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开天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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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开天门- 第23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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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野狼全不在意因为自己出现让士兵一哄而散,或者说他早就习惯了如此,军队里需要他这么一个人,所以他成了野狼,也因此才扬名天下。

    野狼没有朋友,即便是面前这秀才郎也不能算是朋友,顶多算得上是能说几句话的战友,不过大抵是因为野狼也有感情,既有感情便不能真正掩饰自己在这酒后的失落。

    他自己抽出来一张椅子,也不等这营帐主人相请,便自顾自坐在了秀才郎对面,手提一壶酒。

    他轻声道。

    “前不久我遇上了一些麻烦。”

    “我知道,或者应该说咱们整个军营所有士兵都知道才对。”

    秀才郎索性干脆直接将手中毛笔轻轻放在砚台上,他不是一个很懂野狼的人,不过即便这样,他仍是愿意放下笔听一听眼前这似乎没有感情的男人究竟想说什么。

    “败了天下第二公孙静。好了不起,的确对得起我飞仙关第一高手这个称呼,如果不是后面被打的连你娘都不认得了的话。”

    野狼并不在意这听起来有伤大雅的玩笑,不是因为他不在意,而是因为开这个玩笑的是秀才郎罢了,同样如此,秀才郎亦不会随便与人开这种带上别人家娘的玩笑,只不过因为开玩笑的对象是野狼罢了。

    “他肯定已经开始疑心我,疑心我为什么败了还能活着回来。”

    野狼似自言自语。

    “他虽然嘴上不说,不过我知道他肯定这样的人,或许以前不是,但自从当了这飞仙关的元帅之后他就变成这样了。”

    “正常,这没什么不好理解。”

    秀才郎也不与野狼碰杯,自顾自饮一口酒,擦去嘴角酒水,他道。

    “换做你坐上了这个位置你也会这样,从前当士兵的时候什么都不要想,只需要在战场活下来,活下来就什么都够了,只有活下来,人生才会有许多种可能,后来慢慢往上爬,想的不再是自己如何活下去,而是自己麾下的士兵如何活下去,你是元帅,你也会担心自己军营中出了敌人奸细,他已算不错,最起码没有将你五花大绑起来严刑拷打对不对?而且我相信他若是那么做了,军中肯定有很多士兵拍手称快。”

    “看起来我好像在这军营中并不怎么受欢迎。”

    “没错。”

    秀才郎笑着点点头,似全不在意会得罪了眼前这家伙一般。

    “其实我也不怕告诉你,就连我都挺讨厌你的,要不是你,我的军中上上下下皆是一家的计划早就成功了,到时候士兵们俱是一家人,战场上才有可能为战友挡刀子挡枪,你说是不是这么个道理?”

    “听起来是这样,不过你就不怕你的野心太大也招来他的目光?你也说了,坐到了有些位置,就不得不考虑有些位置的事情。”

    “怕?我为什么要怕!”

    秀才郎自嘲一笑。

    “我不过只是军中一个替人代笔,没事说一些气壮山河的洗脑话的秀才郎罢了,论兵权,不及你野狼万分之一,论影响力,比不得施修齐老爷子在军中的一呼百应,我有什么好忌惮的?就算到时候叛出军营,能带走的也不过就是我桌子上这些纸笔还有我的一身盔甲罢了。”

    野狼道。

    “我要是真的相信你了我才是傻子,你在任时间甚至比他还长,军中不少老兵熟悉你远胜于他,你觉得他会对你掉以轻心?”

    秀才郎再饮一口酒,道。

    “就算是又怎么样呢?最起码我没有被别人抓住再放回来对不对?他就算有心想找我麻烦也没有任何借口,所以,算来算去最麻烦的还是你,不如你直接告诉我,今天晚上心情这么低落来找我究竟是为了什么事情,我不一定能帮到你,不过我今天心情跟你不一样,我心情很不错,所以我愿意听你说说你心中的苦水,以你野狼的苦水下酒,我相信天下没有比这个更值得吹嘘的事情了。”

    野狼道。

    “苦水我没有,无非只是一个人太孤单想找个人说说话而已,想来想去只有你最合适,因为只有你才不会把我的这番心事添油加醋说出去。”

    “你就这么相信我?”

    秀才郎笑意盈盈。

    “也许我下一刻就会把你跟轩辕宏图心生间隙的事情说出去,并且添油加醋一番,让你在这飞仙关再无立足之地?”

    “你应该不会那么做。”

    野狼说完了其实从进门开始就总共没说几句的话。

    “你虽然话多,但不是一个多话的家伙,因为你能从上一任边疆元帅麾下活到这一任,就已经证明了你知道哪些话说得,哪些话说不得,况且,不管你说不说我都落不下一个什么好下场,你知道的。”

    从未与秀才郎喝过酒的野狼出乎意料的与这秀才郎对空敬了一壶酒,他将那一壶烈酒一口气饮下,随后叹息道。

    “司马云那家伙说要等我伤好了要找我重新正大光明打一场,这家伙你知道的,他从来不做没有把握的事情,他也从来不去没把握的地方,我的下场只有两个,要么因轩辕宏图猜忌害死,要么被司马云玩弄股掌之间而死,不论怎么样,都难逃一个死,他可真是一个小肚鸡肠的家伙,因为一年以前落霞山下一点小事便紧抓着我不放,我是真不知这样一个家伙如何能聚集那么多厉害高手在其身边,难不成小家子气也还会传染?”

    野狼摇头出秀才郎营帐,才出这门槛都几乎被踏破的营房门口便见风潮涌动,有一声大笑从这飞仙关腹背之地传来。

    “听闻飞仙关有将野狼,战无不胜攻无不克,乃当今天下悍将之一,司马云不请自来要与足下一分高下,我之所向,盼望足下一定前往……”

    。

第六十三章 试剑() 
旌旗漫天,尘土飞扬,这声大喝落到虽喝的酩酊大醉却依旧心智清醒的飞仙关数万士兵耳中就如同一汪平静池水一般激起千层巨浪。

    这天下有人说喝酒误事,喝酒喝多了只会神志不清任人宰割,司马云却不以为然。

    他时常与身边人道,古有贤能几步成诗,又有圣人月下挥剑,不论是哪一种总离不开一个酒字。

    酒是世间最好东西,酒能忘忧,酒能解愁,一个人若是一辈子不大醉呕吐一场永远不明白自己想要的究竟是什么。

    这天下人说酒越喝越混,司马云却说酒越越清醒。

    喝酒犯浑的人大多是做给别人看的,只有借着酒劲才能说出许多平日里不敢说出来的话,才能做许多平日里不敢做出来的事情,糊涂留给别人,清醒留给自己,酒喝的越多便越是心里清楚的跟明镜一般,区别只不过是在于喝醉了,身边之人究竟是谁罢了。

    值此年关时节,司马云再度来军营找野狼时候已用上千里传音功夫,就这么一声大喝便已经足够让飞仙关为之沸腾。

    “终究来的还是太快了。”

    才踏出已被踩踏的形同于无的野狼轻声呢喃。

    士兵想安安静静过一个新年,故此与才在如此严峻形势时候与西域达成一致,就算要打也应当不是这等时候。大国之间便是如此,尚有规矩可遵循,若面对的并非是西域雄狮,而是江湖流寇,飞仙关又真能如此安心?

    来的太快了,不止士兵想过这么一个舒服年,便是他野狼也如此,每年总有那么一些时候人们好像总不愿意打架,不愿意杀人似的,很无疑,现在就是这种时候。

    早就在这一声千里传音激荡开来时候便将已经倒在床上蒙头大睡的士兵从睡梦中惊醒,战马沸腾,短短十几个呼吸便有数百兵士骑着战马直向来此关明目张胆挑衅的司马云一行人而去,哪怕他们并不是多待见野狼,也哪怕司马云算来算去跟他们并无什么仇恨,最多也不过只能算是跟他们元帅有新仇旧恨罢了。

    对于这直接从山脚冲上这几乎笔直山脉的战马以及战马之上铁骑,若是在平原里时候,此等阵势想必会吓跑了不少人,只是如今是在山上,未免始终缺了几分气势,唯有战马之前那最先当头冲上来的一骑才让司马云面色凝重。

    马背上男人浑身伤疤,一张脸蛋狰狞可怖,这张单单只是看一眼便绝对能吓坏小孩子的脸笔直上山,才在司马云面前五十丈距离时候便凌空跃起,脚踩在马背之上借力,如同力发千钧的投石机丢出去的石头一般直逼司马云面门,再看被一脚点过的黑鬃战马,竟是没能承受住野狼这愤怒之下的一脚,嘶鸣两声前膝跪地,重重甩出去老远,再停下来时候已嘴角抽搐,七窍流血,已死的不能再死。

    司马云骇然,不过即便如此在野狼当头棒喝之下反应也丝毫不输给野狼,几乎是在如同巨石一般力道贴近身前时候迅速后撤,那原先站立施展千里传音功夫的地方已经轰隆一声石头尘土溅射开来,待到尘埃落尽时候已经只剩下一个大坑。

    “好霸道的力量。”

    司马云看的心惊肉跳,之前野狼与公孙静对战时候并不曾用出这等霸道手段,都说天下年轻一辈高手中唯有野狼一人身体最为强悍,如今真见到了野狼以血肉之躯硬撼大地时候才知道传言并非空穴来风。

    坑中不见狰狞男人,只见一道黑色劲风扑面,野狼来的太快,哪怕司马云早有预料依旧是没能在野狼再度冲过来时候离开原地。

    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本就是逆流而上全凭这股气势,若是没了气势又如何能赢?

    野狼双拳轰击司马云脆弱胸膛,倘若此双拳得手,司马云立马便会成为一摊烂肉。

    “就这点本事还想上飞仙关来找我?莫非你真以为你是狗急跳墙的公孙静不成?”

    公孙静显然已成了野狼心中一块心病,武道无止境,谁不想脚踩康庄大道一往无前?不说成为当年一时之间闻名天下风头无两的老剑神,最起码也应该有不弱于他的攀登速度才对,初战公孙静大捷,野狼并不愿意承认公孙静之所以败给他是因为没有趁手兵器原因,哪怕后来公孙静莫名奇妙断了一条手臂之后仍是一雪前耻,即便如此,野狼依旧不承认自己败了,了不起自己也顶多算是与公孙静那一招之后五五开而已,唯一区别也不过就是自己躺下了,公孙静还有力气逃命,不过即便是有力气,在他野狼看来也不过只是一些回光返照之力。

    司马云非蠢人,晓得自己若是硬碰硬,那就是自寻死路而已,自负琴棋书画刀枪剑戟无一不精的公孙静都不会傻到去跟野狼硬碰硬。

    总结下来,公孙静之所以能败野狼,虽说本身实力都不可小觑,但最终还是掌握了最好方法方才如此,这方法便是避其锋芒,消耗其锐气。拖延时间,找准机会一击即溃。

    司马云还未想到便已做到,以双掌接住野狼双拳,不任由那股磅礴气机摧毁自己五脏六腑,而是才握住此双拳时候便如同水波一般任由这股能摧金断石的力道打进自己身体,随后二人呈一正一反之动作滑了出去。

    在外人看来这一幕明显是司马云落了下风,整个人都被野狼轰了出去毫无反抗之力,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落到一行俱是当世高手的老剑神一行人眼里却是暗暗称奇。

    他强由他强?

    野狼骑虎难下,方才双拳打出去根本就像是打在了蓬松的棉花上一般根本没有任何力道,只是此时想撤拳也已经晚了,因为这时候已不能说是他压制了司马云,野狼感受着司马云一双大手紧紧握住自己拳头扯不开的黏劲,心道一声麻烦来了。

    果不其然,才被司马云握住双拳,野狼便已被司马云借力打力之下丢出去老远,拦腰撞断两根齐腰一般大小树干之后才停了下来。

    野狼不愧为野狼,哪怕是如此足够断了一个人腰杆力道之下依旧迅速爬了起来。

    他冷冷道。

    “好手段,居然能掌握这等贴衣发力的功夫。”

    “这可算不得什么。”

    回之淡淡一笑。

    “想要对付你野狼,光这点借力打力的功夫肯定是不够的。”

    再度拳脚相加时候,司马云已换被动为主动,靠近已有些忌惮的野狼,沾衣发力,依靠着身体灵活优势,几乎是压着野狼打,这等全凭体术不靠内力的近身战司马云已然比公孙静厉害出不少,野狼扪心自问自打成名来遇见的那些个高手,其中形形色色皆有,但如同司马云这等单凭手段便能将其压制的人,普天之下寥寥可数。

    野狼不愿与司马云近身作战,只因眼前这看似一派书生模样的家伙实在难缠。

    野狼抽中腰间长枪,长枪寒芒闪闪,对上赤手空拳司马云,野狼可谓占够了便宜,司马云再也近不了其身体,无法近身便不能拿自己如何,任尔有通天手段,我不与你贴身短打便让你手段再无丝毫作用。

    司马云倒并不觉意外,贴身短打无非只不过是热身而已,想着这一路上来似乎还真没如此痛痛快快打上一架,如此不免觉得浑身热血沸腾。

    司马云大笑道。

    “野狼,今日我与你一战无需管其他人,只管放手即可,是死是活别人都不得插手,你号称天下春秋之后年轻一辈第二高手,武道早已无限逼近天人境界,更是以自身强悍体魄稳占第二名头,而我司马云不过区区大长生境界而已,你若是以你境界压制我,哪怕我司马云有通天手段亦只有乖乖服气的份,可你若是压制境界与我一战还能赢了我,司马云从此昭告天下,只要有你野狼在的地方我司马云定灰溜溜离开,当着如今飞仙关数万士兵的面,你觉得我的建议如何?”

    激将法。

    众人心里不免同时升起来这三个字。

    野狼冷笑不已。

    “司马云,你试图以离间计反我与大皇子殿下,想让我在飞仙关再无立足之地,难道你以为我会这么容易上你的当?至于压制境界,让我与你同境界打一场,你觉得有可能?我今日就算拼了命也要将你斩于刀下,让你再无可能祸害天下,拿命来。

    长枪依旧在,只是再对上赤手空拳的司马云之后已换成了招招要命。

    司马云节节败退,退至退无可退处才接来剑无求一剑。

    “我见过你用刀,见过你赤手空拳,从来没见过你用剑,今日不妨让我们也见识见识你的剑如何。”

    “我也不知我的剑如何,我好像极少用剑,因为剑是君子,我不觉得自己是君子,不过我倒是记住了老爷子两剑,也不知道究竟能使出几分剑意,今日正好拿野狼试剑。”

    我有一剑,可撼昆仑。

第六十四章 苦肉计() 
司马云手持剑无求宝剑,要使出这一招老剑神此生三大绝技之一不可谓要耗费庞大气机,当年才见这一剑时候便是老爷子一剑败了昔年刀圣洛之秋,剑道者,最下乘称为剑术,剑术亦囊括剑招,再往上一层便称之为剑意,一剑出,剑未至,意先至,唯有达到即便没有剑也能有意的地步时候才能称之为剑道。

    司马云不过才看了一次当年老爷子使用此一式而已,竟掌握了这等无可匹敌一剑的剑意,不可谓不让人惊讶。

    面对手持长枪的野狼,司马云浑然不惧,直直跃起三丈高,闭上双眼凝聚剑意在手,对着冲将过来的野狼轻描淡写一剑,闷哼声响,大地轰隆隆出现一条长达十丈深深沟壑,正对猴哥的野狼面色惨白,银枪举过头顶硬生生扛住了这么一剑。

    司马云为之震惊,再看一眼老爷子却是不以为意,那眼神好似在说单凭看上一眼便以为能掌握老夫这一剑,那是根本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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