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蛋,混蛋!居然想男女通吃?这个人疯了,居然提出如此让人激动的提议?
谢晓芙,快把你的疯女人牵回家去,她得了狂犬病,正在舔男人!
“连姑娘,我只是一个普通的男人,不能习武,又没有地位,我们两个在一起,会被别人笑话的。”
“怎么会?”
连璧君一副很奇怪的样子,看着沈约:”很多江湖豪杰,放着娇媚如花的江湖女子不娶,而娶娇滴滴的弱女子,会被别人笑吗?相反,多少人羡慕那些人,羡慕他们家庭和睦,妻子贤淑。而娶强势的侠女,打不得,骂不得,既做不好饭,又不懂得体贴人,身后还有家族支持,逢年过节,还要搞好关系。
他们这样,很多事情都不由自己做主,真心的不如娶一个娇滴滴的普通女子好。”
去死,去死,去死!
沈约脸色已经黑到了极点,连璧君将他当成了什么人?这家伙想要一个家庭妇男吗?能做饭、会暖床,身轻体柔易推倒的萝莉,不,是沈约吗?
打了一个酒嗝,连璧君指了指徐曼华和谢晓芙,“晓芙呀,你看徐曼华不顺眼,恐怕是嫉妒吧,看这个温柔贤淑的女人,是男人都喜欢这样的女人。
而我们,有什么好?不会做饭、不会洗衣,不知道体贴人,病了之后都不知道熬药送汤,只知道给一颗药丸治病。
晓芙呀,你的性子不变,迟早要变成一个怨妇,总觉得自己各方面都出色无比,然后被抛弃。你看看我多好,多有眼光……”
正在狂笑的谢晓芙,被连璧君这记无差别攻击打得是差点发火,要不是徐曼华拉住她,恐怕就像表演全武行。
“你这个疯女人,当初被人追杀千里,要不是我救了你,你现在已经是一堆枯骨了。”
“是呀,你救了我,却连包扎伤口都做不好,只给了我一颗丹药救命,然后我们姐妹俩在荒山上啃树皮和烤焦了的兔子,全身发痒想洗澡,结果你给我一盆冷水,说我武功高强,寒暑不侵。还有不少事情,我永远记得。”
“哼哼。”
谢晓芙偏过了头,才不理会这个女人说的黑历史。
“所以,我要找的就是让自己心动的男人,不管他的武功高强与否,只要他温柔娴熟即可。”
喂喂喂,连璧君,你形容男人的话语中,有了奇怪的东西混入了。
“沈约他会做糕点,仅从这一点上,就能看出,他是一个多么好的顾家男人。而他的才华又是这样的高,就像是刚才讲的故事,吟唱的词,那个女人不喜欢。
我要将他带回草原的家,那时候,同伴们都会羡慕到死的。
今天,我终于明白,什么是一见钟情了,我喜欢死他了。”
连璧君为自己的理由做了总结,这基本上就是强势女遇到了弱势男,发觉其正好是自己互补的感觉,尤其是这个弱势男只是男同胞们的称呼,而女性喜欢的就是这样的。
嗯,形容一下,就像是男同胞怎么都不了解为什么女性喜欢春哥这样的男人。
天苍苍,野茫茫,拔剑四顾欲砍人!
没有剑的沈约先看看谢晓芙,那个女人一副看热闹的想法——你也是,中午的冲突怎么还牢记到现在?我现在是在谢家,难道真的要看到成都九孔桥女人强推男人的惨案发生吗?
而另一边的徐曼华,低头在看着脚尖,可是身躯在不停的颤抖。她不是为连璧君刚才的话,激起了对谢王孙的思念而难受。天香豆蔻已经让她以沈约替代了谢王孙,她只是在笑,努力的压制住自己,让自己不要过于的失态。
她笑得颤抖,沈约气得颤抖。
我的女神呀,你为什么就这样爱看热闹?雷霆崖上的花开,真的不好玩。
用尽了所有的理智,封锁住怒火已经想要自暴自弃答应的想法,沈约对着连璧君说道。
“对不起,我不喜欢平胸。”
你既然敢胡说八道,我也是。
连璧君面貌清秀和俏丽,有一种别样的美。如果说缺点的话,那就是,她虽然有一双修长挺拔的腿,但身材实在是不行,很平,很平。
“嗤……”
一旁的谢晓芙一口热茶从嘴里喷出,她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连续的失态过。这两个混蛋,看起来真的是绝配。
“沈约,我喜欢的是你的人,而不是你的外貌。”
“郎才女貌,我有才,连姑娘没有貌,实在是抱歉。”
沈约倒不怕打击连璧君,这个女人不是那种小气的人,你越胡扯,她越高兴。
“沈约,这个问题根本不是问题。”
“平胸和巨……的那个区别是最根本的立场问题。”沈约都有些被这个女人气迷糊了,差点说出网络辩论上的话,但就这样,他嘴里都开始胡说开了,”两者不可兼得,连姑娘,我坚持我的立场。”
好吧,大家都开始胡扯,看谁扯得过谁。连璧君也二十三四了,但却是一副萝莉的外观。
反正沈约现在才看清楚,他从一开始就看错了连璧君。这家伙根本不是性格冷清的江湖侠女,而是一个性格豪爽的傻妞。
“今天的月亮,真圆呀。”
谢晓芙看着天空的月亮,突然叹息了一声,”沈约,今天白天之事,我很抱歉,今晚我自罚一杯作为赔罪,然后此事就此揭开,各自心中不存芥蒂如何?”
呸,当然不行,白天之事,怎么能如此轻易的揭过?
沈约并不是君子,心眼很小。谢晓芙的所作所为将他置身于险境,这个疙瘩他还是绕不过去。
“好吧,沈约,看来你还是怀恨在身,那我就先告辞一步,璧君,别玩的太过火。”
她的话,沈约都能听懂,但却感觉到其中有一股很诡异的味道,而徐曼华也听到了,谢晓芙并不是想要和沈约和解,她这一席话,只是来调戏沈约。
也是,她作为谢家三小姐,日理万机,怎么会将这种恩怨放在心上?该做什么,就做什么,行事无悔才是她的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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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二章 一见桃花()
(二更,求票票)“是呀,今天晚上的月亮,真的很圆呀。”
被谢晓芙的话激起了某种情绪,另一边的连璧君也长叹了一声,看着天上的月亮,不由得动容,“沈约,给我做一首诗好吗,关于月亮的,关于我家乡的,好吗,我想家了。”
连璧君的家乡在塞外,距离这里有万里之遥。月光下的她看起来很是冷清,而且孤独。
一瞬间,沈约也有些理解连璧君了,一个女孩子,离开故乡已经六年了,每日里面对鲜血刀剑,却依旧保持坚持的理想。
刚才的话,其实说起来,只不过是嘴炮而已,他一个男的也没有吃什么亏,而被美女亲了一下。至于说什么包养小蜜,这塞外的姑娘文化水平不行,而且那边就是那样,而他也讽刺了她,不是吗?
“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
缓缓的,将李白的那首诗念出来了。徐曼华和谢晓芙听过这首诗,反应还是不错,但落入了连璧君的耳朵里,却如同雷击。
“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思故乡……”
她一遍遍的吟唱着,痴立在那里。两行泪水顺着脸颊流下,而身体在不停的颤抖。
果然,李白的诗歌就是核武器,用来轰炸少女的心灵那是大杀器呀。
沈约心中先崇拜了一下李白,然后鄙视了一下自己。但无论如何,他想不起有什么比现在更适合的诗句了。
“很好,这首诗真的很好,但是沈约,我如果是你,会赶紧跑。”
悄无声息的,谢晓芙来到了沈约的身旁,低声的说道。
“跑?”
沈约很是奇怪,总不会是沈璧君诗性大发,会逼自己在吟诗三百首吧?
但就在这时,沈约看到了沈璧君身体在发生变化。
她原来是一米六左右的个子,不高也不低,但现在正在慢慢的长高,直到身体超过了一米七五。
而她的肌肤,从洁白如玉变成了淡淡的古铜色,那种健康的阳光之色,更加的诱人。
刚才被沈约鄙视的平胸,现在正在耸起,胸口那可怜的扣子一颗颗的崩裂,然后白花花的肌肤映入了沈约的眼中。
最让人惊异的是,她的头上,多了一对毛茸茸的耳朵。
“璧君的父亲是狼人,而母亲则是人类。璧君继承了狼人血脉,但游剑中原之前,专门修习了枯荣**。将全身的精气神内敛,所以才看起来比较小。现在的样子,才是她的真面目。”
原来如此。
沈约一瞬间恍然大悟,为什么沈璧君的行为往好说是坚持正义,往坏的说是二。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她不是人,而是狼。
人类的条条框框没有束缚住她,而她将草原上的准则带入了人类的社会。对就是对,错就是错,无关对方的身份,只在乎对方的所作所为。
这就是沈璧君的本性,一个爱打架、坚持正义,却仰慕人类文化,喜欢看书、享受的狼族女孩子。
“你坑我?”
沈约低声的对着谢晓芙说道。
“对,我就是坑你。圆月当空,正是狼人最容易变身的时候,璧君一直在找能让自己动心的男人,而你正好出现在她面前,这是好事,不是吗?”
谢晓芙的笑容在沈约眼中是那样的让人不爽,不过,现在不是追究那些事情的时候。
“沈约,我这样子,好看吗?”
变身完全的沈璧君,转过头,望着沈约。
因为身躯的急剧变化,身上的衣服变成了布条。
外露的肌肤呈现出健康的淡铜色,而原本平坦的胸口,却变成成了一对高耸的山峰。她原来的美是就像是青苹果一样清秀,现在这颗苹果却完全的成熟了,散发出无比的香气和诱惑。
“好看。”
违心的话,沈约是说不出来。尤其是她半裸着身子,问你好不好的情况。一个清秀可人的少女,如果突然变得成熟无比,那这种震撼非常的大。
刚才沈约说她是平胸,但现在,那双跳动的肉球,挑战着沈约的神经。清朝的历史学家姚鼐这一刻泪流满面,李白到了庐山也只能给个高分的评价。
“沈约,我好喜欢你。”
狼族御姐猛地扑入了沈约的怀中,身躯扭动着,就是不放手,”我真的真的好喜欢,你的那首诗,真的很喜欢!”
只从一见桃花后,从今之后再不疑。
当她离开塞外的风沙,来到烟雨迷离的江南,就想找到属于自己的烟花的三月、呢喃的燕子、盛开的桃花,还有多才多艺的少年。
狼族成长起来的她,反而不在乎他是不是强大,是不是能保护自己,相反,她会保护她,做一个最好的妻子。
可惜,她遇到了很多很好的少年,但却没有一个是她心中的他。
他们或者英俊潇洒、或者武功高强,或者家世不凡,但都没有让她动心。她可以当他们是朋友,却不是心中的爱人。
“璧君,这是桃花。”
六岁的她,将一颗桃核种在了地上,然后央求师傅帮她发芽开花,想看看生出桃子的树木,是什么样子。
师傅答应了她,而等待着的她,却睡着了。
下半夜,等她醒来的时候,却看到了一树桃花,满眼嫣红。
那种惊艳,那种震撼,还有无比的期盼。
十年后,她孤身一人,离开了部落,千里迢迢的来到了江南,去寻找心中的那朵桃花,以及那抹震撼。
只从一见桃花后,从今之后再不疑。
她真的动了心,动了心,然后,爱上了他。
用力的抱着他,再也不分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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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腰。”
躺在床上唉声叹气的沈约,愤怒的对着谢晓芙表示鄙视,“你明知道要发生什么,为什么不给我事先的提示呢?”
“沈约沈公子,你的脸色变化也是太快了吧,今天白天,你不是一副风清云淡的样子吗?而且我也提醒与你,只不过你被飞来的艳福砸中了脑袋,以至于幸福的扭了腰。”
沈约从来没有想到,端庄冰冷的谢晓芙,居然还会说这种笑话。
不远处的连璧君,恢复了人身,低着脑袋,一言不发。
小狼女今天终于碰上了梦中的郎君,但激动的她,搂抱沈约的时候,不由自主的多用了一点劲。结果喜剧变成了悲剧,沈约的腰部受了重伤。
好在谢晓芙及时的输过了一丝真气,不然沈约搞不好挂在当场。但沈约明白,她绝对是故意的,不然早就能够及时制止惨剧的发生。
沈约和谢晓芙两个人大眼瞪小眼,不久之后,然后互相别过了头。
并没有一笑泯恩怨的剧情,两个牛脾气的人还是互相不对眼。
“走了,璧君,这种男人有什么好的,连搂搂抱抱都承受不起,想要男人,谢家好男人多的是,姐姐给你介绍几个。”
“不要。”
连璧君摇了摇头,然后走到了沈约身边。
“沈约,给我一个追求你的机会吧,以后我还会很温柔的。”
“啪!”
谢晓芙用手拍了拍自己的额头,什么话都不说,只是拉着连璧君朝外走去。
狼女也许觉得不好意思,再也没有反抗,转身就走。
屋子里,只剩下沈约和徐曼华。而沈约连忙从床上爬起来,毕竟孤男寡女在一个房间中,而男人睡在床上,成什么体统?
就算是沈约深爱着徐曼华,但被外人知道或者看到,闲言碎语传出去,对徐曼华的声誉有很大的影响。
而并肩在窗前,反而好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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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三 亲密()
沈约现在所在是碧玉轩的一处独院,院子很清静,而远处还有一个练武场,从房间出来的谢晓芙和连璧君,正在那里比武。
两个人站在窗前,并肩而坐。
“约儿,不错,真的不错,想不到你的魅力这样的大,如果江湖人听说怒剑狂花对你一见钟情,恐怕都会羡慕不已。”
“曼华姐,你就不要笑话我了。我心中只有你一个,别的女人只不过是红粉骷髅。昨天晚上的艳福我消受不起,这不,腰都扭了。”
笑了笑,徐曼华没有揭穿沈约的小伎俩。连璧君情绪激动下没有控制住轻重,但早有准备的谢晓芙怎么会让沈约重伤?
她只是让沈约吃了一些苦头,而在内力和药物的双重作用下,沈约如今好的差不多了。
他现在装可怜,不过是为了让自己别生气。也对,自己的男人,突然被别的女人喜欢,而且还在她面前接吻,在她面前亲热,是谁都会生气。
他努力的表演着,让她转移注意力,讨好她,恭维她。
可是,自己并没有生气呀,相反,很是高兴。
她出身低微,现在还是寡妇,而他在有更好的选择的情况下,反而坚持不变。今天白天他的表现,已经打开了一条通天大道。只要后面没有波折,谢家会竭尽全力的来拉拢他。
男人的手垂在了他的腿边,好几次眼光扫过她的手,手指头动了两下,却又不敢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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