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二次元女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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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二次元女友- 第17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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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嫣然一笑的乔衫突然被时音的言语勾起那些往事,那个时候,自己刚刚执行猎杀人物,因为自己的灵器比较特殊,脸上还没有布满皱子的希尔顿不顾人的反对,破例对一个红发的小女孩连跳两级,希尔顿学院以前的教学制度现在完全不同,学院一级为两年,三级就是三年,猎杀的兽人越多,也就自然而然地毕业越快,当时还是一个小鬼的乔衫杀掉的兽人已经打破学院的神话,楚夜的记录,杀掉多少人了,自己现在也记得不太清楚,总之很多,甚至用多如牛毛来说也半点不夸张,而且,手法极其狠辣,见到兽人就杀,在执行任务的时候,绝对不会留下一个活口,比方说明明只需要刺杀高阶兽人,便可脱身离开,心狠手辣的乔衫则是灭门,灭门,导致当时的兽人闻风丧胆,落荒而逃。

    红发魔鬼的称呼,一时之间,不胫而走,若是胆子大一点的兽人,见到红发的魔鬼,勉强还有气力逃走,若是胆子小一点的时候人,当场直接吓尿,当然,这绝对不是乔衫信口雌黄的言语,胆子的大小,也是与自身的实力直接挂钩的,

    若是没有足够强悍的实力,又有谁会吃饱的没事干,逃命还来不及,所以,乔衫可谓是杀神一般的存在,家喻户晓,某一个时间段内,乔衫的名比起楚夜还要来得管用,比方说,在某家饭店内吃了一碗饭,结果可巧可不巧的是自己又忘记拿了钱财,此时此刻,若是提及乔衫的名字,不要钱那是不可能,老板一定会笑脸相迎的对着你说,我可以等一等,不着急。

    那段时间,乔衫可是风光满面。

    可是终于有一次,阴沟翻船,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脚的,这个道理,乔衫自然是懂得的,所以早就抱着必死的乔衫就一脸淡然的被十几个高阶兽人团团围住,就在认为自己必死无疑的时候,一个黑发的男人挥动自己手中的巨剑,一剑劈去,剑刃所过之处,只留下身体,然后没有头颅的身体轰然倒下,乔衫一脸愕然,木讷当场,不知道说什么好,如果不是他来得及时,此时此刻,还会有乔衫这个人类吗,答案自然不言而喻,从那以后,乔衫便是很少滥杀无辜,当然,杀戮就是杀戮,没有必要冠冕堂皇地戴上一顶正义的帽子去招摇撞骗。

    不过,能少杀一点还是少杀一点,兽人不是人,兽人是异族,但是兽人的性命就不是性命了吗?

    “喂喂,老师,你再想什么?,哈哈老师你该不会是思春了吧,哈哈,一定是的,一定是的,我要死了,要死了吧!老师,老师,救我,救我,时音,我媳妇,救我啊,快要死了,死了,死了…………”

    凌风忽然之间,出现在乔衫的身前,衣衫褴褛,蓬头垢面,头发已经开始打结,看样子,像是许久没有洗澡,身上也是散发出令人厌恶的气息,除却如此这般,身上还有许许多多的布条,缠绕许多伤口,“老师,折在是不是要死了,时音,我是不是要死了一定要死了,波尔好厉害,真的好厉害,我打不过她,打不过,真的打不过?!”

    凌风的脑袋突然摇晃得如同拨浪鼓一般,蹲在地上,双手捂住耳朵,不停的念叨着:“不停地念叨我要死了,我真的要死,我马上就不是我了,真的不是我了,四次都已经用完了,波尔还是没有杀死,我万万没有想到的是恶魔觉醒需要消耗一些灵器,弗雷德已经死掉了,就连弗雷德的灵器也不留给我,没关系的,我还有名字,我会记得住!tmd永远别想占据我的身体,这是我的,老子永远是老子。”

    “你还是你,你早就不是你了,你是我,我却不是你,这几天里一直通过自残自己让自己的脑袋清醒,这些都是无济于事的,我说过只有四次,你以为这是菜市场买菜的吗?可以讨价还价,四次就是四次,这就像是你玩过的游戏一样,外挂到期了,就自然使用不了,什么,你想续费,可能吗,我的这个外挂没有办法续费,次数都是限定好的,如果你真的不想让这具身体被我给占据,我倒是有一个法子,但是就知道你愿不愿意!”

    “什么办法,快说你能有那么好心怎么可能,你这混蛋,我要宰了你,没有死在波尔的手中,马上就要死在你的手中?!”(。)曝光!:

第四百零九章节 绝对() 
“杀了这两个人,我就自然而然的消失,你不是经常打游戏吗,游戏系统的副本经常因为一些漏洞,玩家通关之后无法返回到城镇,作为一个资深的死宅,你居然连这一点都不知道,整天张嘴闭口都是我最熟悉套路了,熟悉了又能怎么样,你还不是一样,咸鱼翻身,你觉得可能吗,心灵鸡汤偶尔喝一个就可以了,老是喝的话,估计连东南西北都分不着?!”

    “去你大爷的,老子怎么不知道,怎么不知道?!我知道,咸鱼是永远翻不了身的,因为成为咸鱼的鱼早就死了,死掉的鱼又有谁能够翻身?!”

    两个“凌风”就这样来回交替着。..

    此时此刻,凌风的脑袋不提及撞击着坚硬无比的地面,顷刻之间,脑门已经头破血流。

    “杀了她们!”凌风的手中冷不丁唤出小恶魔,冰冷的刀刃散着令人胆战心惊,乔衫平淡不惊地说道:“臭小鬼,装什么鬼,别以为你装作神经病,我就会会害怕你,难不成你这是要欺师灭祖不成?!别以为你老师我不知道你这个小鬼去哪里了,你消失几天忽然出现,再装神经病,呵呵,这个套路一点用处都没有,你老师我都当年可是过来人……………行了吧,小鬼,你还是洗洗睡觉回家去玩泥巴吧,演得一点都不想?!”正当这个红的女人想唠唠叨叨地说下去,时音突然扯住乔衫的衣领,突兀地向后拎去,乔衫悍然不动,后背的衣衫被撕扯下来,露出白如雪的肌肤。

    乔衫来不及多做解释,迅把手拿鬼彻的凌风制服在地上,骑在凌风的后背上,乔衫笑嘻嘻地道:“真的又能怎么样,你老师我好歹也是当初的希尔顿三杰之一,就你,练练手倒是可以?!”

    “杀了你,杀了你?!”“凌风”歇斯底里地吼叫道。

    “不杀,不杀,不杀,杀你妹夫!老子就是不杀,我去你妈的,给我滚,快给我滚?!”凌风的嗓门比起刚才的那个家伙,还要大上许多,“快给我滚,要不然我就杀了你!”虽说凌风现在被乔衫死死地按在地上的,不得动弹,但是人就是疯癫的模样,乔衫起初以为这混小子是和这群小鬼窜通好的,故意在演戏给自己衫也不是什么痴傻的人,身上的伤口,早就结成血咖了,又方才凌风脑袋不停撞击地面的伤口,刚伸出修长的手臂,结果便被凌风突然翻过身,自己的私密处刚好接触到凌风的私密处,突然涨红脸的乔衫甩手就是一个大耳刮子,凌风就这样直接被抽晕过去。

    “时音,你手里握刀干什么的?!”乔衫挑了挑眉毛,好奇的询问道,时音随口搪塞道:“没什么,我我的灵器究竟有没有生锈?”乔衫冷言道:“结果怎么样?!”

    “没有生锈,还是一如既往的锋利?!”不苟言笑的时音突然眯着煞是好眸,微微一笑道,“你是能够反应自己吗?!”

    “行了,我们也别装了,这小子究竟去哪里了?!”乔衫好心好意的询问道,“才离开一周的时间,怎么混成这个鬼样子,还有整个亚特兰蒂斯大6的被诅咒的黑一族早就被兽人还有还有当年的卡尔索斯帝国,合力的绞杀下,几乎没有漏网之鱼,你是不是楚夜的后代?!”时音冷笑道:“我不是,失眠你自己不都说了,几乎没有漏网之鱼,依然是几乎那么肯定,没有百分百,说不定我的父母我是当初的漏网之鱼,而且我的父亲母亲很平淡,没有什么值得炫耀的丰功伟绩,也没有什么不可撼动的家族背景,我们就是在当年的大屠杀,阿信生存下来的一员,仅此而已?!”

    乔衫喜笑颜开道:“算了,你不想说就算了,也不强求你,虽说人都喜欢窥探别人的隐事,但是与其打破砂锅问到底,还不如让人家主动说出来,老师我不着急,有的时间?!”

    时音缓缓说道:“有什么时间,你们就那么的有自信,四狂之中,实力最不济的奥利索已经让你们头大无比,死伤惨重,梵蒂冈城外一战,明面上的确是你们赢了,但是你们不想一想,你们手中还剩下多少兵马,伽玛帝国兵强马壮,几十万的兽人大军一口一个唾沫就能把你们这些人类全部给淹死,更何况直接隶属于波尔的麾下,那些高阶兽人的军团,你们真的有把握能够打赢吗?答案自然不用我说吧,你们在官场上摸爬滚打那么多年,对于那些暗藏玄机的门道应该比我更清楚,就像当初的黑一族一样,不论哪个国家,或是哪个帝国都会点头哈腰地向黑一族求救,结果,帮皇帝立下汗马功劳的功臣,有几个好下场,狡兔死走狗烹其中的道理,老师你应该比我更了解,更加清楚?!”

    乔衫惨然一笑,说道:“小鬼,你又在教我怎么做老师,我荣耀之战不参加,也不当官,也不求名利,只是活着而活着,单纯的活着,就是那么简单,官场的道理,我不懂,也不想懂,总之,人心就像是无尽的深渊一样,得到满足,是一个深不见底的漏洞,但是这个小鬼

    实在是与众不同,感觉就像是什么都不懂的蠢小孩,到现在也是,这小鬼身上的伤究竟从哪里来?!”

    米特陡然之间出现,缓缓说道:“是伽玛帝国的君王打的,胸口那一掌是我打的,其余的地方都是他自残行为?!”

    乔山瞪大双眼,吃惊道:“自残行为?!这是怎么回事,这小鬼莫不是疯了不成,哪有一个正常人会伤害自己?!”时音平淡道:“他本来就不是一个正常人!”米特嫣然一笑道:“是不是正常人,我不知道,反正这家伙绝对是个蠢蛋,笨蛋,混蛋!”(。),。请

第四百一十章 乞丐() 
米特之所以会这样说凌风,这个被自己称作笨蛋混蛋蠢蛋的家伙居然会自己,替自己挡下那一掌,波尔一掌拍下,顿时,凌风口吐鲜血而出,但是依然不死不休地与其缠斗,挨了一掌的凌风反而没有颓势,越战越勇,越挫越勇,当时的情况不是莎拉波娃,他绝对不会不誓不罢休,结果也是是令人相当的满意,凌风一刀砍掉波尔的左臂,之后昏迷不醒,被米特逃离了伽玛帝国的皇都。

    米特实在是想不出眼前这个混小子居然会自己挡下来的,究竟是什么?这家伙难道真是见一个爱一个的主角吗?又或者像他自己所说的那样,自己是一个自带背景音乐的,为什么总是与女人扯上关系而且,总是剪不断理还乱的关系,这一点,米特也不清楚,兴许是上一辈子过得太过凄惨,这一世就这样辛福美满,可是,于他而言,这是真真正正幸福吗,米特不知道,但是身上的这一身新衣服,就是自己最大的辛福。

    雨中激战之后,这家伙就开始疯癫一般,有一段时间无比清醒,但是只要是一醒来,开口的第一句话就是,我死了吗?我还活着吗?!真的还活着吗,离开皇都之后,两人一路缓慢的向着北方前进,路过一家卖衣服的店面内,痴痴傻傻的凌风想也不想,推门而入,这家店内的装潢算不上是富丽堂皇,但也绝对是价值不菲,其他店面的生意出奇的好,唯独这家可以门可罗雀,凌风屁颠颠地走进去,米特也没有什么办法,总不能在她犯傻的时候,一记手刀把它敲晕吧!这样终究是有一点残忍的,对不对,毕竟她是一个温柔贤淑的女孩子。

    她可是响当当的这个世界的神明,怎么可能干出乘人之危,这种卑劣无耻下挫的事情,所以内心万般纠结的米特,紧紧的跟在凌风的身后,探头探脑,活脱脱的像是刘姥姥进大观园一般,凌风进去以后也不说什么,就是单手撑着下巴,一手托着那支撑的下巴的手臂,两眼发光地凝视,店主是一个高挑的男人,当然,米特实在是没有眼力见看出眼前的这位是男人,有哪个男人修眉毛,涂口红的,又有哪个男人在说话的时候,捏着兰花指,没有,总的来说,眼前的这位是一个全身具蛮诱人女人气息的男人,要不是嘴角上的那一撮小胡子,米特真想喊一句阿姨好?

    狗眼看人低的店老板上下打量了米特与这个浑身邋里邋遢的黑发小鬼,强行压下心中的怒火,早就已是早春的时间,老板故意搓了搓手,笑脸相迎的说道:“请问两位顾客需要买一点什么,本店的貂皮大衣次纯手工制作啊,制作精良,瞧一瞧这皮质,这毛色,绝对是相当的没有话说,过了这个村可就没了这个店!”米特白了一眼道:“你是不是穷疯了,是不是只要是人就会推销一番,你看我们两个人像是有钱人吗?你见过哪一个有钱人穿着破破烂烂的衣服?!你见过哪一个有钱人会带着一个痴痴傻傻的家伙来买衣服?!”

    娘气十足的店老板缓缓从胸前的口袋抽出比口红还要红的胭脂,轻轻的抖了两下,不知道是故意为之,还是已经习惯成自然,米特视而不见,置若罔闻,眼睛死死地盯着眼前这个痴傻的家伙,喂,你这家伙又跑了?又或者在自己是刚刚准备施行……………总之,带着一个傻子总是不方便的,但是又不能杀了他,换做以前的米特,早就没有那么好的耐心,一刀宰了他才是他最好的结局,店老板嫣然一笑道:“怎么没有对面不就是带了一个傻子吗,你看天天来我家买衣服,要不是他,我这个点早就破产了,哟哟,来买衣服来来,,今天才进了一些好货,看看你的眼光到底怎样?当然我相信你的眼中绝对是没得话说,咱们都是老顾客了,打个八折,你看怎么样!”迎面走来一个体态臃肿的家伙,还带着一个小胖子,小胖子生的肥头大耳,一脸的负载箱走起路来,和他老子一模一样,脸上的都是不停的跳动,大胖子二话没说,拍了一下手掌,从口袋里掏出一沓钱来,老板迅速麻溜的将衣服装置打包好,递给大胖子,大胖子二话没说,转身离开。

    刚离开一会儿,老板就沾着口水在那里偷偷摸摸的数钱,还特意远远的躲开这两个穷鬼,“喂,走了,再不走,我就要打你了?!”

    “不走,不走,再仔细的看看,再仔细的逛一逛,你看这里的衣服挺,种类,颜色丰富?!”凌风突然小跑到米特的身边,摇晃着米特的手臂道:“好不好嘛。好不好!”米特万般无奈之下,点了点头,这家伙的智商来就不怎么高,现在倒好,不升反降,哎,自己当初怎么就选择这样的小鬼来继承自己的神位,某人真的是自己看走眼了吗?不会的吧,米特在心里这样心满意足地安慰自己,环顾四周的衣服,的确像林峰所说的那样总被拒绝,颜色丰富,就连款式也是当今时下最流行的,又有什么流行不流行,只要贴身就好,自己也就心满意足了,也不再多奢求什么!

    “喂喂,这件好看吗?!”凌风说。

    “不好看,你是不是神经病啊,哪一个大男人穿粉红色的?!”米特没好气的道?

    “我就是的啊,内裤就是粉色女,难道你们这两个穷鬼就没看见过我的领带也是粉红色得嘛,你们瞎了还是眼瞎了?!”店老板数完钱之后,针尖对麦芒道,凌风心事重重地赶了过来,将身上的那块金砖狠狠地砸在柜台上,顷刻间的功夫,那柜台便被金砖砸的体无完肤,老板顿时转怒为喜,也顾不得损害了多少,只要把这个待宰的羔羊宰了,嘿嘿,自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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