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说的话无懈可击,工作人员哑口无言。她求助地望向楚博雅,然而楚博雅正目不转睛地看着我,没有注意到她,于是她只好又转回来,磕磕巴巴地对我说:“但是,结婚又不是奔着离婚去的,结婚,就只说结婚的话。你说得也没错,誓词是不太严谨,但是这只是一个美好的期望。”
“你觉得它是期望,”我说,“我觉得这是在许诺。”
而我从来不违背诺言。
事情的结果是楚博雅自己念了宣誓词,态度一本正经,念得字正腔圆,小姑娘慷慨地把刚才给我们两个人的同情全部都给了他,态度很好地恭送我们离开,刚出门,我就听到她松了口气的声音。
然后就是拍照体检一系列的事,这倒是快极了,不知道是工作效率本来就高,还是开了个后门,我们前脚走完程序,后脚就拿到了红色的小本本。
楚博雅把其中一个递给我,我没接,说:“你拿着吧。”
我不拿,我看着感觉奇怪。
也不是非常奇怪,但可能是戒指箍着我的手的缘故,反正我就是有些不自在。
今天天气很好,万里无云,阳光呈金色,晒得人身上有一点暖意。我和楚博雅出了大门,面面相觑,路过的人时不时投来好奇的眼神——在这个所有人都喜气洋洋的地方,我们这对新人的表情实在是太瞩目了。
然后楚博雅说:“走吧。”
“去哪儿?”
“选你的婚纱。”
“这就不用了吧……我不习惯大场面的。结个婚而已,领证才是实际,婚宴就没必要了。”我试图婉言拒绝,“而且大型宴会不环保,上的菜没有一桌子能吃完,到最后全倒了,太浪费资源了……”
他说:“只邀请一小部分人。你的朋友一桌,我的朋友一桌。”
如果没有媒体到场,办个婚宴也没什么。
“好吧。”我说。
很快我就觉得自己答应得实在是太草率了,他说要选婚纱,还真就是“选”婚纱。他领着我去了楚家大宅,门口站着笑意盈盈的赵漫沙,赵漫沙的背后是打开的门,我听见门内有数十道呼吸,但却安静极了,没有一个人说话。
“英英,快来。”赵漫沙亲密地握住了我的手,拉着我就往里走。
不知为何我心里忽然生出了不太美妙的预感,好像要发生什么危险的事情一样。
我跟着赵漫沙进了门,随即我看到了一排整齐的队伍,蜿蜒着一直站到了二楼楼梯上,队伍中的每个人身旁都放着一条套在假人上的婚纱。
婚纱很漂亮,婚纱的数量也很漂亮,我相信这场景放在除我以外的任何即将穿上婚纱的女人面前都会引来喜悦的泪水和尖叫,然而我看着这些衣服,只觉得头皮发麻。
赵漫沙转头冲我微笑:“来,看看有没有喜欢的。”
我已经全都看过了,婚纱嘛,也就那样,反正全都是收腰的蓬蓬裙,配套的有手套和头纱,再怎么颜色不一、细节不同,都是“一看就知道是婚纱”的样子。
真要说喜好,我其实一个都不喜欢。
赵漫沙招了招手,要所有人依次走近,好让我仔细看看婚纱。但我兴致缺缺,敷衍了事,她明显才是主力——她一一捧起婚纱的裙摆,用手指感觉,然后细细打量婚纱,有一些婚纱她只是上手一摸就否决了。
我百无聊赖地坐了一会儿,随手一点:“就这个吧。”
做出选择之后婚纱队伍霎时间退得干干净净,我并未掉以轻心,因为还有人藏在里面。不出我所料,等婚纱队伍退走后,新的一群人又涌了过来,总共十几个,搬来一面全身镜,手里拿着发型工具和化妆包。
“也怪小雅他着急,说是今晚办个小宴就行了,不用请太多人过来,我劝了好多次,他就是不听。”赵漫沙站在一边看着我接受这些人轻手轻脚的折腾,语带笑意,“真是要请你多担待点,英英,委屈你了,不过他还是懂点儿事,知道女人的婚纱绝不能马虎,你看见的这些婚纱,都是他老早就做好了的,就等着今天你来挑了。”
那还真是预谋已久的领证。
为了防止我无聊,赵漫沙就在离我不到半米的地方,不时和我说说话,给造型师提点儿意见。最先弄的是发型,我的头发不很长,不过也差不多到了后背背心的位置,不用接上假发。
梳头发的是个中年男人,留了一头脏辫,动作轻得我几乎没有丁点儿感觉。过程中他偶尔会轻声询问我的意见,而我的意见就是我没有意见,他好像很满意这一点,连带着对我的态度也热情了不少。
除此之外就是化妆师盛赞了我的皮肤,不过皮肤好到不用化妆的事情完全没有出现。去片场混过一阵子的我大体也明白,无论一个人的皮肤有多好,多美得天然去雕饰,近距离时镜头中的人和肉眼中的人是不一样的。不打上一层厚厚的粉底,几道灯光打在脸上,拍出来的效果绝不会和美好沾边,
做完全套新娘妆后造型师让开身子,露出一面不知何时摆在这里的全身镜。楚博雅就在这时候走了过来,穿着配套的新郎服,造型很浮夸的黑色西装。他手里拿着一双高跟鞋,走近了之后旁若无人地单膝跪下,从婚纱的裙底摸出我的脚,然后给我套上。
说套上,是因为他的动作有些粗鲁。
他的手在轻轻颤抖。
所有人都在这时候默默后退,退出了大厅。
我站起来,望着镜子里穿着婚服的两人。从外表来说挺般配的,都贼好看贼有气质了,别的我也不清楚。
就这么着吧。
我忽然觉得有点好笑,跟楚博雅讲:“我以前还真想过嫁给霸道总裁呢,没想到居然成真了。”
楚博雅说:“霸道总裁的任务不就是谈恋爱?”
“你说的也对。我以前还吐槽过霸道总裁一天到晚什么事都没有不正常,结果你好像跟小说里没什么两样,随时都有空,就像你的时间全用来谈恋爱一样。”
“当然了。”楚博雅凝视着镜子里的我,“我的任务就是和你恋爱。”
我们站了一会儿,我说:“你邀请我的哪些朋友?”
不等他回答,我又说:“算了,统共就那么几个,来了就知道了。”
我拉起裙摆转头想要坐下,楚博雅却拉住了我:“现在还早,距离邀请函上的时间有一个多小时。”
“所以?”
“我们出去,开两个人的单身派对。”
我觉得这主意还不错。
第120章()
惊魂曾经问过我为什么这么热衷于和人恋爱,而且绝大多数时候都会选择和凡人在一起。
——你们忘了惊魂是谁?没关系,他是个不重要的人,虽然身份很牛(魔道头子),不过和我没什么关系。我们最大的交集就是他曾经匆匆赶过来救了沉在无尽海里的我,但这件事也只能说明他受到某股力量的驱使,换而言之,他是个小人物。
这个小人物出于某种不知名的原因对我的事情了如指掌,现在想来这件事所反映出来的本质和那些正道大佬想办法追杀我有着同一种联系,说不定这么漫长的时间里我能活下来也有他的一份功劳,因为显然他是不能坐视我死掉的。
我对他的感想一般般吧,尽管他是个举世无双的美男子,而且非常难得的是他是中央空调系的暖男,可那句话怎么说来着?要对一个从外表来看完美无缺的人保持警惕。
那家伙也是个疯子,我在他身边养伤的时候听他有意无意地说起过他的“入侵计划”,手段五花八门,中心思想和目的结合起来只有一个:在正道中安插间谍,务必保证从低层到高层无一幸免。
当时我还不知道是正道的大佬下令追杀我,但也猜到他肯定就是我能活下来的大功臣,否则没道理所有正道都追杀我我还活了那么多年。
他为了某个不知名的、我不清楚内容的计划屡屡把我从死亡的边缘弄出来,诚实地说我是有点不爽的。
我的想法很多年都没有变过,我真的觉得我已经活得够久了,久到有时候瘫倒在柔软的椅子里,都会觉得就这么一觉不醒是个不错的结局,从年龄上看绝对是高寿的典范,是一件白喜事。
不过救我一命,没准儿还是救了我很多命,这是个大恩情。
所以面对他的疑问,我当时没有回答,却花了不少时间认真地思考。
没穿越之前我对女人在社会上不平等的地位非常义愤填膺,看过一些书,听过一些演讲,勉强算是半个女权战士,认同女权即人权这句话,而且也没有像某些女权战士那么极端。
可能有一些崇尚女权的人会拼命抨击我,因为我不仅没有什么激进的想法,而且还认为,无论是从生理还是心理来说,绝大多数女性其实都不适合身处高位。自然法则给了女性生育的能力,在人类之中,单纯以生理构造而言,孕育和照顾后代是女人的责任。
但我也说了,“绝大多数”女性不适合身处高位,单纯“以生理构造”而言——这个定语就是我的态度,现状是社会无视绝大多数女性之外的“一小部分”女性,直接剥夺女性平等竞争的权利,要求所有女性都遵从生理的要求。
本质上说这种状态是反人类的,因为这是一种原始的“兽性”。它不以一个“人”的标准看待人,而是以一个“工具”、一种“动物”动物的标准在看待人。
穿越之后我对此有了更深刻的感受,因为另一个世界的女人还算得上是一种通用货币——一个人,就因为性别,变成了通用货币。
老实说这让我恶心了很多年,前主人带我去人贩市场,走进去十几秒我就吐了。这也直接促进了我在他训练我的时候无比努力,我对他充满了感激,就算是在最恨他的时候这种感激也没有消退过,因为他训练了我勇气,给了我武力。
我为什么喜欢谈恋爱?或许作为一个女人我就是情感充沛,心思敏感。本质上说我并不相信爱情,这是一种太容易得到也太容易失去的感情,尤其是在一个男人合法拥有许多女人,女人几乎是财富权势一种体现的地方,男人基本不把女人当成平等的人看待。
大概我就是喜欢,没什么别的缘由,说是打发时间也好,说是发泄精力也行。
我当过一次皇帝,权势并不能使我特别开心,打败他人之后我也没什么成就感,被他人嘲笑侮辱,我也无所谓。
何必在乎蠢货呢?为什么要为一些渣滓动怒?
更何况愤怒对我来说太激烈了,而我缺乏一切激烈的情感。
我喜欢爱,我不认为这是什么可笑的事情。我就是喜欢爱,我就是喜欢别人爱我,我就是喜欢谈恋爱,我就是喜欢扮成凡人混在凡人里,或许心理学家、社会学家能够对此作出合理的解释,但不管怎么说我就是喜欢。
惊魂得到了我的答案,我头一次看见他不再微笑,反而沉默。
他不笑就不放暖气,也不像是中央空调,有点魔道老大的样子,冷淡又平静,对将死之人心怀怜悯。
——魔道对他们杀的人心怀怜悯吗?是的,他们怜悯那些人,但并非怜悯死亡或者死去的人本身。
他们怜悯命运。
我被他救下的时候还年轻,其实也不算是年轻了,不过和现在比还是很年轻的。那时我还看不懂他在想什么,也懒得关心,就每天无所事事地养伤,支使他给我满天下去弄我吃过的小吃。
每一次我刚形容出那么一两句话,他就能立刻接上,知道我想要的东西在哪个国家的哪一条街,也知道我什么时候去吃的,又发生了什么事让我记住了这种食物,让我不得不怀疑他把绝大多数时间都放在关注我上面,而他也坦然承认这一点。
“想知道为什么吗?”他说,“我可以告诉你。”
但我拒绝了倾听。
说真的,我其实是特别反骨的那种人,我要是什么都不知道还好,可能认识了绝对的力量差距之后还能安心做个棋子,但如果我知道了点什么,有办法挣脱棋局,我肯定会闹得天翻地覆。
不知道为什么,我觉得什么都不知道比较好。
再然后我养好伤,惊魂就失踪了。我知道他还在关注着我,保护我的生命,但他再也没有出现。
我东想西想,发着呆,终于对楚博雅说:“关了吧。”
“为什么?”他说,“挺应景的。”
车载音响播放着婚礼进行曲,乐声激昂。要说应景确实是应景,但就这么大张旗鼓地放音乐是不是也太张扬了?而且这首歌无时无刻不在提醒我接下来的婚礼——婚纱其实还好,比这别扭无数倍的服装我都穿过,还要头顶着一大坨发饰。
楚博雅不肯关,我就自己关上了。
音乐急刹车一般停下,车内猛地安静下来。
车内的新人并排坐在车上,没有一个人说话。
此情此景真是蜜汁尴尬,简直让人怀疑这婚姻里是不是有什么□□,然而实际情况是我们俩结婚确实是出于自己的意愿,他是不明原因忽然求婚,我是不明原因答应下来,俩不明原因的人就这么莽莽撞撞地结了婚,像个不理智婚姻的反面教材。
还是最经典的那种。
这辆车的目的地不知道在哪里,楚博雅把车开得飞快,没有去领证的时候那么快,还在规定速度之内,就这么一会儿工夫我们已经穿过了好几条无人的街区,正向着市中心驶去。
我还是问了:“我们去哪儿?”
那枚戒指箍着我的手指,我捏着它,觉得手心发烫。
“你朋友都在那边选礼物,不想去和他们开单身派对?”
“证都领了,算什么单身。”我莫名松了口气。
楚博雅没有回头,轻轻笑了一下。
我很快就知道他说的是谁了,他把车停在门口,立刻有人过来要把车开进停车场,但楚博雅只愿意自己开这辆车。我站在大楼外,穿着后摆长度夸张的白色婚纱等他回来,不过这里来往的人并不多,而泊车小哥也没有把目光放在我身上。
李衿和水杏结伴在大楼里逛来逛去,这会儿正在为一条项链争论不休。
水杏认为我不会喜欢这种玩意儿,她给我准备的礼物是一把开刃的长刀,李衿骂她有病,说你怎么不干脆送个梨,居然打算在结婚典礼上送一把刀,水杏嘟哝说我是有病才结婚呢,不过声音很小,李衿没有听到。
然后我听到一阵风声,冒冒失失的声音响了起来:“英英!哎呀我总算是赶上啦!”
是钱铮,几个小时不见,她的眼睛依然灵动地转来转去,像什么警惕的小动物。她飞到我面前,献宝一样把合拢的手打开,大声说:“当当当!结婚礼物!”
她手心里躺着一个小小的葫芦,葫芦上面有既像是绘制又像是天生的山水纹路,顶部还有白色毛发的打成的络子。
我笑起来,接到手上,想要感谢她,然而一时竟然失语。
“你怎么啦?”她惊奇地围着我飞了几圈,惊叹道,“哎呀,你穿白色真好看!穿婚纱特别好看,好看到爆炸!你和谁结婚啊?”
我没有回答,只是笑着,轻轻打开葫芦,无视钱铮嚷嚷“这个葫芦还能打开!你怎么知道的!”的声音,凑到鼻尖一闻。
清幽的,梅酒的香气。
其实根本不用闻,我还能认错前主人给我的礼物不成?这件礼物一直被我贴身放置,后来我还用风七的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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