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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人的欢呼中,我看见了父汗意味深长的微笑。
萨满,是与天对话的特权,长生天与众人沟通的媒介,种种神意的代理人。豁尔赤,阔阔出两位德高望重的大萨满,在父汗统一蒙古各部时,声称是天神命他为万里大地的主人。
然而,又有哪个统治者,会容忍他人站在他与天意之间,垄断神的旨意?
除非是他自己的女儿。
老天爷,你把我胡乱丢在这世间,想必也不会介意,让我借你之名获
作者有话要说:“一点如如至性,扑入臭皮囊,游魂失道,随波逐浪,万年千载不还乡。”这首词是历史上的丘处机所做
这一章是回忆这一卷开头,华筝独自回到草原。写的时候听着腾格尔的《天堂》,超级好听呀~可惜写的不是很有感觉,不过华筝那边的有些事情还是要交代一下~
下章回忆和梅超风的恩怨,吼吼
PS:最近几天在忙着解决楼下一只受伤的猫,动用各种手段,还要联系收养小猫的事。实在精疲力尽了,前几天那种打了鸡血的更新速度暂时可能不会有了。
第49章 番外:髑髅梦魇上倒V
火光从指间滑落;红影一闪;昙花一现。
我看见遍地的白色头骨在静默中悲鸣,幽深的巢穴里结着残破的茧;不会有任何生命破蛹而出,暗稠的泥潭中结着苍白的花苞;永远等不来绽放的瞬间。
微弱的火苗无力地挣扎了片刻;最终被暗色的地面吞噬。火光一灭,黑暗便似死神的双翼从头顶降临,亡者的吟唱中夹杂着熟悉又陌生的歌谣:
“雨水可是冰冷的呀,眼泪却是滚烫的呀
针尖可是铁打的呀,人心却是肉长的呀”*1
歌声在我的脑海中回荡盘旋;肆虐如风,涌动如潮,拉枯摧朽般地卷走封缄记忆的尘,又忽然变作屋檐滴漏的水,墙脚蔓延的霉,一层又一层地在记忆的迷宫里做着徒劳无功的搜寻。
歌声摇曳着,渐渐凝固成一个略微佝偻的背影。晨风中,小小的我坐在马背上摇摇欲坠,怕得浑身僵硬,死死揪住马鞍的边沿,紧张地盯着牵马老人的身影。
哈朗爷爷跨着大步,哼唱着不知名的旋律,苍老如同树皮的大手紧紧抓着缰绳。马儿伴着歌声踏起轻快的小碎步,很快我便喜欢了这种颠簸,放松手脚,和着马蹄的节奏一起哼唱起来。
我骑着的是一匹叫做查干哈拉的白色母马,我远远地选中她时,她正在碧绿的矮草地上优雅地踱步,朝霞给她洁白的轮廓镶上柔和的金边。我走到她面前,她正低头啃着嫩草,因此我看到了她那双琥珀色的大眼睛里映出我跃跃欲试却又战战兢兢的身影。
哈朗爷爷笑了起来,对我说,“她喜欢你。”
于是他用大手把我托上马背,等我坐稳之后,就牵着马儿向湖边走去。轻风挠着我的发梢,将不甚服帖的马鬃搅成一团,我抿紧嘴巴,眯起眼,远处的湖面也被风儿吹得荡漾了起来,岸边的高草摇摆着向我招手。
不知何时哈朗爷爷已经松开了缰绳,他的歌声从身后传来:
“轻轻敲打的小雨点
让那花朵乐开怀
挺着肚皮的小淘气
惹人笑呀惹人爱
声声啼鸣的小百灵
让那风儿多轻快
小精灵呀小淘气
逗人乐得心花儿开”*2
哈朗爷爷的歌声有着让人欢笑让人落泪的神奇魔力,他嗓音有些嘶哑,却能唱出无穷无尽的悠久曲折,那种随意自然让人忽视了其中的技巧,当然我想他也并没有追求过什么技巧,那只是一种不得不发的情绪,在天地苍茫间不住地徘徊,叩击大地,疾飞向天,最后只得顺着风飘向地平线,寻求永不可得的共鸣。草原上的歌大多是悠远的,苍凉的,是随心抒发的调子,却带着难以名状的悲哀,那是云层间呼啸的狂风,是草尖上滴落的露水,是放眼千里的孤独,是无处述说的爱恋,那是发自生命深处的呼喊,却永远无法听得明晰。
当然,也有很多歌儿是欢快的,比如刚才哈朗爷爷唱的那首小淘气。
湖水下滚圆的鹅卵石闪闪发亮,马儿蹚进了清波摇荡的浅水滩,埋头长饮,优美的脖颈低低垂下,险些让我滑到水里。她大口喝着清澈的水,我甚至能听见咕噜咕噜的水顺着她的脖子流动,不知过了多少,她终于扬起头,发出一阵满足的嘶鸣。哈朗爷爷换了首歌:
“还是一岁驹哟,你就备上鞍
刚是二岁马哟,你就像飞箭”*3
查干哈拉好像听懂了这是哈朗爷爷对她的夸赞,她骄傲地昂起头,踏着水花回到岸上。哈朗爷爷抱我下马鞍,他松开鞍辔,让马儿自由地在岸上咀嚼着细嫩的碱草。
据说哈朗爷爷曾是战败的奴隶,早已没人记得他的部落和姓氏,然而所有的人见到他时都会尊敬地行礼,叫一声老人家。他半辈子都在部落里放马洗马修剪马鬃,他爱那些敏捷忠诚的马儿,那些美丽又桀骜的生灵也一样爱他。和大部分蒙古老人一样,他表情很少,目光好像总是盯着远方,只除了刚才那个时候,他的视线紧紧跟着我,生怕我从马背上掉落。
然而我没有见到他最后一面,他的尸体被发现在一堆乱石间。静得可怖的人群之外,阿妈抱着托雷,三姐姐抱着我,阻止了我们一探究竟。我看见刚刚留在部落的江南六怪面色沉重地交谈了几句,摇了摇头,最终什么都没说。
葬礼上,老萨满庄严地念诵了一句不知流传了多久的古谚语:“生于土里,以土为食,终被土吃。”老萨满宣称,哈朗老人被狼神看中了,头顶的爪洞是它留下的标记。
他的尸体被送去野狼出没的山岗天葬。
那一夜的戈壁上传来绵延不绝的狼嚎,母亲们抱紧被吓醒的孩童,口中喃喃念着天神的名字。阿妈哄睡了小哥哥之后来看我,我闭紧了眼装作熟睡,她温暖粗糙的手拂过我的额头,覆上我的眼,最后,轻轻将盖在我身上的狍皮被提了提。
阿妈离开时的脚步声因为又一阵凄厉的狼嚎而略微顿了一顿,短暂的空白中,我仿佛听见了尖牙利爪噬咬血肉的声音,却不是从遥远的戈壁,而是从我的心口传来。
胸腔里有双无形的手,肆意地捏挤着蹂躏着,我第一次知道,心脏除了会跳,还会痛。等痛到麻木,那双手不知何时从心脏移到了面颊,尖锐冰冷的指甲轻柔地游移着,好像在等待下一刻的血痕绽放。
我猛地坐起身,大口大口地喘着气,冷汗涔涔。明明没有睡着,却有种从噩梦中惊醒的错觉。
我知道那是谁的手。那双手,就在今早划过我的五官,或许那时,那上面还留着哈朗爷爷的血。
当时我望着她,我知道她抬抬手指就能杀死我,所以怕得不敢向前一步,我也因此从放走她的自责中解脱出来,是的,即使她奄奄一息,我也依旧伤不了她分毫。我也知道她伤人无数,但看见她的惨状,却忍不住心生怜悯。
哦,或许我还会继续怜悯她,或许还会劝说别人放弃向她寻仇,或许还会在她为了保护黄药师而死掉的时候,滴下两颗无关痛痒的眼泪。哦,人是这么的狭隘,我会对一个杀人如麻的人心生宽容,只要她杀的,是与我无关的人。
带刺的藤条勒住心脏,这不是恨。我们都一样,既是猎人也是猎物,既是凶手也是受害人。恶狼恨不恨猎手?黄羊恨不恨恶狼?嫩草恨不恨黄羊?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生而卑微,死亦无声。生死之间的缝隙太过狭窄,唯有生与死之间做过的事情,才能证明我曾活着。
我个子和力气都长得很快,弯刀在手中越来越轻巧,曾经拉不开的长弓也可以张如满月,黄羊狐狸野狼,草鸡野鸭大雁,总共有多少呢?我记不清了。当然我也杀过人,那个人曾双手捏着我脖子想要掐死我,所以我很庆幸我的刀子比他的手快,但是当血顺着刀子黏糊糊地流了我满手的时候,我仍然扑在花丛里,吐得五脏六腑都在痉挛。
脑海里的嗡嗡声不知是耳膜的震荡还是花丛间的飞虫,我顶着空虚的壳振作了起来,从僵硬的尸体上拔出刀子。
血已经凝固了吧,没有一滴血花顺着拔出的刀子飞起。
我挣扎着爬到河边,洗干净刀子,归鞘,洗干净双手,又把清凉的水扑在燥热的脸上。河水在阳光下欢快地流着,漂散的血污转瞬即逝,转眼间又是一片清灵澄彻。
也许再过不了多久,我连这样一个正当防卫的借口都不会再需要。
于是我觉得杀人好像也很简单,只要找到了借口,用对了方法,从生到死也不过一瞬。头腹不能破,口鼻不能掩,心不能触金石,血不能流三升,人的躯体很脆弱,未必比哀叫的绵羊强韧多少。
但她不一样。
她一身横练功夫刀枪不入,她不断的服食砒霜逼毒练功,连柯镇恶的毒菱都能抵抗,除非有西毒那样的实力才能将她重伤致死,可是,恐怕她活不到我拥有那样实力的时候。
我知道她会死得很惨,她为了救黄药师,死在欧阳锋的掌下。然而心底的毒虫噬咬着,毒液翻涌着,那不够,对我来说不够!就算能亲眼见她惨死,那也不够!即便她是死在不能回归师门的绝望中,那也不够!
我想看见她仅剩的一切都灰飞烟灭,她背离了师门,失去了丈夫,唯独剩下的就是她一身强横的武功,和满天下的仇人。那么我要让她失去那一身用来肆意妄为的武功,我要让她同样地体会到,那些曾被她捏在掌心肆意蹂躏的生命,曾经是多么绝望无助!我知道她不会忏悔,亦不会哀求,但至少要让她体会到那种生死被人随意决定的无力。
我无数次地在脑海中幻想着、描摹着那一幕的细节,并在其中得到了慰藉,和更多的痛苦。
不是为了因果报应,也不是为了天理昭昭,不是的,不是那些早已让我嗤之以鼻的东西,那是一种纯粹的出自私心的渴望,是一种疯狂又冷酷、毒辣又甜蜜的遐想,那是让我无法安坐偷闲的刺,亦是抚慰我狂躁神经的迷药,那是沉溺其中无法自拔的瘾,同时也是让我松散生活变得紧凑的催化剂,我甚至于预见了有朝一日,当幻想成真,我会是多么的无所适从。
只不过,在我面上摸索的那双手成了挥之不去的梦魇。
而当梦魇化作真实,我竟然出奇地镇定。
作者有话要说:歌词备注:
*1,“针尖可是铁打的呀,人心却是肉长的呀”一句出自英格玛的蒙语儿歌《朱迪娜娜》的汉语翻译
*2。修改自英格玛的歌曲《挺着肚皮的小淘气》的汉语版
*3。出自张承志的小说《黑骏马》中,男主角唱过的一首名为《阿洛淖尔》的蒙古歌谣
这章以前发过的,就在华筝两人发现地道里的骷髅头之后。现在挪到卷末……我承认我是强迫症不要鄙视我
第50章 番外:髑髅梦魇下倒V
曾经的梦魇化为真实。那双无数次在噩梦中舞动的狰狞的手;再次轻轻抚着我的面颊。
我以为我已经做好了全部的心理准备;然而浑身上下的麻木钉住了我叫嚣着逃窜的脚步,一阵又一阵规律起伏的昏阙感之间;唯独眼睛在半黑半明的视野中,漠然地看。
我看到;她阴森森的面上竟然带了一丝感激和欣慰。
那是我第一天来到王府;我说,“带我去见她。”于是他带着我走过在月光下的花园,白惨惨的假山石后面,他指给我看:“那就是我师父。”可我几乎认不出来了,他指给我的;是一团笼罩着银光的鞭影,光影中的人长发白衫迅影如风,而河边那个眼睛初盲的女子,用冰冷的面孔掩盖了心中的惊惶,用脚尖小心翼翼地探路,慢慢走远。
我慢慢念出那句话,“你若是要离开草原的话,听着水声顺着河走,金国来的使团今晚一定会在这河边安营,他们肯不肯带你走,就看造化吧。”
她听到了,欣喜若狂,我的心却因此沉入谷底。我曾自欺欺人地认为,即便没有我的援手,她也会如同剧情一般被王府收留,然而她的表情打碎了那个认知。若不是我的帮助比我所认为的更为重要,甚至于性命攸关,何以要这般记挂于心?
两个声音在心底纠缠着,一个声音冷笑着,她杀了你的亲人,你却救了她一条命,另一个声音却说,很好,她把你当做恩人,一切都容易许多了。
是啊,一切都容易多了,因为妙手空空并不难,只要将人的注意力吸引到别处,再加上下手快准轻。她此时刚好专注于摸索我的样貌,假意的几番挣扎中,我的两根手指便已经从她怀里夹出了那一卷人皮,塞进另一手的袖子。那卷东西的柔软质感贴住了袖管里的皮肤,引起一阵战栗,让我瞬间想起那东西的材质。然而我一动不动,只是静静地看着她的脸。
她看不到我的表情,我却能看见她的。于是我略带得意地笑了:很好,她没察觉!
带着那卷经书跑回屋,用早已准备好的工具复制时,我的手才开始抖,那伴随了我多年的狂想又回来了,狰狞模糊的假想敌终于有了摹本,刻画得细致入微,又受尽了绝望和苦楚。一如往常,幻想中的画面安抚了我的战栗,我印下了人皮上的所有文字,再把皮子上残留的药水洗净,烘干。这便留出一刻钟的时间让我默默地想,要不就把这份秘籍毁掉吧,让她体会下遍寻不着的恐慌,作为复仇的前奏曲怎样?
然而我还是袖起了那卷人皮,往后花园走去。我对自己说:她会第一个怀疑今日刚到王府的我。我对自己说:不急,等练成武功,多得是机会。
多少年来,我一直都厌憎于我的冷静,借道晚安的机会,我面不改色地将经书送还原处,又冷冷地看着师徒两人的亲密互动,心中却翻起滔天巨浪:为什么?凭什么?恶事做尽孤家寡人的她,凭什么还能享受这种羁绊和温情!她不配!
然而我什么都不能说,什么都不能做,只能带着无可挑剔的虚伪假笑,咽下所有的不甘和愤恨。
那一夜在王府的厢房,是此生以来最舒适的床铺,我却一瞬也无法合眼。
我曾经体味过多次,当生活没有任何意义可以攀附的时候,会空虚到恐慌,因而人们会煞费苦心地寻找各种证据以证明自己的存在价值,堪比溺水的人抓住一根细弱的稻草。草原上的人也同样。他们生活得简单,所寻找并且为之努力的意义也同样简单。是啊,简单得很,不过便是两件件事:让别人好,或者让别人不好。
有无私的付出,母亲为了孩子含辛茹苦,勇士为了妻儿英勇厮杀,族长为了部族殚精竭虑。还有仇恨,草原上有那么多的恩怨啊,杀父,夺妻,占据牧草,掠夺牛羊……让仇敌付出代价,对蒙古人而言,是比痛饮烈酒还要痛快的事。
这种无私纯粹简单的努力时常让我感到一丝丝悲凉:难道就没有人觉得,这一生总该有些事情,是为了自己而做么?此时此刻,这个念头又一次地回旋在心上,为了自己?我想要报复于她,难道真的是为了哈朗爷爷?
荒原上,死亡的黑翼日日夜夜如影随形,干旱,寒冬,瘟疫,狼群,战乱,随时能夺去一个人的生命。与对生的深深执着相伴相生的,是对死的无所畏惧,那是一种朴素的信念,相信死亡后,魂魄会乘着长风去往苍穹中的乐土,四季如春的长生天。
哈朗爷爷已经七十岁了,在草原上是令人难以置信的高龄,我又怎会听不出来,当他唱起关于长生天的歌谣时,语调里有带着倦意的向往。
他会恨么,会想报仇么?梅超风的利爪和野狼的尖牙比起来,有区别么?
我也无法自欺欺人地让自己相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