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2008,我要到奥运会的开幕式上去唱歌,让全世界人都听听我美丽的声音,让全世界人都羡慕我撩人的小身段。你必须要跟着我一起去,让全世界人都看看你,让全世界人都向你这个老家伙吐唾沫,然后全世界人民再气势雄伟、震荡全中国地大声齐喊,FUCK! 白瞎这个姑娘了。小舞每次说完这话,后面还得跟着几句,爽死了! 爽死了! 爽死了!
在2008灵动的幻想中,她真的兴奋不已,而且不怕重复,她能保持住新鲜的快乐。也许那种快乐,只不过是她对自己心里那些她并不屈服的感觉的一种攻击,后来她赢了,所以她高兴。
我能活到2008,这点我确定。算命的说我最低限度也能干到2050年。但2008我还会留在北京? 或者跟她一起走到2008?说实话,没底!
二
北京就像一个老太太生下的一个小姑娘,现在小姑娘终于发育成一个水汪汪的大姑娘了。然后,老太太藏到了背后,藏到了角落,不去寻觅,任何人都发现不了她的踪迹,只有那种古旧和沉重的气息和感觉稍有存在。而所有抛头露面的都是她的姑娘,一个打扮得土里土气、浓妆艳抹,又在使劲得瑟的姑娘。现在忙着改变自己和展示自己,今天拉个双眼皮,明天去弄个隆胸,后天又去植个皮,最后会变成什么样谁也不知道。但毕竟她还年轻,她的妖娆对很多人来说还是吸引,还是向往。以至于,还有很多傻瓜奋不顾身、前仆后继地投入她的怀抱,但到最后得到的感觉,都跟高潮过后的迷茫一样,只有虚无的满足,别的一无所有。我也是那些傻瓜之一。所以,我并不喜欢它,也没给过它感情。
我还是喜欢东北,可能因为那里是我的家,是我的根儿,那片穷山恶水总能让我毫不畏惧地舒服。我喜欢东北人,他们真正的好坏我不知道,反正我就是喜欢。喜欢那种埋了吧汰的豪爽,找不着一丝做作的感觉。看你顺眼,咋地都行。看你不顺眼,瞅我一眼你都有可能挨揍。别人爱咋想咋想,你愿意骂我你就骂,但是如果你是个爷们儿,有能耐你站在我面前骂,别他妈偷偷摸摸的。他们完全地活自己,即使是天塌下来也事不关己,反正要死一起死。
他们活得比较任性,但也是随心所欲的真实,那才叫真正的活着。我更喜欢东北姑娘,她们好像风雪中的花蝴蝶,就喜欢那么特立独行地得瑟,不同中带着一股子豪气。爱你我就黏死你,但不许你背叛我,否则你的下场会是惨烈的。不爱你我就骂死你,让你离我远远的,你有钱有样儿都不好使,就是看你不顺溜。身上只受一根筋支配,就是——感觉。
小舞说我的想法比较农村,原因她是北京人,而我是东北人。不过说实话,遇上小舞之后,我的那些粗俗的感触确实在不知不觉中有了些变化。
三
29岁到33岁我一直在北京晃荡,职业写字,不职业的什么都干,影视、音乐、喝酒、混社会、钓姑娘,什么都有一搭没一搭地玩。成绩,没有。经历,一大堆,更是屁用没有。
头脑中大多数的时间,不是在玩乐中遗忘,就是玩命地跑回过去,无数的记忆都是缥缈不已。在艳阳高照的中午睁开眼睛,经常遗忘了曾有叫做时间的东西流过。外面阳光透过窗帘直射进来,我叼着烟看着外面的情景,似乎就是我留在头脑中的一个时刻,而那时我的身边必定还躺着某人,一定是个一丝不挂、头发零乱的女人。于是我开始搜索关于这个女人的踪迹,她到底是谁,她长得什么样子,她叫什么,我怎么勾上她的,她怎么躺到我的床上的,以及我们干坏事时是一种什么状态。我都在想,但是这种思考却如一只黑色的小鸟,飞进了乌云满天的夜空,我再如何寻找也只能看到一片黑幕,连一个点缀的星星都没有。在电闪雷鸣、暴雨飞落的深夜突然醒来,脑袋中猛然地闪烁着某个女人,一切都非常清晰,她的样子,她的身体,以及关于她的一切。我抓起电话,迅速地拨了那个在记忆中流利非常的电话号码,那边一个女人无比厌烦的声音接起了电话。我说,我想你了。她说,你是谁? 我说,我是韩雨山。她说,不认识。我说,你想想两年前也是在这样的夜晚,你躺在我家的床上……我还没有说完,她就愤怒地打断了我的话,你丫有病啊! 两年前我还在非洲哪! 然后挂断了,我坐在那里傻了,刚刚所有真实、清晰的记忆,又开始一点点地纷纷落下,最后只有床头的一堆烟灰,被风吹得满床都是。很多时候,很多这样的情景,让我不知所措,我甚至在怀疑我是不是真的有过那么多女人,如果有,为什么我现在找不到那时候的真实印象。
如果没有,为什么我会模模糊糊地想起,又忘记。这确实是一个难以捉摸的问题,可能到死还是这样,也可能有一天我所有的都清楚了,明白了,清晰了,放开了,可能我也疯了。
四
小舞来得正是时候。我没有准备,没有渴望,没有任何预料,但她却来了,自然而然地跑到了我的身边,很流畅,却充满着巧合。
她唱着美妙的歌声,扭着动人的舞姿,飞到了我的世界,从此我的耳旁时刻充满着百灵鸟的叫声。
五
那天晚上,我跟瘸子在一家按摩院里打发时间。实在没有什么有意义的事可以干了,一面按着摩,一面研究着过一会儿去吃点什么。
那时候,吃饭都成了一个比较浪费脑细胞的事情了。还没等我们俩最后商定,老丁来电,说有人要收拾他,让我们俩以最快的速度飞过去。瘸子一听说这事儿,几乎是用那只瘸腿蹦起来的,然后飞快地冲了出去。瘸子是真瘸,一点都不假,但这家伙打仗和开车,就是腿脚没问题的人都不是对手。他那条瘸腿就是赛车干折的。不过要说瘸子幸亏他的腿瘸了,要不然他也不能转黑行,有了现在的让人瞩目的成绩。再有一个更大的问题,就是他腿要是不折的话,他也不可能认识我。他腿折住院的那阶段,我就住在他旁边,硬是一对天造地设的病友。但我自从认识了他之后活得就跟有病似的,要不然我也不能总说他,你他妈就是一个大扫把星。
我们俩飞速地赶到了老丁告诉我们的酒店,在中关村里面一个不错的馆子。推开包房门,瘸子在我前面一步三晃地走了进去。看着他拐了拐了的死样,我在后面一直憋不住笑。
坐下后我才看出这个场面,一张最起码能供二十来人一起就餐的大桌子,老丁一个人坐在一头,另一头中间坐了一个漂亮的姑娘,那个姑娘我看着有点眼熟,但却想不起来在哪见过,她的两边一边坐着两个男的。就在我和瘸子进来的时候,我看着瘸子走道的死样,没好意思乐出来,但那边的几个男的当中有一个却乐出声来了,当时瘸子瞪了他一眼,没说话。坐下后瘸子拿起他的大包翻了翻,找出三根大雪茄,扔给我和老丁一人一根。把雪茄都点着之后,瘸子把他的大包“呼嗵”一声就摔桌子上了,整个桌子都颤抖了半天。瘸子的包,最起码有几斤重,里面最重的就是那个他动不动要拿着甭了谁的铁家伙,还有电话、钱,以及伟哥之类的,跟捡破烂的破丝袋子容量差不多。
他摔完包,瞅着对面那个男的问,哥们儿,你刚才笑啥哪? 对面那几个人,除了那个女的之外,表情都开始僵硬了,好像还有点颤抖。那个男的说,大哥,我没笑啥,真的。瘸子表情依旧地接着问,我他妈问你笑啥哪? 那个小子祈求的眼神看着我们,说不出来什么了。瘸子站了起来,拿起了他那个大包,要向那个男的走过去,嘴里还叨咕着,你妈的,小崽子,我看你是不见棺材不落泪呀! 这时候我就看对面那个小子,反应也真够敏捷的了,他扫了一眼整个桌子,抓起桌子上自己的电话,然后一转身,开门就没影了。瘸子看见人跑了,站在那里愣了,那时候我实在憋不住了,就笑了起来。
最有意思的是,对面那个姑娘竟然也笑了。
等我笑完了,那个姑娘才开始说话,她跟老丁说,丁哥,你想怎么样才能放过我吧? 这个姑娘说完,她旁边的几个男的也都开始说话了,不过对老丁都是比较尊重,并且是那种祈求的语气。老丁仰着脸坐在那里,叼着雪茄,那副死样,我看着都想揍他。他看了看那个女的和那几个人说,我也不想怎么样,五十万,以后你愿意咋玩咋玩,我不管了。那个姑娘一听,眉头当时就皱起来了,说,丁哥,这你可有点过分了,凭什么呀! 再说我根本就没欠你的。
老丁根本没理那个姑娘说什么,站起身说,我去趟洗手间,给你们点时间好好想想。他说完又趴在我的耳朵边上说,看着点他们,别让他们跑了,我去拉泡屎。我瞪了他一眼,他才晃晃荡荡地走了出去。
六
我身边的朋友其实并不多,但是能在一起混的,并且总在一起混的,那就根本数不过来了。认识了好多,走了好多,死了好多,留下的还是那么多。但是在我心里通常可以给他们分几种,第一种,能办正经事儿的,可以陪我聊天的,还可以陪我一起疯的。第二种,可以陪我聊天,还可以陪我一起疯的。第三种,只能陪我一起疯的。在这三种以外的,基本上都滚蛋了,如果没滚,我肯定滚出他们的玩乐范围。
老丁在我这里属于第三种,最没地位的一种,但还能勉强当他是个朋友。他是个音乐制作人,外号丁疯子。在圈内算是比较牛逼的那一种,多少明星、腕儿的找他写首歌,都得求爷爷告奶奶的,但还得看这老家伙的心情。我认识这家伙最起码五年以上,在长春时就常在一起混,关系还算可以。但这老家伙的为人我一直不敢恭维,我们出去玩,经常是他自己挑事儿,弄出麻烦来了,然后他却消失了。不过我们跟他基本上就保持在玩伴的关系上,正事儿不办,跟他玩有一个好处,就是动不动就能领几个小星星充场子,对这些人来说这确实是一件比较高兴的事儿。所以说一直玩得也算比较高兴。还有一个主要的特点就是,他比较惧我们这些人,尤其是我跟瘸子,他真怕我们俩揍他。有好几次因为他穷装,瘸子看不顺眼想揍他,让我给拉住了。但是瘸子这个人就是这样,有些事儿当时是暴跳如雷,但他睡一觉基本上什么都能忘了,而且忘得特干净。我也想像他一样,但是我做不到。
老丁出去后我觉得有点不对劲儿,这明明不是有人想收拾他,而是他拿我们俩来吓唬别人来了。我瞅着对面那个姑娘说,丫头,跟哥哥说说你们之间的恩怨呗!那个姑娘听完我这话,跟在黑暗中看到太阳一样,眼睛一闪一闪地说,大哥,你们俩不知道什么情况啊? 瘸子表情淡淡地说,废话! 那个姑娘站了起来,飞快地跑到我旁边坐下了,然后俯下身说,我以最快的速度,给你诉说一下整个过程,如果你们俩有良心的话,肯定会觉得自己特浑蛋。我笑了,觉得这小丫头有点意思,对于我来说,现在任何过程都不重要了,即使她犯了天大的错误,只要她能跟我发展发展,我肯定对她倍加呵护。而且就在这时我想起来在哪里见过她了,应该是电视上,而且她肯定是个小星星,不过她叫什么我忘了。
我忙问,丫头,你叫什么?
她瞪着眼睛看着我说,不会吧?!大哥! 你真的不知道? 太伤人了,我怎么也算个小星星啊! 你都不知道我叫什么。嗨! 伤心死了! 行啊,我告诉你吧! 我叫小舞,大小的小,飞舞的舞。可爱吧?
七
后来才发现,小舞还真是个“星”。如果她不掩饰一下自己,跟我走在王府井的大街上,还真有一些小跟风族找她签名。而且找她签名的那些小孩,瞅着我的眼神都是横着的,充满了挑衅。每次她应付完那些fans,都会仰着脸跟我说,怎么样? 老家伙,我是一颗闪亮的星吧! 这么好个小金蛋让你给生吞了,你羞愧不?
我会说,操! 我的委屈跟谁说去呀! 吃进去了,消化不了,还拉不出来。
她只会瞪着我说俩字,粗鲁!
我碰见小舞的时候,她已经发了两张唱片了,而且销量还都不错。各种场合,娱乐节目、演唱会、访谈之类的,也掺和了不少。基本上,那时就可以确定,这个小丫头一路走下去,肯定是光彩照人。但就是在那时她的明星路出现了问题,而所有的问题,都是老丁那个浑蛋制造的。
小舞还在外国语学院上学的时候,就在三里屯那边的一个酒吧当歌手。据说她唱歌的声音属于限量版的那种,也就是说绝对稀有。老丁就是在那个酒吧里发现了她,在这方面,老丁还是有他独到之处的。之后跟她签约,接着就开始包装她,不出半年小舞就火了,虽然这充其量算得上是星星之火,但最起码混得上个脸熟。老丁的公司见着点甜头之后,开始下重注炒小舞,每天都让她应付着各种各样的公共场合,一直到她的第二张唱片推出。不过功夫没白下,第二张唱片果然效果非凡,据说一首单曲还在排行榜上久居不下。但就在这硕果累累的时候,小舞跟老丁闹翻了,是因为报酬分成的问题。关于这个,小舞是这么说的:我不在乎我挣的钱多钱少,最主要的他老丁不能骗我,不能玩我,但是他一直拿我当傻子一样耍,让我还怎么跟他合作。
于是小舞跟老丁的公司解除了合同,也赔了一些钱。但是老丁还有怨言,他认为没有他,小舞还只是个酒吧歌手,永远都没机会走上台面。是他让小舞有了这个机会,走到了今天,所以小舞应该给他私人赔偿。道理确实是这个样子的,但人不能太局限,老丁也不能强要求这件事。如果他相信小舞是个比较聪明的姑娘,他应该有这个眼光,就是小舞肯定不会忘了他的知遇之恩。但是他这么一强来,小舞也来脾气了,就不给你。之后小舞又签了一家小唱片公司,也跟人组成了一个乐队,她带着的那四个男的,就是他们乐队里面的。不过从那以后,小舞无论参加什么场合,什么活动,都会被人拒绝,或者清场。时间长了,一些活动的通告都不敢给她下了。小舞甚至试着带着乐队跑到外地,结果也是一样的下场。以老丁在音乐界混的年头和势力,想做到这一点,那肯定是轻松加愉快。老丁的目的,就是想显示自己,我能把你端出来,也能把你扔回去。所以,小舞终于走投无路了,才有了那次比较搞笑的谈判。
八
我问小舞,有男朋友吗?
小舞说,有哇! 你想插队是不可能了,目前为止只能把你放到最后一个了,你前面还有249 个。
我说,跟我混得了? 我好好呵护你,以后像老丁这类货色,见着你,肯定都跟看着妈一样尊重。
小舞说,那不行,前面那249 个怎么办哪?
我说,我把他们都干死。
小舞说,那还差不多。
我说,就这么说定了。
小舞说,看你现在比较有利用价值,勉强答应你了。
九
我感觉在特定的环境下,比较容易产生瞬间的感情,而且那种感情,一定是不容易忘怀的。
比如说,战场。无论国内国外,大大小小的战争,在硝烟中浪漫的情感,都是迷蒙乱世中横空出世的一道彩虹,让一大堆人热泪盈眶的同时,心里还有万般感叹,到最后只能归为沉默。说大点,那时的感情都交融着对人类共同的忧患意识。说小点,在身心都疲惫与脆弱之时,爱情的出现,就像刚出生的孩子找到母亲的乳头一样激动,一样忘乎所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