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通灵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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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通灵者- 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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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又分三个层次,下层的修罗,中层的罗刹及上层的炼狱,应该尚有更高的级的存在,但我就不得而知了。”

jack说的并不难理解,我也记得差不多了,突然一个问题出现在了我脑中,刚准备开口,却发现jack的表情一下子变得凝重起来,他望着我道:“你是有什么话要问吧,你先说,我也有一个事情求你。”

我定了定神,伸出了三只手指头道:“不只一个,我有三个问题要问。”

jack浮在了半空中,摆出了一个二朗腿的动作:“你问吧,只要我知道,一定告诉你。”

“第一,既然有地狱,为什么你不去地狱转世轮回;第二,你是如何16岁便发家,而且在5年内成为了首富;第三,你又是怎么死的?”

我问这三个问题,第一个是为了确认轮回转世是否存在,进而确定谢婉与老大是否还在人间,既然人死有灵,那么我可能还能见到他们,这疑是件令人无比兴奋的事。

第二问题是因为我已经有了目标,向沈家玉他们报仇的方法,那就是商业,在商业上我必须拥有一个庞大的集团与雄厚的资金,再由商入政,一步步击溃他的后台,jack创业时和我差不多大,而且他从小是个孤儿,没读过什么书,所以他的创业经验一定与众不同,如果他愿帮我,我便一定可以创造辉煌。

至于第三个问题,纯属个人好奇而已。

jack愣了一下,显然是知道了我的一些意图,哈哈笑道:“你小子野心不小,好,我喜欢,我就回答你,第一,关于轮回转世是的确存在的,但一般的灵都拥有自由,想转世时再转,并非强制性的,所以如果你有死去的亲人的话,应该还在世上;第二,我的创业也算得上一个奇迹了,15岁生日那天,我还什么也不是,只是了乞讨街头的乞丐而已,但那天我救了一个遍体鳞伤的人,为了报答我,他在恢复后给了我一块宝玉,似乎是中国的古董,从小我就向往中国,对中国的文化早有所了解,我一眼就认出那是黄帝时期的宝玉,我将那玉卖了近一千万美元,并以它为启动资金,创立了公司,至于我后来的成功完全是靠我自己的智慧。”

我奇怪地打断了他:“那么你救的那个人呢?他还活着么?”

jack摇了摇头:“他给了我宝玉之后就离开了纽约,三年前我还派人找过他,但最终还是没有找到,他是个中国人,名字很奇怪,似呼叫‘风闪’,至于他如何受伤,他又是何人,他并没告诉我”

见我没再说什么,他继续道:“你这第三个问题,正是我要求你的事,我早看出了你有强大起来的野心,我可以给你你想要的一切,但需要你帮我一件事,不知你是否愿。”

jack一改美国人特有调皮风格,一下子严肃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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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美女MBA

 我望着jack严肃的面,却丝毫没有紧张之感,他求我的事我已经略猜到一二了:“呵呵,你是不是让我帮你报仇?”

jack摇了摇手:“NO,你的确是个聪明人,但你只猜对了一半,我不想报仇,因为是谁杀的我都不知道。”

我差点晕了过去:“你连你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jack点了点头:“那天我和往常一样在办公室处理公务,突然觉得空气有点混浊,之后就晕了过去,醒了后就发现自己成了这样”

他指了指自己悬浮在空中的身子:“一定是哪个手下部门的人企图占有我的资产才会这么做,凶手也不一定是一个人,前面说过我对中国情有独钟,我的理智比一般人清晰,所以没有成为恶灵,我发现灵体飞起来很方便,便来这里旅行了,可惜我刚刚创业成功,丝毫荣华富贵也没享受……而我最对不起饿,就是玉儿了!”

我更是怜悯地望着他,当他提到“玉儿”时,我不禁问道:“玉儿?玉儿是谁?”

jack的眼神中一瞬间充满了回忆:“玉儿全名何嫣玉,是一名中国姑娘,英文名叫LIQUID,是我的未婚妻,她也是我见到过的最美丽的东方女孩。”

“jack,我大概知道你的想法了”,我玩弄着一枚硬币,嘴角浮出了一丝笑容:“你的目标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集团,他们既然夺出了你的集团,你自然不会满足于杀一两个人而已,所以你要我成立一个自己的公司,并发展成为跨国公司,一举击溃他们,另外,你还想见那个何嫣玉一次,并借用我的身体和她见面,不错吧。”

jack并不吃惊地望着我,但我却从他的眼神中看出了无限的期待:“不错!”

我哈哈大笑了起来:“jack啊jack,你也太看得起我了吧,我只是一个高中生而已,而且对手可是世界的顶级财团。”

我的嘴里这样说,但不知为什么心中却是充满了把握的。

jack也笑了:“据我了解,我的集团已经四分五裂了,虽然中国创业艰难,但也不是不可能的,要知道,你可是个通灵师啊!

你或许还没有察觉到你这个职业的无限潜力,而且我要你见的哪个何嫣玉,完全可以帮你完成大业。”

我低着头,突然感觉到一阵阵的兴奋,一种前所未有的满足感占满了我的心头,通灵师,的确,我已经是通灵师了,还有什么我办不了的事情?

我的身体不禁颤抖了起来,仿佛已经看到了未来我吒咤风云,雄霸天下的情形,那个何嫣玉,我倒是一定要会一会。

jack看到了我的反应,更是大笑起来:“玉儿是个无比优秀的女孩,今年才20岁已经取得了哈佛大学的MBA学位,她在读书时就帮我创业,我的成功大部分功劳都在于她,如果她愿帮你,再加上你的能力,打败那一盘散沙的杰克财团,就指日可待了!”

“20岁就已经是MBA了”我大惊失色:“你让她帮我,那你呢?”

jack的表情一片坦然:“见到玉儿后,我也就无牵无挂了,打算去投胎转世,因为我相信凭你和她,一定会成功的。”

我静静地凝视着jack,知道他已有决心,并不多加劝说了,转世也是他最好的归宿,忘记一切重头再来才是真正的幸福,我向他点了点头:“那么,你可以给我多少启动资金呢?”

jack想了一会儿:“由于外界并没确认金已死的消息,所以我在瑞士银行的那些资金应该还可以动用,我也知道那还有多少钱,但不会少于……1亿美元,唐莫凡,你马上去趟网吧,我通过在线银行将帐金全部转给你!”

1亿美元?天哪,我长这么大想都没想过自己会拥有这么一大笔钱,有了这些钱,试问中国还有什么企业可以比得过我?

我唐莫凡,十分钟前还是个穷光蛋,然后马上即将成为亿万富翁了,我不再迟疑,很快跑到了网吧,并在jack的指导下打开了一系列的连结,输入了帐号及密码,然而此时jack却猛地骂了一声“shit”,接着皱了皱眉头,我知道是出了什么问题,忙问道:“怎么了?”

jack手舞足蹈起来,气愤地道:“shit!那些混蛋竟动用了我的个人帐户,现在只剩下不到三千万美元了!”

我示意他冷静下来,虽然这样的结果在意料之外,却也是符合于情理之中的,当年jack以一千万美元创业,这次我的资金是他的三倍,还有什么可怕的,我立即输入了自己在中国银行的帐户号码,很快资金就完全转到了我的帐上,wωw奇書网一共是三千八百二十五万美元。

之后,我赶到了中国银行,立在中国银行的门口,我的血液一阵翻腾,jack向我点了点头,之后,我走了进去,站在了一个柜台前,一个女营业员正在悠闲地喝着茶,突然看见一个土里土气的少年站在了他的面前,不禁皱了皱眉头:“请问,是存款还是取钱?”

我回答道:“取钱,并划分帐号。”

那小姐满脸不已为然的表情,心里骂道,什么东西,那么点钱分什么帐号,并打开了我的帐号,瞬间,她的嘴张的比鹅蛋还要大,手中的茶杯一下子没拿稳,掉到了地上砸了个粉碎。

我取出了10万美元,也就是80多万人民币,并将帐号划分为一个二千万美元,另一个八百一十五万美元,就匆匆离开了银行,我可不想引起轰动,就在我离开时,那个小姐都一直没有将嘴闭上。

搭了出租车回去学校,半路上,jack道:“事不宜迟,我们应该尽快去美国,找到玉儿。”

我并没回答,只是点了点头,要是让司机看见我一个人在那自言自语,不被当作是白痴才怪,美国是一定要去的,而且越快越好,但今天发生的事太多,我对于通灵的事也尚是一知半解,我需要时间掌握好这个能力。

突然jack指着窗外问道:“那是什么大厦,好雄伟啊!big!so big!”我转眼望去,只见一座九十层的大楼耸立于高楼之中,金碧辉煌,楼下停满了各种名车,大门却紧闭,并未开张。

我小声对jack道:“这是将要开张的一家外资企业,是本省将要出现的最大公司,具体名称还未定下来。”

jack点了点头:“唐莫凡,你的前途不太光明啊!”

回到寝室,我将计划告诉了jack,我还要在学校呆上一个星期,尽快适应通灵的能力,而jack打算再去游玩一番,并在见到她后轮回转世,我们约定好一周后再见,而我实在是太累了,刚回到寝室,马上就沉入了梦乡……

第二天,语文课上我努力地思索着关于通灵的一些事情,既然我是通灵师,应该可以随时招来我想见的灵,通灵必须借助一定的媒介,那么……

我望了一眼前面的课本,只见标题上写着:将进酒?李白,突然眼一亮,我将手向“李白”那两个字伸去,果然感觉到一阵阵波向我的指尖袭来。

放弃杂念,昨天的感觉又出现了,但我却觉得它已经不足以让我晕过去了。

不一会儿,一个穿唐朝人服装的人出现在了我面前,很礼貌地向我行了个礼:“公子你好!”

我望着他那一身奇怪的打扮,又注意了一下四周,才发现没有一个人注意到他的出现,他的确是灵体,才小声道:“你……你是李白!”

李白的手上不知什么时候多了一把扇子,他将扇子很帅地放在了胸前,弯腰道:“不错,正是在下”,我惊奇地问道:“李白……叔叔……,您老都死了几百年了,为什么还不转世呢?”

李白皱了皱眉头:“转世有什么好,转世必须忘掉一切前世之记忆,对于我等有成就者,自是不甘情愿,你把我召出来,莫非是道士?”

我忙摇了摇头:“不,我是通灵师……”

讲得正欢,突然语文老师猛地拍了一下桌子:“唐莫凡,你一个人自言自语地在那儿干什么呢?起立!将《将进酒》给我背一遍!”

我的心里暗自叫苦,埋头对李白道:“老大,这诗是你写的,可害人不浅啊!多少莘莘学子为了背它白了头,浪费了好时光,现在又害我被老师盯上了,帮个忙,附到我身上来,帮忙背一下。”

李白却苦笑了一声:“那诗是我几百年前写的,当时我也喝多了,完全不记得写了些什么,我可帮不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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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威振校园

 四天后,H中学校园内,大家一见面就谈论着什么,女生们谈到都面带红晕,男生则充满了妒嫉之情,他们所谈论的人正是我——唐莫凡。

原来那天李白虽没有帮我背诗,却附在了我身上,对老师说:“这《将进酒》不好,我这儿还有更好的!”

老师显然被这种狂妄的话所激怒,道:“好!你背!我倒要着你能背出什么名堂来。”

而此时我却以意识状态存在,跟本控制不了自己的身体,而那李白张口就连咏了三首气势雄浑,韵调激越的诗,那老师虽文化水平不太高,但也听出了这诗的不同寻常,绝不是个高中生所能创作的,不禁大惊失色。

随后的几天里,我又结识了不少未转世的名人,如爱迪生、爱因斯坦、马克思、华罗庚等,以致于各科老师都打碎了不少眼镜,而我的名字,也在校园内传开了。

眼看一周的时间越来越少,我找了家旅行社办好了护照并订好了去美国的机票。

我一瞬间成为了学校的名人,但我的内心却毫无喜悦之情,这样的成就,还不足以满足我的野心,我奇怪的却是我的事却被校长盯压得很累,外界媒体知道的却不多,这也正合我意,我暂时也并不想将自己弄得太出名,毕竟成大事者必欲扬先抑,我再也不会犯当初的那些自以为是的错误,越是成功,越要保持清醒的头脑。

星期天的下午,艳阳高照,天空万里无云。

忙碌了几天的我打自下午就呆在寝室,哪儿也不去,我要好好休息一下了。

而明天,我就将踏上前往美国之途,王宇缓步走了进来,这么多我的表现明显让他大吃一惊,但他并不问我为什么一下子这么厉害起来,每次见面都是讲一些鼓励的话,我并不打算将通灵的事说出来。

王宇三两步走到我的床边,道:“莫凡,怡香在楼楼下呆着,说是要找你。”“怡香?”听到这个名字,我自是非常吃惊,自从上次我不听她劝告后,她便一直没和我说话,而我这几天只顾着练习通灵,却丝毫没有注意到她的存在,她找我,会有什么事呢?

男生寝室的楼下,立着一名年轻的少女,其中正是那怡香。

只见她穿着一身天蓝色的连衣裙,在骄阳之下随风飘荡,她的脸人泛起了一道红晕,让那白玉般的皮肤盖上了雾一般的神秘,好生美丽。

这几天以来,她一直想着那天的告白,如果说当时她答应当唐莫凡的女朋友只是处于同情的话,那么现在她的内心却发生了微妙的变化。

她没想到唐莫凡竟在这么几天之内锋芒毕露,他那帅气俊俏的外表,如何不打动她的芳心,她也知道,虽然他现在是个穷光蛋,但未来却一定会有成就的,这么多天她发现自己一看见他便会脸红了,多少次想和他说话,却总是欲言又止,今天,在妹妹的鼓拥之下,她终于来找唐莫凡了。

而站在她身边的,正是妹妹怡梦,她的穿着却与姐姐完全不同,上身穿一身“V”字型外套,敞开着露出了里面的plaY BOY T恤杉,下身是一条新款的牛仔裤,却另有一番风味。

此时我已经来到楼下,一眼就看见了怡香,再看原来怡梦也在她身边,又想起那天的艳遇,忍住冲动,走了过去:“请问……你们找我有什么事?”

怡梦上下打量着我:“看你这穷光蛋样儿,穿得这么土……”话未讲完,却被怡香阻止了:“妹妹!”

我打趣地道:“你们找我来,不会就是想笑话我吧!”

怡梦伸出了小拳头:“唐莫凡,你小子这些天是怎么了,中了什么邪了,今天我姐姐看得起你,想请你吃个饭,不知你来不来啊?”

我假装考虑了一下道:“你也和我们一起去么?”怡梦道:“当然,不然你对我姐干出了什么不法行为那还得了。”

可怜的怡香在一旁插不上话,只听见我与怡梦你一句我一句的小脸憋得通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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