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应该交给谁?”
“当然是交给花君自己的女儿。”
花君哼了一声,站了起来,来回踱步。“我何尝不想有自己的女儿,将茉莉国交给她。可是你看看我这身体。”她拍着自己的小腹。“十三年了,怀一个流一个,接连五个孩子都流产了,我都怕了。”
竹老再次拱手。“花君,医生不是说了吗,流产有两个可能:一是种子不够强韧,就算生下来,这孩子也不可能像花君一样聪明。二是骑马,骑马最容易导致流产。解决了这两个问题,花君一定能顺利的十月怀胎,生下像花君一样聪明漂亮的女儿。”
花君眼神微缩。“你真这么觉得?”
“我一直是这么认为的。”
花君沉吟了良久。“可是时间来不及了啊。只剩下不到两年时间,如果刨去十月怀胎的时间,我只剩下十四个月。谁能保证这十四个月就一定能怀上,谁又能保证怀的一定是女儿,万一……”
“只要花君能怀上,能生育,不管是男是女,都能让那些别有用心的人闭嘴。没错,女人过了三十五就不太容易生育了。可是三十五岁以上还有生育的人也比比皆是。她们能行,为什么花君就不行?花君,你欠缺的只是一颗强韧的种子和细心的呵护。”
花君沉默不语。过了好一会儿,她摆摆手。“你明天去送一下姚梦蜺,给她敲敲警钟,别再这么不知分寸。”
“是。”
“另外,让姚梦虹来。青茉山庄来了一个少庄主,她们也不能闲着,让姚梦虹来和姚梦云一起守藏书阁。”
“是。”
——
回到宿舍,北宫雁忙里忙外,打了水,侍候着姚梦云洗漱。姚梦云洗完,坐在床上,抱着被子,沉思不语。一直等到北宫雁也洗漱完,准备上床休息,她才慢悠悠的开了口。
“北宫,看得怎么样?”
“少庄主的猜测一点也不错,在淮左第一楼的屋顶上可以清晰的看到城外的情况。”
“这么说,这件事竹老也脱不了干系?”
“应该是。竹老虽然看起来和骆越人颇为疏远,但这正说明他和骆越人关系与众不同。否则的话,以他在花君面前受宠的程度,西山胜不可能不笼络他。”
“是啊,事出反常必有妖。北宫,你过两天找机会出趟城,打听打听竹老家里还有什么人,再去你们遇伏的地方看看,也许还有什么蛛丝马迹。”
“是。”
姚梦云举起手轻轻地拍了拍嘴,打了个哈吹。“好累啊,我要睡了。田力,北宫最近事情会比较多,守夜的事就交给你了。”
田力点头答应。“少庄主,你们放心的睡。有我守着,没人能动你们一根手指头。”
…
…
第146章 入道(求三江票,求收藏!)()
田力走出宿舍,站在门前,看着月光下百花堂巨大的阴影,背后汗津津的,夜风一吹,遍体生寒。
比他在淮左第一楼的屋顶上吹风还要冷。
他觉得自己呆在一个狼窝里,百花堂像一头张开巨口的恶狼,随时准备将他吞下。
万簌俱静,身后屋里的姚梦云和北宫雁已经睡着了,眼前的百花堂还有点点灯火,却像是移动的鬼火。身边的藏书阁寂静无声,像一头苍老得行将就木的守护兽,看着田力等人一步步踏入危险却无能为力。
在姚梦云的心里,姚梦雷的遇袭绝非运气不好,而是被人陷害。而陷害她的人至少包括竹老在内,说不定和花君还有脱不开的关系,否则花君不会这么久都置之不理。花君不理,姚梦云就自己查,如果她发现了有力的证据,那她会怎么办?
肯定不会是求个公道这么简单啊。
这姑娘不会武功,可是胆子比会武功的人还大,近乎无知者无畏。与花君斗法,却又置身于百花堂内,这不是自投罗网么。万一花君急眼了,派一队甲士来下手,他和北宫雁就算长八条胳膊也不是对手。更麻烦的是,她还经常不在他们的视野之内,花君随时随地都可以收拾她。
田力有些头疼,有点怕。他想回家。
护花骑士不好做啊。
田力感慨了一番,却又莫名的有些兴奋。他原本以为做了护花骑士就只能跟着姚梦云,从此幸福,不,安稳的生活在青茉山庄,现在看来,姚梦云根本就不是一个安份守己的人,跟着她走,这一路肯定少不了风风雨雨,安稳没有,危险倒是随时随地可能出现,而他两世苦练的武功也不愁用武之地。
田力心中大定,睡意全无。他站在宿舍前的廊下,盘起了拳。
身后城墙上的刁斗声响了一遍又一遍,田力依然全神贯注,一次又一次的练拳。他的脚贴着地面,脚心微微缩起,仿佛踩在乌衣堂那条步步生莲的石径上。第一步踏出,涌泉穴仿佛都在呼吸,脚踝处的凹坑微微跳动,仿佛沉睡的猛兽即将苏醒。
田力脑中一片空明,什么也没有,又什么都洞彻在心。身外的一切都化作虚无,体内的一切却变得那么真实。他能感受到血液在体内奔流,他能感受到每一根筋络肌肉在拉伸扭转,他能感受到若有若无的热气在酝酿升腾,每一个细胞都在欢呼,每一个毛孔都在大口大口的呼吸。
当晨曦照亮了百花楼顶的茉莉花,田力收势,轻轻的吁了一口气。练了大半夜的武,他却没有一点困意,反而觉得精神抖擞,神清气爽,比站了一夜的桩还要舒服。他仰起头,双手合什,喃喃自语。
“师傅,我明白了。”
身后一阵轻响,北宫雁揉着眼睛走了出来,见田力站在廊下,吃了一惊。“你是起得早,还是一夜没睡?”
田力心情愉快,给了北宫雁一个灿烂的笑脸。“你猜。”
北宫雁哭笑不得。“我知道你好武,恨不得一夜就练成绝世武功,不过过犹不及,你也别练得太狠了。武功要循序渐进,练得太狠会伤筋骨。”
“你这么关心我?不如你去打水,侍候少庄主洗漱,我抓紧时间去眯会儿。”
“去吧,去吧。”北宫雁将田力推进屋里,拿出盆,打水去了。田力躺在床上,闭上眼睛,仿佛睡着了,又仿佛没睡,身边所有的动静都一清二楚,却又像风儿吹过,没有留下一点痕迹。
当他再次被姚梦云叫醒的时候,天色已经大亮,屋里收拾得整整齐齐,姚梦云也打扮得干干净净,只是穿的不是她日常的衣服,而是一套半旧的青衣,应该是北宫雁的。桌上摆着早餐,碗筷都摆好了,就等着他吃。
“北宫雁呢?”
“她已经去校场了。”姚梦云说道:“你抓紧时间吃,吃完我们去打扫藏书阁。”
一想到那破败的藏书阁,田力就有点头大。上下四层,那得花多少功夫打扫啊。“少庄主,为什么不让花君安排几个奴仆,非得你亲自动手?”
“这么好的差使,我怎么能让别人插手?田力,你忘了我昨天说的话吗?”
田力无奈地耸耸肩,坐在桌前,风卷残云般的将早餐吃完。收拾完后,他和姚梦云一起来到藏书阁。一进门,他就发现不对劲,藏书阁的院子里已经有人打扫过了,墙角的杂草被拔得干干净净,六只大铜缸也被洗涮得干干净净,正对大门的两只铜缸里还装满了清水。
“这是……”
“北宫雁做的。她说你守夜辛苦,让你多睡一会儿,她将这里的准备工作做好,我们打扫起来也轻松一些。”
田力非常满意。“好,这姑娘是个能当家的。”
姚梦云的眼神有些不善。“你是在说我不能当家吗?”
“当然不是,怎么敢呢。”田力笑道:“你们各有千秋,不相上下。你是上得厅堂,货真价实的贵妇,她是下得厨房,真材实料的媳妇。”
姚梦云忍不住笑了。“就你话多。别卖弄口才了,赶紧干活吧。”
说是一起干活,不过姚梦云显然没这方面的经验,活没干多少,倒把自己弄得一头一脸的灰。田力只好让她在一旁休息,自己爬上爬下,打扫清除。姚梦云也没闲着,她将书架的书都拿了下来,对照目录一本本的整理,哪本还在,哪本缺失,又有哪本不知下落,一一登记在册。
忙了一整天,田力总算将顶搂打扫干净。原本又脏又乱的房间焕然一新,蜘蛛网被扫掉了,灰尘不见了,东倒西歪的书也被摆放整齐。一张宽大的书桌摆在临窗的地方,姚梦云坐在桌前,面前堆着小山一般的书,她一手翻书,一手握笔,用端庄清秀的书法写下一行行字。
田力将六只大铜缸里打满了水,又洗了个澡,回到顶楼,累得不想动了。即使他现在武功境界日深,甚至已经摸到了入道的门槛,这一天爬上爬下的,还是让他累得像条狗。
“你休息会儿吧。”姚梦云说道:“待会儿我自己去领饭。”
“没事,我歇会儿就行。”田力靠在书桌边,闭上眼睛,准备打个盹,养养神。没想到几个呼吸过后,他就沉入了梦乡,呼呼大睡,沿着书桌滑了下来。
姚梦云见状,摇头苦笑,起身准备将田力抱到一旁的长椅上。可她的力气实在太小了,田力又实在太沉,她试了几次都没能将田力抱起来,反被田力拉倒在地。睡梦中的田力张开手臂,将她搂在怀里,嘴里嘟囔着。
“上得……厅堂,下得厨房。人前……贵妇,人后荡……妇,这才完……美!”
姚梦云面红耳赤,羞不可当,忍不住将手伸到田力肋下,狠狠地掐了他一下。
…
…
第147章 人不要脸,天下无敌()
田力再次醒来的时候,窗外一片漆黑,藏书阁里一灯如豆,姚梦云还在伏案读书。角落里的地板上打了三个地铺,北宫雁已经洗漱完毕,穿着一身单衣,正赤着脚在地板上练拳。听到田力起身的声音,她头也不回。
“晚饭在桌上,自己吃。”
田力起身来到书桌前。书桌上摆着晚饭,一碗装得快要冒尖的米饭,旁边放着两只鸡蛋,一盘菜,菜里没什么油水,上面却搁了两条鸡腿。
“快吃吧,北宫特地给你带回来的。”姚梦云抬起头,看了田力一眼,又立刻低下了头。
“你吃了吗?”
“我没事。你练武耗体力,要多吃点。”姚梦云顿了顿,又道:“鸡腿十五钱一只,两只一共三十钱。”
田力咬了一口鸡腿,正嚼着香,一听这话,立刻觉得有点硌牙。青茉山庄一只鸡才十五钱,这儿一只鸡腿就十五钱,也太黑了吧?他连忙将鸡腿吐了出来。“少庄主,你什么意思,要跟我算账吗?”
“我只是告诉你,这儿是国都,什么都贵,你别以为赚了三万多就有钱了。”
“呃,至少鸡腿还是吃得起的。”田力重新将鸡腿塞进嘴里,大嚼特嚼。
姚梦云放下了笔。“有件事,想跟你商量一下。这两杆龙筋木枪究竟算谁的?”
田力眼珠一转,没有正面回答。“有区别吗?”
“如果算你的,你说了算,但你得给钱。如果算我的,那给谁就得我说了算。”
“你想给谁啊?”
“龙筋木难得,青茉山庄现在只有姚大娘有一杆。我想这两杆的话,我大姐至少得拿一杆吧,姚大彪跟着我妈这么多年,一直对姚大娘的龙筋木枪很眼红,给她一杆也是应该的,你说是不是?”
田力慢慢放下鸡腿,打量了姚梦云一眼。“如果算我的,我应该给你多少钱?”
“龙筋木枪这么难得的好枪,如果放到市面上,五万一杆应该不算多。”
田力点点头。“的确不多。”在姚梦云得意洋洋的目光注视下,他不紧不慢地将鸡腿啃得干干净净。“少庄主,前天晚上想占我便宜的那几个骑士叫什么,住在哪里,你应该知道吧,能不能告诉我?”
姚梦云眨眨眼睛,不解其意。“你想干嘛?”
“我想要这两杆龙筋木枪,一杆给北宫,一杆给小蛮,可是我又没那么多钱。一时半会的,我也想不出什么能赚钱的好办法。想来想去,只有两个途径:要么去挑战,要么……”他拖长了声音,斜睨着姚梦云,挑了挑眉。“你懂的。”
姚梦云双手捂脸,声音从指缝里挤了出来。“你能不能要点脸?”
“只要能给北宫和小蛮留住这两杆枪,我要不要脸又有什么关系?我就是一个庄丁,也没什么脸可要,你说是吧?少庄主,你有没有兴趣,熟客,我可以打个折的。”
姚梦云站了起来,慢腾腾的走到田力身边,突然跳了起来,一脚飞踹。“滚——”
田力早有准备,拿到鸡腿跳到了一边,躲过了姚梦云的绣腿。姚梦云一脚踹空,差点摔倒在地,连忙拽住了田力的手臂。田力托着她,笑嘻嘻的说道:“少庄主,要不要让北宫雁换个地方练拳,我们先开个张?”
姚梦云面红耳赤,推开田力,回到书桌前,重新拿起笔。她怔怔的出了会神,长叹一声:“树不要皮,必死无疑。人不要脸,天下无敌。田力,你赢了,这两杆枪是你的了,你爱给谁就给谁吧。”
“别啊……”田力笑道:“少庄主,十万呢,可不是小数目……”
“唰!”北宫雁不知道什么时候抄起了龙筋木枪,一枪刺了过来。田力听到风声,下意识的抢上一步,一手去夺枪,一手将姚梦云护在身后。等他看清是北宫雁,他长出一口气,拍拍胸口。“你又搞什么鬼?人吓人,会吓死人的。”
“没大没小!”北宫雁面若桃花。“少庄主宽容为怀,善待你我,你可不能恃宠生骄,乱了尊卑。这种话也是你应该和少庄主说的?枪还你,我可用不起这么贵重的枪。”说着,她将龙筋木枪递了过来。
“哈哈,行了,行了,算我说错了,行吧?”田力打了个哈哈,将枪推了回去。“你和我一样,身负保护少庄主的责任,有一杆好枪很重要。怎么样,练了两天,有没有找到感觉?”
北宫雁点点头。“虽然还有点吃力,不过已经有点感觉了。这龙筋木的确与众不同,好像活的一般。”
“怎么说?”田力和姚梦云异口同声的说道。
“我也说不清,总有一种感觉,我想控制这杆枪的时候,这杆枪也想控制我。我要全神贯注,一刻都不能放松,才能控制这杆枪。我控制得住它的时候,它就像我手臂的延长一样,随心所欲。一旦有所放松,我就会被它控制,处处别扭。”
北宫雁皱着眉,打量着手中的龙筋木枪,眼神中既有喜爱,也有一丝敬畏,就像面对的不是一杆枪,而是一个人,甚至是一个神。
田力笑了。他知道北宫雁想说什么。大枪的枪杆很有讲究,通常来说都要选用一根完整的树干,除了剥皮之外只用最简单的打磨,切削是万万不可的。从材质上来说,现代科技的合金材料完全可以胜任木材的各种技术指标,但合金枪杆很难练出这种活物的感觉,所以真正的高手还是喜欢用木质枪杆。
师傅说过,一根根纤维就是木质枪杆的肌肉和神经,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枪的确是有生命的,不过这要枪手有足够敏锐的感觉才能体会到,换句话说,枪手不仅要能将手上的劲道传入枪杆,还要能敏锐的分辨出枪杆传递回来的反作用力之间的细微区别,才能感觉到这杆枪的生命。
这也是为什么古人说月棍年刀一辈子枪的原因。没有长时间的苦练,根本不可能有这样的感觉。有人终其一生也找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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