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豪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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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豪客- 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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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的就是你来问!

    杜开给了问话之人一个“你很识趣”的眼神,拿筷子指着碗里的肉说道:“看到没,这叫红烧肉,把红烧肉和米饭放在一起,叫红烧肉盖浇饭,很好吃的!”

    “红烧肉?名字不错啊,诶,老板,也给我来一碗红烧肉盖浇饭!”问话之人还没反应过来,坐在长桌尾的一个比较机灵的家伙已经开口招呼早点铺的老板了。

    早点铺老板走过来,抓了抓后脑勺,诧异道:“红烧肉盖浇饭?那是什么?没听说过啊!”

    杜开旁边那人指了指杜开的碗:“这不就是红烧肉盖浇饭吗,赶紧给我来一碗一样的!”

    早点铺老板看了几眼,仍然有点纳闷。

    见时机差不多了,杜开插嘴道:“哥们你误会了,这里只有米饭,至于红烧肉,看到没,你得去张记肉铺那儿买。”

    几人二话不说,纷纷和早点铺老板要了一碗米饭,然后端着米饭一起走向张记肉铺。杜开冷不丁的看了一眼,发现几人中居然有张屠户的身影。

    “这货也太投入了吧……”杜开无力的想着。

第十二章 火遍京城() 
这次吃早点的人,对红烧肉盖浇饭这种新事物又惊又喜,满意至极,他们对红烧肉是如此钟情,以至于转眼间就变成了红烧肉的免费宣传者。

    家人,亲戚,朋友,邻居,无一不是他们宣传的对象。

    宣传的内容大致类似,都是张记肉铺出了新菜肴,名为红烧肉,用猪肉制作,肥而不腻,配合米饭做成红烧肉盖浇饭更是让人回味无穷,更为重要的是,它价格便宜,穷人也吃得起,还是一道顶好的下酒菜。

    消息流传开来,张记肉铺的客人一日比一日多了起来。

    起初,知道红烧肉的大多只是寻常只买得起猪肉的贫苦之人,他们大多来肉铺要一份或者几份红烧肉,或者买点生猪肉带回去试着做一做,这使得铺子里的猪肉销量剧增。

    无论是红烧肉,还是作为材料的猪肉,价格都很便宜,但利益虽薄,利薄多销嘛,张记肉铺的生意大为好转,这着实让张屠户一家吃了一惊,红烧肉与猪肉成了主打商品,生意开始扭亏为盈。

    好东西很少有人忍心咀嚼,几天之后,随着红烧肉的美名逐渐传入一向对猪肉不屑一顾的富贵之家,一大波钱袋鼓胀的吃货开始光顾张记肉铺,甚至有住在京城另一头的家伙特意大老远跑来,这些人尝过之后,除了个别实在吃不惯猪肉的,基本上都是满意而归。

    于是,红烧肉之名竟然在短短几天之内越传越广,大有火遍京城之势。

    富贵人家中,谁家少得了作为主要食材的牛羊肉呢,所谓一事不烦二主,反正张记肉铺的生肉还算精良新鲜,大多便在这里顺手买了。如此一来,张记肉铺的生意更上一层楼,甚至达到了天天卖完,自己想吃肉都没得吃的地步,郑翠莲更是收钱收到手软,每天看杜开的眼神都水汪汪的,充满了化不开的柔情似水。

    张记肉铺在京城也算小火一把,但看着张屠户一家喜气洋洋的样子,杜开却觉得他们对未来的前景未免太乐观了一些。

    他自己估计,要不了多久,张记肉铺这火爆的局面很可能将会一落千丈,最终回到以前行将倒闭的状态也不是不可能发生。

    原因很简单,红烧肉好吃是好吃,可它里面根本没什么秘密,说白了,一点技术含量都没有,就是一道很简单的家常菜而已。

    为什么猪肉和红烧肉一起热销,自然是大家想买回去自己做红烧肉,这也不是什么秘密,很多客人也曾直言不讳地说过,甚至不少人曾直接问过做法。

    杜开估计,现在很可能已经有人研究出了做法,至于为什么还没出现负面影响,大致原因不过有二:其一,人家的确是做出来了,但口味还不够好,比不上张记肉铺正宗红烧肉而已;其二,或者人家做出来了,味道也不错,只是还没传扬开罢了。

    如果张记肉铺不能及时想出应对之策,真正原因无论是前者还是后者,结果都会给张记肉铺带来巨大冲击。

    试想,到时候家家都会自己做红烧肉了,何必还要出来买呢。

    要想个什么法子迎接冲击呢?

    张屠户一家正处于咸鱼大翻身的亢奋中,连整日里苦大仇深的小丫头张依依也开始有了笑容,看杜开的眼神比以前好了一点,杜开不想扫了他们的兴致,只能暂时隐瞒,自己慢慢想想办法。

    “哎,目光短浅的人就是活得快乐啊,像我这种有远见的聪明人可真是辛苦啊!”张屠户夫妇齐上阵,在摊位前忙的不亦乐乎,杜开蹲在后面的小马扎上,揣着手,心里自怨自艾的想着,时不时的看看身上穿的张依依做的新衣服,心中苦闷,实在是高兴不起来。

    也不知道是张屠户是老王卖瓜自己买自夸,其实言过其实,张依依手艺本来就不咋地,还是这丫头在故意整杜开,她给杜开做的这身衣服,上松下紧,左窄又宽,显眼的位置还绣了一只呆头呆脑不知是鹅是鸭还是鸳鸯的傻鸟,看上去又土又丑,还富有一种强烈的喜感,杜开长得清秀潇洒,倜傥风流,居然被衬托得像个智障儿童一般。

    看看张屠户身上那身得体的棉衣,杜开觉得应该是后者。也不知道这丫头脑子里到底在想什么,自己怎么得罪她了,怨念如此之深,居然这么丑化自己!

    “或者是因为我太英俊了,她心中有了紧迫感,为了减少竞争压力,所以这么对我?”杜开轻轻摇了摇头,美滋滋的叹了口气。作为一个心理健康的骚年,他总会给不好的事情想出合力的解释,然后自己真信了……

    暖日当空,时间接近正午,生肉早已销售一空,连在客人强烈的要求下后来赶做的一大桶红烧肉也只剩下最后一份了,可后面排的队伍还长,不没买到红烧肉的家伙又开始叫骂了。

    “多谢大家的捧场,但由于猪肉已经卖光了,今天想要再做一桶红烧肉也不可能了,没有买到的朋友实在抱歉,还请明天再来!”

    张屠户不停作揖,憨态可掬的道着歉。

    “嗨,老子等了这么久白等了吗!”

    “就是啊,我都连续两天排半天队买不到了,要是明天还这样怎么办!”

    “张屠户,你不厚道啊!明天一定要给哥哥多做一些,银子少不了你的!否则别怪哥哥我砸了你的生意!”

    张屠户苦着脸满口答应着。

    郑翠莲正要把最后一份红烧肉打包给客人,街道上突然一阵鸡飞狗跳,也是赶得巧了,不知为何,两匹马居然同时从两个方向飞奔而来。

    两匹马,一批雪白如雪,神骏异常,一看就是盖世名驹,贵不可言;一批艳丽如火,高大健硕,虽比白马略逊一筹,但明眼人一看,也知道这马千金难求,不可多得。

    离得还远,白马上的骑士就用破锣嗓子气急败坏的叫嚷道:“红烧肉还有没有,有的话我全包了!谁也别跟我抢,不然我就耍流氓!”

    “骑白马的不一定就是王子或唐僧,还可能是流氓,古人诚不我欺!”远远的看着白马上那面容扭曲肥肉乱颤的胖子,杜开嘬了嘬牙花,看向白马的眼神火热到了极点,内心之中更是羡慕嫉妒恨各种负面情绪七个不服八个不忿,打起了群架。

    他虽然来自现代,对马一窍不通,可最起码的眼力见还是有的,这匹白马太特么神骏漂亮了,只要不是瞎子,都能看出是万里挑一的好马,这就是古代版的兰博基尼,劳斯莱斯!而自小就有江湖梦的他,最大的愿望不就是骑这样一匹白色骏马仗剑天涯嘛。

    这匹马若是自己的多好,侠客配骏马,马俊,人更俊,路见不平一声吼啊,天下无不敬仰膜拜!然后暗叹一声“人生如此足以!”

    可惜,马不是自己的,而它的主人似乎还挺丑……

    怨念啊!

    杜开对这批白马一见钟情,情有独钟,一时之间忽略了那匹同样不凡的枣红马,而枣红马的主人,似乎绝对不容轻忽!

第十三章 两朵奇葩() 
两匹高头骏马,于闹市之中横冲直撞,肆无忌惮,在别处,这可能司空见惯,被纳为游侠逞勇之态。

    但,这里不是别处,这里是京城,国家重器之所在,寻常游侠儿,只要不是脑子出了问题,到了这里,必然要夹起尾巴做人,是龙也得盘着,是虎也得卧起来。

    毕竟,作为最是能够藏龙卧虎的地方,这里水太深了,三言两语都说不清楚。

    而这两位骑士敢如此作风,很可能是有恃无恐,再看两者各自的一身华丽行头,这可能性就太大了。

    京城百姓,最是心明眼亮,一看这架势,念头微微一转,便明白了其中隐藏的厉害关系,刚刚还围在肉铺前,一个个唾沫四溅,大呼小叫的抱怨买不到红烧肉,嚷嚷着要砸场子,顷刻之间,让路的让路,闭嘴的闭嘴,缩脖子的缩脖子,全都变成了老实巴交的良民,对两位骑士行注目礼。

    那白马骑士,人还未到,声音就到了,扯着破锣嗓子扬言要耍流氓,先声夺人。

    但有句话说的好哇,会咬人的狗不叫!

    那枣红马骑士,别看身材娇小玲珑,似乎是个弱质女流,可其行事作风,竟比白马骑士还要嚣张,眼见一份红烧肉就要落入旁人之手,居然果断的秀手一扬,闷声不响的直接动手了!

    只见乌光一闪,一只梅花镖激射而出。

    郑翠莲正在将最后一份红烧肉递给一位客人,那客人人高马大,满脸横肉,也正伸手接肉,梅花镖“咻”的一声从两人手间穿过。

    只听“嘭”的一声,梅花镖打在了木头上。

    看到梅花镖的落点,那人高马大满脸横肉的客人双腿一哆嗦,红烧肉也不敢要了,狼狈的溜到了一边角落。

    正脉脉含情的打量白色骏马的杜开,忽觉有异,慢慢低下头,看向跨下。

    那梅花镖,此刻正插在他屁股下面的小板凳上,距离某处珍藏祖传染色体的要害部位,只差了零点五公分!

    呆呆的望着精致小巧,做工精良的梅花镖,杜开额头冒汗,背后更是冷汗如泉涌,下意识的菊花一紧,胯下一缩,心脏噗通噗通没命的跳起来。

    “你爷爷的!”浑身打了个冷战,一股邪火从杜开肝脾之间冒出,差点吓尿的他猛然抬头,眼神凶狠无比的四处踅摸发镖之人。

    此时,两位骑士已经距离肉铺非常近了。

    白马骑士先到一步,这个看上去十六七岁,白白胖胖,很容易让人联想到“蠢笨”二字的包子脸少年,居然在众目睽睽之下纵身一跃,一个漂亮的凌空七百二十度转体,轻飘飘潇洒至极的落在地上,随后背负双手,表情淡漠的看向骑枣红马之人。

    看到这一幕,正心中邪火乱窜的杜开微微一愣,平生好武的他,顿时见猎心喜,一时之间竟然忘了刚刚险些发生在自己身上的悲剧,忍不住默默地给了对方一个大大的赞。

    “哟呵,轻功不错嘛!虽然动作很到位,但碍于一身肥肉,纵跃之间显得有些臀大胸抖,给人以不雅之感,不过以这个体型做到这个地步,也算非常难能可贵了!”他心中啧啧点评着,他觉得此人深谙装比之精髓,在此时此刻此地,这个比装得简直绝了,还真给了他一种高人风范的视觉。

    事实上,单从轻功来说,小胖子的确算个高人,其轻功高了杜开不止一筹,杜开甚至认为,就算师父亲至,这个动作也不见得比小胖子做得更漂亮。

    “真是同道中人啊!”杜开不由感慨非常。

    不知不觉间,他对小胖子产生了一些好感,因为他也是一个喜欢装比之人。他的最大梦想,就是着华服,骑白马,有身手,能装比,善泡妞,而这小胖子,除了人长得丑了点之外,几乎就是他梦想的模板!

    想到这里,他忍不住生出一股强烈的惋惜之情来,小胖子几乎成功了,奈何长相是无法弥补的缺憾,再怎么努力,也难达到装比的巅峰境界,将来江湖第一风流人物,还得看自己啊!

    身为当事人的小胖子,一动不动的保持着高人风范,眼角余光猛扫,见周围的人都呆愣愣的看着自己,明显是被自己的身手亮瞎了眼,心中充满了得意,甚至还有了一丝会当凌绝顶的寂寞惆怅之感,却哪里知道,正有一人在为他扼腕叹息。

    距离近了,枣红马上的少女模样也变得清晰起来。

    那少女身材娇小玲珑,肤色白皙若温润白玉,一双秋水一般的大眼配合琼鼻小口,相得益彰,艳若桃李,给人一种强烈的娇媚柔弱之感,但眉宇之间却有一股让人绝对不能忽视的凌厉霸道气质,给她增添了一抹逼人的英气。

    她身穿一身红色劲装,头戴红色发带,脚蹬红色长靴,整个人红光潋滟,配合急速飞驰的枣红马,宛如一抹娇艳的红霞飘来,美丽动人心。

    惊艳!

    小胖子眼睛一亮,仔细打量着少女,心中无法抑制的生出惊艳之感,产生了一些所有男人都懂得冲动。但他不动声色,完美的掩饰了内心中的猥琐想法,只是淡淡的望着少女,仿佛在看一块木头。

    枣红骏马冲势不减,直到冲到小胖子面前,才速度骤减,人立而起,在嘶鸣声中停了下来。

    小胖子艺高人胆大,没有后退一步,自始至终都傲然站在原地,等马停了,才微微昂着头,看着马背上的少女,淡然说道:“姑娘镖法不错,马骑得也俊,作为一介女流,足以自傲了。”

    “镖法不错?难道刚才那支梅花镖是这俏娘射的!?”仍然坐在小板凳上,正对骑马少女露出痴情之色的杜开微微一愣,下意识的低头看了眼胯下的梅花镖,想起了刚才那惊心动魄的一镖,顿时对少女没了好感,生出强烈的想要狠狠教训对方一下的冲动。

    不过想到自己初来乍到,对这个世界还不太熟,尤其对江湖之事也还一知半解,不太清楚这里的习武之人的厉害程度,所以想了想,为稳妥起见,他还是强压怒火,决定先看一看再说。

    少女也没下马,端坐在马背上,拿马鞭指着他居高临下,颐指气使说道:“废话少说,刚才是你扬言要把红烧肉全包了吗?哼,不好意思,我也是来买红烧肉的,要量也不少,恐怕没你的份了!你赶快走吧!”

    小胖子平生最大毛病就是好吃,听说京城里新出了一种特色菜肴,居然是用猪肉制作,名为红烧肉,好吃得难以想象,所以今天特意出来,一路打听至此,就是要买红烧肉,满足一下口腹之欲,没想到半路里居然杀出个丫头来与自己争抢,大言不惭的说没自己的份了!简直岂有此理!

    是可忍孰不可忍!

    就算对方是女流之辈,长得又很漂亮,也绝对不能忍让!这是原则性问题!

    龙有逆鳞,触之即怒。小胖子小眼一瞪,脸上露出凌厉之色,淡漠道:“这事总要有个先来后到吧,我比你早一步到,于情于理都该我先买,给不给你剩下一些,还要看我心情。”

    少女乃是插队惯犯,从不知让步二字怎么写:“我买东西,不问先后,今天这红烧肉也一样,我先买定了!”

    “哦?凭什么?”小胖子似笑非笑。

    “就凭我手中的镖!”少女脸色更冷,扬了扬夹在指间的几支梅花镖。

    “姑娘你大概是初出茅庐吧,呵呵,你镖法的确还行,但你若以为凭此便可以横行天下,那就大错特错了。”小胖子摇了摇头,满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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