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漠燕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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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漠燕歌行- 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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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久在边关,身知战乱之苦,每次大战,长安城内有多少孤儿寡母在哭泣,所以虽然他是个军人,却从来不希望战争。

    可是为了和平,却又不得不战。

    盯着谷吉凛然的脸色,郅支单于咧开白森森的牙齿,“好,那我就给谷司马一个面子,不带他去狼窖。”

    谷吉脸色刚缓和下来,就见单于一挥鞭子,一支响箭擦过自己的脸庞,射入亲卫的咽喉!血溅了谷吉一脸!

    队伍中传来女人的尖叫。

    郅支单于哈哈大笑,“你们居然还带了个女的。”给骑士一个眼色,两个骑士立刻从骆驼队伍中扯下一名汉军,一揭开头盔,如云的秀发在风中飞扬,果然是一名女子,容貌颇为秀丽。

    而且肚子隆起,竟然还是一名孕妇。

    这时跪在一旁的驹于利,慌忙挡在这女子面前,大声喊道,“父亲,这是孩儿的妻子秀儿,秀儿快!快拜见公公!”

    秀儿刚想弯腰,却被郅支单于用马鞭顶住下巴,然后一鞭抽在驹于利的头上,“混账东西,没有我命令,你居然敢娶汉人做老婆!来人!把这女人带去狼窖!”

    驹于利噗通跪下,顾不上捂着流血的额头,嘶吼道,“父亲,她怀了我的孩子,她怀的是你的亲孙子!”

    “那我更留她不得!,我匈奴人不需要汉人的种!

    “父亲!你要杀她先杀我!”驹于利突然站起来,张开双臂,野兽般咆哮。

    谷吉拔出腰下的利剑,趋马上前,厉喝一声,“众将士护住秀儿姑娘!”

    200多名大汉卫士怒吼着将秀儿护在圈心,拔刀对着虎视眈眈的匈奴骑兵,面对1000名虎狼之辈,他们内心紧张却坚决,都知道自己十死无生,但我们是大汉战士,宁可站着死不愿跪着生!

    汉朝护卫的勇气让郅支单于怒极反笑,语气平淡地吩咐骑兵:“除了谷吉和那女人,其他人都给我剁成肉泥!”

    刹那间一片刀光剑影!

    悬殊的战斗在惨叫和骨头的碎裂声中很快结束,200多名大汉将士的鲜血染红了异国的黄沙……

    满身是血的谷吉用剑支撑着身体,颤颤巍巍站着,环顾脚下血泊中的残肢,看着一路肝胆相照的汉家弟兄们如今骨渣子都碎成一地。

    心如刀割。

    他扶起瑟瑟发抖目光呆滞的秀儿,用剑指向犹带笑意的郅支单于:

    “来吧——”

    郅支单于伸手接过两张弓,一张塞给面如死灰的儿子驹于利,冷笑道,“你是用箭射那女人,还是让她去喂狼?”

    说话间,谷吉已经用身体挡在秀儿面前,散发向天,厉声大笑了起来,一字一顿看向郅支单于:

    “呼屠吾斯,我大汉将士的血不会白流,总有一天,你会悬首于我长安城头!”

    当两声响箭穿胸而过时,谷吉和背后的秀儿撑成了一个大写的“人”字,笑容凝固在他脸庞,仿佛穿透万里云层回到故土,映在妻子窗前那一轮铜镜上……

    ……

    收起滴血的屠刀,谷吉临死前微笑的眼神让郅支单于心底发寒,冷静下来之后,果然如谷吉所意料的那样,为了害怕大汉王朝的起兵讨伐,他将北匈奴政权举国迁往距离长安一万三千里以外的康居国境内,建都郅支城。

    一年以后,谷吉的死讯才传到长安,举国悲愤,汉元帝欲起兵征讨,却因路途极远地形复杂,而匈奴人又擅长游牧战术,胜算并不大,所以迟迟下不了决心。

    但是历史告诉我们,英雄们的鲜血绝不会白流,犯我中华者,虽远必诛!

    ……

    在谷吉遇难近2000年后,有一位叫鲁迅的中国人写下这样一首七言绝句:

    灵台无计逃神矢,

    风雨如磐暗故园。

    寄意寒星荃不察,

    我以我血荐轩辕。

    这首诗的最后一句“我以我血荐轩辕。”的意思是:我要用我的鲜血来表达对中华民族的深爱……

第一章 葡萄酒与肉夹馍() 
当第一缕晨光斜照长安城墙,这里大街小巷早已人声鼎沸热闹非凡。

    作为当时世界上人口最多规模最大经贸最发达的首都,长安的老百姓把“一日之计在于晨”的中国古训发挥得淋漓尽致,起得比太阳还早的人大有人在。

    不过,现在长安城里最勤快的人并不是土生士长的汉人,而是来这里做生意金发碧眼的各色西域人。

    当时通称为“胡人”。

    作为世界之都,丝绸之路的源头,能来长安看看甚至定居,这在当时的西域居民而言是一件非常高大上的事情。

    而想要拿到这里的“绿卡”,来往两地经商无疑是最好的方式。

    自从博望候张骞开辟丝绸之路以来,长安城的各式贸易日渐繁华,不仅西域的商人来了,还有安息人(伊朗人),波斯人(阿拉伯人),甚至遥远的大秦(罗马人)等等,都带着如黄河之水滔滔不绝的赞美来到这个世界上最美丽的都城。

    他们把汉朝的丝绸、茶叶、瓷器、纸张和药材等带到了全世界,又从他们的异域家乡给大汉的老百姓带来了玻璃、珠宝、胡椒、葡萄、石榴、胡瓜(黄瓜)、胡萝卜等各种辣人眼睛的好东西。

    总之是你来我往,皆大欢喜。

    在各国商人当中,他们很大部分人都舍不得离开长安,选择定居和当地人通婚,由此不仅爱上了长安的姑娘,还爱上长安的美食,最喜欢吃的就是肉夹馍。

    这种用白吉馍和腊汁肉完美揉和的面饼,里面有三十多种调料,在用慢火熬制之后,入口既有馍的醇厚又有肉的鲜香,回味悠长,是长安第一美食。

    后来这些西域人别出心裁,在馍夹肉放入他们带来的特产,发明了葡萄夹馍、胡瓜夹馍、胡萝卜夹馍的等等。

    让舌尖上的长安又多了一道亮丽的风景,中外饕餮客可是过足了嘴瘾。

    ……

    作为长安美食街最大的一家胡人肉夹馍面馆,女掌柜夏曼古丽在一位特殊客人来了之后,表情包就立刻亮了。

    她提着百褶裙快步上楼,闪到卧室,在铜镜前搔首弄姿一番之后,将两朵久违的珠花悄悄插在发髻上。

    这鬼鬼祟祟的小动作,立刻惹得在一旁打扫房间的汉族小丫头噗嗤一笑,“老板娘,是不是有相好的来面馆吃馍了?我咋没听见喜鹊叫呢?”

    “滚滚滚,小蹄子,再说扣你工钱!夏曼古丽头也不回,提着裙子蹭蹭下楼,风风火火直奔面馆角落一个年轻人。

    这年轻人是个汉人,看上去挺穷,一身浅蓝色粗布衣衫,肩上还打着两个补丁,而且细心看去,他束发的带子好像就是用他一截袖子边剪成的,因为左边袖口明显比右边短了一圈。

    让人意外的是,这个年轻人寒酸的衣装下却有一张器宇轩昂的脸,眉如利剑直飞两鬓,眼睛看起来懒懒散散,却透着一股凌厉的劲气。

    在女人眼里,他永远是那种第一眼平庸第二眼惊奇的男人。

    ……

    不过此刻,他有些发懵。

    手里正捧着一个白馍默默发呆,

    老板娘快步走过去,停在他桌前,在舞起一朵漂亮的裙花之后才甜笑着坐下。

    “燕幕城!你这一年死哪去了?怎么混得连一身好衣服都没有?”

    她故意凶巴巴地问,眼睛里荡漾的水波却透露出她内心的伤感。

    “秘密。”燕幕城笑了笑。

    “滚,什么秘密?还不是干你们臭男人自命的侠义破事,我说你也老大不小,也该攒钱娶个媳妇,我这正缺一个小跑堂,每天好酒好肉,过年还有新衣服穿。”

    燕幕城眉毛一扬,嘿嘿笑了起来,“我这人脾气古怪,就喜欢浪迹天涯自由自在,老板娘的心意,在下感激涕零。”

    夏曼古丽咬牙切齿,站起来又气鼓鼓坐下。眼瞅着燕幕城把馍咬了一小口后,就捧着手里做梦游状,不禁气汹汹问:

    “怎么,老娘新发明的葡萄夹馍你不喜欢吃?没想到你破衣服里居然裹着一张千金小姐的嘴。”

    “这噗通倒是很甜,可是你在摸里面好像还放了一种辣舌头的东西。”燕幕城苦笑着说,还故意伸出发红的舌尖。

    “哈哈,什么噗通,是葡萄啊笨蛋,那辣舌头的是西域带来胡椒,你一年没回长安,看来已经落伍了!”

    夏曼古丽笑得花枝乱颤。

    她那一截露出肚挤眼的妙曼腰肢,惹得周围的男性牲口都像青蛙一样鼓圆了眼睛,这里的胡人老板娘可是美食街里远近闻名的一朵花,很多人就是冲她的艳名而来,据说她不仅人美,舞姿更是勾魂。

    可惜这一年来,她突然很少跳了。

    之前,她对任何一个食客向来不假辞色,想揩她油水的地痞无赖也被她一把圆月弯刀追得鬼哭狼嚎。总之在饕鬄客眼里,这个妖艳的老板娘就像一朵西域引进的红玫瑰,漂亮却带刺。

    可是,今天太阳没有从东边升起。

    面对谁都看不上眼的一个穷小子,她居然又说又笑,让他们的眼珠子都掉了一地,各种羡慕嫉妒恨像箭一样射了过去。

    更可恶的是,作为当事人,那个蓝衣服的穷小子对自己拉的一屋子仇恨浑然不觉,依旧捧着个白馍发怔。

    ……

    燕幕城慢慢把馍放回盘子里,叹了口气,“老板娘,你还是给我换一个正经点的馍吧,要不我去别家。”

    “你敢!”夏曼古丽重重一拍桌子,她插着腰,麻利地让小二上了两个原汁原味的肉夹馍,再亲自端来两杯葡萄酒。

    酒就装在透明的杯子里,红得刺眼。

    现场的食客们又泪流满面,这葡萄酒据说是本店的镇馆之宝,别说他们,就连长安的官二代前来,也没捞着喝上。

    没想到今天…今天!

    要不是看见那人凳子上横放着一把剑,他们可能就要抡起板凳上来拼命。

    有些人心脏已经受不了,馍啃了一半,就匆匆结账走人,并发狠说再也不来了,可自己也知道这是屁话。因为整个长安城能找得出这么漂亮的老板娘吗?

    ……

    这一切夏曼古丽看在眼里,笑容更是灿烂,在她心里,全世界的男人都比不上眼前这个汉人男子一根手指头。

    她把酒轻推到桌前,脆声说,“这是我故乡楼兰特酿的葡萄酒,你尝一口。”

    燕幕城并没有立刻喝酒,而是好奇地把玩这透明的杯子,老板娘的声音在耳边响起,“这杯子是用玻璃做的,叫做玻璃杯,装葡萄酒喝最有滋味。”

    夏曼古丽轻笑着碰了对方的杯子一下,将嘴唇放在杯子边缘浅浅呷一口,一抹红晕在两颊若隐若现。

    燕幕城怕再出丑不敢多说话,看老板娘一副好享受的样子,他相信老板娘的品味,这葡萄酒一定是绝世佳酿!

    他举起玻璃杯中的葡萄酒,对着老板娘一敬,一仰脖就喝了下去!一看这潇洒的姿势,就知道平时没少喝酒。

    可是画风突变,他脸色变得古怪之极,一口憋不住,“噗”一声将酒吐了一地,苦逼着脸问,“这是酒还是醋啊?”

    看见比黄金还精贵的美酒竟然被这不识货的土包子喷了一地,在场见过世面的胡商们都是心碎了一地。

    恨不得冲过去将他爆扁一顿。

    “哈哈哈”

    夏曼古丽又忍不住大笑起来,“笨蛋,你真是个笨蛋,葡萄酒要用舌尖浅浅地喝,哪像你一样驴饮!”

    说完她自己这杯倒出一半给燕幕城,眼瞟着他笑道,“你再试一试?”

    她这看似漫不经心的举动,心里却紧张得邦邦直跳,因为在他们楼兰国家乡,一个男子肯喝自己嘴里喝过的酒,就表示接受自己的爱意。

    不管是对方知不知情,对她来说,已经是一个不小的胜利。

    在夏曼古丽屏息注目下,燕笨蛋缓缓举起杯,杯沿刚碰到嘴唇,又放了下来,老板娘顿时气急败坏地问,“又怎么了?”

    “我有些紧张……”燕幕城苦笑。

    夏曼古丽捂住快跳出的心口,我特么才紧张呢,她怒道,“你到底喝不喝?”

    “我喝!”

    燕幕城小心翼翼卷着舌尖,如蜻蜓点水般尝了尝醇红的杯中酒,果然感觉苦涩中带着一股韵味绵长的甘甜。

    “这酒有点意思,咦,你脸怎么这么红?”他笑着发现面前的老板娘脸上除了酒红外还有一种特别的红。

第二章 西部往事() 
“你什么时候回长安的?”夏曼古丽呷一口红酒问,燕幕城此刻是一副狼吞虎咽的吃相,她看得津津有味,莫名地想起她在楼兰的小妹。

    十一年没回去了,这丫头应该长得跟自己一样高了吧。

    燕幕城将汤一饮而尽,舔舔舌笑道,“这汤好鲜,再来一碗。”

    当第二碗热气腾腾的羊肉汤灌进肚子后,他拍拍肚皮才说,“昨天。”

    说这话时脸上虽然还笑着,眉间却有黯然之色一闪而过。右手下意识按在横在凳子上的铁剑上。

    “昨天来的,今天就来看我,算你小子有良心!”夏曼古丽伸出雪白的胳膊在燕幕城的肩头亲昵地打了一下。

    “明天姐带你去街上逛逛,我告诉你呀,你出去的这一年,长安城的变化可真大,新鲜玩意儿多得乱了人的眼。”夏曼古丽眼睛发亮,眉飞色舞地说道。

    面馆里的食客,都惊奇地看向这里,他们第一次看到风情万种又冷若冰霜的老板娘竟然还有叽叽喳喳小麻雀的一面。

    燕幕城安静地听她说完,暗自叹了口气道,“我要走了,去一个很远的地方。”

    夏曼古丽手一颤,红酒溅在桌子上,染红一块白色的桌布,她呆了半晌,才挤出一个笑容说,“刚来就要走,这句话果然很燕幕城,很好!好的很!”

    她举起杯一仰脖子把酒喝干,呛得连咳几声,凶狠地瞪着燕幕城,“三个馍十五文,两碗汤四文,葡萄酒免费!”

    燕幕城苦笑,这老板娘还是和从前一样,一言不合就翻脸,他从腰间的布囊里叮叮当当地掏出十九枚五株钱。

    夏曼古丽冷冷接过,一扬手就一枚不落地撒在店小二的托盘里。激起众位食客满堂喝彩,他们早就知道这妖艳的老板娘有一手拳脚功夫,果然名不虚传。

    ……

    这喝彩其实一半是给燕幕城的,恭喜他成功惹怒老板娘,剧情眼看就要反转了,他们眼睛里都闪动着期待的目光。

    “你滚吧——”

    果然听老板娘对燕幕城吼道。

    这话说出口,仿佛有一把刀子刺在她心上。如果燕幕城这臭家伙此刻真走了,她今晚少不了哭一个昏天黑地。

    “你滚吧”三个字,让众位食客们听得心花怒放,幸灾乐祸地看向燕幕城,这一上午都被这蓝衣服的穷小子压得喘不过气来,那伤害可是按吨来计算。

    接下来的剧情应该就是,这位蓝衣穷酸在众人的哄笑声中,灰溜溜夹着尾巴滚蛋了,那么整个世界就清静了。

    不料,燕幕城不仅坐着没动,还没皮没脸地笑了一下,“我有事找你。”

    “什么事?”夏曼古丽脱口而出心里就后悔,自己原本应该霸气地回应他“滚滚滚”这三个字的。

    “这里人多,我们能不能到后院说?”燕幕城委婉地提议,人已经提剑站了起来,这一瞬间,夏曼古丽感觉自己再次被催眠,居然默默地在前方带路。

    看见他们两个消失在后堂的布帘后,男性食客们,无论是胡商还是汉商,都是欲哭无泪,尼玛,这怎么画风又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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