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跟他吵,吵翻了天,吵得左邻右舍都晓得了这回事。她还吵到了男人的单位上。好在单位上的人不把这样的事当回事。如今这样的事实在是屡见不鲜,已不够嚼舌头的资格了。
女人威胁说:“我要跟你离婚!”
“这可是你先提出来的呵,不是我要甩你,是你要甩我呵。”男人说。
女人大叫一声丈夫的名字,吼道:“你这个臭流氓!你去死!”
一个月之后,他们一前一后,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完了,又一前一后出来,走在大街上,形同陌路。
他眼前浮出那个小公务员临死前挣扎痛苦的模样。一刀下去之后,他就再也没有一丝怜悯了。他的心尖硬如铁。年轻人倒在屋檐下,血水被雨点打出了红色的花斑。他看了一眼,年轻人的手脚还在抽搐,就在那越来越大的一摊血水中。他弯腰冲进了雨幕里。他的黑衣在雨水中泛着幽幽的冷光,如同他第一次杀人之后眼球里射出来的兽光。
他回家之后就脱了淋得透湿的黑衣。雨停下来了,他跑到街口一家小店,买了十块零八毛钱一瓶的那种劣质酒。他把自己喝醉了,躺在床上一天一夜没起来。他喝酒是为了庆贺,也是为了壮胆,同时又是为了麻木。因为一天一夜,他都在做梦,噩梦,惊悚的梦,不祥的梦,呼吸急促、心跳狂烈的梦。他大汗淋漓,就像他刚刚冲出了那个凶魇的屋檐。
三天以后,他才平静下来,自己给自己抹了一把脸,仿佛抹去了杀人的记忆。
他又开始仇恨这个社会。他诅咒把他的工厂出卖给假洋鬼子的那些当权者。他从前的工厂,现在成了城东的所谓“高尚社区”。华屋俨然,红红绿绿,进口的高档轿车出出进进,他哪怕是想进去看上一眼,也会被冷面的保安拒之门外。他们对他会像对一条流浪狗一样摆出驱逐的姿势。呸!这是什么世道!
他还诅咒他的老婆,跟着一个广东来的做皮鞋生意的老男人,不知私奔去了哪里。这一去将近十年了!呸!老子要把你千刀万剐,食肉寝皮!
所以,隔了两个月,他又开始报复了。这回撞在他刀尖上的,恰好是一个从背影上看,和他那个要千刀万剐的老婆身材很相似的女人。当她转过身来,他才发现她是一个年轻的孕妇。但他已不可能止住了,他一刀捅过去,其实夺走的,是两条人命。
他眉毛都没有跳一下。
要知道,他对女人是多么痛恨。
当他还没有拿刀朝她胸口捅的时候,那年轻的孕妇就已经吓得瘫倒在地上了。她只发出了半个开口音,就仰面一倒。
他后来喝酒的时候想,这个女人不是被我杀死的,是被我吓死的。我杀她的时候,她哪里还有知觉哦。
警方拉开了很大的网,在全城侦讯。这只能秘而不宣,否则会引起市民更大的惶恐。晚上没有安全感,白天呢?老王不就是白天被人杀死在家中的么?人人自危。该重案不破,这个城市不得安宁。警方的压力非常大。与压力成正比的,是他们串街走巷的明察暗访。当然会有一些无辜的人受到怀疑,但最后总会受到排除。有些现象貌似线索,然而查不下去。这样子忙了一个多月,大家都觉得累。直到有一天,一位姓张的警官再次来到兴隆巷,他穿着便衣,像梳子一样把每个角落都梳了一遍。他遇到在巷子口上摆水果摊的刘大爹,他跟刘大爹坐在一条凳子上,把烟拿出来递给后者,然后像拉家常似的跟他一边抽烟一边聊起了那天的血案。刘大爹非常愤慨,说老王那么老实的一个人,居然有人对他下毒手,真是天理不容。“这社会成了什么样子哦!”他说,“我活了一个甲子,还没见过是这么杀人的!”张警官就问他,那天他是不是也坐在这里卖水果?刘大爹说,怎么没有?除了病得起不了床,我哪天不坐在这里卖水果?“一天不做事,一天没得饭吃哦。”
张警官又递上一支烟,看着刘大爹把它夹在耳根上,问道:“你老人家好好回忆一下,那天你看到这巷口上有什么不认识的人经过没有?”
刘大爹把烟从耳根上取下来,接上火,吸了一口,说:“好烟,你这烟是好烟。”
刘大爹接着翻了翻昏黄的眼珠,说:“要讲不认识的人经过这个巷子口,那总是有的。怎么会没有呢?总是有的。”
“那你老人家好好想想,有什么不认识的人给你老人家印象很深没有?”张警官又问。
刘大爹又抽了一口被他夸奖的好烟,慢悠悠地说:“要讲有什么不认识的人印象很深嘛,我想想看,嗯,没有。印象很深?没有。”
“再仔细想想,来,”张警官又递了一支好烟,“等一会儿你老人家给我称五斤鸭梨吧。”
后来,张警官从刘大爹一有生意就兴奋得唠唠叨叨的口中得知,他那天好像在打瞌睡,在打瞌睡的时候,好像看到了一个人,面目不清,那个人好像穿了一件黑衣。
“黑衣?”
“好像是。黑衣。这桔子好,不酸。你再称几斤去嘛。”
没有人见过凶手。模拟画像也不好画。现在有个不敢确定的线索:黑衣人。但是黑衣人怎么画模拟像呢?这城市,穿黑衣的人万万千,怎么查?而且,张警官他自己就有一件衬衣是黑色的。
所以,真凶不用换行头,他可以大摇大摆走在街上,混迹在万万千的黑衣人中。
但他天生喜欢穿黑衣。没有什么道理可讲。作为一个自卑心极其严重的人,或许黑色代表了他心理上的颜色,同时也掩护了这种颜色。
他下手真狠。但目标并不明确,带有很大的偶然性和随意性。他恨这个社会,看着谁不顺眼,此人就仿佛代表了这个社会,他的刀尖就要刺向他或是她。
那个出租司机就是这样死于非命的。
谁叫他停在路边把车窗摇下来吹口哨?谁叫他除了吹口哨之外还把车上的收音机旋扭左左右右拧来拧去,专门搜寻吵吵闹闹的流行音乐?谁叫他一边吹口哨一边听流行音乐,还走下车来站在一棵树影里方便?他是活得很快活么?那好,那老子叫你快活!彻底快活!
这一刀是从背后捅进去的。捅得好用力,好深。
流行音乐还在,口哨消失了。
还有那位胖子。他后来从报纸上才晓得是个基建包头。他那一肚腩的肥膘,走起路来一颤一颤,一只手上还戴了个很大的戒指。穿得又花哨,又华丽。呸,你出现在老子跟前,你走到了你命的死巷子啦!
七刀,唯一的一次,他记得,他捅了那个胖子七刀。这家伙的命真顽强,非得捅这么多刀才能夺去。血呵,他记得,那血喷出来有一尺多高。他不晓得血可以喷起这么高。
胖子,那个死胖子,那头显阔的肥猪。他为什么不迟不早要从老子的跟前晃过去?
不顺眼,老子横竖不顺眼。这是杀他的唯一理由。七刀。七刀的理由。
他蛰伏起来,在黑暗的内心里磨刀霍霍。报复的快感很快消失,而等待的时间无限漫长。但他是天生的杀手,有很好的预知力和第六感。他知道现在根本不能动弹,四处都有监视的眼睛,四处都有人暗中察访。他们的神经尚未麻痹起来。他们比他更紧张。
但现在这个城市里人人自危,这让他十分快意。对,他不好过,那么谁都莫想好过。他活在困境中,那么人人都要面对困境。必须如此。必须如此他心里才略为好受一点。但这好受一点也只发生在想这件事的时候,过后,他内心深处的恨意仍会覆盖一切与恨意无关的情绪。
他杀人,从不预先确立目标。他的目标都是即兴的、偶然的、一触即发的。好比他是窃贼,却从不踩点。他遇到什么就偷什么,只要他一时看上了眼。
这就使他显得诡秘、狡诈、行踪不定,无迹可寻。那些警察就是这么认为的。警察认为,这个凶手的行动无法预知,因此也无法防范。谁知道下一个牺牲品是谁呢?下一个发案地在哪一条街角呢?
刑警队长的压力非常大,他已经受到多次批评了。他把张警官叫来,扔给他一包烟。两个人一边抽烟一边分析案情。他们都认为黑衣人是一条线索,但这条线索等于没有。因为这个城市穿黑衣的人实在是太多了。这样的查询几乎无从下手。
一屋子的烟气里他们的眉头锁得很紧。他们束手无策。
时间就是在这种茫然无绪中度过的。转眼冬天快要到了,他开始兴奋起来。他忍耐了三个月零十天。电视上,奖励线索提供者的广告早已停止了滚动播放。他感觉到,人们又开始进入了新的麻痹期。他冲动了。
那把刀一直用油纸包着,藏在那只生锈的烂冰箱的背板里头。他拿起刀子将背板的螺丝拧开,把刀取了出来。打开油纸,擦去油,刀尖上仍然生出了黑红的锈斑。他左手握刀,右手伸出食指在上头摩挲。仿佛那是一只嘴唇,他要制止它说话。
关上门,从朽坏的窗户里瞄了一眼冷清清的巷口,他弯下腰来在一口红砖的砖脊上洒水磨刀。一会儿,刀尖又透出了残忍的白光。他那没有表情的脸上,嘴角忽然扯动了一下,就好像他要倾吐什么,却欲言又止。
谁也不会知道他心里到底在想些什么。他所有的念头,都是在黑暗中滋生的。
尤其是他那日益浓重的恨意。他恨一切。
就因为他失去了一切。
有一天,他听到一首歌,心里触动了一下。是在菜市场,黄昏的时候,这个时候菜最便宜,因为菜农们要回家了。他正蹲在地上选一把白菜,一个小学生背着双肩包从他身边走过,嘴里轻轻哼着“让我们荡起双桨”。就是这一瞬,他心里有什么东西被掀动了。这是他像那个小学生一样大的少年时代也曾唱过的歌。那时候,红领巾飘动在他的胸前,像红色的微风。他穿着白衬衣,蓝裤子,他的双眸清澈如水。那时候,他是班上的文娱委员。“六一”儿童节的时候,学校里汇演,他们班就是合唱这首“让我们荡起双桨”。他指挥,打拍子,手扬得很高,在空中划着半圆弧。那时候,未来像天空一样蓝,未来里有鸽哨和白云飘过。
但也就是那么一瞬,他想起了如烟的往事。而他是一个从不愿意回想往事的人。他朝地上唾了一口,回头去望那个小学生,但是那孩子不见了人影。黄昏里涌动着归家的人们。
他没有家了。他的要千刀万剐的老婆跟人跑掉了。他像一匹孤狼,只有一个阴暗的巢穴。在那个巢穴里,有一把被仇恨磨得锋利的尖刀。
凶手穿上了黑衣。他出门了,在吃过晚饭之后。
刀暗藏在他的腰间。杀人的寒光被掩盖起来。嘿,今天谁要是遇到他的不顺眼,谁就倒血霉啦。
他的步履很轻。他像影子一样移动,仿佛他怕惊醒了这个社会。他这匹孤狼很警觉。他的视觉听觉和嗅觉全都像雷达一样张开来。他担心受到别人的注意,担心那些装作若无其事只是闲逛的便衣。他天生是个猎杀者,对危险有极灵敏的预感。但他清楚地了解,现在是相对安全的时候,因为人们实在是疲惫不堪了。麻木是从疲惫中滋生的。
他知道自己今晚会要杀一个人。他不会失手,绝不会。至于在哪里动手,谁是目标,走着瞧吧。
他在巷口上遇到了一对三十来岁的男女。他们站在街沿上说话,态度很暖昧,看到他来了,忽然住了口,盯着他望着。他脑子里顿时闪过一道恶念。他痛恨这种鸟男女。这个社会的风气坏透了,男男女女都在忙着偷情的勾当,男人给男人制造绿帽,女人给女人制造麻烦。他恨不得上前宰了这对鸟男女。
他把手伸向腰间,但又缩了回来。并非因为从路对面走来了一个人,而是因为离家太近。他不能在这样的地方下手。那对男女一直望着他,盼着他赶快走过去。他迎着他们的目光,走到跟前,朝地上狠狠地呸了一口,骂道:“命大的野狗!”然后又同样狠狠地盯了他们一眼,这才走开。
那对男女惊愕地望着他,直到他的身影消失在巷子和黄昏的尽头。他们看到了这个黑衣男人眼睛里有一股杀气。他们越想越怕,赶紧离开了这个巷口的暗角,拐到了另一条小巷子里。
张警官这天轮休。这些天里他外松内紧,仍在四处暗查。他坚信凶手就在这个城市,像一条狼一样潜伏着,等待时机,蹿出来就狠咬这社会一口,用血腥恐吓正常的生活。吃完晚饭,他点燃一支烟,跟老婆说了声出去散步,一个人走到了街上。灯火和烟头在他嘴角闪烁。他盯住了街对面迎面走过来的一个穿黑衣的男人。那人看来也在散步,走得很放松,有点东张西望。他走过了那个人,然后斜穿过马路,绕到黑衣人的身后。他把烟头扔掉了。
他跟着他走了几百米,也观察了几百米,但他实在看不出前面这个穿黑衣的人有什么不正常的地方。这个人的性格可能有点吊儿郎当,也可能有点心不在焉。他这样走着可能有目标,也可能漫无目的。跟着这样的人走得再远也是徒劳无功。
他看到黑衣人忽然举起了一只手,因为迎面走来了一个人,同样也穿的黑衣。他们是熟人,打了声招呼就站下来说话,声音很高,显得很兴奋。张警官别过身子,返身走了回去。
他现在好想看一场电影,休息休息脑子和身子。最近有什么大片没有?可惜了,施瓦辛格要去当什么洲长,他演电影多么棒。他喜欢好多年前看过的《真实的谎言》。场面很大,施瓦辛格真是好身手。
黑衣人走得不疾不徐,慢慢从城南到了城北。他眼角的余光始终警惕地打量着所有的人影,而且在有拐角的地方,他都停一下,装作弯腰系鞋带,看看后面有没有什么跟踪的人。这是他以前在什么书里看到过的地下党反特侦查的细节,如今派上了用场。他在这方面天生悟性很高。他站起身又朝前走,他装作是个饭后散步的人。
这一带是老棚户区,他面前飘过枯索的面影。这是一些没有生活的光泽的人。他们活得很脏、很累、很黯淡。他穿过那些芜乱的线条和影子,穿过那些纷繁的声音和气味,仍不疾不徐朝前走。到目前为止,除了那对在他的巷子口的街沿上偷情的男女,他还没遇到特别不顺眼的家伙。猎人尚未遇到猎物的时候,心里总是有点暗暗的急迫,虽然他并没有意识到。
走了一阵,光线渐渐亮起来了。这一片地方楼盘很多,是所谓高尚社区。这地方有一家电影院,有些人稀稀拉拉地走进去,消失在门的暗影里,看上去都是一对一对的。他猜想很可能是在这里借看电影为由来偷情的男女。相对刚才路过的棚户区,这里走动的人并不多。他在电影院门口站了一小会儿。他其实并不想看电影,他没这份心情和雅致,而且他口袋里也没有钱。一个在生活中绝望的人,他只有压迫着他的心脏的郁闷和恨意。
他看到有个女人走过来了。她走得很慢,显得心神不宁。她朝电影院的售票窗瞥了一眼,但可能什么都没望,只是一个下意识的动作而已。她看上去比别人穿得多一些。她是一个怕冷的人么?她接着瞥了他一眼,但很可能也是一个下意识的动作而已。他们的目光没有接得上。他觉得她长得蛮好看的,三十来岁,一张脸很精致,五官也很精致,是那种对人没有任何威胁的脸,正经而又老实,或许还稍稍有点忧郁,但非常平常,就像窗台上随便的一朵花,一点惊艳也没有。
然而黑衣人心里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