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宋天朝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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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宋天朝1630- 第1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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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秀就带着这批新军一路北上,像是一道巨大的血色镰刀一样划过草原。

    这样突然而又迅猛的攻击,让草原上的稀疏而散远的部落们猝不及防。

    数十万平方公里的大草原上,大队的荡寇军骑兵如同洪流般涌过,一路所过,所有范围内的草原部落全部都被一一收割。

    石秀的命令冰冷而又残酷,不留降俘,只这四个字,其实也就意味着,大军所过之处,无论妇孺,无论老幼,皆在可杀之列,这和以往任何草原人所经历过的战争完全不同。

    在草原,任何部落之间的战争最终的目的其实都是掳掠,掳掠一切,食物,牛羊,妇女和孩童,这些都是草原人掳掠的对象。

    人口,是草原人眼中最珍贵的财产,任何部落壮大的根源最终都是源自于此。

    但是天竺人不同,石秀率领下的荡寇军就更不同。

    刻骨的国仇家恨让荡寇军官兵们一进入草原就不自觉的进入屠杀模式,就像是数百年前蒙古铁骑进入这些国家时所作的一样。

    这样的战争是彻底的你死我活的战争,战争的最终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在空间上,在历史上,用尽一切手段,抹去对方的存在。

    荡寇军上下对这样的目标,并无任何抵触,如果不是荡寇军而是捧日军,说不定这个目标会因为军队里大部分的宋人士兵心里所执的观念有冲突而得不到坚决的执行。

    但是荡寇军却是来自于被蒙古人肆虐了数百年同时也屠戮了数百年的西亚,波斯故地,这就意味着这种理念正和所有人的心理。

    这些刚刚干趴了头顶上的伊尔汗国的各部族胡人们需要发泄,需要一场歇斯底里的复仇。而这次战争正巧给他们提供了这样的机会。

    这其中很多人甚至是达到了纯粹的享受这种杀戮的感觉,荡寇军,这支新军,也在这样的杀戮中渐渐形成了自己的风格。

    就像饥饿的狼群。

    大军进入中亚草原,并不稍作停留,他们就像是无边无际的潮水,在草原上迅速蔓延开来,察合台各部的营帐,根本没有来得及做出什么反应,便被如潮水而来的大军所淹没,吞噬,大军过处,鲜血满地,狼藉一片,帐篷被踏倒,牛羊被充作大军军粮,妇女被掳走,孩童被屠杀,最后剩下的只留下一具具冰冷的尸体,在诉说着战争的残酷。

    这股洪流一直推进到阿什哈巴德,将这个草原上的鲜花碾进泥土,将它变成一座彻底淹没在鲜血中的废墟,然后转而南下,再次来到马什哈德城下。

    这时这里驻守的察合台西部万户部各军已经被荡寇军来回飘忽的走位牵扯的七零八落,城中留下的只有万户部将军者刺米麾下的本部营帐,大约不到一万的守军。

    六七万对上一万,石秀大大咧咧的的率军将这个城池围住,马什哈德在草原上虽然有诺大的名声,是波斯北部商道上重要的商品集散地,贸易中心,但是城池却只有天竺本土的普通县城大小。

    六万荡寇军,已经将这个小小草原上的城池围得水泄不通。

    傍晚,城外帐中,盛夏的草原是一年最美好的日子。石秀和一众麾下将领们甚至在自己的营帐前摊开场子,搞了个盛大的篝火派对。

    想想看吧!刚刚从战场上浴血归来的勇士们,双手沾满敌人的鲜血,沐浴着傍晚草原上特有的芳草清香,围在一团团盛大篝火的身边,让篝火的温暖化掉身心里残存的战场上的冰冷和残酷,每个人脸上都洋溢着温暖幸福的笑容。

    人生的乐趣就在于追逐和杀死敌人,夺走他们的骏马,侵占他们的土地,掠夺他们的财富和妻女,把他们全部斩草除根!

    这些在现场的家伙们此刻正享受着这身为男人最大的快乐。

    这样的感觉谁能不陶醉。

    一群双手沾满鲜血的屠夫们,像是孩童一样,手拉着手围着篝火,又唱又跳,有人畅饮,有人大肆欢笑,这个时候,没有人能从他们的脸上看出他们刚刚曾经杀过多少人。

    石秀,独自站在场边,感受着场中的气氛,这场欢乐应该能够缓解一下自己这些部下们这一段时间以来深藏在心底里的冰冷吧!

    西亚的战局消息也已经传到了他这里,虽然天竺并没有考虑让他回军参与这场战争,但是他毕竟是身为波斯总督,而麾下的这些人也全都是来自于西亚波斯故地,他和他的部下们都不可能不顾及这场发生在尽在咫尺之地的战争。

    草原上的大战,走到这里,应该暂时就告一段落吧!

    只要拿下马什哈德,他就打算率兵南下。

    看来这次想要在这里克尽全功是不太可能了。

    不过,这样也好。

    驭人之道,贵在一张一弛。

    这一段时间,这种残酷的战争模式固然能让一支军队在最快的时间内完成整合,但是这种风格却不能在在军队里长期保持。

    人性是一种很复杂的东西。

    这是石秀第一次作为方面大将独掌一军,他正在尝试着成为一员真正合格的统帅。

二百八十四章截击() 
    阿勒颇,城内守将秦奋,站在城内角楼的楼檐下看着远方的拜占庭人,这群拜占庭人的动作很奇怪,数万人集聚在一起,却是并没有对城内发起连续强攻的意思。

    只在到达的第二天,尝试着对城内发起了一波攻城之后就迅速撤退下去了,显然城内的守军火枪火炮让拜占庭人吃了不少苦头,他们推下去后在距离城内十里外扎下了大营,摆下了长期围困的打算,倒是生怕城内的天竺军出城去冲营似的。

    秦奋是秦家男儿,嫡系,家主秦方的堂侄,这次奉命留守阿勒颇城要说他心里不埋怨那是不可能的。

    现在的阿勒颇城几乎是敌人虎口下的甜点,周围方圆百里以内都没有援兵。他和他的士兵们留在城里几乎于等死无异。

    城外面对的敌人将近数万,而他手下的真正可用的兵卒却只有区区五百人。

    而且城内的居民也都是外人,他和他手下的兵丁在这里孤立无援。这样的处境,便是任是谁来也是无计可施,几乎是必死之局。

    但是现在想要他秦奋放弃守城逃跑却又是不可能的。

    秦家百年来历代嫡系子弟都没有这种懦夫。

    越是这种险境,越是秦家男儿扬名立万的时机。这是秦家男儿的宿命。

    只是现在,城外的敌人动作这么缓慢,倒是让城中颇为难耐,若是敌人攻城的话,大家浴血死战也就罢了,偏生这样磨磨蹭蹭的让人好是心急。

    拜占庭人就是凭着这样的效率横扫小亚细亚的吗?

    秦奋不免对拜占庭人越加低看了几分。

    兵贵神速,这样的道理都不懂?若是敌人速攻的话,仗着人多势众,他秦奋只有必死的份儿。

    但是现在?这样继续磨蹭下去,说不定还真的让这盘棋局有希望起死回生呢!现在后方朝廷的援军应该已经往这边赶了吧!

    拜占庭人并没有多少时间。

    只要援军到来,便是哪怕只有一千,他秦奋就敢说绝对能够死守住这座城池,让敌人铩羽而归。

    虽然自身几乎频临绝境,但是秦奋却并不缺少战意。

    他在想着,也不知道若是那位放在自己的位置上又会如何?

    他心中一直敬仰无比的那个人,那位当初从低级军官一路崛起的各个战例秦奋可是全都清清楚楚,当初那人面对的情况可一点不比现在的秦奋更好,上司构陷,做下陷阱,但是那人却依然能够凭借自身超绝的领兵才能起死回生,以区区一营之军先后正面击败两拨数万人的大军,反败为胜,反而反过来帮助北伐大军一举奠定北伐战局。

    虽然当初官方的说法是正面的捧日军主力才是关键,但是明眼人都知道如果不是那人率领偏师如同神迹一般的战胜,北伐大军可不容易获取那么大的胜利。

    现在这些当初的隐情随着那人的崛起逐渐广为人知,那人的战神之名越发的被人传颂。

    当初那人也是同样的以区区五百军做下那等神迹,现在他秦奋遇到几乎一模一样的情况,又能立下何等大事呢?

    要知道那人即使是也仅仅和秦奋一样的年纪呢。

    想想那人在战场上当真是天纵奇才,史上从来没有人像是他那样做出如此多的如同神迹般的战例。

    而且这人还和自己几乎同岁,同活在一个时代!

    想想都让人神往不已。

    秦奋自己一直以大都督李哲为偶像,一直想要像自己的偶像那样做出一些大事,在历史上留下自己的名字。

    这种心思他从未有别人得知。

    所以,便是如此绝境,秦奋也不会失去斗志!

    英雄,豪杰,不都是在此等情形下一举而为天下知的吗?

    越是这样的处境,越是英雄豪杰出处啊!

    秦奋一边心里思潮澎湃,一边思索现在的处境如何破局。

    这时,突然,旁边副官:“你看?”

    秦奋手中望远镜跟着副官的手臂看去,咦?只见城外敌人大营中一队敌军排成大队向东北方向而去,不一会儿,大队就走成了长长的一道长龙。

    “这?”

    秦奋张大着嘴,不解其意。

    这?总不可能是他秦奋还未大发雄威,敌人就吓得逃跑了吧!

    敌军这是,还没怎么攻城,这就打算分兵了么?

    ………………………………

    几天后,阿萨德湖,叙利亚境内最大的胡泊北部,王得功看着眼前列下阵型挡住去路的敌军,他率领着麾下一个厢的援兵,本来是前去阿勒颇防守叙利亚西部边境的,却没想到在这里就遇到了敌军,而且这敌军看样子还是以逸待劳,这是在这必经之处截击他王得功的吗?

    果然,很快身后两侧的斥候也传来消息,两侧也先后有敌军围了上来,看来这里真的是敌人选好的地点。

    这种平坦地形,埋伏是谈不上的。

    但是如果能趁着捧日军行军半途围攻上来,还是很有机会打己方一个措手不及的。

    这种战法对这时代的九成以上的部队都很有效。

    这时代,很少有军队专门训练行军中途作战的。

    但是很可惜,拜占庭人碰到的是捧日军,他们并不知道捧日军偏偏就是那剩下的极少中的一员。

    如果说捧日军比这个时代的大多数军队强化的最多的地方是哪里,那毫无疑问就是行军。

    五公里越野,三十公里拉练,这些都是捧日军军训中平日训练最多的科目。对于如何在行军中作战这个题目可以说捧日军是这个时代的最强。

    所以,当拜占庭人从四周围上来的时候,看到的就是面对围攻,宋军几乎是在瞬间就调整好了阵型,由一长队行军队形迅速的转化为一个大方块。

    就在敌军阵前捧日军眼花缭乱的完成了这个变型,简直像变魔术一样。

    拜占庭主将迪米特斯驰马上前看着远远的看着远处的捧日军军阵,高耸的眉骨上面眉毛皱成一团,他率着军队来到这里两天了,两天时间里都在等待着这个时机。

    他知道,他们虽然是进攻,但是比起他们来,对这里的地形更不熟悉的一定是宋人。

    所以,他应该很容易在野战中找到机会,这就是他不愿意在阿勒颇城下攻城而选择了东来,截击敌人援军的原因。

    却没想到,宋人这支援军的战术素养远在他想象之上,宋人几乎是眨眼之间就完成了阵型变化,现在的宋军阵型下,拜占庭人已经失去了最好的战机。一场预谋中的伏击战演变成了两军面对面的阵战。

    而宋人战术阵型转换如此纯熟,很显然十分擅长这样的战争。

    但是,迪米特斯虽然看出了这一点,却也没办法改变战前已经既定的部署。

    战场上,时间转瞬即逝,就在迪米特斯在正面挡住宋人的时候,蹄声隆隆,号角声狂响,位于宋军侧方北面的拜占庭色雷斯人狂呼着,嚎叫着,已经向着宋人发起了进攻。

二百八十五章过去的时代() 
    无论是什么年代的军队,在第一次见到欧洲式的罐头骑兵的时候都会有些发自内心的惊恐的,那种排山倒海一般的气势,那种不可抗拒的恐惧,毕竟在欧洲以外,从未有任何其他地区的战场上出现过这样冷兵器时代的终极武器。

    这种惧怕无关于勇气,也不关乎训练,因为它并不是出自于士兵们本身的经验,而是更多的出自于身体内天生的本能。

    这种本能是从亿万年前就被刻印在人体的基因里,它超越士兵们本身的理智,超越人体对自身的掌控,每当人类面对自身不可抵抗的危险时就会站出来占满你的大脑,接管你的一切,就如同现在,当士兵们在战场上看着黑压压一片重装骑士威风凛凛,如同一堵钢铁城墙一般向着自己碾压过来的时候。

    王得功率领的捧日军现在就在面对这种恐惧,他们的阵型北侧,蹄声隆隆,铺天盖地而来,重骑兵的马蹄声如同闷雷一样敲打在所有人的心脏上。捧日军的士兵们看不见对面的敌人,只能看见对面高大的骏马上全身黑乎乎的一片。

    这让人感觉面对的不是人类,而是一群根本无法战胜的敌人!

    喉头发紧,强烈的恐惧以至于几乎无法呼吸!

    饶是事先王得功等高层军官都曾得到过有关拜占庭军队的情报资料,却也没想到这种古老的在战场上几乎已经将近绝迹的兵种,此刻真正出现在战场上的时候竟然有这种威势。

    原本他们还在取笑拜占庭人竟然连这种古老的兵种都放在战场上呢。

    来自马耳他的医院骑士团,这个传承数百年的古老军事组织,加入这场战争。

    而且是在最合适的平坦地形上,展开正面冲锋!

    将重装骑士的威力几乎发挥到了极限!

    斯坦顿在高速奔跑起来的马上紧握手中的骑枪,心情激动的几乎想要张开大嘴嚎叫,他没想到战场上的敌人竟然会这么愚蠢,竟然给了重装骑士冲锋起来的机会。

    骑士的时代已经过去了?

    不,伟大的医院骑士团将要在这里,就在这里给伟大的骑士们正名!

    在欧洲,人们把骑马的火枪手,称作是龙骑兵。

    但是斯坦顿他们,将在这里证明,真正伟大的骑士,是可以向巨龙发出冲锋。

    骑士的时代永远不会过时。

    冲锋的过程只有几十秒钟,但是在此时战场上人的感觉里却像是几个时辰。兴奋,恐惧,剧烈的呼吸,火热的气息喷吐出来。

    此时整个战场上,西边,北面,南边,所有的人,都在关注医院骑士团的这次冲锋。

    这次冲锋是这场遭遇战的关键。

    拜占庭人能否打破捧日军的军阵,能否杀进捧日军的腹地里冲锋,肆虐,蹂躏,将捧日军军阵搅成一团乱糊,后面的三面战场进攻中拜占庭人能不能冒着如林的弹雨冲进去,屠杀天竺人,就看骑士团的这次冲锋了。

    这是面对捧日军这种纯粹的火枪兵,拜占庭人拿出的手段。

    骑士团的骑士们的路程冲锋到一半,但王得功属下的士兵们已经从刚才的震惊中渐渐恢复过来,僵硬的双手终于可以开始接受控制,一片空白的大脑也开始可以接受命令:

    “稳住,稳住!”

    捧日军军阵里,每一个都的都虞候们在自己都的军阵里来回逡巡,看到哪个呆滞麻木的家伙时就上去狠狠的给上一棍子,疼痛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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