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神圣上帝的名义,宣布从即刻起,乐芬男爵及他麾下战无不胜的军队,与您进入战争状态,约定于三天后的正午,在赛罕村外的小平原开始会战,就让追求荣耀的刀剑永远都不会停歇吧!”
前来下战书的骑士看起来年纪不大,不过很久没洗的乱糟糟的金发,蓬蓬着像狮子王辛巴的坏叔叔,浓密的络腮胡子更是拔高整体年龄,给人一种此人即将不久于人世的邋遢观感。
他身着细密的鱼鳞甲,紧实排布的甲片保证对弓箭的有效防御,下摆露出一段锁子甲,很好的保护只穿一条皮裤的大腿,戴护鼻的圆顶盔被他夹在胳膊下面,左脚微微探向前,下巴刻意昂着,意图给予对方压力,不过却让自己凹造型撑的很累,倒没有给我造成什么高人一等的压力,谁叫我没心没肺呢!
“啰嗦了这么多,就是为了在最后通知我们什么时间去哪里决战?太搞笑了吧?”
我挠挠被繁复的花哨修辞,和每句话都会出现的上帝弄的头昏眼花的脑袋,转过身低声问着思想已经游荡到了冥王星的公牛。
他被我的话惊醒星际迷航的幻梦,好像酒醉一般眨眨眼睛,驱散眼前乱七八糟的小星星,整理下思路,然后回答我:“大人,这是贵族战争的主要方式,大家手头上都没有像样准确的地图,尤其对于深入敌方纵深作战的军队来说,更是两眼一抹黑,往往双方相互寻找就要花很长时间,浪费本来就不充裕的补给,于是大家在战前互派使者,商定决战地点成为约定俗成的规矩,一方面是出于贵族礼仪的需要,另一方面也省去搜索敌人的时间,能在短期内通过一次决定性的会战,结束分歧何乐而不为呢?”
我点点头:“原来是这样啊!那战争的突然性和不可捉摸性就完全被人为的消除了,参战双方完全比拼装备的优劣和骑士人数的多少,战争成了简单的数学加减法,排成排呼呼啦啦的对撞,这不是太儿戏了吗?”
真是搞不懂这些中世纪人,邦国林立各自为政,不好好弄弄交通不说,打个仗也怕迷路,还要先约下地点,怪不得被从中亚草原呼啸而来机动性极强的蛮族骑兵,打得北都找不到,一次次的哀鸿遍野,光是游牧民族迂回包抄的战术就够他们喝一壶的。
“大人,他说完了。”
旺财半天见我没有什么反应,只好轻轻的咳嗽了一下,低声提醒我注意。
“啊!说完了?”
我疑惑不解的看着旺财,他给出一个肯定的答案,表示这种时候,作为参战方的领主,必须要说点什么,以便让对方见识到自己作战的决心,鼓舞即将出征军队的士气,同时夸大一下自己的兵力,让身兼情报刺探任务的使者吓得抱头鼠窜,回去后提供给敌人错误的信息,间接引导战局的走向。
“嗯!”
我晃晃悠悠的从座位上站起身来,踩到新做绣有纹章的大氅差点把自己绊倒,大厅里的所有人,都目光炯炯的盯着他们敢为天下的英明伯爵大人,屏住呼吸期待着鼓舞人心的发言,安静的连一颗针掉在地上都能听到回音,我清清嗓子,像模像样的把长剑支在地上,摆出电影里长剑的烧包造型,发出剪短而耸人听闻的命令:“来人啊,把他拖出去,砍了!”
“大人,您说什么?斩杀敌方使者是受诅咒的行为,教会知道了会狠狠地处罚您的。”旺财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磕磕巴巴的阻止我做傻事。
“我说把这个嚣张的小子拖出去砍了,既然他有胆量出现在敌对阵营的城堡里,就一定有胆量承担这种行为带来的可怕后果,我敬仰勇士,所以决定成全他的勇敢,只有这样才是对不灭勇者激情的最好肯定。”
我信口雌黄的扯了些没用的东西,其实心里面想的就是把眼前这个早就看不顺眼的话痨剁成肉酱,眼不见为净。
两名卫兵上前按住不停挣扎试图反抗的骑士,后者很快被制服,只能徒劳的破口大骂,但是一名卫兵上前冲着他的嘴狠狠地来了一拳,打碎的牙齿混着脏血糊住他下面的话,然后就像畜栏里待宰的羊羔一样,被倒拖着拉出大厅,一路上弄得鸡飞狗跳好不热闹。
“他的盔甲归你了,公牛。”
我一边对着被鲜血弄得兴奋起来的公牛说,一边吩咐闲杂人等出去等候命令,拉着大厅里剩下的心腹们凑到桌子前面,展开地图准备开个简短的战前会议。
“他说的那个村子叫什么来着?”
“赛罕村,是您封臣霍姆斯骑士的封地,距离赫鲁斯贝克不到半日的路程,坐落在马斯河的北岸,那里有一片平坦的河边草地,适合骑兵冲锋。”
科勒作为夜莺的头目,对于领地内大大小小的情况了如指掌,很快便在赫鲁斯贝克东南方向的不远处,找到代表村庄的草房标志。
“霍姆斯骑士到现在为止也没有响应您的征召令,但是也没有加入乐芬男爵的讨伐军,这说明他可能在选择阵营方面举棋不定,既害怕得罪气势汹汹的过路霸王,也害怕自己的封君取得最后的胜利,我觉得这种墙头草是可以争取的势力。”
“只要他不站在一边落井下石就好了。”
公牛注视着这座离自己封地不远的小村庄,很是看不起它能够提供的士兵人数。
“那个什么霍姆斯骑士,最多能带着自己的侍从和十几个装备简陋拿着草叉的炮灰农兵,于整个战局没有直接影响。”
“他没有响应封君的征召令率兵参战,就已经破坏和封君之间的封建契约,无论最后谁取得胜利,他都应该明白自己处于一个很尴尬的位置,至少在贵族圈子里,很难再得到信任和重用了。”旺财对于战争方面的事情不是很擅长,却从法理和封建义务方面提出了一些自己的见解。
“敌人现在总兵力有多少人?”
我看着地图上蜿蜒流过的马斯河,河边一片密集的绿色小横线表示河床泛滥后留下的沼泽地,一个大胆的计划涌上心头,为了进一步确认情况,便抬头询问科勒。
“有很多弗兰德斯赶来的骑士和领主,加入了讨伐军的行列,一些您的封臣背叛了誓言,也带着手下的农兵倒戈,根据最新消息,敌人军队的数量,已经超过八百人,其中骑士连同他们的侍从超过五十人,由于大部分,都是来自商路两边和沿海的富庶领地,不仅装备精良而且训练有素,是这支军队中起决定性作用的中坚力量。”
科勒一边说着,一边在地图上指点参战骑士所属的国家,或者家族的所在地,战前的情报搜集工作做的很细致,最主要的是我并没有下达过任何明确的命令,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工作的主动性和前瞻性都很强,作为一名下属,科勒确实很优秀。
“那我们能集中起来多少兵力?”我了解敌人的情况之后,转过身来又询问作为城堡总兵官的公牛,一直以来都是由他在负责军队的日常训练和整备。
“骑兵勉强可以凑足三十人,不过战马做不到一人两匹换乘,新卫军大概一百人,个个都是通过考验的精锐,信念坚定忠心耿耿,绝不会在战场上临阵脱逃,可以做到您要求的令行禁止、进退有序,战斗力绝不是敌人的那些充当炮灰的农兵可以比拟的,就算面对骑士的正面冲锋,也能保证严守阵地不后退一步。”
公牛提起自己亲手训练的新卫军那可真是自信满满,这么长时间以来投入的精力和金钱,终于可以拿到真刀真枪的战场上去检验真实水平了。
我盯着他因为兴奋而涨红的脸颊,从字里行间听出那么点邀功和与科勒较劲的意思,不过手下之间的这种良性竞争还是保持沉默为好,或多或少是对两人提高的共同动力,最为重要的是,最终的既得利益者会是我,所谓的领导艺术!
“养兵千日用兵一时,咱不能光说不练,是骡子是马要拉出来溜溜。”
“大家来看,村庄的下游有一片面积不是很大的林间沼泽地,是马斯河春季洪水泛滥的时候留下的,由于当地的霍姆斯骑士并未加入敌方,所以敌人对于这里的情况一定不是很了解,这就为我们提供一片很好的伏击场,它将成为那些衣甲光鲜骑士们的葬身之地。”
“您是说利用沼泽地困住敌人的骑士,让他们无法发挥出集群冲锋的威力,真是妙计!”
科勒听了我的计划,第一个明白了其中的奥妙,表示赞成的同时也提出了自己的问题:“但是敌人有足足八百人,我们就算伏击也不可能在战斗中占据上风,他们的人数太多,况且双方还约定了作战地点。”
我微笑着摇摇头:“就像公牛刚才说过的,敌人的农兵只是炮灰,集中消灭那五十名骑兵才是关键,我们只需要让那些骄傲的骑士们,脱离步兵的保护身陷泥沼,以优势兵力解决掉他们不成问题,至于那个所谓的约定,让它见鬼去吧!”
“但是怎么样才能把敌人的骑兵和步兵分开?”这次轮到公牛发问了。
“老办法!”
我盯着恍然大悟的几个人:“由我率领精锐骑兵在其他地方首先伏击一次敌人,然后佯败逃跑,引诱被激怒的敌人骑士追击,我想作为这次讨伐战的主要目标,敌人不可能在胜利唾手可得的时候选择放弃吧?”
几个人还要继续出言阻止,我再一次运用这么冒险的计划,却被我摆摆手打断了:“我觉得现在的时间,还是来讨论一下为什么如此大规模的讨伐战,舆论却约定好一样集体保持沉默,就连德意志的公爵,也没有一个站出来表示调停。”
“不过考虑到皇帝陛下,正和巴伐利亚大公爵亨利在罗马建筑新的城堡,那么留守在德意志本土,最有发言权的大贵族就有很大的嫌疑了。”
(本章完)
第129章 内战(7)()
马斯河发源于西法兰克东北部的朗格勒高原,在汇聚无数条水流充沛的小河之后,终于在色当形成河面宽阔奔流不息的大河,方便行船交通的同时,哺育着两岸肥沃的土地,以及在上面辛勤劳作的农民,当然,也包括利用河流险滩修筑的坚固城堡,和住在里面好吃懒做的领主家族。
流入低地国家以后,平缓的大河就像一匹脱缰的野马,忽然面对广阔的低矮平原一样,撒开欢的任意所为,调皮孩子似的将两岸大片长着碧绿青草的低地,变成汪洋泽国,呼啸着席卷一切,然后在精疲力竭后,抻抻懒腰退回到河床里呼呼大睡,留下任何生物都难以涉足的阴森沼泽。
“大人,穿过这片森林就能看到赛罕村了,我们已经探查过了,敌人在这一带没有布置前哨,全都集中在村子的西侧扎营休息。”一名负责侦察任务的轻骑兵,从树林里钻出来,用手指着村庄的方向对我说道。
我擦了擦铠甲上寒气很重的露水,为这次偷袭在昨夜城堡进行紧急征召,在三十人的骑兵队里,精选出二十名骑术精湛,武技顶尖的骑兵组成突击队,饱餐之后随我在午夜时分衔枚出发,循着地图的指引奔向赛罕村。
凌晨的时候天气十分阴冷,再加上一夜的奔驰,骑兵们早已人困马乏,几乎全靠意志力,在勉力支撑着身体不掉下来,眼看着距离目的地不远,我吩咐大部队停下休息,解开缰绳让战马放松吃草,为接下来的战斗积蓄体力,然后派出几个斥候上前探查情况,离敌人越近我就越觉得不安,虽然算得上是老油条了,但临战前的紧张感依,旧如同第一次参加战斗一样,紧绷着神经难以放松。
“传令下去再休整一个小时,抓紧时间休息和检查装备,然后咱们神不知鬼不觉的穿过树林,攻击敌人的侧翼,打他们一个措手不及。”
我抬头看了看刚刚升起来的太阳,就像一颗被加热的蛋黄,红红的粘在地平线上,染得周围很大一片天空也跟着烧红了脸,霞光奕奕的很是漂亮。
“今天恐怕会有大雨,来得正是时候,感谢上帝!”
我看着薄纱般分散在天边的朝霞,忽然想起小时候听到过的谚语:朝霞不出门,晚霞行千里,心中大喜的喃喃自语,只要把敌人的骑士引到沼泽地,再加上倾盆大雨,任他们武道十段也没办法施展功力,只能乖乖的引颈就戮,真是想什么来什么天助我也啊!
看着疲惫的传令兵拉着战马走开,我伸了个懒腰舒展开颠簸一宿的老胳膊老腿,骨节晦涩的咯吱作响,好像一堆许久没有上过机油的齿轮,差一点就要彻底锈死坏掉。
“奶奶的,好久没在马背上跋涉这么久了,果然就像蜀汉先帝刘备所感叹的髀肉复生,人一旦安逸下来,就会丧失原有的能力,久而久之被声色犬马消磨斗志,自古成由勤俭败由奢,真是可怕的真理。”
早晨的树林显得份外静谧,今年新生的嫩绿枝叶,已经郁郁葱葱的繁茂起来,早起的鸟儿欢快的鸣叫追逐着,从一个枝头飞到另一个枝头,树叶被风轻轻翻动发出的沙沙声,此刻听起来就像西班牙沙锤醉人的音色一样,细细的梳理着人心中躁动不安分的情绪,糯糯的带着睡意将人包裹,只有偶尔传来战士们低声的交谈和战马打响鼻的声音,提醒着我们正身处战场,须臾之后眼前的安逸场面,就会被血肉淋漓的杀戮所取代,人们在春天播种下鲜血,秋天时只会收获累累白森森的枯骨,日复一日,年复一年。
“大人,我这里有一点昨晚出发时家里带的腌猪肉,揣在怀里一直没动,现在还热乎着呢,如果不嫌弃,您请吃一点垫垫肚子,多少暖暖胃。”
公牛吩咐专门保护我安全的骑兵,举着用油纸包着的黑乎乎的肉块递到我面前,真诚的笑着对我说道。
由于是奇袭,而且我们所处的位置距离敌人很近,所以下严令不许生火做饭,只能拿随身携带的干粮果腹充饥,可是谁想早晨的露水很重,许多人的干粮都被浸湿了,凉丝丝的很难下咽,我的也不例外,但最让人感到难受的不是饿肚子,而是盔甲下面早就被汗水**的亚麻衬衣,就好像一层没有褪完的皮,紧贴着肌肤让人窒息。
说实话,虽然这块腌猪肉在我看来,连大学时候小卖店里过期甩货的五毛钱两袋的辣干子都不如,如果不做特别说明,很有可能会被人当作一块不规则的土坷垃丢掉,但是处于现在这种艰苦的条件下,能吃上一口肉那是多么奢侈的享受啊!
况且这还是战士们发自肺腑对自己领袖的爱戴,不吃多不给人面子,不利于干群团结。
“呵呵,愿上帝保佑你,我……”
话刚说了一半,呼啸的破空声,就硬生生让我把下面的话憋回肚子里,眼前的一切都被染上猩红的颜色,仿佛置身于岩浆滔天的火狱,刚刚还在友好的给我腌猪肉吃的骑兵的表情停滞在一瞬间,一只锋利的箭头穿透他的胸膛笔直的刺出来。
“敌袭!卧倒!卧倒!”
负责警戒的士兵马上条件反射似的趴在地上,然后大声呼喊示警,其他正忙着自己事情的骑兵听到声音,也纷纷敏捷的躲到马背后面,体现出平时艰苦训练对于战场保命的好处,虽说这些领地里视若珍宝的战马,个个价值不菲,但是比起百战余生的精锐士兵,还是保住人的性命比较重要。
“怎么回事?刚刚斥候不是说附近没有敌人的前哨吗?那这些敌人是从哪里来的,为什么咱们布置在外围的哨探没有提前示警?”
我死死地把身体贴在地上,举着骑兵的小圆盾阻挡着漫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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