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山洞里,小螺点起小堆清洁的火,小姐背火而坐,不断折起破碎的裙摆。正人君子应该转过脸去,我却情不自禁。她微裸的脚趾是暗里的一线光。
小螺一直恨恨地骂着:“坏蛋梁三坏蛋梁三你不得好死。就为了抢小姐当第九房小妾,你居然杀了老爷、太太,你……不是人。”
“别说了。”小姐哇一声痛哭起来,“小螺,我们走,走到远地方去,到他捉不到我们的地方去。”
小螺跪伏在小姐身边,哭得声嘶力竭:“试剑山庄的势力这么大,我们去哪里,我们能去哪里呀?”
她们哭了很久很久,我忽然觉得了厌倦,起身就走。小螺一声惊叫,火忽然熄了,我一脚踩到了谁,温软、绵缠,谁在黑暗中抱住了我,我身体的某一处如剑出鞘。
火熄了又燃起,熊熊地,烧透我全身。我是火中之莲,热烈地盛放。如彩虹如雷霆,红烧肉或者清蒸鱼,都没有这么香甜,剑的死亡,没有这么惊悚。怎么没有人告诉过我,有这么好。
她们在我耳边喃喃:“带我们走,带我们走。”
……我听见自己的声音,缓慢而坚决:“我带你们走,我来保护你们。”
第二天是一个朗明的天,我从枕下拿出我积攒的银子——三公子偶尔有赏赐,我去买菜,也时常匿下一点。虽然在试剑山庄,剑没有用,但人对钱的本能欲望,我还没有忘。带着我的剑,我直奔树林,像一只小麝去那汲水之溪。我甚至想到未来的职业,也许是铁匠也许是卖豆腐,我都不会,可是没有什么,会比练剑更苦。
山洞里一片昏黑。火堆已熄,一地纷乱的脚印,仿佛发生过争斗。没有人,但柴堆上还挂着一小段淡紫,那是小姐的袖吧?山洞深处,漆黑里响起一声呻吟,是小螺趴在地上,背心插着一把刀。
“小姐呢?”我大声疾呼,“出了什么事?”
小螺吃力地抬起一点头,“是梁三……”甚至来不及说完一句话。
我重新穿过树林,回试剑山庄,既然这是我的宿命,而我别无选择。已经深秋了,枝头黄绿金棕,每一种,原本都可以染小姐的裙。我听见我的剑,在鞘里幽微地哭泣。
日子如常,我练剑,帮庄里干杂务,我沉默但我一向都不爱说话,正如我的母亲。有时午夜惊醒,觉得咽喉极痛,仿佛被利刃割断,有血汩汩流淌,我一口一口咽下那血。窗外偶尔有星,捉摸不定如鬼魂。
胜负师之恋(3)
门口很静,月光停在地面上像剥了一块谷场的皮。我静静站一站,远处,有人在树林里唱歌,一定一定,有些女子洁白的衣裳打开,如银耳在水中缓缓盛放。忽然长草微动,我脱口而出:“小姐。”一只小白兔惊慌地逃走,是我打扰了它婴儿般的眠。
又快到中秋了。
试剑会的早晨,母亲为我端来一碗红枣莲子粥,煮熟过的枣,像搁陈了的血,不再艳红。我猜她什么都知道,只是只字不提。我一口一口喝着粥,她就站在我身边,一下一下拂我的头发,手心太多茧,头发就会牵得一痛一痛,非常轻微。
我痛得紧紧闭着嘴,说不出话来。
有人叫她去干活了,她答应着就出去了。我忽然很想叫住她,叫一声“娘。”最后磕一个头。但,在试剑山庄里没有母子,我们惟一跪拜的,只能是梁三。
我仍穿粗布衣服沾满汗渍,我握着剑,随随便便,就像拿着菜刀。我耐心以及温柔,我与我的同伴们周旋,我轻轻指向他们的咽喉,或者挑破一点儿布缕,我知道会后,他们还得笨拙地补缀。
终于等到了三公子出场,他一身白衣不是不像千年枯骨的。他从中堂大门大踏步出来,一直凝视着我,有疑惑、探究,也有怒意,还有一种燃烧的期冀。我已经快等不及了。
他开了口:“你,喜欢剑吗?”
这是从来没有过的事,梁三在试剑会上与一个剑客对话。
我冷冷道:“不。”
“那么,为什么?”
“我是被卖的。”他的剑客只有两种,一是被卖,另一种是自卖自身。难道他忘了?
他仿佛被人打了一棒,眉眼奇怪痛楚地拧起来。我看到他眼角的细纹,他手背上有褐色的老人斑:“但……”
我已经等不及了。
阳光炫所有人的目,所有人在过度意外的沉默里,看着三公子,跌倒在地,白衣迅速被泥尘所染。血,和所有人的血一样鲜红,奇怪地流着。
人群有异样的安静,骚动蓄势待发。我俯身把剑搁在地上,我等待,所有的剑客们一起冲上来。我不在乎,死在兄弟们的手里。
虽然,我与他们,也从未相爱过。
“不——”最凄厉的哭喊。大门訇然打开,我看见小姐踉跄奔出,扑向了三公子“相公,我的相公。”
无数利刃逼向我的喉,我盲了;多少人在厉骂我,我聋了。我只看见她,听见她的哭喊:“相公。”到底发生了什么?
中堂訇然展开,红烛高烧如新婚,大红双喜字下面是棺椁。是为我准备的,还是,为他自己?
就在红烛下面,小姐转过脸来。我很想问,那晚是她还是她,或者,是她们俩?
“不,我不是他抢来的妾。我是他的正妻,七年之前就是。而梁三,是真正的剑客。”
“我最了解他如何认真的准备试剑会,忍着越来越难堪的肩背旧伤。每一次他大胜而归,却眉目不扬。他说他渐渐怀疑,他是真的独步天下,还是另有瓜葛。去年会后明月夜,他带笑唤我的小名,说他遇到一个天生的剑客,他渴望真正的胜,如果不能,他但愿死在那剑下。因为剑客就是胜负师,除了胜负,没有其他的意义,哪怕是生命。于是,我带上小螺,设了这样一个局。”
她抬眼看我:“死在你手里,是他的遗憾。因为,你不是一个真正的剑客。你并不爱你的剑。”
我忽然凄凉地一笑:“我是奴隶,我没有爱任何事物的自由。如果我有选择,也许我会爱上剑。就好像……”曾经有一刻,我以为我有自由,我几乎爱上了她。
我但愿我是一个铁匠之子,从小在铺里帮忙,我看到自己锻出的剑,多么锋利,闪着寒光。是的,我会爱上,我当然会。但命运,或者说梁三,没有给我这个机会。
我看着小姐在我面前死去,我没有阻挡。他殉了自己的剑,她殉他,他们都是心中有爱的人。而这样的死亡,只为了——他说什么,一场真正的胜?胜负,一定是非常荒谬的事。
胜负师之恋(4)
有太多人等着梁三的死。试剑山庄不会结束,只是换一个主人。我拾起我的剑,他们便退后。他们并不想杀我,只是驱逐我,容我在大地上流浪。
在陌生人与仇人之间,我不曾沦为乞丐,因为我靠我的剑来生存,再没有比当一个职业杀手更容易的事。我已经活得很长,很不耐烦了。我不需要知名度,但我还是渐渐地,红起来,而我在等待,一个少年剑客的剑。
但我,不是胜负师,奴隶是没有选择的。
丢了一件红大衣(1)
周一的衣橱,是混乱优美的修罗场,薄黑棉衫偎着米白灯芯绒长裤;彩虹围巾躲在烟灰大衣怀里,只探出一角穗子;一件英伦学生风的提花毛背心,老是不合时宜地掉到果果手边上,想不如就这件?赫然发现胸口被别针钩出一角缺,不由“靠”一声……
终于果果选定一件秋香色半袖针织衫,腰间一朵镂空;配一条缠绵的黑棉布裙,裙摆立一棵孤零零的白杨树。又在几十件大衣里挑挑拣拣,大都是黑,白,深深浅浅的灰,如果是在图书馆,大概是要排在同一个字母下面的吧?这大浪淘沙过的色系让她觉得安心妥帖,她却无端地觉得,她应该有过一件红大衣。
樱桃红,直身,黯红宝石扣,下摆挥挥洒洒。她曾经在大风里,掩着领口,像护着身体最里面微微的一点儿心伤。一件一件,果果把大衣们挂回去,衣橱排得无比紧密,找不出一件红大衣可能的安身之地。
但她一定有的,洗标已经有点卷曲。某一次无味的会面,对面男人顾自口若悬河,那声波到她的耳边就自动改道,她笑得大概奇%^书*(网!&*收集整理很敷衍,手一直在大衣下面玩那洗标,拂了又拂,永远拂不平——男人是谁?她连大衣都懒得脱,勉强坐陪十分钟。
可是怎么找不到了呢?难道丢了?她不是不曾把外套落在座位上,但即使同伴不提醒,一出门自会被寒意逼回去。被偷?除非蜘蛛侠,大概没人能上她这十七楼。送人?果果倒不是没有“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的谊人情怀,可是穿得半旧的……她能送谁?
随便捞一件黑薄呢大衣,开车上路,车窗旁掠过冬树疏爽的侧影,像很多年之前,秋凉之后,冬至以前,她正在爱,全心全意。这爱里面的惨淡与无耻,要以后她才会懂。
他能给她的,总是偶尔多出来的两三个小时、半天一天,她却总是很快乐。踩着满街金褐黄绿的落叶,一步一步像踩在气球上,啪啪啪都是小火花。冷得很,她还隆重地穿着皮肤袜,手脚冰凉,笑容凝结成冰,喜悦被冻成水晶石,她分明地知道这一刻是不朽的。
他宠着她,任她去拖他的手,另一只手还举一根糖葫芦。她拉着他去看小店的橱窗,有一件宽身大衣,蓝灰格,清素如岁月。小姐出来招呼:“进来试试。”她欢欢喜喜推门进去,手感柔软,她握在手里是一整个春天。偷眼瞥一下吊牌,两千多,顿时吸进一大口冬天的冷空气。
又舍不得脱,小店才几平方米,兜兜转转总回到镜前,这是她的中央舞台。远远地对着镜,想飞他一个哀怨的眼神,却不见了他。
他不知几时出来了,正在人行道上听电话,不知是正好此时打来的,还是他借故打出去的。果果忽然起了一点恨的心情,她爱他,她愿意为这一段不名誉的爱情,形销魂丧身败名裂。他也爱她,用他的皱纹、白发、叹息后偶然闪过泪光的眼神,他最冲动的承诺是:下辈子。是的,如果他有。
但今生,在她的生命里,他甚至不愿意承担,一件衣服的重量与价格。
这一点点顿悟,让她胸口有了噬咬般的痛。她对小姐微笑:“谢谢,我再看看。”脱下大衣像脱下他的魔咒。她不是买不起,但他不值得。
圣诞节之前,又偶然经过,正全场两折。架上空空荡荡,不见她渴慕的蓝灰底色,小姐却递过另外一件:“最后一件。”大红的。红灯记一样昭昭,又像鞭炮碎过的红屑,一种绝望的喜气。她不见得喜欢,却还是买了。大约只因为料子实在好,50%羊绒,40%羊毛,10%兔毛,宽宽的袖口半没过手背。
一个人,拎着购物袋逛街。那个人哪里去了?果果是真的不在意。
清早上班的高峰,有稍许的堵车,果果趁这机会,把长发扣起,给自己剥一个巧克力派,喝一杯有生涩滋味的番茄汁。车上有小暖壶,她倒一杯热牛奶出来。她把自己照顾得,玲珑清脆,不过不失。正如她的一切。
施公子会喜欢上她,也正是为此吧。
丢了一件红大衣(2)
其实那件红大衣,她很少穿,太跋扈的颜色,每一穿出来,艳惊四座。她宁愿更低调一点,沉稳一点,但愿人家能爱上她的灵魂。然而她的灵魂,真有那么高贵吗?
她苦笑。
有一次,她与施公子去看电影,等待开场的工夫在金店晃悠,有一条哑光金镯,做得很是不俗,她多看了两眼。进了电影院,施公子在黑暗中,不声不响,递她一个巴掌大的纸盒。她僵在当地,不知应对。
拒绝多小家子气,难道一只金镯就是她的卖身契?等于当面掼人家一脸灰;接受又显得爱小,难道她就稀罕那一点金子?她什么没见过呀;又恨自己刚才有眼无珠,人家的镇店之宝,十几万的大溪地黑珍珠项链,怎么没戴上试试?哪怕分手了倒也是好东西;但要真做出来了,人家能闪多远就闪多远,可怎么办?……
这么千思百量,果果大概是不爱施公子的。可是她知道施公子的好,家底不谈,人用她妈妈的话是:看着还老实。再没谈过更辛苦的恋爱了,跟施公子去泡吧,她聆听时永远微微前倾:“谢谢,我要柠檬红茶。”大V领开得恰到好处,锁骨若隐若现。果果自嘲地想,女子的美,不在乳沟就在锁骨,却太难,两者并存。
回到自己家,她就报复性地喝很多酒,打出馊臭的酒嗝。裹着旧睡袍,在屋里晃,酒力蒸蒸,在她周身蒸出光环。她像在洗一场葡萄酒的蒸拿浴。她很困顿,却又睡不着,头重脚轻坐在沙发扶手上,想不如去点支烟?满是酒精的她,会在烟头的一触之下爆炸,化为灰烬吗?
这委屈不是不值得的。大年初三,施家正式约她过去坐坐。果果喜气洋洋,千挑万选,还是选了那件樱桃红大衣。红得如此喜气乖巧,正是一个宜室宜家的好女子。
雪地里,人人都裹成一只无尾熊或者海狮,她却微微敞开大衣领口,露出一角冰肌——不是陈词滥调,是真的快结冰了。她知道她是玫瑰含雪,红石榴里的一点莹白。
她没想到施家是这样一大桌人,很快看出来他们自家人见面也不多,因此亲热得格外夸张。大家礼貌周全地互相招呼着,彼此都是陌生人,倒反而疏忽了真正的客人。
没人告诉她外套该挂哪里,她也不便自作主张。团一团,搁在膝上,像睡了一只艳红的猫,要不吵醒它,非得双膝并得极拢,正襟危坐。果果保持着甜甜的笑容,听他们讨论一些某人某事,名字听来都很熟,再一想,原来是没连姓氏,所以别扭。
渐渐,她就走神了,一低头,被大衣的红惊一下,再往上是自己套了小黑毛衣的身体。她不胖,却觉得自己的肚子触目惊心突着,整个人好大一块,就是这么粗粗蠢蠢横着。她是横插进来的局外人。
如果她嫁入施家,这样的聚会该有多少次?有多少次,她得光梳头净洗脸敬陪末座?所谓佳偶、所谓殷实人家,到底有没有意义?室内不够暖,有人皱着眉:“老爷子总是在省电费。”这一大家子,连水费电费卫生纸都是承人的余荫。至少果果还是自食其力着的。
手脚俱冷,她把双手藏在大衣里面,少少动一动,仿佛手底下握了一把枪,随时会出其不意拍出来,大叫一声:“抢劫。”在百人千人里,她只是一个人,和自己玩着寂寞的游戏,孤单地,笑起来。
果果觉得车内有点闷热,把车窗摇下一点儿。寒风猎猎,拍她的颊。收音机里在说:“一路畅通。”像一句轻快的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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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到冬天,总是格外渴望温暖。入夜,在外面晾了一天的衣服收回来,都是冰冷的,草药茶泡过三四回就温了,再也不能滚烫。天色昏黑下来,电脑荧幕轻轻闪动着,果果知道一切都很简单,她说:“那里几点?”或者直接关机下线。都可以。
施公子之后,果果恨嫁的心淡了许多,有时候,她宁愿追逐那最原始的。
不见得还为那些猫三狗四浪费雅诗兰黛的彩妆,她放散长发,脸孔恒常疲倦安静,随便抓一件丢在外面的外套。
丢了一件红大衣(3)
大概穿着那件红大衣参加过一场放浪形骸的聚会,它的胸口多了一痕酒渍,毛料里渗着烟气。果果很弃嫌地,把它丢在沙发背上,因此最常穿的,也就是它。最不得宠的,反而朝朝暮暮,这是什么因果,果果想不通。
不是没有愉快的,当有吻和拥抱,呢喃虽然千篇一律,听到耳边还会微微一动心。但所谓极欢,果果从来没有遇见过。最应该尖叫的时候,果果却心不在焉,想到明天要交的报告,形骸得到释放,精神却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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