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每天晚上都有空。”这话听起来是很迫不急待,但这可不是假话,而是她每天晚上的活动完全是随机状态;也就是说,她若是白天逛得太累,便早点回房休息:如果还有余力的话,就可以去看场音乐剧什么的……总而言之,在夜晚时分,她是没有硬性规定、完全不可更改的计画。
“那好,明天七点,我会过来接你。那么我们明天见。”邓肯在她的脸颊留下一个晚安吻。“希望你会有一个好梦。”然后,向后退了一步,转身离开。
陈小竹一直站在原地,直到车子完全消失在她面前,她才若有所思的抚著刚才他留下印记的地方。
“这是个什么感觉啊?”一种飘飘欲仙、浑然忘我的情愫席卷了她全身、很快的她发现到自己的脸颊居然热得有些烫手,她试著用冰凉的手捣住红得发烫的两颊,好让它能降点温度;但是,不论她怎么做,这红潮始终未曾散去。
于是乎,她带著满脸的笑意,走进了饭店……直到她上床前,这笑意一直停留在她脸上未曾消去。
所谓的“佛要金装,人要衣装”,一个平常看来毫不起眼的女孩子,也可以在服饰、化桩、造型三方面齐做努力的情形下脱胎换骨。
她陈小竹虽然算不上什么天生丽质难自弃型的美女,好歹在路上行走时也还吓不了路人,因此,光凭父母将她生成四肢健全的这一点上,她就应该心存感激,不应该在容貌上有太多的要求。
所以,在她以往的人生里,她相当安于自己的皮相,对于每天镜中所见到的自己也不曾有过怨言;但是,这是平常时候,一个对异性无欲无求、无得失之心的平常时候。
今晚,她想要给邓肯一个好印象。如果可能的话,她更希望他在看到她的时候有种惊艳的感觉,所以她努力营造这种“错觉”。所以,她大费周章的想买几件漂亮的衣服、化粧品,还打算上美发沙龙也说不一定。
她猜想她已经爱上邓肯了……嗯,这应该不只是“猜想”,而是可以百分之百的肯定。
“爱,这是件多么神奇的事啊!”当陈小竹往二十一世纪百货公司前进时,她突然有此领悟。“想想,我昨天醒来时,还在想著要再到大都会博物馆逛逛,没想到居然在麦迪逊大道上遇著了邓肯……然后,很多事都因此而改观了。”她是不明白邓肯对她是不是有相同的感受,但是目前萦绕在她心里,可全是些以往她所未曾经历过的美妙感觉。
不说别的,光想到这世上居然有一个男人几近百分之百的符合她梦中情人的条件一事,她便能为此而兴奋许久!甭提这个男人不但愿意让她亲近他,同时还对她相当的和善,而今晚他们便要展开第一次的约会。
“真棒!”她脸上的笑容清晰可见,对照她身边绷著睑快速前进的纽约人来讲,她可真是异数。抬头看向几乎快被高楼大厦给遮蔽殆尽的天空,还好露出了一小片蓝天,但是她却发现自己从没看过如此美丽的天空;是那么明亮、充满了生命力,而且以一种不可思议的蓝色调高挂天际。“真的太棒了!”此时,她的笑容又加深了。
昨晚,为了邓肯的那一吻,她几乎是彻夜难眼,每回只要眼睛一闭上,她的脑袋便自动将她带回两人相处时的情形。所以,她不论是醒著或者是在梦中,脑海里全是他的身影。
在床上反覆辗转了两、三个小时仍未成眠,她突然自床上跳了起来,发现了一件相当严重的事情——她没有合适的衣服可穿。
原本,在她的旅游计画里,压根没想到要去什么需要正式服装的场所,所以在她的行李箱里,全是些相当休闲的衣服。唯一的一件裙装,还是那种运动型的款式;也就是说,如果明天邓肯要带她去的地方是比较高级的餐厅或场所的话,她一定会因为这一身打扮而被拒于门外。
不成,不仅她丢不起这个脸,她相信邓肯也是。为了不让自己丢脸,也为了不让邓肯感到为难,她决定太手笔的添购几件小礼服。
有了这个决定后,她马上拿出在台湾时做好的资料,按照上头的指示,她找到一个她应该负担得起,又能买到比较高级货色的地方——二十一世纪百货公司。
进了百货公司,只见每个人都忙著埋头东挑西拣,陈小竹也立刻加入东挑西拣的行列,想要努力的从排列得有些杂乱的衣物中,找出几件适合她、同时她能穿的衣服及配件,或许这些东西会让她的信用卡有爆掉的可能,下过现在她可管不了那么多了。
钱花了可以再赚,但是这样的经验搞不好是此生难得的机会。
在经过三个多小时的努力寻宝后,最后她捧著一只白色的手提包、两双两寸高的方头鞋、一套米白麻质的连身洋装,以及一件同色系的针织罩衫。看著手中这些东西,心想应该足够应付今晚所需。
由于一早就出门购物,买完东西的她早已是饥肠辘辘,在街角见到有人在卖热狗时,她毫不犹豫的买了一份,然后在路上边走边吃。
等到了地铁站时,她已经解决了她的午餐。她决定先回旅馆,将她买的这些东西穿戴在身上,看看是不是会有不协调、或者是不适合的情形,如果全部OK,那么她最后要做的事,便是找家造型工作室化桩、弄发型,等到全部搞定后,她只要期待有个美好的夜晚就行了。
傍晚六点四十五分左右,陈小竹最后一次审视镜中的自己。心中虽然有些不安;不安源自于自己不同以往的打扮,以及些许的兴奋,当然还有更多的期待。
“不知道他喜不喜欢我这身的打扮?”她是可以很随性的穿著牛仔裤和T恤,毕竟他也没特别提醒她得穿正式一点的衣服,还是小礼服这类的话。她只是照一般的常识而行,如果约会是订在晚上,那么无论男女总是盛装出席。她虽然是个外国人,但也不能贻笑大方嘛!
她比较担心的是他看到她穿这些衣服的反应。
虽然心知肚明她这样的穿法足下会出错,但她更希望的是,当他看到她时能流露出那么一丁点的赏识、兴趣……什么都好,就是不要视而不见。或许她真的比不上琳达,但好歹今天是他约她,至少要给她点受重视的感觉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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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走到门前,突然又想起自己忘了带口红,于是又踅了回来,将新买的口红放在手提包里,然后又不放心的再巡视一次镜子中的自己,试图从其中找出一点踏出房门的勇气。
“算了,别再看了,继续看下去,今晚的约会就甭赴了。”有了这等决心之后,她头也不回的离开房间。
才刚下楼,她立即看到穿著双排扣西装的邓肯,看起来像是已经等候多时般的坐在大厅的椅子上。见到这等情景,她差点以为是自己错过了约定时间,急急踩著两寸高的方头鞋向他跑去。
“对不起,我迟到了。”她不清楚他平常是否很忙,但是总有自己的事要做,让他坐在这里乾等,她觉得有点过意不去。“你等很久了吗?”
“不,你没有迟到。”邓肯站了起来,扶住重心有些不稳的陈小竹。“是我提前到。”他牵著她的手,发现在经过精心装扮之后的她,竟是如此的别具姿色。喔,他不是嫌弃她之前素颜的模样;基本上,他认为不上粧、不打扮的她看起来就像个清新可人的小女孩……但不容否认的是经过彩粧点缀过后的她,立即成了个魅力十足、又兼具婉约气质的成熟女子。
“今晚的你,很美!”他由衷的赞美道。
“噢!”她双眉齐扬,对他的美言,似乎感到有点惊讶,但却有著不容置疑的喜悦。“谢谢你,你今晚看起来更帅了。”反正他本来就知道,她认为他是个大帅哥,那么再多添一句也无妨;再说,这可是她的肺腑之言,绝无半句虚假。
邓肯领著她走向他的座车,不是那天他送她回去的那一辆,今天他开著一部流线型的黑色跑车;就车体看来,这车子必定价值不凡。
“今天你自己开车?”这是一辆双门跑车,而且只有两个位子。她身后的那一点小空间,她不认为会有人愿意像个货物般的被横放在后头。
“只要非关公事,我喜欢自己开车。”纽约市的交通有时足以让一个耐性十足的人破口大骂,塞在路上动弹不得,为了节省时间,他聘请了司机开车,好让他待在车子里的时间也能处理公事。“再说,今天的约会我不想被人打扰。”
她被他的目光瞧得有些不好意思,连忙问道:
“对了,我们今天要去什么地方?”
其实,她对纽约根本不熟,就算他说了她可能也不知道,只不过是想藉问个问题来移转他的注意力。
当然,他看她的眼神让她今天的苦心得到了最好的回报,只是她还是有点不习惯别人全神贯注的目光……老天,她甚至觉得自己的脸颊热得可以煎蛋了。
“我们要搭乘游艇沿著哈德逊河绕行曼哈顿,”他租了艘游艇,准备和她一起共乘。“我们的晚餐会在上面进行,可以一面看著夜景一面享用晚餐。”
“真的?”她早在出发前便已经透过网路弄来一些游艇公司的名单,也打算找一天乘游艇夜游曼哈顿咧!
“失望吗?”他故意这么问。
“不,我怎么可能会失望!”这原本就被列入她的行程之一,没想到今晚他就要带著她上游艇。“我很高兴。”能和她心仪的男人共游,就算今天只是坐著观光巴士绕行纽约市区,她还是会很兴奋的。
当车子行进间,邓肯显少主动的和她闲聊,陈小竹不以为意,因为她忙著看向窗外的景色,要是遇到她曾经路过的街道,她更是努力的多看两眼。她有个习惯,只要一坐上车,便会不自觉的记忆行经的路线,以防哪天再度经过时,不致沦落到迷路的窘况。
车子一路开到了雀儿西区的码头,邓肯直接将车子开到码头边,车子才刚停稳,便有一个穿著西装的男人帮陈小竹开车门,牵她下车。接著邓肯走了过来,和这个牵她下车的男人寒喧了两句后,将车钥匙交给了另一个人。很显然的,这人是泊车小弟来也。
“我们要搭哪艘游艇?”码头边停了大大小小的游轮,她看到有下少人排队分别搭上不同的游轮。
“跟著我。”他让她的手搭在她的手臂上,领著她定向停靠在离两人约莫五十公尺远的一艘白色游艇。“这就是我们今天要搭的船。”
在夜色里,陈小竹只觉得这艘游艇虽然不大,但是保养得宜,外观显得相当新颖。
“这艘船很漂亮。”她定在邓肯的身边,发觉他不只让她的手勾著他,他还用另一只轻抚她的手背。
“它的确很不错。”他领著她上船。
有个穿著背心、打著小领结的侍者站在船舷边等著他们两人。等他们上船且在甲板上坐稳后,游艇立即发动引擎开始周游曼哈顿的行程。
当陈小竹发现船开始移动时,不禁疑惑的问:
“我们不必等其他的客人吗?”这游艇的生意难道真有这么差,就只她和邓肯两个客人?
“我们是这艘游艇唯一的客人。”邓肯更正她、
“唯一的?”这船不小,少说可以容纳二、三十个人不是问题,可这船的客人今天只有他们两个?
“怎么说呢……刚好吧!”邓肯不太想让她知道他是动用了关系,才让船东将其他客人今晚的预统统取消,让他将整艘船给包下来。“纯粹的幸运降临在我们的身上。”
“幸运啊!”提到这两个字,她特别的有感觉。“我到纽约来之后,每天都很幸运。”当然啦,并不是时时刻刻都是这般的幸运,但是她真的觉得她到纽约之后,每天都很幸运。“我在台湾的时候,连最小的对奖都对不到。到纽约来之候,也不过买了盒巧克力,就中了百货公司的大奖……真的是很幸运。”而且平常在外国影集、电影里遍寻不著的最佳男主角,居然就在她第一次上麦迪逊大道闲逛时给遇上了……人啊,要走运时,挡都挡不住哪!
“这么说,我应该是沾了你的光了。”他认为能看到她这般快乐的神情,今晚花的一万五千美元是值回票价了。
“嗯……”她若有所思的说:“如果我现在去买张乐透奖券,搞不好能中个几千块美元也说不一定。”照她目前这么强的运势看来,也不无可能喔!
“几千美元?”他对于她的“宏愿”感到有些不可思议。“这奖未免小了点。”
“不小了。”她下是个不分贪心的人,郡种遥不可及的超级大奖她根本连想都不曾想过。“足够我买几张从台北到欧洲的来回机票了。”她下次出游的目的地是法国的里昂。“对你这种有钱人来说,当然少了。”她猜想邓肯是有钱的,光他身上的这套西装,搞不好就可以让她买两张纽约到台北的来回机票呢!“可是对我来说,这已经是一、两个月的薪水了。”
“我是哪种的有钱人?”她的说法,让他不禁想问问,有钱人在她心中究竟分了哪几种,而他又归属于哪一种。
“忙到连开车都嫌浪费时间的有钱人。”她诚实的回答。
“何以见得?”他的确是,但是他不清楚她怎么能这么肯定;毕竟,两人相见的时候,都是他的休闲时间,她无从得知他的忙碌程度啊。
“直觉。”或许是因为工作的需要,她善于观察以及想像。就她的观察看来,她知道邓肯是个行事明快、处事果断的男人,通常有这两项特质的男人,对于时间上的无谓浪费应是相当无法容忍的,而这也就是他需要个司机带著他走访各地的最主要原因。“而且我相信,你在坐车的时候一定也还忙著公事。”
“你的直觉令人印象深刻。”她这番说法,使得邓肯不得不推翻先前对她的印象。第一次,觉得她是个害羞、胆小的女孩;第二次在球场相遇时,她从个含羞带怯的女孩成了个热力十足、全神贯注于球赛的超级球迷;而现在,她凭藉苦第六感猜中了他是哪一种“有钱人”……真不晓得她还有哪些他未曾见识过的面目。“如果不是你先前说过你是个作家,我差点要以为你是个拿著水晶球到处替人算命的算命师。”
“我不用水晶球算命。”她会算命,但是她不用水晶球这玩意儿。
“你是算命师?”太令人讶异了,她竟然会算命!
“我并不是很专精,”她当然会算啦,在台湾哪个女人不爱算命?至于她之所以会去学,也不过就是不想让那些算命师从她身上剥削太多。“只会一些简单的。”只要不问到流年、灾厄之类有的没有的,她应该还应付得来。“而且,我也不以这个为业。”她要是以算命为业,搞不好会饿死街头。
“我相信命运是掌握在人的手里。”邓肯知道有为数不少的女人,总是在人生不顺、爱情不利时寻求这方面的协助、而他个人倒认为,与其有时间去找那些个自称有神奇能力的算命师,下如将这些时间花在思考如何摆脱困局来得有效。
“我完全同意这句话。”算命的说,她三十五岁以前一定会移民到国外去……对于这话她向来嗤之以鼻。第一,她现在也快三十岁了,还是未曾动过移民的念头;再者,她根本没那个财力,到了国外岂不是要她流落街头当乞丐;最后,也是最重要的第一点,她对于到国外去当别人的三等公民一点兴趣也没有,不但该有的公民权受限,还会被那些外国人歧视……所以,说什么她都不愿意移民。“算命顶多是一种参考,不应太过迷信。”
“我以为你会反驳这些话呢!”邓肯记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