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急着做了!”蛮横的抢下司马峥手中的笔,却见他摇摇头转身靠到电脑前,张绮雯一跺脚便走到他身旁,霸道地关掉了电脑。她对于司马峥的“工作狂”程度可是清楚得很,明白他急于表现自己,想在事业上有所成就,可是他进公司两年多来俨然已经成为人所共知的上进好青年,每天工作十几个小时,几乎是废寝忘食了,在生日的日子还不肯好好休息吗!“司马,既然是生日就该好好给自己放个假,你都够努力工作的了。说说看,今天你准备怎么庆祝,一定是和亲爱的女朋友在一起吃顿烛光晚餐!”
“女朋友?本来是约好一起吃饭的。”
“啊……”
张绮雯刚张嘴,司马峥的手机便响了起来,那首多少年前的《简单爱》是司马峥找了好久才找到的铃声,不懂,向来很少去关注流行音乐的司马峥为何会如此钟情于这首歌。
司马峥严格的将公私分开,所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都必须打到手机上,不管对方是谁,打公司电话来说私事的话都会被他教育一通。看了眼手机上的显示,司马峥叹了口气,才接起来。
“你有什么事?……哦,知道了……我明白……好了,我还在工作,挂吧。”
简单,绝不罗嗦,这是司马峥待人的一贯态度,张绮雯想象不出司马峥同人煲电话粥的样子,据她所知,他从来也没有在电话里讲私人事情超过五分钟的,无趣的人啊!难怪大学里被女生甩都出了名。
“怎么回事?谁啊?”
“岳凌。”
“女朋友打来的,怎么还这么阴沉沉,一句甜言蜜语都没有?”
“没有那个必要。”
汗!天底下还有这样的男朋友?也正是司马峥这个死样子,公司里的人才没有对他们宣称的分手感到疑问。
宣称?没错啊,她是以司马峥女朋友的身份进到这个公司的,不到半年,他们就告诉身旁的同事,由于性格不和,他们分手了。
但这一切其实都只是一场协议。
当年工作真的很难找,没有有力证明自己能力的各种身份和证书,她无奈之下找上了可以称得上是朋友的司马峥,希望他能够帮助自己,没有想到他竟答应了。现在凭着美貌和确实的干练,她担任着总经理的机要秘书。
而为了感谢司马峥,她将给公司董事长的女儿补习的机会介绍于他,适度的暗示和提醒他,促成了如今司马峥和这位千金小姐的恋情。岳凌,就是司马峥现在的女朋友,一个20岁的大学女生。
“喂,你们晚上有什么活动?”
“没有了,她说她和朋友有重要的事情。”
司马峥平静的像在说别人的事情,脸上、声音中没有一丝一毫的情绪波动。
“算了,我们一起约会吧,我请客哦。”
“你?为什么?”
“当然是庆祝你的生日啊!”
司马峥看了她一眼,笑了起来,他的女朋友没有时间给自己庆祝生日,前女友却热心积极,这都是什么事情啊!
晚上一起吃了晚饭,张绮雯拉着司马峥寻找娱乐的地方。请司马峥吃饭不仅仅是要帮他庆祝生日,更重要的是安抚他被女友伤害的幼小心灵,尽管她猜测他根本不会伤心难过。这个冷淡严肃还无趣的人,如果不是为了事业上的晋升,恐怕根本不会去多看岳凌一眼,毕竟他们的确是不相称的两个人。
“司马,有没有人说你是个木头啊?”
无聊的甩着手中的名牌手提包,张绮雯终于将心中的话说了出来。
“有啊。”司马峥只是点点头,很多人都在私下里这么叫他,但是真正敢在他面前叫出来的人只有——陆筝。
“竟然走到这里来了。”
“嗯?”
张绮雯见司马峥停下脚步,才发现原来他们走到 “古街” 了,这里本来还有十分古色古香的名字,只是太过绕口,所以市民们都这样叫了。
这里就在司马峥家附近,他对这里又不是很陌生,用得着这么惊讶么?那眼神中的,是叫做温柔的情绪吗?
“这里有个气氛很不错的钢琴咖啡屋,我们去喝一杯吧?”
司马峥说完,也不管张绮雯的意见直接走进“古街”,他很久没有来过这里了,他应该还能找到那家店,只要它还在。
“喂,司马,你等一下我啦!”
走得那么快,人家是淑女啊,上班时的紧身短裙和高跟鞋还没有换下呢!
那天从街口往里走,穿过卖文房四宝的店铺,向左拐,走了几分钟,看到一间外面是红色的立柱,而内部装修却是典型欧洲风格的小店。
“哇,这地方不错啊,我怎么不知道你会欣赏这种售卖气氛的地方。”
张绮雯很清楚司马峥是简单实用的推崇者,他只会在路边上吃便宜能立刻填饱肚子的中式快餐,绝对不会花大价钱到气氛优雅的饭馆用几倍的时间等待那不一定能补充大量能量的精美食物,单看毕业那年自己请他去西餐厅,他的表情除了无奈无聊就是完全的不能理解。也正是他这种死硬的脾气,才使得本来能力卓越的他一直无法处理好人际关系,错失了许多机会。身为他的朋友,又得到了他的帮助才能有今天的工作,不为他着想实在过意不去。
两个人一同走进咖啡店,找到了位置坐下,点了东西,张绮雯开始东张西望观察这家小店。如同她刚才的印象,这种装潢精致,气氛高雅的地方并不是一贯平民化的司马峥会喜欢的地方。
“你竟然会喜欢这种地方!好意外。你什么时候到过这里啊?”
“以前和一个朋友来过。”
说到“朋友”时,张绮雯明显听到了司马峥的犹豫,仅仅是短暂的一顿,但说出口的语气明明就不是他们这样的朋友关系,更不会是男生之间的那种朋友,否则他会说“哥们”才对。
“什么朋友?不会是和阿宝吧?”
“怎么可能会是岳凌!她是到这种地方的人吗?听音乐喝咖啡?她宁可去跳舞,喝酒。”
也对,那个任性活泼的女孩是静不下来的。
“但是,你从来不叫岳凌的小名‘阿宝’,为什么呢?”
宝?在他认识的人中只有一个人当之无愧为所有人心中的“宝贝”,那样完美,那样体贴而温柔,没有烦恼,永远快乐,只有那个人才是宝。
他已经没有办法再称呼其他人作“宝”了!
“那你究竟是和谁来过这里啊?很好奇,你的那几任女朋友我都认识啊,是谁有这么大的魅力,让你为了她而改变自己的恶习?”
改变,他根本就没有为了谁改变过自己,这里也只来过那一次而已,不肯改变,不想改变,其实他们都固执的坚持自己,死都不肯为对方改变,就怕在离别的时候发现自己再也回不到从前的自己吧?
“喂,喂,好英俊的男人哦。”
看出司马峥无意继续这个话题,张绮雯识趣的转换了话题,望着钢琴旁的男人两眼放光,拉扯着司马峥的衣袖。
“是他……”
看到站在钢琴旁的男人,司马峥惊讶的小声说道。
“你认识吗?”
从那个男人的衣着品位和天生的潇洒气质来看,他应该不是泛泛之辈,那样优雅的动作和神采,张绮雯大胆的猜测着对方的身份职业。
“不认识,但是几年前曾经见过他。”错不了,这就是两年多前在街头表演中看到的那个人,就是他去学校接的陆筝,那个叫做“笛”的男人。
他们并没有冒然的上前去和陌生的男人搭话,张绮雯总觉得对方是学艺术的,而她对于艺术家或者还未成家的艺术工作者并没有多少好感,大概是缘于和艺术类的学生共处了四年,对他们的特例独行,似乎刻意营造出的另类气质渐渐感到厌烦,毕竟不是所有搞艺术的人都真的拥有热爱生活的激|情,凭着那点特长而恃才傲物,眼高于顶,真不知道自己姓甚为谁的人太多了。司马峥则根本不是会主动去认识陌生人的类型,只是边和张绮雯聊着工作和现在的女朋友,边暗暗观察远处的笛。
司马峥回到家中已是快十二点了,打开电脑,连上线,首先接收邮件,一些过去环保协会中的朋友如今还在彼此联系,仍然在构想继续这件可以称作事业的事情,然后他又将今天看到笛的事情告诉给神婆和夏雨天。
说来好笑,他竟然和陆筝的两个朋友成了好友,毕业之后就常常见到这两个人,彼此还时常通信,聊聊近况,工作、彼此的生活,只是他们都决口不对自己提起陆筝,明白夏雨天是知道当年他和陆筝的关系的,可是神婆这个聪慧的女孩是否也猜到了?他们既然不提陆筝,司马峥自己也就不曾提起,就这样过了两年多,他以为他该淡忘了陆筝,可是原来他并没有,找了很久才找到的手机铃声,从不开口叫岳凌“宝儿”,对于那时匆匆一瞥的笛记忆深刻……转头,看到电脑旁立着的签名唱片,他自己也笑了,说忘就那么容易么,是真的已经不再在意了?如果是,这仔细保存了四年的生日礼物又是什么意思呢?
但是不能忘记又能怎样,时间已经带走了一切的年少轻狂,那样简单纯情的恋情已经不是他该念念不忘的,男人和男人,那是一条可能会毁灭他理想的路。
17
忙于工作的司马峥很快又将这天心中的些许犹豫和不安暂时抛诸脑后,同时也忘记了接收邮件,因为每天工作到很晚,又要陪岳凌在PUB里玩,回到家就倒头睡大觉了。
周日工作告一段落,他有时间约岳凌出去约会一整天,跟着爱玩的小女生逛街,购物,买了一大堆东西还要既充当男朋友,又是跟班,提款机……不过,如果他们不是这样的约会方式又能做什么?聊天?他们根本找不到共同的话题。
一连逛了4、5个小时,岳凌大小姐终于意犹未尽的结束了购物,找了一个餐厅进去吃饭。她根本不知道司马峥最讨厌这样的地方,只要是她喜欢的,她根本不会关注别人接受与否。过去和陆筝出来吃饭,他也任性的不顾自己的喜好,但是司马峥可以确定最了解自己的人也是陆筝,一切都只是为了气他吧?
和岳凌在一起,说话的全都是岳凌,她不停地说着她和那些学校中的男生们去哪里玩乐,不停抱怨和某个女孩为了一点芝麻绿豆的事情发生的不愉快……和陆筝在一起,大多时候说话也都是陆筝,但是他不会罗罗嗦嗦一些无聊幼稚的抱怨和指责,生活中的琐事由他优雅平直的嗓音慢慢道来就变成一件件趣闻轶事,他的幽默其实大多是为了缓和别人的情绪而刻意营造出来的,每个人都喜欢听他说话。
陆筝绝对不是这样叽叽喳喳的,惹人烦。
“Hi;你是……”
司马峥正紧皱着眉头,回应岳凌时,有人走到他们的桌旁。
“对不起,打扰到你们,但是你长得和我认识的一个人非常相像。”
司马峥不是热情的人,但这个笛却刚好相反,此刻他正用好奇的眼神打量着一脸严肃的司马峥,那种看到新鲜事物般的模样实在不算很陌生了。
“我没有什么恶意,真的,我叫莫笛。这位先生,可以告知你的姓名吗?”
戒备地望着向自己伸出手的莫笛,司马峥并没有立刻回答他,他不知道这个人为何会对自己如此感兴趣,而且,难道陆筝没有告诉过他有自己这样一个人,若是这么有兴趣,早在几年前初次见到自己就该问陆筝才对。
久等不见司马峥开口,旁边的岳凌只是呆呆地盯着眼前的俊逸男士,莫笛也感到尴尬,脸上的笑容有点僵硬在唇边。还好他的朋友门口走来,看到他们,大叫了一声:“天,这人长得和你家宝儿真像!”
他家的宝儿?
司马峥又皱起眉头,脸色难看了许多。他讨厌这样的说法,好像陆筝是他的一样!
“你家宝儿?”岳凌好奇的望着他们,“谁啊?和峥长得很像么?”
“不会吧?你们连名字都一样!我如果没有记错,你是认识我们家宝儿的,几年前我们见过一次。”莫笛望着司马峥的神情不仅仅是惊讶或有趣,还有更多的玩味,想探究什么似的。
“我的确认识陆筝,但是我们已经好几年没有见过了,不知道莫先生想知道些什么?”
面对司马峥不善的口气,莫笛倒展现出成熟男人的大度,只是微微笑着,那般淡雅的笑容在一瞬间竟让司马峥联想到了陆筝。
莫笛掏出自己的名片,递给司马峥,在那种笑容的魅力之下,司马峥不自主地收了下来。简单的白色背景,手写的优雅字体,看不懂意思的音乐符号,那字体和风格他认识——是陆筝的设计,随性却不张扬,没有企图心。名片上也只有莫笛的名字和电话,没有头衔,没有职务,他大概只想让人知道他是谁,不需要别人用某种身份的限制去狭隘的看待他。
“我觉得你可以看懂这个设计。”
莫笛的笑容此时更像一个包容的大哥,带着赞许和欣慰。可是司马峥不习惯别人用这样的态度对他,他不懂这个人的想法,他们只是陌生人,为何要露出这般对待小孩的宠腻表情,他有点反感他。
没有再多说什么,莫笛拿着司马峥礼节性递出的名片和朋友一起离开,转身前说了句“我们会再见的”。
“那个人好帅哦,峥,你怎么会认识的?告诉我吧。”
一堆理不清的思路,脸色阴沉到及至的司马峥听到岳凌尖细的声音就头疼,如果是熟知他的人,此时一定会放他一个人冷静,绝对不会不识相的去打搅他,但是岳凌就像看不出司马峥喜好一样,同样看不到他的情绪变化,只是自顾自的用撒娇的口气说着。
“你烦不烦!”
终于忍不住,他厉声冲岳凌低吼。
“干什么?你竟然对我这么大声说话!”
她是谁,岳家的大小姐,什么时候有人敢和她这样讲话,哪个男人不是对她百般呵护,将她捧在手心上当成宝贝!她会看上他司马峥,和他出来约会是给了他天大的面子了,他竟然敢不给她好脸色看!
是啊,他是在做什么,他难道要毁了这个机会?和岳凌恋爱,尽量讨好她,不是他很清楚的升职机会吗?个人的一切努力都只是个人的,想要成功必须得到旁人的认可,而现在工作能力并不是衡量一个人的所有标准,许多非主观的因素在左右着自己,为了得到必须学会付出和舍弃,舍得,舍去自认为的那套行为方式和原则,才能得到多数人的认可。
“对不起,我刚才的口气不好,不是针对你的,别放在心里。”
“哼,没有下次了。”
“好的。”
这天他终于可以早早回到家,一打开邮箱才发现已经积压了太多新邮件,其中神婆的那封邮件带给他的是有关“莫笛”其人的相关报道。原来他真的是搞艺术的,不仅仅是“搞”那么简单,他是音乐世家出身,从少年时期就多次在国内外的音乐比赛中获奖,近几年来更是成为备受关注的青年作曲家,这是个大有来头的名人。
陆筝是怎么认识这样的人的,现在他们在一起吗?
“我们家宝儿……”
他的心又是一阵堵,不悦的情绪不知如何产生,也不知道如何排解。
洗了澡将自己甩在床上,看了一眼天花板上的汽车效果图,司马峥先是愣住了,继而又笑了起来。
“我的得意之作,凭这个我们那个严格的老师才给了我一个优。”
“那你贴在我家的天花板上是什么意思啊?”
“我们宿舍没有地方收藏啊,我怕丢了,那多可惜,你要给我好好保存,坏了,丢了,都唯你是问。”
那年,得意洋洋的任性男生执意将他的作业贴在了天花板上,那之后的很多个夜晚,他都是看着这幅画,回想着那时他微红的耳根,在温柔的包围下入睡的。但是,自己又有多少年没有留意到它了?好久了,每天回到家都匆忙洗漱,倒头就睡,根本没有时间像今天这样对着天花板发呆。
伸手关了灯,司马峥希望自己今天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