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里还送了我们一人一瓶汽水儿,这天气,汽水里居然还加了冰,不得不说老板真是太——会做生意了。
辣乎乎的烤串儿让在座的所有人都满面红光,隔壁桌一位吨位甚伟的胖哥们儿吃得满头大汗,衬衫上湿了几片,所有人都热火朝天,扯着膀子大干一场,个个都是一边“嘶哈嘶哈”地吐着舌头,一边恨不得连舌头一块儿嚼了吞进肚子。
明明没有人说话,可不知为什么,就是给人一种这里非常吵闹和嘈杂的印象。
但不是那种惹人厌烦的热闹,而是非常家常的、亲切的,像个辣乎乎的半老徐娘,能让你联想到老姐姐或者老妈妈。
王黎在这样一种热火朝天的气氛里不安地动了动身子,像是忽然发现自己干干净净、什么也没吃的样子在这个几乎人人都在流汗的地方有多突兀。
“你没吃够了吗?门禁时间快到了,不然我们打包回去再吃好了。”她像是屁股下面坐了几千只正咬她的蚂蚁,又顾忌形象不能肆无忌惮地伸手抓挠,坐立不安地假作镇定。
水杏看了她一眼,没空回话,我抽空回她:“才吃了二十分钟,早得很——你不来一串?先说啊,你就算不吃,结账也是要平摊的。”
我随手点了点一串烤肉串,王黎没说什么,身体后倾着表示抗拒,眼珠子却悄不溜儿地跟着我的指尖,慢吞吞转到了那一串烤肉串上,然后就死死被油水给黏住了,眼神在油乎乎的被烤成近乎蜜色的诱。人肉块儿上挪来挪去。
她悄悄往前探了一点身,舌头往外顶了一点点,然后又惊醒了一般往后坐了一下,狼狈地拒绝:“不了,平摊就平摊,我要减肥,长胖了不上镜。”
王黎的脸上展现出由衷的垂涎和十足的忍耐。
我一时间联想到从前节食的自己,不由地产生了同情,好心告诉她:“趁现在你还忍得住,多闻闻味儿吧。等以后你忍不住了,连味儿都不敢闻。”
王黎露出快要昏过去的表情,水杏听了这话,一不留神咬断了铁签子。她也不在乎,随口就嚼一嚼咽了,非常怜悯地看着王黎说:“你真的不来一串儿?”
“……不,谢谢。”王黎坚强地拒绝,“我回去了,你们吃吧。”
她低着头,一路小跑离开了现场。水杏手里还拎着被她咬断一截的铁签子,上面剩着一块肉,她盯了这块肉一会儿,忽然有感而发:“英英。”
“嗯?”
“你说我吃起来是个什么味儿啊?”
我回答她:“女人,你在玩儿火。”
“我说正经的。”水杏也不继续吃了,扭头摆出要和我促膝长谈的架势,“天天都听人说讹好吃,在居委会走走吧老有人盯着流口水,关键是讹早八百年就只剩我一个了,那些盯着我流口水的以前也没吃过,你说,难不成他们是几辈子之前吃过一遍然后念念不忘到今天?”
我不得不承认:“这个,片段性瞬时性的记忆遗留下来……也不是不可能。”
水杏惊了:“卧槽你说真的!”
“不是你自己说你正经的吗。正经的,还真有可能。”
水杏不说话了,若有所思地盯着自己的手:“英英,我自愈能力很强……”
我立马不吃了:“你终于打算舍身饲我了!来吧!我主刀,保证无痛!”
“滚!我是说我自愈能力很强居然没人打昏我切几块儿肉走,他们真是太让我我感动了。”
“你重要咯。”我说,“大家都喜欢你,尊敬你,和你闹着玩罢了。”
水杏沉默了一下,忽然问我:“你也是和我闹着玩吗?”
没有啊我都是说真的,我还挺想吃掉你的,你还自己说了自愈能力很强我就更想打晕你切肉走了,我刀工超赞的保证无痛。
真要能说出来我们就玩儿完了。
其实吧妖怪的三观和正常人是很不一样的,小说里总是说什么妖怪的亲人被抽筋扒皮制衣、尸体煮了吃肉之后,这个妖怪会对凶手恨之入骨,想方设法地报仇,但我得说除非被杀的是幼崽或者是正在哺育幼崽的母亲,否则妖怪都非常淡定,淡定到无情的地步。
它们和人的最大区别就在于并不以自己为中心,在他们眼里,既然我可以吃你,那么你当然也可以吃我——这么概括是太简单了一些,但不算上修行中他们逐渐学会的感情,在相互陌生的情况下,没有“记仇”这个说法。
本质上说,它们还是兽类。
只有极少数的、亲缘关系极强的种族,才会发自天性地产生对凶手的敌视,但也远远不到豁出一切报仇的强度。
非我族类其心必异,这句话可以有很多种解释的方式。
我能理解在末法时代,所有异类都抱团谋生,人修和妖修也和谐共处。这种大融合无疑使得妖怪更多地染上了人类的色彩,学会了人类的感情,也更像是人。
就好比在另一个世界,妖怪都毫无例外有着兽类的偏执,一根筋走到底;而在这个世界,妖怪居然还会像人类一样追星,而且还学会了“喜新厌旧”。
喜新厌旧是人类的特权,我还从来没有在妖怪身上见过——在另一个世界。
这个世界的妖怪,是不会对你有始终如一的感情的。
他们会怀疑你、试探你,反反复复询问你,想要得到一个答案。而就像和普通人类相处那样,你要对某些问题小心谨慎,因为没准儿答错了,踩进了陷阱,你们就得绝交。
你们的关系并非永恒不变。
我的脑子里倏忽闪过了一张艳丽的脸,大雪纷飞,没结冰的一桶井水里雾蒙蒙的天空。
我很少撒谎真的是因为怕麻烦,而伪造一个自己是一件非常麻烦的事。
这短短的片刻,我嚼着塞满了腮帮子的里脊,犹豫要不要撒一个谎。
或者在短短的余生里失去一个朋友。
作者有话要说: 不如这样吧,作者写好一章之后再发防盗,定时更换,没写好不防盗_(:зゝ∠)_
……真不该立flag
第96章()
“我没和你闹着玩。”我说,“我和你说话很认真的,每一句都很认真。”
水杏才听了上半句就拧起眉头看我,但后半句一出来,她吊起的眉头就松懈下来,表情一下子变得似喜似怒,一时间竟说不出话来。
我说完这句话就没再关心她的反应,继续拿烤串吃。吃光后的铁签子扔进专用的陶瓷瓶里,发出清脆的一声,而就在这均匀的、持续不断的一声声里,水杏端坐着看我,变成了和刚才还在这里的王黎一样的,和这个露天烤串店格格不入的人。
哦不,还是有很大区别的,王黎是人,她不是人。
再接近也不是人。
她的长相是端丽清秀的代言词,眼睛半睁时有些大家闺秀般的妩媚,可瞪圆眼睛之后,那双黑白分明的瞳孔恰似昏晓的分界,有种金戈铁马、声势浩大的凌厉。
这凌厉其实是灵气外泄的代表,人们总说的“气势”其实就是神魂凝实后在身周形成的灵气场,而凡人的灵气场,绝不会聚集成风刃,身处其中时有割面的疼痛。
她忽然叹了口气:“我以为我们是朋友。”
我说:“我们是朋友。”
不到一米远的距离处还有和我们一样从寝室跑出来吃夜宵的女孩儿在吃烤串,可在这时候,那些分散在空气中的油脂的香气,炭火的烟味,绵密地覆盖在一起无孔不入的人声,白炽灯晃眼的亮光……所有凡俗的、人世的都远离了我们,就像兔子迫不及待地远离老虎。
我加紧时间把最后一串烤花菜塞进肚子。
水杏说:“朋友不会想吃我。”
“是你自己提起的好不啊?讲点道理嘛。”我腾出嘴巴后叹气,“你这就跟派闺蜜脱光光勾引男朋友测试他会不会出轨一样不靠谱,槽点太多不知道从哪里开始吐槽好。你自己都问了,还不准人家说实话?”
“那不是一回事,出轨和杀我是两回事。”水杏说,“而且问题也是这个。”
“我没有想杀你,我是有点想吃,但是我没有想杀你,这根本没关系。你要是哪天自然死亡了,我大概会很乐意尝尝看……就是怕肉老了不好吃,讹兽应该不存在这种情况吧?”
水杏轻声说:“这才是问题所在。你看,你说话的时候总是那么认真,让人觉得你真的会那么做,而你也确实会那么做。”
“言行一致是优点好不。”
“我的意思是说,你活得太随便了,想一出是一出,而且很多时候你说话的语气都——太不符合常理了。”水杏深深地望着我,好像想要用那双眼睛将我剜骨,“你说话的时候就好像事情不是发生在你身边,你评价任何事、任何人,都像是评价电视剧里的人物;不管你做什么,都像是出演电视剧一样,要这件事有意思。”
我不由地说:“就像你们平常有多平易近人似的,你自己也没比我好多少嘛。”
水杏对李衿、对王黎,对徐晶晶不都这样,心里也没有看不起她们,可毕竟根本就是两个不同的物种,根本没可能站在同一角度思考,所以很多时候也就没有必要为对方考虑得周周到到。
可话已出口我忽然想起来了,水杏对我和对她们不一样。
水杏对我是真没话说,鞍前马后小意伺候还能说是因为我的武力胁迫,然而她事事为我考虑,关注我、关心我,却不能说是我比她强的缘故,因为偶尔她还会出其不意地坑我一把,并且为我的不乐意而幸灾乐祸。
这是好朋友之间才会做的事。
水杏看着我,说不清愤怒还是失望。
其实我心里水杏是我的好朋友,可是这和我吃她不矛盾啊。我又没有打算为了吃她去杀了她,等她死了之后——她总是要死的——如果我那时没死,这皮囊给我尝一口又有什么大不了的呢?也就是一块味道与众不同的肉罢了。
虽然是她的肉,可那也总归只是一块肉。
我隐约能理解她为什么因此而不喜,又好像并不很能理解。当年死去的风七化成原型,被我肢解了,皮毛做衣、肉身为食,汤汁我喝得一滴不剩,连骨头我都嚼碎了吞下。
只加了盐的一锅肉吃下去暖得很,冰天雪里的,我吃完了披着大氅就去追杀原本追杀我们的修士,叫他们一个个都魂飞魄散,而后毁了那个山中的小屋。
他说想永远和我在一起,我果真就和他永远在一起。
尽管我没觉得有什么用。
我忽然有些难过,大概是因为兜里还有不少桃花,这一刻突然想,以后再也吃不到这么好吃的桃花酥了。
其实水杏做的是我吃过的最好吃的桃花酥。
那些宫中的御厨和宫外的名厨迎合公主的口味,求的是风雅,所以桃花酥尝着淡淡,但我却不喜欢那样的清香。我喜爱浓墨重彩的、在口中爆浆般炸开的味道,就如同水杏端来的桃花酥。
水杏忽然说:“走吧,门禁时间要到了。”
我和她一起往回走。距离门禁只有几分钟了,路上只有灯没有人,我们并肩走着,我踩着地走,而水杏落地无声。
水杏说:“你表现得最像人,反而是最不像人的。”
我无言以对。
走到寝室门口了,水杏停下来,忽然又叹了口气,仗着比我高上几厘米摸了摸我的脑袋,说:“我真想知道什么人能让你服软。好了,倔毛驴,别生闷气了。该生气的明明是我,结果你还别扭上了。”
“我没生气。”我说,“你想多了。”
她正推门,听这话回头似笑非笑看了我一眼,我马上闭了嘴。
有一刹那,我几乎觉得自己有些内疚。
王黎上一个龙套的戏份早就拍完了,最近好像接到了近期大热的改编电影里女四的角色。这里面有什么交易我一清二楚,最直接的证据就是明明女四的戏份比龙套多得多,她居然一改之前勤奋刻苦在片场混脸熟树立的形象,一有空就往寝室跑。
还很拙劣地和我套近乎。
被拒绝多次后依然执着地约饭、约电影,这也是两个我表现得最明显的爱好。
可其实喜欢的事情我要么自己做,要么就只和很熟悉的人一起,很难跟关系不太好的人一块儿之后还能开心。
终于有一天她没有唧唧歪歪地说这说那,直言请我看电影,黑暗骑士,我在寝室里没事就刷一遍的小丑和蝙蝠侠。
而且是在电影院,巨幕。
……这套路我服气。
我发觉自己完全没办法拒绝,我也没有理由拒绝。
电影院和寝室之间的路程有半个小时,从学校侧门到电影院只需要十几分钟。
但我初次约会的时候其实并不很激动,因为我笃定约会对象对我的喜爱一定比我对他来得更浓。
才下午三点多,秋天的阳光还有一点夏日的余韵,我走了一会儿,到电影院了,身上竟然隐隐有发汗般的热意。
王黎说我任何时候来看都可以,反正只放给我看。
我没有票,走进检票口时跟我进来的一对情侣还有些诧异。检票员微笑着做了个手势,请我一直往里走,然后立刻有一位穿着制服的工作人员过来领路。
后面飘来一句“万恶的资本主义……”,话没说完就被同行的人拉住了。
来看电影的大多成群结队,或者是两人结伴过来,我一直不理解这种中途没有交流的活动为什么还会有除了情侣之外的人一起来,路上那一点点时间好像也不够交流感情。
可能是拼车吧,可以平摊车费降低成本。
全场只有我一人,坐在座位上还有点紧张。我是说,虽然在另一个世界里我确实什么大风大浪都见过了,但对这个世界的很多东西,我的经验都停留在前十九年里。
久违的,不能掌控全局,但依然很愉快的心情。
回来之后第一次踏足电影院。
这部电影我看了太多遍,熟悉到我能在脑海里同步播放剧情。电影院的大屏幕和音响都更优秀,放大的、涂着厚重油彩的脸,平静的语气,突兀的神经质举止,这部电影把正邪之分变得含糊不清,争斗像探戈一样富有观赏性。
既缠且斗,继斗且缠。
或者说在它之前的英雄电影里正和邪都太具有童话色彩,寓言式的黑白分明和正义必胜,两者之间非死即活……也没有什么不对,非死即活也好,反正黑暗和光明都生生不息。
可必然有某一刻,黑暗光明必有一死,留待的一方肆意侵占对方的领地。
小丑其实根本不算反派,他只是看清人心底的阴暗就像是石头里的种子,有一丁点营养,就能冲破一切阻碍。
没有回旋的余地。
电影放完了,灯光亮起前,我听见最后一排陪着我看完电影的呼吸悄悄离去。
或许我知道他是谁,只不过没力气追上去。
作者有话要说: 还给客服打了电话。
……嗯声音倒是好温柔……然而并不想再听见。
看来要提前来点击看看。
我怎么就吃一堑没长一智呢。
都是jj的错。
第97章()
人是应当爱自己的,粗糙一点讲,这可以归结于生物本能。
但我却知道我不能臣服于生物的本能,因为我必须恨自己,才能知道我到底是谁。
直到今天人们仍旧在“死刑是否违背人道主义”上争执不休,主张废除的、主张保留的,各执己见,争得不可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