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魔头总是在找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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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魔头总是在找死- 第6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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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笑话叫“从前有个人,后来他死了”。

    我挣脱了楚博雅的怀抱又反手拽住他往外走,步子又快又急,但他跟得很轻松。我一边走一边想……想什么呢?我什么也没想,就是想回去睡觉。

    但楚博雅用一句话阻止了我:“既然来了,我们可以一起看电影——什么电影都可以。”

    我知道这里有据说全国最好的电影放映设备,通常都用在首映礼上。无非是更好的荧幕和更好的音响,豪华些的座椅再加上最重要的包场的虚荣感……我其实不太感兴趣,想了一会儿,觉得还是不要拒绝楚博雅比较好。

    于是我们转而去了放映的大厅,又看了一遍我最爱的电影。

    “你为什么这么喜欢这部电影?”楚博雅在送我回去的路上问我,“你最喜欢的英雄明明是蜘蛛侠,再往后数也是死侍,还有一段时间你迷超人迷到所有的头像都换成了他的图片,我记得你一直都很讨厌蝙蝠侠——因为他没有超能力,还从来都不肯杀敌人。”

    “因为我喜欢小丑。”我说,“你管那么多?不就是一部电影。”

    楚博雅很平静:“你不喜欢小丑。你讨厌小丑。每次他出场你都在等他死。”

    “当初在网上这么说是我年少无知天真不懂堕落之美……我说你到底扒了我多少马甲?还能不能有点儿**了?小丑这样的反派多有思想,过了非黑即白的年纪之后我就开始喜欢他咯。”

    他轻声说:“可现在看这部电影你还是在等他死。”

    车已经停在楼下。楚博雅选择开口的时机实在不够好,路程都快完了他才憋出几句话来,要是这一路从上车起他就跟我说话,都够我把我中二时期的心绪历程掰开了细细说给他听。

    这紧要关头才匆匆跟我聊了两句,我连个随口乱扯的准备都没有。

    我想说“你怎么知道我在等他死”,但这句话车刚停的时候没有说我就错失了机会,这会儿再说有强词夺理之嫌;要转移话题说“我到了下次再谈”,转移话题的痕迹又太过明显……再说我现在在这个问题前考虑了那么久,不正是说明我的重视?

    聪明人还能够根据我的反应分析出什么?我的大脑一片空白,当然了就算不空白我一般也想不出什么章程。楚博雅垂着眼睛一言不发,不催我下车也不催我的答案,这种不恰当的体贴还真是让人不爽。

    最后下车之前我说:“从电影展现出来的逻辑上讲小丑不能死,首先这个人物只有蝙蝠侠才有可能杀掉,而蝙蝠侠不杀人;其次从剧本的设置上来看小丑是蝙蝠侠真正不死不休的敌人,这种敌人一般都是和主角同生共死的,根据主角不死定律,相对的,小丑也不会死;最后小丑总会死的,蝙蝠侠也会死,他们是人,不是外星人也不是神。”

    楚博雅认真听完了我的话,虽说我不认为他真的想要我的答案,不过我说都说了,他摆出个好看的姿态来还是很重要的。

    “嗯好。”他说,“再见。”

    我上楼,而他目送我。

    没什么事又不愿意出门,我睡觉来打发时间,除了一睡着就对时间没个准数之外这个爱好简直完美无缺。我舒舒服服在家里躺了不知多久,等我醒过来,窗外全是皑皑白雪。

    下雪了,地上积了一层,院子里有小孩儿打雪仗堆雪人,不少大人也参与了进去,陪着一群小屁孩儿尖叫撒欢。我站在窗子前看了一会儿,觉得还挺有意思的,就下楼去刨了一堆雪回来,在客厅里堆了个雪人。

    厨房里没有胡萝卜,我从兜里找到一把大一点的刀,刀锋插雪团子里面,刀把露出来,就权当鼻子了。

    钱铮看到这个雪人差点没笑死:“你没见过雪啊英英?对你是南方的,我听说南方很多地方冬天都不下雪,温度也比我们这边高很多。就这么点儿雪堆了个雪人你都要弄回来?真可怜,你小时候肯定没有体会过半条腿陷进雪地的感受,我跟你说,这样的人生是不完整的。”

    不,我的人生很完整,完整到我觉得这一刻就去死也没什么遗憾了。

    我懒得搭理钱铮,打开电视随便选了一个频道,就这么看着玩儿。

    钱铮凑了过来:“天气这么冷我们出去玩儿好不好啊?玩什么都行啊别待在房间里了,房间里多不好玩儿。你电视开着又不看,还不如出去兜风。”

    我说:“兜什么风,风兜我差不多。”

    “那你就出去被风兜好了啊。”钱铮不假思索地说,“天天都在屋里有什么意思,你看你老是睡觉,一睡着就跟死了没什么区别,我每次回来都不能确定你到底是不是活的,压力很大的。”

    “你新认识的帅哥呢?找他玩儿去。”我躺在沙发上懒洋洋地不想动。

    “人家忙得很,天天都要工作,再说我也不能老过去看他啊,那就成偷窥狂魔了。”钱铮也懒洋洋的,躺在和我平行的半空中,“这么好的天气就是休假飞到热带地区的时节,结果你们一个两个的不是工作就是睡觉,简直在浪费时间资源。”

    “我有的是时间,浪费得起。”

    钱铮一时找不出话来,翻了个身背对着我以示抗议。

    房间内恢复了平静。

    可惜钱铮只安静了不到五分钟就又转了回来,而且比之前更兴奋:“哎哎,英英,你怎么从来不问把我送到地府之后我是怎么回来的呢?”

    我从善如流:“你是怎么回来的?”

    “哎呀这就说来话长了。我跟你讲啊,我不是被你一道符送过去了吗,一眨眼的功夫我就发现自己到了一个特别黑,哎也不是特别黑,反正就是什么都看不清的地方,面前站了几个看不清的人,这几个人说话的声音我也听不清。不是听不清内容,是听不清他们的声音特征。”她停下来思考了一会儿,补充道,“就是说他们说话根本不像是在用嗓子发声,像是……像是我们平常在心里想东西的时候的声音,不信你现在想一下,那道声儿根本就没有特征。”

    说到这里她很期待地看着我,我说:“这很正常,地府说白了就是规则的具现化,人们觉得它们存在,它们就存在了。根据我们的传说,你看到的应该是十殿阎罗。”

    “我没数有没有十个,当时我整个人都懵了。反正他们围着我说了一通话,说我不归他们管,就把我又送出来了,然后我……”

    “不归它们管?”我打断她,“此世生灵都归地府管束,哪怕圣人也不例外。”

    钱铮愣住了:“不是说圣人不灭吗?”

    ……你关注的重点为什么总是不对。

    作者有话要说:  来晚了_(:зゝ∠)_

    不过今天的不会晚了!!!!!啊啊啊我终于赶完了今天的这一章!就是晚上那章!

    下一章的防盗晚上就换!!!

第109章() 
“不灭才更要管,圣人是重点管制对象。”我还是压下了吐槽,解释道,“何况圣人也会入轮回,地府是必经之地……这就说远了,而且我也不了解。”

    钱铮说:“我看你一副很懂的样子嘛。”

    “那是因为你什么都不知道。”

    我翻了个身背对着钱铮,胡乱挥了挥手:“行了行了,别吵我了,你自己出去玩,让我休息一下。”

    “你休息什么啊,说得好像你很累一样。”钱铮在我背后絮絮叨叨,隔了一会儿,终于还是安静地离开了。

    我当然要休息因为我就是很累啊。

    虽然休息没什么用。

    我翻来覆去地抱着被子换了几个姿势都没有找回睡意,只好坐起来,翻出手机开机,查看一下时间,顺便看看我错过的一些消息。

    这次我只睡了五天,还不满一周,也没什么人有急事找我。李衿发了几条短信问我在哪里在干什么,水杏幸灾乐祸地说托我的福我去过的那家店现在暂时歇业,理由是我去过一趟把老板娘吓得休眠了,老板没心情继续经营,除此之外就是被拦截的短信,我也没兴趣看,统一删除了事。

    钱铮出了门,但楼下的嬉闹声让这里并不安静。我在沙发上坐了一会儿,进了书房,随便拿了一本书看起来。

    说是要买的家具还是没买成,不过其实房间本身的家具质量都很好。房主是个看上去很冷淡的老夫人,我来看房那天她穿着黑色的长袖裙,胸前别了一枚天鹅胸针,还很认真地化了妆,口红是不符合年纪的正红,走在她身边能闻到很淡的香水味。

    她迈步总是步子小而稳,肩背平直,上半身是完全静止的,腰胯扭动的幅度非常小而且恒定,脑袋、目光保持着端正。这是我在另一个世界里的大家小姐身上才能看到的仪态,标准、端庄、制度化、漠视女人本身的曲线美。

    但不得不说,受过这样教育的大家小姐,总是能在男权社会中处处受到牵制的环境里活得足够自在。

    尽管她们的自在完全出于她们对女人所受到的一切束缚的了解,甚至能够玩转这些束缚自己的规矩,用以对付别的女人,换而言之,她们的自在是对于不公正的习以为常,是彻头彻尾的妥协。

    ……这种妥协里饱含着让我恐惧的东西,我不知道怎么说,即使是在今天,我依然会在这种东西面前瑟瑟发抖,深觉自己的弱小可欺。

    见到房主的第一眼我就决定租下房子,并且庆幸昂贵的租金和房主只肯租给一位女性的要求让从前的访客都望而却步,看过房之后我就更满意了。

    欧式装潢又精致又考究,真皮沙发保养得非常好,墙上挂的油画绝对不是学生量产的练习作,门把厚重,每一个都有着不同的造型,细节处非常贴心。还有一间独立的房间作为更衣和梳妆的地方,折叠镜拉开后足够把人环绕;书房更是像一座小型图书馆,书架直抵天花板,一边还放着取书用的木梯。

    木梯我不需要,被我放到了更衣间里。

    平常我很少看书房里的书,因为房东自身经历的特殊性,据她所说,她在战时去过很多国家的很多地方,每到一个国家之后最要紧的事情就是学习当地的语言,所以看过非常多的书,内容也非常丰富,遗憾的是轻车简行的逃难生活让她从来都不能带走任何一本。

    这些书是后来她嫁了人安定一点之后和丈夫一起慢慢搜集到的,每一本都很重要。她要求我时常清扫书架,防止灰尘落在上面,我租到房子之后每隔两三天就会来放一个清理咒,所以还真不知道都有些什么书。

    这本我随手挑选的书里英文和德文并存,我看着英文,勉强弄明白了这是一本游记。

    ……为什么一本游记要用两种语言写?为什么一本非语言类的书里会有两种语言?而且序章还是全德文的,我一个字都看不懂。

    书页边上用很小的繁体字写了些读书感想,大多是在作者评价介绍某种食物的时候才写的,而且几乎没有一句是在赞同作者的话。作者称赞说某某食物味道鲜美、口味独特,一边的中文繁体就会反驳说这玩意儿其实腥臭难忍,而且外观搭配让人难以忍受。

    我佐着一边的感想读完英文部分,深深拜服于作者神乎其神的修辞技巧,又用手机翻译了书中的描写食物的德文部分,一边看一边乐,觉得这本书和写书评的人都很有趣。

    这个作者和在一边写小字批判的人关系好像很好。

    没什么确切的理由,我猜的,而且自信没猜错。就算这两个人的关系不亲密,至少写字的人单方面对写书的人很有好感。

    至于写字的人是不是房东我就不清楚了,和房东签字的时候她写的是草书,这本书上的笔记却是小楷。

    我翻完这本书的时候已经是深夜。

    这座小区的每一个窗口里都亮着灯,每一个家庭都在等待夜归的人。我把书放回书架,放开心神,听见无数拖着步子的疲惫脚步,无数个开门的声音,小孩子飞奔着过来抱住大人的腿。

    也有人吵架,吵得惊天动地,砸烂了家中的最后一个瓷碗。一个人负气离去,另一个跪在地上收拾瓷碗的碎片,割破了手指也没有流泪,在只有一人的安静房间内问自己明天的早餐要怎么办。

    还有一个小小的乐队租住在一楼的仓库里,我经常能听见他们练歌休息时,主唱坐在门口轻轻哼唱不知名的民谣。依我拙见,主场的嗓子唱摇滚很没前途,他要是单飞出去唱民谣说不定还能火一场。

    我默默地关注着这些悲欢离合,在书架前走过,看那些书背上我不明白的语言,抽一本书来翻看。每一本我拿出的书上都有着繁体小楷的笔记,有时寥寥数语有时洋洋洒洒,我看不懂书的内容,就看这些笔记,也能一知半解地猜一些出来。

    里面有不少书是我看过的,只不过我没有看过原文和原版。我读着书页上的笔记,看着写下它们的人嬉笑怒骂,想象这是个书生意气的男人或者神采飞扬的女人。

    我喜欢想象,我也喜欢旁观别人的生活。这大概是一种无可救药的病症,和现代的许多人沉迷直播一个道理,或许是因为我的人生太复杂,所以习惯了保持安全的距离,尤为偏好旁观。

    但我不喜欢看得太久,也从来都小心不让自己在一个地方看得太多。说是害怕对某个地点产生感情未免显得我过于脆弱,而且诚实地讲,流浪的生活真的会让人上瘾,我从未因为流浪不快过。我离开也向来不是因为爱上某一处的风景,不过是再美的地方也会藏污纳垢。

    我总是在真正发现它们之前离开。

    这样其实不太好,要了解一个国家和一个城市,就要了解到方方面面,而辉煌和落寞是一体的。然而我没有足够的心情去体会那些,我希望我的生活是非常简单便捷不用思考的,我付出了太多心思在别的地方,所以懒得再用心去了解什么。

    反正我总会了解的。

    一整夜的时间都在书房度过,去看那些书和写笔记的人留下的故事。时间的跨度在笔记的遣词中表露无遗,有时候上一本书里的笔记还欢快活泼,下一本书里就字字句句都是愤懑和沉郁。

    唯独那一手字,每一本都是无可挑剔毫无性格的小楷,让人不禁觉得这些话都是某个秘密。

    第二天早晨,我为自己煮了一碗五谷粥,配上白水煮蛋和蘸盐的白水土豆。房子非常好,厨房里各种工具一应俱全,我做完早餐却只用到一口铁锅,一把铁勺,端出门了还觉得有点对不起上至偌大的烤箱下至娇小的烤面包机。

    我打电话约楚博雅出来。

    这是第三次,我把地点定在全市最大的图书馆。

    我们说好在图书馆里碰面,具体流程是我说,他投赞同票。

    图书馆其实不算是非常适合情侣约会的地方,除非双方都是爱看书的闷葫芦,或者是查资料的学生。我把地点定在图书馆也是一时兴起,正好读了这么多房东的书,感觉对某些名著又有了新的看法,需要再仔细研究一下。

    他来得很快,这次的衣着非常年轻,上身是白色卫衣,下。身是蓝色的牛仔裤,这么走过来的就跟模特走台步没什么两样,还要更好看些。奇怪的是,他这么好看,居然没有吸引到年轻女孩子的视线。

    他在媒体的曝光率好像也相当低,流传出来的照片不多,也很少被提及名称,多是以他的头衔带过。以我的经验来看这有些不正常,不过我没细想,楚博雅都和我搅合在一起了,单看他的脸,我就在一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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