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像风中摇曳不定的柳树,随时随地会倒向势头强劲的一方。
我扒拉着胸口残存线头的工夫,罗洛就领着剩下两位客人走进帐篷,盖尤利乌斯的大嗓门隔好远传来:
“阴谋,卑鄙的家伙!”
看来双方像设计好的一样遇到,我不动声色地勾起嘴角,眼神中却堆满迷惑,冲在奥多西斯主教安慰下,还气鼓鼓的盖尤利乌斯询问:
“您得注意言辞,我的神父,这里里外外到处是我的骑士,他们的脾气可没我这么好说话。”
“你拿这个威胁我?”
头发斑白的神父愈发愤怒的指着自己,连语气也变得火爆起来:“你的狼子野心尽人皆知,还有什么好说的!”
奥多西斯主教尴尬的瞅瞅同伴又瞅瞅我,仿佛夹在婆媳矛盾中间的男人,面对双方的怒火束手无策,他扯了扯盖尤利乌斯的袍角,不顾后者嫌恶的躲避开口说道:
“请您原谅,公爵大人,不过您的行为的确过分,就在刚才,我们看到鬼鬼祟祟从帐篷里出去的米凯兰杰洛,那个背叛信仰的混蛋,哦,上帝宽恕我的失言。”
他在胸口划着十字,抓了半天也没找到掖进脖里的十字架:“您叫我们来,是准备趾高气昂的宣读最后通牒吗,就像主子任意处置自己的奴才一样?”
“我想您误会了。”
没错,这就是我要达到的效果,你们中计了。
我虚情假意的用斟满的美酒,来安慰两位高级主教,尽管其中一位仍只把他的后脑勺对着我,残风败柳的灰发点缀在微秃的头皮上,仿佛地窖里长毛的鸡蛋,越这样想,那股若有若无的臭味越明显的钻进鼻孔,恶心得我赶忙拿酒漱口。
“我们误会了?这件事再清晰不过了!”
盖尤利乌斯屁股上似乎有火,逼得他暴躁的跳来跳去,让我想起草丛中躲避猎鹰的兔子。
“从我认识你的那天起,就知道你是个彻头彻尾的骗子!我不得不怀疑教皇霓下的死因,恐怕是难以拿到台面上讲的阴谋,上帝,请惩罚这个虚伪的小人吧!”
他夸张的举起双臂,幅度大的差点扑倒在地,颇似集市表演柔术的萨拉森侏儒。
这演技值一枚银币,我右手托腮看他张牙舞爪的动作,心里默默念道:“他扯走了我的纽扣。”
“什么?”
连这都听不懂吗?笨蛋!
“是他主动要求来见我的,本来安排同你们一起碰面,但他却请求先来找我,然后扯掉了袍子上的扣子。”
我比量着敞开的领口:“他希望自己能成为连接奈梅亨与梵蒂冈的扣子,将分裂的双方整合起来,当然他也提了条件,不过和我能得到的相比不算什么。你知道我指的是什么,那个梵蒂冈人人垂涎的宝座,你们曾失之交臂的显赫位置。”
“他在觊觎教皇的宝座,是吗?”
盖尤利乌斯一动不动的盯着我的眼睛,瞳孔放射出灼灼精光。
“我就知道那个卑贱的私生子,能干出如此龌龊的勾当,他不过是个枢机院的掌玺神父,竟敢谋取至高的尊荣!”
相比盖尤利乌斯的暴跳如雷,奥多西斯更多展现出不符合年纪的沉稳和老练,也许这正是俩人在枢机院所负责的不同分工,一个白脸,一个红脸,相辅相成,相得益彰,可惜我不喜欢被算计。
“米凯兰杰洛神父说,要做连接奈梅亨和梵蒂冈的纽扣吗?”奥多西斯双手撑着桌子,让自己看起来显得强壮,像是弓起翅膀作势翱翔的雄鹰。
“我们将做您的左膀右臂,操控自如的两只手,手掌不可能有自己的思想,它们只会听从主人的指令,哪怕要去攥住跃动的火苗。”
“两只手么?”
我沉吟着抚摸嘴角,故意拉长声音:“米凯兰杰洛神父回去联络他的帮派,你们是不是也不要再耽误时间了?”
我喝干净杯子里最后一滴酒,仍意犹未尽的舔着嘴唇,已记不清侍从第几次进来提醒出发的时间。
“太累了,真想找个塞满天鹅绒的暖床好好打个滚,那上面最好没有臭虫和虱子。”
“大人,罗洛大人领着前队已经出发了,就在刚刚。”侍从帮我整理铠甲的时候低声汇报着。
“嗯!”
我漫不经心的哼了一声表示听到,这锁甲后面系得真紧,我费力的喘了口气,忽然想起什么似的问道:
“比尔斯去哪里了?那个瘦瘦的巴塞尔小孩,不是让他做我的侍从吗?”
“罗洛大人嫌他笨手笨脚,不放心在您身边伺候,决定让我来替换他。”
侍从低头小心翼翼的站到一旁:“我叫尼姆,来自赫鲁斯贝克的布维尔村。”
我仔细打量这个新来的侍从,他红扑扑的脸蛋确实像个从小侍弄庄稼的泥巴汉,稚气未脱的样子看上去只有十几岁。
“你今年多大了?”我斜挎上披肩,用一枚鎏金的带钩将衣襟挂住。
“十四岁,大人。”
他拘谨的盯着脚尖,想了想又补充道:“我五岁就进了领主大人的城堡担任侍从,那时候……那时候布斯大人还不是赫鲁斯贝克的领主,我伺候的是另一位男爵大人,他经常夸奖我的。”
“布斯?”
我听着这滑稽的复数单词不禁哑然失笑,公牛的官方名字听起来貌似喜剧效果更强。
“我当然相信你是个优秀的侍从,不过我曾经答应要比尔斯留在身边,身为一个贵族绝不可以出尔反尔,我不会赶你走的,布维尔的尼姆,但贴身的活计还得比尔斯来做,你能养马吗孩子?”
“是的,我会养马大人,我的一位祖先曾经做过领主老爷的刷马侍从,我们家的人都会侍弄马匹,尤其是老爷的战马。”
他挺了挺不怎么健壮的胸脯,努力表现的更自信:“我们家一直出侍从,个顶个的优秀,最厉害的甚至做到了持标侍从,您完全可以信任我,大人,我愿意摸着十字架发誓!”
“好了好了,不要弄得那么紧张,我又没说要赶你走。”
我接过长剑把它挂在腰上,鼓励的拍拍尼姆的肩膀:“把比尔斯叫回来,你去照顾我的马儿,所有马匹,包括驭马和战马,现在你是公爵大人的马倌了,幸运的小伙子。”
尼姆感激涕零的差点跪下亲吻我的袍角,幸好我及时制止他进一步的过激行为,在这些出身寒微的农民孩子看来,成为贵族的侍从,绝对是能够光宗耀祖的出息差事,尤其所效力的领主,是帝国公爵这样的高级贵族,就像一个压根不识字的人,进入科研集团当了小项目组的头头,档次的提升绝非一点半点。
走出营门的时候,刚好过了一天里最燥热难耐的中午,阳光把裸露的岩石烤的温热,连长在石缝的绿草也蔫蔫的耷拉着脑袋,其实这个时间段不太适合行军,人们都到达身体困乏的节点,沉重的眼皮让大家全沉浸在一股萎靡的气氛中,恐怕敌人也提不起精神,我自得的望着一列列昏昏欲睡的骑士从面前经过,十分肯定的想到。
关在大帐的教士依旧反绑着双手,他们正被押上简陋的马车,那垂头丧气的模样,仿佛酒馆里输掉赌约的穷鬼。
我看到米凯兰杰洛远远地冲这边微微点头,他身边坐着几位要好的同伴,每个人在梵蒂冈都能再拉来不少同情与支持,盖尤利乌斯恨恨的瞪着我俩之间的小动作,那笃定的表情似乎认定了我在玩什么阴谋诡计,奥多西斯捅了捅脾气火爆的老主教,然后对我抱以得体的笑容,一个沉稳得可怕的对手,像大海一样深不见底,我讨厌这种无法掌控的人,我扭头骑马离开,下意识如此想着。
此行的目的地是罗马,那座孤独存在的永恒之城,权力的起点和巅峰,多少人一生孜孜求而不得的梦想彼岸,她在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种不同的风姿,可在权力的游戏里,她只有唯一姿态,胜利者的王冠与失败者的坟墓。
我进军罗马的决定遭到一些人的反对,他们更希望将作战目标定为百里之外的维罗纳,因为叛乱藩侯手下仍有一支数量可观的军队,占据地利的敌人进可攻退可守,方便随时卷土重来。
“巴伐利亚和卡林西亚的联军,恐怕很难迅速取胜,这场战斗会变成对双方都不利的拉锯。”持反对意见的骑士说道。
“我的目标是罗马,而且只有罗马,这才是我们千里迢迢奔袭的最终原因,如今胜利近在咫尺,难道要舍本逐末吗?”
我攥紧拳头猛捶着铺在桌面的地图!“维罗纳已成孤子,对整盘棋局不构成致命影响,藩侯大人是聪明人,局势明朗后自会明白如何取舍,他失去了负隅顽抗的意义,明白吗?教皇死了,梵蒂冈在我们手中。”
我捏得骨节喀嚓作响:“在胜利者手中!”
我的力排众议或者一意孤行,终于说服了其他人,罗洛率领由一百名骑士组成的前队先行探路,顺便为大军寻找合适的补给点和宿营地,毕竟奈梅亨臃肿的人马需要补充给养和新鲜饮水,来时的急行军让我们不得不舍弃大部分辎重,现在又添了几十张养尊处优的梵蒂冈嘴巴,以及近千名临时收编的俘虏,用充足的食物来维持军心的稳定是很必要的。
至于其他拒不投降的叛军,自有喜欢腐肉的乌鸦和野狗来招呼他们死去的忠心,流血的头颅和腐烂粘稠的眼珠。
这是一场荣耀且枯燥的胜利行军,沿途大大小小的城邦,呈现出一边倒的迎合趋势,原本就坚定站在帝国方面的城邦,箪食壶浆的远出相迎,为大军提供优质的住宿和饮食,庆幸自己押宝成功,投入叛军阵营的城邦表现得则更谦卑,他们赖以维持独立的军队和青壮年市民,大多追随教皇霓下走向战场,此刻不是成了钉在矛尖上的人头,就是逃往深山老林的败兵,这些城邦失去了讨价还价的筹码和机会,只得用自降身价的谄媚来侍奉强者,挣扎在亡国的生死线上。
所幸我暂时没有反攻倒算的想法,占领罗马巩固胜利成果才是当前要务,芝麻和西瓜孰轻孰重我还是分得清的。
在饱尝美味的意大利**、青椒焖鸡等富有浓郁汤汁香气的美食后,我都开始怀疑好酒好菜招待的城邦,是否想用美食来拖滞我们进军的步伐。
“西餐之母果然名不虚传!”
我舒服的打着饱嗝,随马背的颠簸摇摇晃晃,熟练地用匕首削着一根小棍,希望能做出合用的牙签。
我们于曼托瓦渡过波河,一路长驱直入,又在帝国陪都博洛尼亚受到英雄般的欢迎,城里的贵族告诉我前方的城邦,都被奈梅亨的从天而降吓破了胆。
“一群妓女和老鼠杂交的软蛋!”
他的原话是这样:“通向罗马的大路干净的连根草棍都没有,放心吧大人,剩下的旅途将安稳而惬意。”
“但愿借您吉言。”
我不置可否的耸耸肩,继续专心致志的对付面前塞满坚果和酱料的烤百灵,我头一次知道音色漂亮的百灵鸟,还可以如此美味,欧洲人的胃口之大远远超出后世的认知。
接下来的两天时间里,我们在博洛尼亚获得充分的休整和补给,支持帝国的城邦也陆续将军队集结过来,等大军从温暖舒适的城市开拔的时候,军队数量已经超过六千人,着装各异的士兵举着代表各自身份的彩旗,浩浩荡荡的跟在奈梅亨飞龙战旗之后,无疑给行军增添了不可违逆的磅礴气势。
(本章完)
第381章 纵横(6)()
距离罗马越近,我就越难按捺激动的心情,虽然派回奈梅亨的信使依旧杳无音讯,但胜利的喜悦足以分散相当一部分注意力,我就像个缓缓收拢渔网的捕鱼人,沉甸甸的收获,让自己喜形于色的忘记可怕的惊涛骇浪。
“在罗马还有更大的困难等着你呢,骄傲的兰迪。”我把缰绳缠在手上,轻轻抽打着坐骑,催促它追赶刚跑过去的一队骑兵。
急促的马蹄声由远及近,打断我欢脱的意ying,罗马的消息?我侧耳听着马蹄锤击地面的节奏,直到一个憋得面红耳赤的传令兵猛地闯进视线。
“大人,前方斥候发来的急报!”他从怀中取出一卷团得皱皱巴巴的羊皮纸,对折的边缘被汗水浸湿。
不好的预感油然而起,我慢慢展开信函,上面只有短短的一行字:
路遇伏兵,请速做好准备。
“侍从!”我尖利的声音惊得战马不自然的打着哆嗦,然后比尔斯和那个叫尼姆的侍从一齐匆匆赶来。
“大人?”
“传令全军停止前进!”
我无意识拽紧的缰绳勒得坐骑不舒服,它愤怒的哼鸣表示不满,但我的心思全然不在于此。
“命令步兵就地结阵,看好马车上的神父,尤其那几个穿红袍的。”
“是,大人!”
“情况如何?”
我看着累得上气不接下气的罗洛,把一整袋水灌进喉咙,然后意犹未尽的撸起袖子擦了擦挂着水珠的嘴角。
“有一支敌军堵在前面二十里外的山谷。”
罗洛心有余悸的拍着脑门,像是要把不美好的记忆全部删除。
“我从没见过那样的军队,大人,那是一支真正的军队,整齐、严肃,千万人如同一人,就是您亲自操练的奈梅亨新卫军。”
说到这他小心地观察我的脸色,看没什么变化才继续说道:“就是新卫军恐怕也很难与其匹敌,在两侧的山洼我甚至发现部署萨拉森人才有的弓骑兵。”
“弓骑兵?”
我回想着当年雷焦卡拉布里亚战役时,遇到的那支强大的异教军队,头巾下包裹的是隐忍的顽强和深不可溯的神秘。
“敌人没有打旗吗?从旗帜上可以判断他们的身份吗?”
“那面旗帜我不认识,但能肯定绝不是法兰克贵族使用的,难道是萨拉森人?”
他支支吾吾的说出自己的判断,又立刻否决:“不,不可能,他们有些人长得绝不是萨拉森人的样子,我见过异教徒,两者差别很大。”
“难道是……”
一个名字突然浮现在脑海中,他们在意大利的存在既强势又边缘,但谁也不敢忽视,米兰出发的前夜,理查公爵不止一次提到要我小心这群人。
“对方的旗帜是什么样的?”
“一面很特别的鹰旗,铺天盖地都是这种颜色猩红的旗帜。”罗洛比划着雄鹰标志的大小形容道。
“是罗马人。”
那些闲不住的希腊混蛋,我心里咒骂着:“是罗马人在半岛南部的驻军,他们想趁乱摘桃子。”
“罗马人?”
罗洛对听到的名字感到意外:“躲在盾牌后面像个乌龟似的软蛋吗?他们的士兵毫无荣耀可言。”
罗马帝国崩溃以后,特别是西罗马被入侵的蛮族肢解消灭,成为散在历史中的滚滚尘烟后,有关这个古老帝国的荣耀与繁华便分崩离析。
废墟上建立起的蛮族国家,更多依靠部落时代武士的勇敢和人海战术取胜,他们崇拜强大的个人力量和装备精良武技高超的骑士,而罗马人严密的方阵以及进退有序的军团,遭到自信心爆棚的蛮族武士的嘲笑。
躲在盾牌后面像个乌龟似的软蛋,是主流对罗马人的贬低,可骄傲的法兰克贵族忘了,残存半壁的帝国面对潮水般涌来的东方蛮族依旧屹立不倒,即使是伟大的查理曼大帝和奥托大帝,都未能在同东罗马人的战斗中占到丝毫便宜。
罗洛轻敌的态度令我不禁微微摇头,一个农民出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