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我们现在就出去吗?”
“现在?”他把眼神从女儿身上转移到她那,从上到下把她打量了一遍。
林空空随着他的眼神看自己,发现自己穿着他的白衬衫和长裤。自从手术过后,她就在家休养,根本就没出过门,因为伤口的缘故,就喜欢穿一些宽松的衣裳。
他的一些家居服都是纯棉质地,穿起来特别舒服,刚好可以满足她的要求,所以,这段时间,她霸。占了他好多衣裳。
“我去换衣服。”
白晨风低头浅莞:“好,我等你。”
外面的阳光特别好,照在人身上绵绵软软的,保姆推着两个宝宝散步,林空空则靠在白晨风身边,絮絮叨叨的闲话家常。
“你说s市这天气怎么会这么奇怪?”
“怎么?”
“一到雨季,就难得见到太阳,就像你所说的,前几日的冷风都吹进骨头缝里了。”
白晨风伸出抚摸着她已经长到肩头的秀发,温和的问:“不喜欢待在这里吗?”
“以前挺喜欢的,可是从做过手术以后,就不怎么喜欢了。雨季这么长,整日里阴森森的,伤口疼呢。”
白晨风想到最近她确实被伤口折腾得难熬,看了看天空,很平静,很平静的说:“蒙蒙,要不咱们换个地方吧!”
“换地方?”她吃惊的又反问了一遍。
“对。”他笃定的点头。
“可是擎天总部就在这里,你怎么能离开呢?我没事的,伤口养几年也就好了。”
“总部虽然在这里,但现在网上办公也很方便,而且我可以定期过来。再说有秦杰在,我也没什么不放心。”
“可我还是觉得不太好,就因为这的雨季,我身体舒服,我们就要换地方吗?这样想来,好像有些小题大做。”
白晨风做事向来雷厉风行,不喜欢和旁人解释,此时,看着她犹犹豫豫的模样,就忍不住出声安慰:“那我们就雨季搬出去,等到天气好了,我们再搬回来,你喜欢哪里?”
林空空觉得s市的雨季确实难熬,这样也没什么不好,想来想去就想到和母亲一起生活的那个小镇。
“雾隐小镇你听没听说过?”
白晨风想到知道她不是纪蒙蒙后,曾派人查过她的资料,对这个地方隐隐约约有些印象,说不太确定的问:“你以前生活的地方?”
林空空点头如捣蒜:“是呢?那里四季如春,很少下雨,总是阳光明媚的。”
“好,那我们就去那里。”
“可是……那里交通不太方便。”
“无防,只待两个月左右而已,耽误不了什么。”
375:圆满(三)
雾隐镇。
雾隐镇,是个很偏僻的小镇,路途崎岖,这里生活的人大都是祖上就在这,鲜少有外人来。
五年前,这里搬来一户人家,买的是他们村子里,最有钱的王维林家的屋舍。那栋房子已经是他们村最漂亮的房子,可买房子那个人尚不满足,里里外外重新翻修了。修整后的房子焕然一新,虽然不算豪华,却特别雅致。
之后这里陆陆续续便有车辆来往,每次来都是呆不了多久就走,仿佛是有什么重大的决定要问这家人,乡亲们都传,这里住的人家大有来历。
可这户人家不喜欢同外人往来,每年过来居住的时间也不过三两个月,这三两个月里,也是深居简出,人们只知道这里生活的是一家五口,还有两个带孩子的保姆和一个杂役。
男主人曾有人见过,生得丰神如玉,简直像画上的人一般,只是他待人有些清冷,截止到目前,也没人能跟他搭上话。
十二岁的胡妮妮也是雾隐镇的一员,早年她的父亲因病去世,母亲思念父亲,不久也去了。她只能和奶奶相依为命,日子过得有多清苦,便不用说了。
胡妮妮前几日上山摘野菜,捡到了一只通体雪白的野猫,她欢欢喜喜地带回家,给它取名团子。
可奶奶不她让养,说是浪费粮食,她求了好久才留下。为了不让奶奶把团子赶走,她整日里照顾得十分上心,却不料,这日团子竟然跑到了这户人家的院子里。
她想进去把团子抓出来,又害怕里面住的人。听隔壁的三姑说,这家的主人对谁都是一副冷脸子,看样子凶得紧。
她就站在院外偷偷的向里面打量,这地方的院墙都不高,胡妮妮搬了块石头垫在脚下,踮着脚就能看到院子里的光景。
四月的阳光最是温和,红木制的亭子,铺满青石的地面皆笼上了一层温润的光芒。春光初乍,胡妮妮只觉得院子里的一切,迷得人双目眩晕。
屋子前面放着一张长椅,长椅上躺着一位穿着素色长裙的女子,她闭着双眼,懒洋洋的晒着太阳,雪白的肌肤,在阳光的照耀下,熠熠生光。
她虽然还没睁眼,可胡妮妮就是知道,她一定是个美人。她没带枕头,枕的是坐在长椅另一头的男人,看到男人的脸,胡妮妮更是惊得移不开眼睛。
她从没见过这样好看的人,比出现在电视上的任何明星都好看。他悠闲的坐在长椅上,左手轻抚着女子的发,右手拿着一本书认真的看。
许久,晒太阳的女子大概是晒得有些厌烦了,睁眼看他精神都集中在书本上,有些不乐意的说:“小白,我口渴。”
被叫做小白的男子,从书本中抬了头,动作轻柔的扶着女子坐起来,靠在椅子背上。
“等我一会儿。”他低声嘱咐完,起身进了屋内。
须臾光景,就端出来一个精致的白瓷杯子,递到女子唇边。女子十分配合的低头饮了一口,撇了撇嘴:“这是什么呀?又甜又苦的味道?”
“你昨日不是喊着嗓子痛吗?这是甜草茶,这里的人都用它来去肝火。”
“你怎么知道我有肝火?”
“呵……”男子轻笑:“昨日你不是大动肝火了吗?”
“呃呃呃……那是你吵了我午睡,起床气嘛!哪里就是大动肝火了?”
男子也不和她继续说话,温润的笑了下,低头继续看书,清俊的侧影沉在阳光里。
这莞尔一笑,就恍了谁的眼?明明是萧萧肃肃,爽朗清举的人,在她眼里却偏开出潋滟如桃李。
不见时,以为世间繁华三千,花团锦簇,总有人生永远也望不到的美景;一见才知,桃之夭夭,灼灼其华,原是不与他花共争发。
“你痴痴的看着我做什么?”他从书本中抬头,浅戏。
“你好看。”她直白的回,换来他摇头浅莞。
林空空发现,不知从何时开始,她的小白眉眼中的戾气已经消散不见,取而代之的是清浅的温润。
自从两个孩子出生以后,自从她手术后,这个男人的脾气变了好多。五年来,他发脾气的次数,几乎屈指可数。虽然在外人眼中,他依然是清冷的,但在孩子身边,他也算得是一个慈父。
现在的他比以前更好看了,这让她忽然想到很久前看到的一个故事,有关相由心生。
整形医生说:“请把你的心想象成一座山谷,告诉我,那里是怎样的景象?”
??有人说,山谷里绿树成荫,泉水潺潺;有人说,山谷里鸟鸣不绝,百兽出没;有人说,山谷里阴风惨惨,宛若地狱;有人说,山谷里毒蛇盘踞,豺狗成群。
人们觉得很困惑,这个问题似乎和整形没有任何关系。
医生徐徐道来:“整形的效果并不是一劳永逸,而是相由心生。你内心的世界是什么模样,外表就会变成什么模样。”
这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外表就能看出一个人的好坏。如今他不再那么拒人于千里之外,不再那么冷漠,是不是说明他的内心已经不再清冷?
空气静默,直到一只毛茸茸的小东西,跑到了白晨风脚下,在他裤腿上蹭来蹭去。他素来不喜欢这些小动物,蹙眉道:“哪里来的野猫?”
林空空见了却欢喜的紧,从长椅上下来,抱了小猫在怀里,抚摸着它光滑的皮毛,温柔的问:“小家伙,你叫什么名字?你的主人是谁?怎么会跑到这里?”
小猫似乎听懂了她的话,在她怀里娇憨的蹭了蹭,林空空看了很喜欢,用手臂轻轻碰了碰身边的人:“小白,你看它好像能听懂我说话,而且好会撒娇呀!”
白晨风倪了那猫儿一眼,没好气的回:“我看这猫儿是个色胚。”
林空空不解:“这话怎么说?”
“这个,还要我教你?”扫了她一眼,又把眼睛移回书本上。
林空空就着他的目光,看到自己怀里抱着的猫,它刚才蹭的地方好像是……林空空打了个冷颤,俯身将小猫放到地上:“快回你家去吧!你主人找不到你该着急了。”
“我要,我要,我要猫儿猫儿。”伴随着清脆的童音,屋内跑出一个穿着公主裙的小姑娘。
林空空一看家里的混世魔王到了,扯了扯白晨风的衣袖,有些嫌弃的说:“小白,快点把这猫儿抱走。”
白晨风像是没听到一样,一双黑眸都凝在芳芷身上,看到小姑娘迈着肉乎乎的小短腿儿,灵活的抱了小猫,唇边扬起一抹宠溺的笑。
“芳芷,把猫放下!”林空空板着脸训斥,奈何她本就生得温柔娴静,再生气也还是柔柔的,根本就没有威慑力。
芳芷听了母亲的话,依旧紧紧抱着小猫,只睁着一双灵活的大眼睛犹豫的看着父亲。见父亲不说话,胆子便大了起来,小手轻抚着小猫光滑的皮毛,笑的明媚。
林空空被她气的语气也焦躁起来:“白芳芷!这猫儿不是宠物店养的,没洗过澡,没打过疫苗,浑身上下不知道有多少细菌。”
芳芷却不以为然,对着白晨风说:“爸爸……我好喜欢这只小猫,咱们给它洗澡吧!”
白晨风刚想要应承,就见林空空把矛头指向了他:“白晨风!你这失败的教育,看看你的孩子,这么小就学会对我无视了,都怪你。”
“我很确定,这孩子是你生的,怎的现在不满意就把责任都推给我?”
林空空被他堵的哑口无言:“你……猫毕竟是猫,如果抓到她,或是咬了她,那是都要带她去打针的。”
白芳芷和一般女孩子不同,别人害怕的东西,她一点儿都不害怕,活脱脱是女孩儿的身子,男孩儿的心性。要说有什么是她不敢的,那就是父亲和打针。
林空空这招不可谓不高,赤。裸。裸的都是在威胁,大有你不放了小猫,我就带你打针的架势。
白芳芷人小鬼大,知道自己拗不过母亲,就抱着小猫,吧嗒吧嗒的跑到白晨风身边,挤了两颗金豆子出来:“爸爸……我不打针。”
白晨风本是不舍得女儿哭的,却又害怕猫发了狂真的咬到她,只能冲她摇了摇头。
他一摇头,白芳芷就大声哭了起来,哭声洪亮,那叫一个惊天动地。
“怎么又哭了?”屋里走出一位丰神俊秀的小少年,看着白芳芷温和的问,正是苏锦年。
“哥哥,他们不让我养猫,可我好喜欢它……”白芳芷说着话竟然又哭了起来。
苏锦年蹙了眉头,看了看她怀里有些脏兮兮的小猫,商量:“它身上确实有很多细菌,母亲不让你养是对的。”
胡妮妮看着英俊的小少年,鬼使神差的竟然推门进了院子,喃喃自语:“猫是我的。”
最终,胡妮妮成功抱走了属于自己的东西,走在路上的时候还想,她一定要告诉乡亲们真相。这家的男主人一点儿都不凶,在面对妻子和女儿的时候,多半时间都是笑着的……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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