夕成玦只当胡不归生性诙谐,见了这天大机缘仍旧不着急,他却是不敢耽搁时间,说道:“胡仙兄莫开玩笑,我们上去吧。”说罢伸手拉住他,脚下运起缩地成寸的法诀,胡不归只听得耳边呼呼风响,顷刻之间就到了崖上。
分宝崖顶上又另是一番风光,星辉满天,隐隐有祥瑞之气氤氲的灵宝悬在虚空,似是等人来取。
夕成玦仰面看去,神色间多了几分凝重和欣喜,说道:“竟然是混沌钟,太极图,盘古幡,这是当年盘古开天辟地的神斧一分为三所化,不知道我们可有如此造化。”
他说着袍袖一拂想要收取,可惜三样至高灵宝仍旧悬浮在星辉之下,巍然不动。
胡不归学着他的样子,弱弱了挥了下手臂,想象着三样灵宝都据为己有的壮观景象。
结果,当然是没有奇迹发生。
分宝崖上的先天灵宝不停变幻,最终夕成玦拿到了一柄天蓬尺之后,显然是略有失望,然而身影随之转瞬消逝,崖上只留下他在风中飘零的一句话:“胡仙兄,十日后建洞天仙府的时候我等你一起。”
灵宝还在不停的出现,胡不归则是连手臂都挥酸了,只觉得腕间瑟瑟风凉,心里却是越来越没底,暗道今天估计是一无所获。
他心底有些悲凉,原本以为是有了一番奇遇,到头来还是竹篮打水一场空,马上就又做回露宿街头的无业北漂青年。
最终他颓然地垂下了手放弃,盏茶功夫已到,而此时情绪低沉胡不归,却没有发现灵宝崖上一道细不可见的黑影嗖得一声,没入了他的袖管,继而他就被传送出了分宝崖。
就在这一刻,三十三天重天之太焕极瑶天之中,一位正在莳花的素衣仙子若有所感,身影微颤,扬起绝美不可方物的玉颜,双眸凝望着碧空茫茫流云,缓缓落下了两行清泪,喃喃自语道:“你终于回来了。”
胡不归被传送到一处极美的山坳,星空之下芳草如茵,鲜花烂漫,叫不出名字的参天古树,上面结着发出微光的累累白色果实,空气中弥漫着醉人的甜美清香。
“喂,有人吗?”胡不归大吼一声,在分宝崖拿不到灵宝,当不成仙宗弟子也就罢了,被扔到这水都没有的地方,这让他怎么回去?
四周寂静无声,只有一只探头探脑的雪白小兔,瞪大一双赤红的眼睛,丝毫不畏惧生人,三瓣嘴里好像还在不停嚼着什么植物的根茎。
胡不归走了过去,伸手抚了抚白兔的脑门,说道:“兔子啊兔子,你能不能召唤出来嫦娥姐姐搭救我一下?”
不想话音未落,他手底下的白兔忽然摇身一变,化作人形。
这变故来得太突然,白兔所化的少女肤如凝脂,仅以茸茸毛皮遮盖重要部位,修长柔软的大腿和饱满丰盈的胸,配上清纯中带着极致诱惑的俏脸,如果不是还保留一双赤瞳和兔耳,即使是亲眼所见,胡不归都无法相信她是刚才那只兔子。
穿的极其清凉的兔子精,以迷离的眼神望着他,一下就将胡不归扑倒在微湿含露的草丛中,然后在他身上厮磨擦蹭,像是见到了什么美味的食物,想要一口吞下。
“等一下,你要干嘛,兔……女郎,你要控制你自己啊。”被扑倒的胡不归有些懵,作为生理正常的青年,被这么调戏,满腔热血都涌向了一处。
不过毕竟眼睁睁看着对方是白兔所化,看着还没什么灵智,又在这无遮无拦的旷野中,
他口味可没那么重。
兔子精的食物落在他手边,是一棵咬得残缺不全的根茎,看起来很像干掉的萝卜,而兔子精则在半压在他身上,不停在他身上又嗅又闻,动作十分暧昧。
“等下……”胡不归看着手里的根茎,忽然升起一种强烈的不好预感。
他挣扎着想要坐起来,而他一个大男人的力气,居然推不动身上看起来音轻体柔的小萝莉。
糟了,再这样下让她碰到什么不该碰的地方就不好了。
胡不归急中生智,掏出手机打开前置摄像头,对着一千五百万柔光夜视自拍中的自己,脑海中努力回想之前快餐店的那面镜子。
又是一篷神秘的紫光闪过,胡不归在原地不见了踪影。
传送的瞬间,他隐隐约约听到脑海中有一道苍老的声音,仿佛在说什么血脉之类,却又听不真切。
旷野中只留下不明所以的兔子精,迷糊了一会就又变为白兔,抖抖毛跑到草窝深处玩耍去了。
第4章 获得造化金页之地书()
侥幸恢复自由的胡不归,重新出现在快餐店的镜子前,手拄着洗手台,深深吸了一口气,努力平复着自己的情绪。
刚才是做梦吗?最后那道声音是什么?
所有的细节都历历在目清晰可见,符纸鹤也附在手机旁边,翅膀微微扇动,提醒他刚才的一切不是梦境。
只可惜平白去了一趟仙界,他疲惫地将手抄兜向椅背上一靠,指尖却触到了一样冰凉而粗糙的草根。
掏出来一看,正是刚才兔子精啃食的根茎,他仔细端详了一下,这是?人参!
人参讲究四肢俱全,他这棵半截残参足有萝卜粗细,就是两条参腿也有山药粗细,凌乱的参须都十分粗壮。
照度娘的说法估算,就这两株参腿的品相和粗细,都能卖出不菲的价格。
而且这可是仙界的人参,化形期兔子精都看得上的食物,绝对是好东西!
胡不归选择在老柳树鬼市试卖,残参太扎眼,被他藏了起来,只掰下来两条参腿,原因很简单,他不懂行,一说话怕露怯,反正鬼市铺张报纸,把货品往上面一摆就行,自有那懂行的人前来问价开价。
说起这鬼市的历史,可以追溯到清末民初,当时很多贵族家道中落,不得已变卖家中古董为生。
但王爷,贝勒总不能摆地摊吧,于是便在深夜借着朦胧月色做买卖,所以这鬼市凌晨天黑前开市,天亮即散,形如鬼魅。
老京北人说去“鬼市”,不能说去,亦不能说上,更不能说逛,得说“趟鬼市”。
意思就是这鬼神水深,得摸着石头过河,货品龙蛇混杂,鱼目混珠,淘不淘得着好东西,全得看你的眼力价儿。
既然是鬼市,规矩也多,讲究一手钱,一手货,两清之后,再无纠缠,有没有看走眼,那是您自个的事。
选这个地方卖这株不知道是不是人参的草药,对胡不归来说,再合适不过,货物出售概不退换,哪怕只卖了一笔小钱,对目前一穷二白的他来说,也是有用的。
退一步来说,卖不掉,总有那眼毒的买家,能告诉他这大概值多少钱。
无论男女老少,来‘趟’鬼市的都会带着手电筒,远远望去有如鬼火,这也是检验买家是否新丁的方式。
这地方胡不归来过几次,还淘过一把旧吉他。他找一好心的老奶奶要了几张报纸,直接找个旮旯铺在地上,把那两小棵人参摆好。
一般摊主都是拿蛇皮袋子或者粗帆布铺在地上,卖的东西五花八门,留声机,录音带,小人书,瓷器,应有尽有,琳琅满目。
他这中草药也不大打眼,就是乏人问津,没什么顾客看得上。
胡不归也不急,掏出手机来打开手电筒照着亮,自己上网恶补野山参的知识。
这时一个满脸精明相的中年人,戴着一盏头灯,逛到他的摊位时,嘿嘿一乐,说道:“行啊,小伙子,你这两棵参是趴货还是园参啊。”
胡不归暗道这估计是几百年的野山参,他也不多话,只说:“你懂眼,开价就行,合适就卖。”
那中年人拿出个放大镜,仔仔细细的观察两株人参,嘴里啧啧连声,说道:“这也看不出有没有芦,不知道你这假造的是什么路数,这还没干化处理还是鲜参,须子倒是稠密,但太杂乱。”
胡不归不理会他那些门道,只等着他开价,摊位前不知道什么时候又站了一位黑棉袄老头,神情沉稳,站在那里虽然一言不发,却自有一股威严的气势。
中年人还在喋喋不休大放厥词,好方便一会给个低价,老头微微皱眉,仍是很有涵养的关了手电筒等着。
这是鬼市的规矩之一,买家货没离手,别人不能询问,免得起争执。
胡不归打断中年人的吐槽,说道:“大叔,你开价就行,货的品相你自己心里有数。”
那中年人噎了一下,说道:“你这参我回去还要好生摆弄,才能在卖,一口价四千两棵,不能再多了。”
“不卖。”这个价格一准是拿他当外行糊弄,胡不归会卖才有鬼。
“嘿,你这小子,我告诉这鬼市可不比从前了,你不卖,等下根本找不到下一个识货的买主!”中年人有些不甘心的说着。
“您走吧。”胡不归懒得废话,客客气气的下了逐客令。
那中年人有些愤然地离开,这时那黑棉袄老头缓缓蹲下身来,戴上老花镜,察看那两棵人参,良久才说:“真是可惜了啊。”
“你这两棵参来头不凡啊,参体灵秀、五形俱佳,珍珠点累累,就是没有芦,也难怪刚才那人看走了眼,这茬口都是新的,肯定是从一棵大参上掰下来的,照这两根参的粗细看来,那根大参应该是几百年的参王级别。”
老爷子眼光真毒,胡不归心悦诚服的点头。
黑棉袄老头淡淡一笑,继续说道:“人参这东西要整枝的才好,你这么一瞎弄,把好好一株参毁了,老头子看着心疼,这两棵参,我给你十五万,你看可以不,如果上面那只大参还有,我一并买了。”
十五万!
胡不归差点高呼一句人生大起大落真是太刺激了,而且大参就在自己风衣口袋里,完全可以一起拿出来卖掉。
“仙尊不可将残参卖掉,需要修炼时自己服用,不然将无仙力重返通天仙宗。”他脑海里响起了一道陌生而苍老的声音。
“你是谁?你在哪?”胡不归被这道声音整懵了,在脑海中回问。
“吾乃造化金页之地书书中仙,通晓天地万物之理,是仙尊在分宝崖所得的先天灵宝,就在你的右手腕上。”那道声音回答说。
胡不归一伸右手,竟然发现自己的手腕上不知何时多了条红绳,上面穿着一枚宛如碧玉雕成的竹简,只有花生大小,精镂细琢巧夺天工,而且翠色欲滴莹润如碧,一看就不是凡品。
他来不及细想,风衣袖子一耷拉盖住玉竹简,跟黑棉袄老头儿说道:“对不住您,只有这两棵人参可卖,您看怎么把钱给我?”
黑棉袄老头儿深深看了他一眼,问明了他的账户进行转账,又互加了微信,临走回头叮嘱道:“再有这样好东西,想着先知会我金六爷一声,保证不会亏待你。”
这金六爷买的不光是参,还有这年轻人的友情,这样百年难得一遇的鲜参,在鬼市上瞧见,那这卖主的实力,深不可测,值得他高看一眼。
胡不归漫不经心的点头答应下来,心思则完全没放在轻轻松松十五万到手这桩事上。
他拿到了先天灵宝!而且还是个老爷爷!
有老爷爷代表着什么?
被上天青睐,被真正的大小姐钟情,有温柔美丽的红颜知己,从一无是处的废柴逆袭,无数的天材地宝任我所用,还能炼出极品丹药!
洪荒流里的造化金页之地书,又名地衣和山海图鉴,为与世同君——镇元大仙所有,有说是大地胎膜,因此防御力极高,乃顶级防御类灵宝,防护能力不下于接引的十二品功德金莲。
现在谁要说通天仙宗的镇元子不是他的幕后推手,他都不信!
第5章 修仙需谨慎()
由于他们这笔交易是在角落的摊位进行的,旁边的摊位又隔得远,所以并没有人知道,鬼市在不显山露水的情况下,完成了一笔数额巨大的交易。
胡不归将报纸收起来,顶着嘈杂的人流往外走,不忘在脑海里继续和书中仙沟通:“你说我需要人参来提升修为?”
他思路很清晰,一株仙界兔子精随随便便啃剩下的破烂人参,就能卖出十五万的高价,而书中仙又说,他必须要在修炼时自己服用主参,才能重返通天仙宗。
这种情况,当然是不卖主参,这种杀鸡取卵的事,稍微动动脑筋就知道不可取。
而且刚才他以为自己在分宝崖的试炼失败,并没有取得先天灵宝,现在这位什么造化金页之地书的书中仙,明明白白告诉他,自己可以识别天地万物,那不就等于随身带着百科全书游仙界,凡有宝物入眼立刻鉴别出来,妥妥的收入囊中。
想想这即将财源滚滚而来的美好前景,新鲜进账的十五万都没有那么诱人了。
书中仙很尽职尽责的秒回了他的问题,但那道苍老的声音本身也有疑惑:“老夫是感到仙尊身上磅礴的仙力才自寻而来,但是仙尊眼下看起来似是与凡人一般无二,其中的缘由老夫也参悟不通……此间的世界也不是三千界中任何一界,此事好生奇怪。”
胡不归算明白了,仙界的上仙和器灵都喜欢文绉绉掉书袋,夕成玦是,这位老书仙也是。
他打断了书中仙在思索的千古之谜,说道:“这些都是小事,你先说说我应该怎么修炼。”
书中仙被他拉回了思绪,说道:“仙尊目前身为凡躯,需要淬炼体质,炼精化气入体,你所持的千年玄参,可以引导你体内第一丝气机,得窥修仙门径。”
刹那间,他脑海中如醍醐灌顶,浮现了一行行金字法诀,一篇锻气仙术直接植入了他的意识之中,所有的修炼的法诀,要点都清晰地如同他本来就掌握一般。
神器呀!他要是高考前得到这地书,早就不知道是哪座学府的高材生,根本不会因为文化课成绩太渣,勉强凭着运气考上了全京北学府面积倒数第一的中戏,毕业后因为一无背景,二无人脉,现在干着不入流的群演行当。
这篇锻体仙术中除了一整套练精化气的呼吸法诀之外,还传授了三样基本的入门仙术。
引力术,御使灵力之法,是每位修道者必须学会的,自第一丝气机在体内出现后即可修习,随着对仙力的运用自如,有隔空取物,轻身健体等等无穷妙用。
灵识术,可用自身灵力感应周遭的气机波动,或是掩盖之后的事物本质,从而起到料敌机先的效果。
仙障术,以自身灵力在身周制造一层屏障,从而取得防护的作用,灵力越强,这屏障的作用就越强大。
所有的入门仙术都是以灵力为基础,灵力越强威力越大。
胡不归看得心潮澎湃,此时他已经走出了鬼市,东方初现蒙蒙的鱼肚白,他掏出兜里萝卜一样的人参,问道:“怎么用?啃着吃?”
“舌下噙服。默念法诀将千年玄参的效力导入周身奇经八脉,即可淬炼和温养经脉,排出体内浊物。”书中仙给出了正确的服用方式。
这一幕十分的熟悉,所有仙侠中修道者第一步成功的开始,就在于排出体内积压多年的杂质,脱胎换骨改变气质,从而踏上修仙之路。
这过程听起来很爽,但对目前仅有这套衣服的胡不归就不大友好了,想象等下自己顶着一身洗不掉的酸臭污垢的寒碜样儿,就打了个哆嗦。
他思索片刻,去了路边超市一趟,然后找家酒店开了一间套房,拿着房卡上了楼。
胡不归脱掉衣服,穿上酒店的纯白毛巾浴袍,再把浴巾在客厅地毯上铺了两层,就开始了自己的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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