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二次元女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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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二次元女友- 第10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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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凌风刚想问老头你是何以见得。撇过头来,定睛一看,只见时音与南宫乐勒住说粗不粗,说细也不细的缰绳,一跃而起,纵身马背上,时音看样子正如老头所说的那样是懂马的行家,时音微微一笑道:“阿风,这老头说话不假,这两匹马的确是好马,马腿健硕有力,马背宽而厚实,鬃毛里连一根杂毛都没有,看样子血统非常的纯正。”

    南宫乐相比较于时音,则是什么话都没说懂不懂马南宫乐不知道,南宫乐只是觉得这黑色的马有点讨人喜欢,这才飞身跃上马背。

    那两头一黑一红看起来异常纯正的马儿似乎是通灵性,任由两个美人骑在身上,不骄不躁,还是自顾自的低着头吃食,连一个粗气都没有。

    “时音,南宫乐,小心点,连马鞍都没有,从马背上跌落可就不轻了。”凌风肃然的面色夹杂一丝担心。

    老板面露喜色,心中思忖着这桩买卖是坐定了,一想到还未进入自个腰包的沉甸甸的钱袋,像是一朵寒风之中盛开的花朵,异常的炫夺人:“这位俊俏的小伙,你看两个年轻貌美的姑娘都说这马是好马,你看我没有诓骗你吧!做的可是诚信的买卖,绝对不会昧着良心干出那种缺德事来坑你。”老板拍着胸脯雄赳赳气昂昂地保证道。

    凌风的手掌不停的摩挲着下巴,若有所思连连点头道:“嗯,好马是好马,可是可是老板”

    “难不成我这马有什么瑕疵?”经常干这一行的老板可是知道这等事情的严重性,不亚于在在餐厅里吃饭的时候赫然发现一只苍蝇,这买卖做还是做,可就是会亏本。亏本德买卖哪个商人愿意去做。

    凌风摇了摇头道:“我说了我不懂马,老板,你就不要胡思乱想了,只是在下囊中羞涩,不知道你这号码怎么个卖法?是一毛千金还是一马万金。”

    我的乖乖,这可了不得,千金,万金,那得卖出多少马才能换来那么多的钱。要不要宰一把一个其貌不扬的公子哥,算了吧,有两个行家在那里,咱可惹不起,还是实话实说吧,别到时候买卖不成,仁义也没了,招牌也给自己搞砸了。这可不好,虽然不是百年老店,但也是从老一辈那里苦心经营传承下来的店面,怎么能让它毁在我的手中。

    老板听凌风这么一说,不由得吞了口水缓缓地说道:“不多!”对着凌风使劲晃了晃黝黑的手掌。凌风当然明白这个似曾相识的手掌,因为乔衫就是这样把自己骗到斗兽场的。凌风鄙夷的看了看:“老板,你这有点黑了吧!马是好,可是价格也不菲。”

    老板皱眉冷笑道:“买的起就买,卖不起请走开,请诸位不要我开门做生意。”

    妈的,果然没钱哪儿都是寸步难行,有道是有钱能使鬼推磨,没钱的当然是被鬼推了,这狗屁世道,大抵都是一个样。这话可真是实诚的不能再实诚的话,凌风早知道就去斗兽场里多斩杀几个低阶的兽人换取一些报酬来,尼玛的,有钱便是大爷,没钱便是孙子,这话有理得很。凌风觉得异常的尴尬。尴尬症都快要被逼出来了。

    “买的起,怎么买不起,就是把你这马店全部包下来也没有多大的问题。”时音从马背上下来,徐徐走了过来,绕着青丝淡然一笑道。

    刚才还冷着脸像是要债的老板顿时被一张笑脸取而代之,说:“有钱便好,有钱便好。”

    凌风腹诽一句,嘿,老头,你这变脸的速度快要赶上耍脸谱的呢,顺便问候一下势利眼的老板。

    时音从口袋里掏出黑色的布袋,看样子里面装了不少的钱,毕竟看上去委实是那么的沉甸甸的,随手一丢,凌风觉得时音出手实在阔绰,有点豪门大家的意蕴。厚重的钱袋在空中划出一条不能算的上是好看弧度,老板张开手来去等,一脸的欢呼雀跃却被凌风一把给夺了去。

    老板的脸霎时像是吃了不少尘土,阴沉着脸道:“怎的,难不成你不打算买马了?”

    凌风嘿嘿一笑道:“马匹自然要是买的,可是这一袋子的钱财,难道你就不觉得两匹马值那么多。”

    正话反说的凌风不等老板回答,便又开口说:“老板,我知道你是一个实诚的人。老实说”

    “三匹马?怎么样,行了吧。那头白色的马匹也赠给你们了,你们看怎么样,我这个人实诚的不能再实诚了吧。”老板挑了挑眉,很是实诚的说道。

    凌风微微一笑道:“实诚的不能再实诚了。老板果然是一个实诚的人啊。”羊毛出在羊身上,你在死奸商当我不明白这层道理,

    老板眉开眼笑的道:“那你看这钱是不是应该到我的手中。”

    凌风说:“嗯!”把钱袋缓缓放下,老板的要掉了出来,凌风又一把缩回,道:“老板,你就不能再送我们三个马鞍吗?这马儿的缰绳倒是有了,可是你总不能让我们屁股下面什么都没有就这样骑在马背上。就算我可以,两个姑娘也不肯啊!”

    老板爽快的答应,动作麻溜迅速把三匹红马,黑马,白马上了个马鞍。凌风这才把钱袋放入老板的手中,至于这马鞍是不是好马鞍,凌风就不知道了,不过用着脚趾头想一想肯定是好马鞍,不是有句话这样说的吗?好马配好鞍,美女赠英雄,再加上老板是那么一个实诚的人,怎么可能会干出如此的事情来。

    至于这美女赠英雄,凌风可不是英雄而且眼前的这两个美人可不是什么省油的灯,谁敢,又能有那个胆子把美女当做物件赠予他人。凌风总之是万万没有这个胆子的。

    实诚的不能再实诚的老板行之店外恭送三人的离开。

    南宫乐掸了根本就没有任何尘土的衣袖,小脚蹬着马镫,身形一掠,眼带笑意的飞身上黑马,两腿微微一夹马腹,小手紧握缰绳,顿时马的嘶鸣声响彻整个梵蒂冈城,绝尘而去。啧啧,双马尾银发的的少女配上漆黑如墨的骏马,不错,不错。

    什么叫做装比写意三重境,古有文人骚客提笔作诗作画先来半壶雕花,咕噜下肚子,方才有意境,然后如行云流水,一气呵成,半刻停滞都没有,大抵如此了。可惜凌风不会作画,要不然一定将这好妹妹给画下来。

    凌风看的有些出神,时音的动作与南宫乐相比,自然是更加娴熟,直接略过蹬马镫的那一步骤,直接从地上腾空而起,干脆利落的坐在红鬃烈马上,快速离开。

    凌风心中又是一阵唏嘘,怎么她们两的马术怎么那么好。

    凌风身后的那匹白马用鼻子捅了捅凌风的后背,似乎是在示意人家已经跑远了,你还不去追。凌风扭过头看了这很有灵性的白马,又看了看两人已经渐行渐远的身影。

    “卧槽,卧槽?”凌风忽然想起来自己压根就不会骑马,这不是扯犊子的事情吗?不会骑马的人也买了头马要骑,这王八吃秤砣,铁了心要自寻死路吗?

    凌风可是没少听说过初骑马的从马背上摔个半身不遂,下半辈子不就要在轮椅上度过了而且凌风还不知道这里有没有发明轮椅这鬼东西。

    使不得,使不得,万万使不得。

    白马又是捅了捅凌风的肩膀。凌风扭过头来看一看温顺的马儿,苦着脸说:“马儿,马儿!不是我不想骑你,只是我不敢骑你,这骑乘之术我是一点也不会,如果要是稍微懂那么一点点的话,我也定会像她们一样绝尘而去,你说谁不想好好的飒爽英姿一波。可我就是怕你万一被我一拍,心情很爽的亮起前马蹄,被你甩落马下,又是很巧的用后脚一顿踩踏,毁容是没了命却是大事情。”

    凌风与这白马说着掏心窝的话却惹来别人异样的眼光,这黑发的小鬼是不是傻了,竟然和白马再说话,凌风从那眼神读出这么个意思。

    未完待续。

第二百五十五章 马儿马儿() 
不会骑马的凌风只能硬着头皮,盯着别人投来异样的眼光,独自牵着白马散步。

    “你奶奶的,早知道就不买这死马了,白让那死奸商多赚了一笔,该死。我这烂记性。”凌风气的直跺脚,牵在身后的白马好像听懂了死马两个字,这一次很是用力的捅了凌风一下,凌风险些摔个踉跄,好在自己也历练几场苦战加上半年的训练,这身体的素质早就不比从前,基本功变的扎实的理凌风怎么会那么容易就被马推倒在地上。

    凌风稳住身形扭过头来道歉道:“马儿,马儿,我不是说的你,我骂的是薄情寡义的奸商,也委实怪我这烂记性。遇到我这么个没有胆识的主人是不是埋没你!哈哈,你是千里马我可不知道,但是我可不是伯乐,你这没胆子的主人连骑你的胆子都没有,哈哈,你可别笑话我啊!马儿。”

    一人一马循着别人的身形缓缓走在这人潮拥挤却有空荡的街道,让人感觉凄凉之中透着寂寥,

    凌风之所以觉得空荡还不是因为别人怕这被诅咒的黑发一族小鬼,万一心情不好唤出灵器随意戳死一个,谁能够与之一搏,还不如识趣的让开一条道来。毕竟谁都不想被一剑戳穿了肚子,露出那恶心吧唧的肠子来。

    “马儿,马儿,你说要是能够这么一直走下去就好了,你说天尽头是什么样的,小时候的我总是喜欢空想,觉的天尽头有着压着孙悟空的五指山,天尽头是不是住着许多的神仙。这世界到底有没有什么惩恶扬善的神仙大佛。还手握木棍正义凛然学着江湖中的侠客想要匡扶正义,救死扶伤,结果劫富济都没有成功反而被老妈拿着鸡毛掸子追着打着,一边打一边说,臭小子你是不是又把拖把上的木棍给卸下来,看我这一次不扒你的皮,叫你整天学什么电视里的侠客。这时候一般都会被凑巧下班的老爸给制止。后来长大了才知道这世界既没有惩恶扬善的神仙,也没有吃人不吐骨头的妖魔鬼怪。有的只是勾心斗角的人心,人心可是比吃人的妖魔鬼怪还要可怕。如果说有的妖魔鬼怪吃人还吐骨头的话?那么人这种东西,吃骨头都不带吐的。比妖魔鬼怪可怕千倍万倍。哎,说那么多干什么我也不是人吗?我感伤个屁啊,我还长着了,我才多大,这不是无病呻吟,故作姿态吗?恶心的玩意。长大可真不好,把我的童真都给吞噬干干净净,就像是讥饿的狗看见了一堆肉一样。童真便是那肉了,呵呵。”凌风摇了摇头自嘲道。

    四条腿的白马紧紧的跟在两条腿的凌风的身后。

    “有那么一阶段是特别的愤世嫉俗。好了,再后来有喜欢的人,可是人家不喜欢你,你就更加的厌世了,如果家里人同意的话,说不定早就有一大堆表白失败的人跑到少林寺去做光头和尚。还好我不喜欢秃头的和尚,马儿,不过我喜欢手拿拂尘,身着道袍的老道士,毕竟吃斋念佛的和尚与飘然洒脱的老道士。前者与后者一比较,简直就是相形见拙,平常人的观念不都是道士比和尚帅吗?马儿你说要是你会喜欢哪一个!反正我是喜欢选择道士。因为我也是平常人吗?与其坐在那里参禅,倒不如倒骑着青牛游山玩水,悟天道。岂不快哉,妙哉。可惜家里人不同意,要不然我现在早就成为武当山的掌教真人,依我的天赋异禀的禀性,说不定早就站在武当山的山顶趁着清晨的余晖与少林寺的秃头主持辩佛论道,辩解不过的时候说不定会还可以掏出靴子狠狠的砸在那老秃驴的脑袋上,怒骂道,去你娘的佛法,这道法才是本土的,才是国之根源。要是真的那么做的话,你说那秃头方丈会不会一下子气嗝屁了。我想应该不会的。毕竟那释老秃驴不是活的好好的吗?人家假和尚的生活可是比我们滋润多了。对吧马儿,马儿,马儿你到底懂没懂,若是懂了得话,你倒是说个话啊!哦对了,你不会说话,我忘记了。没事放心吧。我可是懂马语的,你只要放个气就可以了。实在不行,你叫一声也是可以的。”

    结果白马瞪着大马眼直愣愣的盯着凌风看,没有出气,没有叫。一副似懂非懂的表情逗得凌风像笑却是笑不出来。这白马可不懂生活的艰辛,至少以人的角度来看。

    “好吧,好吧,别用这种眼神看着我好不好?我和你说实话行了吧!我喜欢老道士的原因就是逼格很足。这下符合我这废材的性格了吧?穿越到异世界也好,一大堆的主角光环叠加,可是我感觉并没有多大的用处,这什么狗屁主角光环感觉还不如一本武林秘籍来得实在,给我一本九阳真经也好,实在不行来一个辟邪剑谱也行。不不,说错了,后者那东西虽然威力强大,但是这样做不是断了我老凌家的香火了,老爸不打死我才怪。读书的时候就是碎碎念道,儿子啊!条条大路通罗马。读书这条路行不通,咱可以换一条路吗对不对,可是你给我记住一点,你爸我是个很传统的人,头可断血可流,凌家的香火不能断,你给我听清楚吗?啧啧,要是真的那么做的话,老爸铁定会拿皮带抽死我这个不孝子。”

    凌风牵着白马自言自语道。

    “相反的马儿,我觉得我这木屐穿得越高,跌得就会更惨。你说我在家活的是不是有点窝囊啊!给你那么强大的能力越不敢用。不过仔细的想想,虽然有点不符合逻辑,但是符合情理吗?我只是一个书还没念完的高中生,在家里连只鸡都不敢杀。这就好比我给你一颗原子弹给我炸了有着血海深仇的岛国去。到了这里半年来,我已经变化许多了,也进步不少了,你看我昨天在梵蒂冈城外不也好好的装了一回吗?杀意十足,意气奋发。好不威风,杀胚的本色可是表现的淋漓尽至,一个都不剩。你看我对自己的评价还满意不。”

    凌风自觉很是得体的评价只换来白马的一阵鼻息。

    “好吧,看来你是不满意了。不过我可是很满意的哈哈,奇怪,怎么又笑了,莫不是疯了,痴了,傻了,癫了,狂了。好奇怪的人。”顿了顿,“马儿你可不要今天把我这掏心窝子的话当做笑料告诉其他的马儿去,倘若被我知道的话,嘿嘿,我就把你烤了。我可是学过动物的言语。不信的话,你大可试一试。”凌风摸了摸鼻翼装模作样恐吓道。

    白马还是用偌大的鼻孔喘息着,不知道是有意还是无意,凌风觉得这白马方才瞪了自己一眼,难不成这世界的动物真有灵性,还真怕我把他烤了不成,哈哈,看来什么都是怕死的。

    “马儿,马儿,你说时音她们这是去哪里去了?怎么到现在还没有回来找我,该不会是撇下我们独自承担一切了吧?”凌风牵着白马也走了有一段路了。

    “六条腿的既然比不上四条腿的。哎,我为什么就不会骑马,马儿,马儿,看来我们得加快脚力了,对了马儿,你知道时音她们为什么去那个方向干什么,难不成那个方向有什么金银珠宝。咦,马儿。马儿,你怎么不走了。”

    凌风还想拉着白马继续朝时音的方向前进,却是怎么也拉不动,回过头一看,不知道这白马是累了的缘故还是因为受不了凌风的唠叨,四肢蜷缩赖在地上不走了。

    “马儿,马儿,你这是怎么了。是累了,渴了,饿了。”凌风问。

    “被你唠叨的!狗屁主人,你今天是不是吃错药了,从来没见过说那么多的话,是不是把治疗发烧的药当做失心疯的药给吃了。”小恶魔一如既往的一针见血的吐槽道。

    凌风木讷的点了点头,像是没了魂一样。

    “马哥,马哥,你说你听不懂眼前的这个鸟人的疯言疯语,都受不了了。你说这样天天都要被他在心里如此反复的念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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