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于1980 作者:徐兆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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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于1980 作者:徐兆寿- 第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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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一层淡淡的忧伤。 

    晚上我还准备请她们吃饭,可是她们说什么也要走。我也不想挽留,就送她们回去。我也回家去了。 
    一进家门,我就觉得气氛有些不对。我爸不停在地打电话,我妈坐在电视前,表情很严肃。我妈只是看了我一眼,就听我爸打电话。原来我爸要打官司。有一个笔名叫英雄的小伙子,在一家发行量很大的报纸上说我爸的某个小说是抄了谁谁谁的新闻稿。那篇新闻稿里的故事情节与我爸的某个小说很相似。我爸很生气,他在拼命地给他的律师打电话,说他的确是曾经看过这么一则报道,但也只是看了一眼就将报纸扔了,也许是受了那篇小说的启发,但他写这篇小说是那则报道发表后两年以后写的,小说本来就是虚构的,是从现实生活出发的,肯定是要从现实中取材的,这怎么能说是剽窃呢? 

    他气得骂道,现在的青年是怎么了?想出名也不应该用这种方式出名吧!我妈则一针见血地指出,那个叫什么“狗熊”的肯定是想借你的名出名,你应该找几个人写几篇文章给你正名,也把这种人的心思给揭穿。我爸说,写文章不是正中了他的计谋吗?可是不写吧,又非常生气。 

    我说,别管他,他能把你怎么样呢?这个道理谁都知道,用不着去争。你就专心地干你的事,闲了就出去晒晒太阳。 
    我妈一听也说,对,你就不管,看他能怎么样。 
    我拿起那张报纸随意地翻着,突然看见朗莎的剧照。朗莎靠那部戏成了名,已经又拍了一部电影,现在又要接一部古装电视武打片,但朗莎同时也表示,她实际上不想再接戏了,她想好好学习,还想出国深造。在这则消息的左面,有一条链接消息,说的是朗莎在演上部戏时,和著名导演某某某有了绯闻。我扔掉了那张报纸。他妈的,这张报纸仿佛是专门针对我家来的。我妈则将它揉得粉碎。 

    成名有什么好呢?成了名就要被名所累。这是我早就看透的事,可我爸老是看不透。我爸看不透一则可能是他无法看透,二则与我妈有很大的关系。女人的虚荣心很强,而这颗虚荣心很可能会将一个男人推向深渊。 

    几天后,我正在枯坐,就听见有人敲门。自从搬到这儿后,我再没有带别人来过这儿,当然除了玉涵和宫春梅外。 
    是宫春梅。我很意外。 
    她说,她是来附近看她一位同学的,而那位同学偏偏不在,就只好来看看我,等一会儿后她还得去。我给她倒了茶,我们聊了起来。她说,那天她们玩得非常开心,玉涵回去后好几天都兴奋得不得了。她从没见过玉涵那么高兴的。我便顺便问玉涵为什么看上去很小心,而且常常闷闷不乐的样子。宫春梅告诉我,玉涵上大学以前和她们族长的儿子谈了恋爱,然后她上大学的费用全都是族长家提供的。我一听就生气地笑,我说,这都什么年代了,还什么族长。宫春梅说,时代虽然早变了,但我们那儿的一些风俗还是很厉害。玉涵的祖上全都是他们族长的奴隶,解放后他们之间的关系变了,但是,族长还是在当地很有威信,像贵族一样有权有势。我问她,玉涵爱那位族长的儿子吗?她说,以前爱,现在就说不上了,但她的那位男朋友则对她不一样。他在外面听说又找了一个女朋友快活着,可是还不放玉涵,可能将来他们要结婚的。我气愤地说,他在干什么呢?她说,人家是族长的儿子,上大学什么的都优先,去年大学就毕业了,玉涵的大学也是他们家给弄的,总之,现在玉涵欠他们的很多。我说,不就是一些钱吗?她说,也不光是钱,你不知道我们那地方的情况,我们那里的人对族长家的人是不敢得罪的,玉涵的父母兄弟还在那儿生活呢。我一听,只好重重地叹口气。又是情非得已。我问她,听说那位公子在你们身边安插了很多亲信?她一听,犹豫了一下说,也可以这样说,所以玉涵自从上大学以来就没有和任何一位男生一起走过。我说,太残酷了。她说,玉涵已经习惯了,反正她将来也得回去。 

    “你可不要打她的主意。”她笑着对我说。 
    “我给你们重复多少遍了,我就是想把你们当成好朋友,我也不想在大学里再找女朋友了。真的,曾经沧海,我已经没有心力再经受什么折腾了。”我说。 
    “我不相信,你这个人口是心非。我早已看出来了。”她笑着说。 
    “那你就冤枉好人了,我这个人至诚至真至性至纯,从来不伪装。”我说。 
    “你看你这个人,会说话吧,而且我给你说,你就是这些话都会让女孩子动心的,何况你又长得很帅。你的帅还和一般的男孩子的帅不一样,你这个人,看上去好像高高大大的,但又暗藏着柔弱,脸上常常挂着的那丝忧伤和不屑一顾的神情与众不同。女生们都说你有贵族气质。反正我告诉你,玉涵好像已经有些动心了。”她说后面这句话时非常认真。 

    “我不相信。”我说。 
    “真的,我今天来就是告诉你,你们若要在一起,是非常非常困难的。我给你说,我们那儿的人是很野的,动不动就会动刀子。她的男朋友若是知道了,会来找你的麻烦的。”她说。 

    “他找我的麻烦?他人在新疆,怎么找我的麻烦?”我非常生气。 
    “飞机也就两个多小时而已。再说,也用不着他亲自来。只要他给这边的谁打个电话,自会有人给他卖命的。”她说。 
    “你不说则已,这样一说,我还真想追一下汪玉涵呢。”我说。 
    “千万不要,我知道玉涵的性格和为人,她是个极重情义的人。她不想看到这样的事情发生。再说,我也不想,所以我来告诉你。”她说。 
    后来我们又说起其它的事,她要我给她介绍一个男朋友,还要像我一样有气质。我答应了。 
    我自然要给她介绍男朋友,不过,我也知道,她是有些喜欢我,但她这个人非常聪明,她知道我不会喜欢她的,我喜欢的是汪玉涵,只要汪玉涵在,她就没有任何希望。我每次给她介绍男朋友,自然是我请客,自然也要她带着玉涵来。我们有时是四个人在我的住处打牌,有时是她们一对,我和玉涵一对,各玩各的。我给玉涵谈吉它和唱歌。我在她面前,最喜欢唱的是王洛宾的《在那遥远的地方》,她也特别爱听。我们一般不到人多的地方去。她怕惹眼。 

    在她面前,我的内心一片安静,一片圣洁,没有任何欲的念头。在刘好面前,我也曾有过这样的感受,但是她们是绝然不同的。玉涵有一种越凡脱俗的气质。她跟我在一起时,一双明眸像两枚明月,再也没有忧伤。她的一切都使我着迷,但我却从不贪心。能做到这一点,我得感恩于过去。是过去的风流与不幸哺育了我的心灵和智慧,使我知道人的过去就延伸在未来之中,有因必有果,善也可能成为恶,而恶也可能变成善。我把她当成是上帝馈赠给我的心灵的美味。我是在欣赏,绝断了心中的欲念。但想到这一点,也使我伤悲。我竟然仿佛失去了爱的勇气与冲动。 

    在她面前,我总在思索,究竟是什么只让我的心灵满足,而抑制了我的肉体?它是一种超越还是一种衰老?在我唱《在那遥远的地方》时,我发现我竟然是微笑着的,而她的脸上则莫名地浮上一层淡淡的伤感。我知道,我已经能够舍得了。我已经能够自制了,靠内心中的道德。 

    我还给她朗诵我喜欢的诗。我很懒,一般不记笔记,但我会在书上折一下。刘好则愿意给我把那些诗抄下来,我告诉她,何必抄呢,复印不更简单吗?这样,在我的床上,就躺着很多诗人的诗。我喜欢把它们随便放在那儿,在我闲暇时和入睡前,我会随手拿来一首读着,一切的烦恼与不幸都没有了,剩下的只有宁静,只有诗。我给玉涵朗诵的诗则是我精心挑选过的。一天,我给她朗诵了华兹华斯的一首小诗《致——》: 

    你呀决没有那样地完美: 
    但你要为此而高兴! 
    别去管没有人说你美貌, 
    只要我心目中的你 
    没任何美好事物能比较—— 
    就任它去吧,玛丽。 
    真的美住在幽深的地方, 
    她的面纱不会给揭掉; 
    除非被爱的也爱着对方, 
    两颗心和谐地对跳。 
    朗诵完以后,我对她说,当然你是非常完美的。她听完后,竟然掉下了泪水。我吓了一跳,问她为什么哭。她却笑了起来,说,我没哭啊,我是感动。    
   有一天,她一个人跑到我的住处,手里拿着一张CD碟,高兴地对我说: 
    “我跑了很多地方才找到的。你看看,喜欢吗?” 
    我高兴地说:“喜欢!”    
    她蹶起了小嘴说:“你看都没看,怎么就说喜欢呢?” 
    我看着她的笑脸,第一次看见她如此地高兴,就说:“只要你送我的东西,无论是什么,我都喜欢。” 
    她的脸又红了。我喜欢她这害羞的样子。 
    周末的时候,我常常带着玉涵和宫春梅出去玩。为了能和玉涵单独在一起,我总是要再带一个人,而且要能和宫春梅说到一起的。宫春梅实际上也非常漂亮,大大的眼睛忽闪忽闪的,身材也非常好看。论长相,她甚至比玉涵要漂亮,但从完美的角度来看,比玉涵就差得远了。所以我每次带来的小伙子都对她非常殷勤,她似乎也喜欢被人家恭维和殷勤,但她的眼光总是太高,性格也太强,没有一个能成的。她老是把那些人跟我比。我们去过很多山,上山的时候,我会抓着玉涵的小小的玉手。她的手里始终汗晶晶的,像个几岁的孩子一样,皮肤也非常光洁圆润。休息的时候,她站在我跟前,一手抓着我,一手叉在腰间,快乐地喘息,脸儿红朴朴地,眼睛快乐地看着前方,非常好看。这个时候,她似乎把她那个男朋友忘得一干二净。总之,我们过得非常开心。 

    有一个叫李玉军的,是我介绍给宫春梅的,已经大四了。他迷上了宫春梅,天天来找我,向我诉说他的不幸和快乐。他的家庭背景也非常优越,拿的手机已经换了好几个。他给宫春梅买了一部非常时尚而又漂亮的手机,可是,宫春梅死活不要。他已经找好了工作,不过,他必须在那里先工作三个月。在他走的时候,他做了一件让我不可思议的事。 

    他买了九十九支蜡烛,找了十个同学去帮他。在天黑下来时,他们一起到了玉涵和宫春梅住的楼下,他就喊:“春梅,我爱你!” 
    窗户里有人往下看,但宫春梅不作声,他就让那些同学一手一支蜡烛点上,他继续喊:“春梅,我爱你!”后来,他就先喊“春梅”,而那十个同学则喊“我爱你”。宫春梅还是不理不睬。过路的同学有认识那十位中的一个的,就被他们叫下,加入到他们的行列,半个小时后,大概有六七十个人站在了楼下,一起喊“我爱你”。很多人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便围过来看,发现楼底下点着九十九支蜡烛,李玉军在喊“春梅”,而其他人附和着他。看热闹的认识不认识,也便加入了这热闹,一起跟着喊“我爱你”。再后来,等我过去时,就发现有几百人站在那里一起喊“我爱你”。 

    一个小时后,眼看蜡烛快要照完了。李玉军让人准备再去买来九十九支蜡烛。几个保安站得远远地,不敢来制止。大概是楼上的女生看见李玉军又要去买蜡烛,有人就站在窗前对着李玉军说:“春梅让你上来呢!” 

    楼底下的男生不愿意了,都嚷着说:“让宫春梅出来,我们看一下,我们都爱她。”接着就都哈哈哈地笑起来。李玉军上楼去了,像个胜利的将军一样终于攻下了城池。其他人则一一散去,一边走一边笑着谈论今天的事。 

    我也以为宫春梅是答应了李玉军,谁知道没有。晚上,李玉军就跑到我那儿诉苦,气呼呼的。他是着了魔。 
    大卫也着了魔。春节期间,这个家伙竟然跑到女朋友家里去闹腾。他的确很爱他的女朋友,他希望她能回心转意,可是她女朋友对他已深恶痛绝。他在异乡和女朋友闹起了情绪,两人打了起来,结果把人家的胳膊也摔折了。女朋友一家人把他打了回来。回到学校里,他想给她赔情道歉,可是女朋友死活不见他。不得已,女朋友就到学校告了他,说他骚扰她,使她无法上课。学校就找他谈话。他是一身的蛮劲,牛脾气,谁的话也听不进去。他想不通,一个与他住了好几年的女子突然间不要他了。人人都说,一日夫妻百日恩,他们就算是真正的夫妻了。 

    他给我说,这个学他不准备上了,上着也没意思,如果得不到女朋友,这辈子活着也是白活。我用我的例子劝他,可他不听,他始终觉得人应该有道德,应该感恩。他都为她欠下了那么多债,而她竟然视而不见。 

    他在路上等着她,在教室门口等着她,在她所能去的所有的地方等着她。像个鬼魅。她真的被他逼得发疯了,情急之下,竟然写信告大卫强奸了她好几年,她要学校为她做主。这下他们把事情搞大了。这是大卫老死都可能想不到的。爱竟然能逼迫到了这种地步。学校最初的决定是开除大卫。大卫这下不愿意了。他觉得不公平。最后学校准备把两人都开除。 

    大卫是铁了心要被开除的。因为他是我大学里最忠诚的朋友,我只好去劝说他。我问他被开除后能干什么?难道像校园里那些民工一样去挖下水道?他说,挖就挖。我又问他,你父母亲会伤心死的,你们周围的人也会用唾沫把你们家人淹死的。说到这一点,他的眼睛红了。我说,这样吧,我让我爸和外公出面给学校说一下,你以后也不要再去找人家了,人家既然已经不爱你了,你干嘛还要老缠着人家?大卫在宿舍里哭了一个晚上。 

    我给外公和我爸都打了电话。我爸是从农村出来的,一听就破口大骂大卫,但他还是给文学院院长打了电话。外公则满口应承了下来,他还害怕大卫有什么想不开,让我看着一点。 

    学校虽然没有开除他们,但都给了他们留校察看的处分,算是对他们在校期间同居的处理。这件事之后,学校要求各院系把住在校外的学生统统收回学校。我又住回了学校,但租的房子当然不会退了。我知道这也只是一场风而已。 

    住到宿舍,因为宿舍里有上网的条件,我一度染上了上网。我的笔记本电脑终于派上了用场。我在网上认识了一个叫花仙子的女孩,和她在网上恋上了。是她先撑不住,给我打了手机。我们约好在情人节那天在南大的校门口见面。 

    这件事虽然还没有正式发生,但对我的触动却很大。何为虚?何为实?虚也可以是实,而实也可能是虚。我对它的理解太深了。 
    不过,我没把她当会事,我觉得这件事对我来说只是一场游戏,我只是想证明它是否真的会发生。生活就是要用无数的谜和对谜的解答而织就的。这就是期待,而期待就是时间,就是一切。期待也是一种游戏,游戏是好玩的。 

    我给玉涵把这游戏说了。我说的原因只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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