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真要杀人,就由我来替你完成!”
语气斩钉截铁,金希冕又闪身挡在了我面前。
他看着我,目光坚定不移,然后从腰间抽出了一把雪亮的匕首。
这匕首是他早就带在身上的吗?
金希冕要代替我杀人,代替我杀了姜沫沫?
那他的人生岂不是全部因我葬送了?
“比起他来,我为你做不了什么,女人,我要你幸福,要你好好活着。”
抓着我的肩膀,金希冕居高临下的看着我,好看的桃花眸里,有哀伤的眸光,也有宠溺的意味。
他用葱白如玉的手指攥紧了我的一只手深情款款道“我曾经想一直被你的手牵着直到永远。”
这是告白,他的眼神有些温柔,他没有看我的脸,只是低着头看着他的手覆盖在我的手上。
他只说了这一句话,就要撇下我转身,浑身肃杀,他要冲进去替我手刃姜沫沫。
这一刻,我看着金希冕单薄的背影逐渐被拉长变得庞大,他的身影像一堵厚实的城墙,能够为我挡风遮雨。
“小希,姜沫沫是邪女,你很有可能杀不死她,不要在为我逞强。”
直视着金希冕,我上前朝他的后颈重重挥下一拳。
他雄伟的身体倒了下来,手上的匕首被我夺下。
我拉着他犯晕无力的身体,将他安置在墙壁边。
“金希冕,你的好意我心领了,另外,谢谢你。”
谢谢你舍已为我,谢谢你在他不在我身边的时候,替他保护我。
可有些事情,却是要自己去面对解决的,别人帮不了的,我早已不再是以前的那个可怜软弱的夏晴,我,不需要保护。
攥紧手中雪亮的匕首,我蹑手蹑脚的走进病房。
即便是不人不鬼的巫女,在男女**知识上也是和常人无异的。
姜沫沫跟肖咏泉正双双相拥在一起,他们还黏在一起,没有分开。
激情还未退去,他们对走进来的我置若罔闻。
他们看起来像是被掏空了身体的力气,姜沫沫软趴趴的躺在肖咏泉的身体上。
她的身体遮住了肖咏泉的视线,使得肖咏泉看不到我。
姜沫沫身上的蛊虫有的都跑到了肖咏泉的身上,它们很听姜沫沫的话。只是在肖咏泉的身上趴着,并不下毒口去伤害他
地板上铺着柔软的毛毯,他们听不到我走进来的声音,我先是划破了自己的手掌,让血滴在我一直备用在身上的一把丹砂上面,然后侵了我血液的丹砂涂在我刀子上。
丹砂辟邪驱虫,加上我体内特殊的血液,我一定可以杀的了姜沫沫。
姜沫沫还趴在肖咏泉身上温存,我凶光毕露的走到了她身后。
“姜、沫、沫!”
开口,我叫了姜沫沫一声。
姜沫沫忽然警觉,惊恐的回过了头。
“对不起!”
三个字脱口的同时,我朝她扬起的脖颈挥下了手,那一刀有多凶狠,如今想来,我自己都觉得自己可怕。
锋利的刀刃插进她的喉咙里,我硬生生切开了她的喉管,切破了她勃颈上的大动脉。
黑色的血喷溅而出,里面蠕动着无数黑色的虫子,它们随着姜沫沫恶臭的血掉落在身下的肖咏泉身上。
“夏晴,你……”
我速战速决,事情发生也只是短短的几秒钟,肖咏泉前刻还处在兴奋的神经一下子跌入了谷底,他瞪大双眼惊恐的看着我。
姜沫沫倒了下来,倒在了他身上。
她没有立刻死去,张着嘴想开口说话,但是喉咙断了,她只是在流着恶心发臭的血什么烨说不出来。
她恶狠狠的瞪着我想要把我捏碎一般。
“妈妈,杀死她!在多补她几刀!她是巫女,是坏人,你只是在为民除害。”
稚嫩的声音充满了悲愤,肚子里的小家伙真是比此刻的我还凶狠。
为了儿子为了龙烨,我挥下手又多补了姜沫沫几刀,我洒满了粘着我血液的朱砂在她开始溃烂的身体上。
锋利的刀插进她的心脏,她的身体,彻底毁坏她的器官,毁掉她身体里不断蠕动的虫子。
“啊!啊!啊!”
肖咏泉没有幸免于难,他身上被姜沫沫体内的蛊虫包围被姜沫沫身上的巫血染黑。
那些蛊虫密密麻麻占据他的身体,在他身上游动着。
受不了的他一把推开了姜沫沫,颤抖握着姜沫沫的手,他对姜沫沫说“别怕,你还有我,你是最强巫女,没那么容易死!”
也学姜沫沫最后还残存着意识,心爱的肖咏泉给了她力量。
她翻白的眼球突然转动起来,然后腐烂的身体加速了分解。
身体里巫术的小虫子像是听到施令一般,全部快速脱离了姜沫沫的身体。
姜沫沫想用身体里余下的蛊虫再次重生?
第321章 变异的基因,变态的孩子()
肖咏泉快速用手除去我涂在姜沫沫身上那些沾了血的朱砂,他在力所能及的拯救姜沫沫。
我见势不妙,赶紧再次挥起刀子,可是我兜里的朱砂已经全部用光了。
只好用匕首划破手掌,用血做最后的清理,我一定要彻底杀死姜沫沫。
“夏晴!你个贱人!”
在我低头用刀子取血的瞬间,肖咏泉从床上起身,捞过被褥向我的头顶抛过来。
我整个人被被褥罩住,眼前一下子黑了下来。
手忙脚乱的将照在脑袋上的被褥掀开,此刻的姜沫沫已经剩下一副驱壳,一张人皮脸,一副白森森的骨架,骨架上千疮百孔又被虫子啃食过的虫眼。
姜沫沫哪里还是人啊!
先前还在为自己要杀人于心不忍,现在看来我简直是在替天行道。
那些从她身体上脱落下来的虫子全都一窝蜂蠕动着身体跟着肖咏泉攀到了窗边。
遮光的窗帘布被拉开,肖咏泉快速打开了窗户,他带着那些**的毒虫从窗户边跳了下去。
“夏晴,我不会放过你的
!下一次,我们不会再这样大意!”
临跳下窗户前,肖咏泉憎恨的瞪了我一眼,我看着他与肖潇相似的眉眼,没有勇气迈出脚步去阻拦他。
就这样,肖咏泉跳窗逃跑了,他逃跑的时候只穿着裤衩,被别人看到了,还以为是来医院偷情的混蛋。
姜沫沫没能被我彻底杀死,她只是受了很严重的伤。
也许她会重新找一具身体寄宿,再和肖咏泉卷土重来。
“女人,你有没有受伤?”
门外的金希冕跌跌撞撞走了进来,他随手关闭了病房的门将噪杂的人阻绝在了外面。
见我满脸污渍,衣服上也是被姜沫沫身上溅的恶心的黑色液体,金希冕关心的上前来询问,拿过一盒纸巾来擦拭我的脸。
他被我重重的打了一拳,此刻他的脖颈还在疼痛着,我看的出来他因疼痛而隐忍的表情。
挥掉金希冕的手,我自己拿了纸巾来处理脸上的污秽。
他最好不好在继续对我好,我回报不了他什么。
“这……这是怎么回事?”
一转头,金希冕就发现了床上可怖的人骨,还有那张附着在人头上面干瘪的人皮脸。
我开口告诉金希冕,这就是姜沫沫,但是姜沫沫却还留有一口气,她的蛊虫带着她的一口气随着肖咏泉逃走了。
金希冕看着床上一滩黑色的血水,还有那具被虫子啃咬的千疮百孔的骨架,恶心感上来,没有忍住的跑到洗手间去吐了。
“要把床上的尸骨处理掉,女人,我们现在就出院吧!”
马桶抽水的声音传来,金希冕捂着口鼻出了卫生间,他不肯再向前一步。
我看着床上那对残壳,握着匕首的手一直都没有松开,刀刃上还滴着姜沫沫黑色的巫血,其实从进来挥下刀子到现在,我的身体一直都是颤抖的。
姜沫沫跟我没有直接关系,杀她需要勇气。
“妈妈,你去地狱看看爸爸吧!坏女人只是受伤逃走了,不知道哥哥身上的蛊毒有没有解。”
腹内的小声音有传进了我的耳朵,我举起手摸了摸腹中的小生命。
几个小时前,知道肖咏泉与我的恩恩怨怨,我曾崩溃的想要死,可是现在我有了小生命,不为自己着想,也要为我和龙烨的孩子着想,我不可以放弃自己,不可以放弃已经是我家人的龙烨还有我刚刚步入人世的儿子。
甩掉手中恶心的匕首,我推门走出病房。
“女人,你去哪?”
金希冕紧张的拽住了我,像是怕我一转眼就消失不见一样。
“我去找硫酸,要将床上的尸骸处理掉。”
看金希冕刚才的反应,让他去处理尸骸是不可能的了,自己杀的怪物,还是自己善后吧
只要花重金没什么搞不定的事情,我很轻松的从医院弄到了大量的硫酸将病床上姜沫沫的尸骸处理的干干净净。
恶臭味弥漫整件病房,那张床都被硫酸烧毁了。
我陪了医院好多钱才了事。
“女人,你去哪?等等我!”
临近傍晚,夕阳斜下,冬日的冷风吹在脸上特别刺骨。
我裹了裹身上的外套走在出医院的大路上。
金希冕一直跟在我身后“女人,这是要去哪?”
“回家,你跟我一路吧!”
回龙烨给我的家,我有一串神奇的钥匙走到哪个城市都有一座属于我自己的家园,那是龙烨为我添置的人生礼物。
金希冕的手伤正在恢复,他的嗓子是完全没有能力转好了,没了偶像光环,他无依无靠,先让他跟着我好了,照顾他一阵当做是答谢他的帮忙。
“那你老公和儿子呢?你有什么打算?能用的我的地方,我绝对义不容辞。”
金希冕对我很热心,他是好人我知道,一同上了出租车,我与他没说几句话,我在刻意跟他拉开距离。
这一座城市也属于南方,与fj不同的是,它是发达的一线城市。
龙烨在此为我选置的房子依靠着一处很庞大的生态旅游区,它每个时间点都很热闹,人来人往,精致怡人。
想要出行去玩,出了家门口就到了。
房子被购置在大厦的最顶楼,阳台眺望的视线很好,可以观美景吹吹风,室内的采光也好的没话说。
家里的设施一应俱全,全部是崭新的。
“女人,你那只鬼老公还真了不起。”
进屋换了拖鞋,金希冕连连感叹。
而我则是直奔洗漱间,我要把身上被姜沫沫恶心的液体溅到的地方全部处理干净。
洗了个滚烫的热水澡,洗去身上所有的污渍跟疲惫,看着微微隆起的小肚子,我拧了拧眉毛。
肚子里的种子到底是龙烨什么时候播种下的呢?
会是金希冕还没有受伤时候,我跟儿子去金希冕住处做客的那一次吗?
好像就是那一次……
才几天啊!肚里的小东西就活蹦跳跳的会说话了,鬼胎真是个神奇的物种,是不是龙烨游荡了上千年,基因太古老,都变异了,才使得我怀的孩子都那么变态?
“妈妈,你在想什么?我已经在你肚子里成型有了灵魂,能与你沟通讲话不奇怪的。”
第322章 因祸得福()
肚子里的小家伙动了动,我真切的感觉到了体内有生命存在。
“妈妈,其实与你讲话也会损耗我的能力,要不是事关紧急,我才不会这样冒险,这样跟你说话,我可能生下来是个缺陷的。”
“那你别说话了。”
赶紧抚摸了几下肚子,我急急的讲道。
我可不想到时候生下个缺陷的娃,我要肚子里的宝宝健健康康。
“听妈妈的话好好在我身体内修养,汲取养分快快成熟落地,你爸跟你哥的事情,你妈我会处理的。”
轻拍了拍自己的肚皮,真不知道这次的小布丁还会不会像儿子那样的变态……
吹干头发,换上新衣服,我整个人都舒坦了许多。
一走出浴室的门,我就闻到一股香喷喷的菜香味。
客厅中摆放着一张圆桌子,系着草莓围裙的金希冕从厨房来来回回的端着饭菜,整理着桌子。
“你……会下厨?”
眉毛一高一低,我不可思议的问金希冕。
看着他在厨房忙碌的身影,真有点想龙烨呢!龙烨也曾这样为我下厨。
“我十六岁一个人出家门闯荡,在没有被星探发掘成为偶像歌手之前,我一直是自己下厨,自己养活自己。”
抬起五官俊朗的脸,金希冕微微一笑,也许能跟我单独相处的时间,是他认为幸福的时光吧
他的脸色很健康,笑容很阳光,帅气的脸让人忍不住想多看他几眼,那电力十足的桃花眸,高挺的鼻让五官更深邃俊朗,1米8多的身高,藏在围裙下的大长腿,怎么看怎么帅啊!
如果没有龙烨,我想我也会怦然心动吧!
金希冕的家室背景很简单又普通,父母都是普通的工人,母亲是中学音乐教师,父亲是戏剧院工作的。
难怪金希冕会唱歌,原来是有遗传基因的。
外冷内热的他,这点还真跟龙烨有点相像。
“过来吃,趁热,尝尝我的手艺。”
金希冕端了两个饭碗过来,他用一只手将筷子摆放好,看他单只手行动不便,我赶紧走上去接下了他手中的碗筷,打开电饭煲,盛好了米饭放在他面前。
他的手伤没养足两三个月是不能动的,这一桌子色香味俱全的菜肴都是他一个人完成的,这个傻得冒泡的金希冕,干嘛对我那么好。
瞄了金希冕一眼,发现他正一眨不眨的盯着我,我赶紧把头埋的极低,挥起手,夹起了红烧鱼放在嘴里。
“哎呀!好酸!”
这红烧鱼看着美味,吃起来却像是经醋水里泡过一样,酸的人牙疼。
我张口就要吐出来。
“别吐,多吃点醋有益身体的,这是糖醋鱼。”
金希冕黯哑的声音不悦的喝止道,他说就看在他好不容易下厨的份上,要我行行好把饭菜吃进去。
他是伤病员,不能不给他面子,我强忍着,把这酸的我牙疼的鱼肉吞咽了进去。
醋,的确是有益身体,可吃多了容易骨质疏松啊!金希冕是个大傻叉!
“女人,接下来你打算怎么办?他……会和你儿子回来吗?”
每次提道龙烨,金希冕总是眼神黯淡。
“他会回来的!”
回着金希冕的话,我斩钉截铁。
“碗筷让我来收拾,半小时后你记得吃消炎药,你的手伤还要再养一段日子的。”
吃饱喝足,我让金希冕早些休息。
龙烨说过,这里还有我,他一定不舍得放任我一个人在这世界上。
如今,我也成为了不死之身,这不是跟他更般配吗?
我是不是也因祸得福了,是不是该谢谢姜沫沫?如果这一次姜沫沫在劫难逃不慎死亡,没有重生回来,那么我想,我是该去她坟头祭奠的,多给她烧点纸钱,谢谢她把我变成不死之身的怪物。
时钟滴滴答答,我坐在客厅的沙发上穿戴整齐,我身上背着挎包,包包里面装满了驱邪的物品。
眼睛时不时的看着墙壁上一直在走动的时钟,
我在等,等深夜来临
如果龙烨和儿子超过十二点还没有回来,那我就地狱去寻他们!
现在我被诅咒成为了不死之身,应该没什么好怕的了吧?
地狱会是什么恐怖的样子呢?
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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