,那场大火。而莫傲骨给他讲的这个故事,恰恰证明了莫傲骨跟这一切有着很深的关联。莫傲骨只要脑子正常,是没有理由编造这些来趟浑水的。
当他这样想的时候,还有一个念头怎么都不能从脑子里甩出去,那就是莫傲骨是因为自己,而被关在阴阳关里。如果当初莫傲骨远走高飞,不寻找自己的下落,根本就不会再回到韩城,也不会卷入别人的案子,锒铛入狱了。韩诺惟渐渐觉得,莫傲骨说的应该都是真的。
韩诺惟的感受很复杂,他希望莫傲骨能责备或者抱怨他,哪怕是迁怒也好,这样,自己也可以恨他、怪他,将这无名之火发泄出去。可莫傲骨什么也没说,他的目光常常掠过自己,看向监室外的地方,既像在回忆,又像在思索。
这天晚上,韩诺惟实在憋不住了,便敲了敲上铺的床板。
莫傲骨轻声问道:“想明白了?”
韩诺惟有点不好意思:“前辈,我能还这么叫您吗?”
莫傲骨的声音听不出喜怒:“一个称呼而已,随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