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好好吃。
“好,你吃吧,今天这些是可以吃的,其他的我得留到明天赶集带去。”他试着多裹点面粉,毕竟一只鸡再肥,那肉也只有那么多,他试着尽可能的多弄点,看味道如何,他捻了一块小的,尝了尝,发现味道居然比以前小摊上买的更好吃,而且十分的香,闻起来一点面粉味儿都没有,满口的都是鸡肉酥酥软软的香味,令他想不到的是,一点都不油腻,完全没有以前那种小摊位吃的满手满嘴巴的油,因为带着一点点的辣味,让鸡肉更加有味道,吃了一块还想再吃一块,可陆博源停下了,这一小碟也就十来块,亚父和哥哥都没有吃。
陆晓晓吃了一块之后就没有吃了,虽然满是渴望,却很有自觉性,这让陆博源很是喜欢。
他再次的尝试着多裹点面糊糊,第二次煎炸,香气弥漫,很快第二次出锅,很明显这次鸡米花块头比第一次大很多,刚刚只有拇指大小,而今确有核桃大小,陆博源也不敢确定好不好吃。
“晓晓再尝尝,好不好吃直接说,若是好吃,我明天就卖这个了。”晓晓点点头,接过来一块慢慢的吃起来,这次吃的慢,虽然鸡米花里头的鸡肉吃起来似乎少了,但是耐不住香脆,陆晓晓用力点点“还是很好吃,阿哥,我觉得那这个去卖,肯定会有人喜欢的。”
“那就好,晓晓,你拿一些给亚父尝尝,留一些给哥哥回来,我把鸡皮处理下。”陆晓晓很听话,欢快的端着盘子里的鸡米花去了柳云的房间。
得到了肯定,陆博源对于自己的手艺也有了信心,他将剩下的鸡肉一一的剔除下来,满满的堆积了一盘子,这些鸡肉将近有两斤半左右,鸡皮鸡油被他扯出来,准备炸油,至于剩余的鸡骨头,鸡头,鸡脚还有鸡翅膀,他都拿来熬汤,柳云的身体不好,得给补一补,而且这个季节有冬瓜,放进去也是极为美味。
洗好瓦罐,将所有骨头之类都放进去,洗净的冬瓜切块,添加材火,让其慢慢的炖着。
随后他又将鸡皮跟鸡油炸了一番,那公鸡倒是极为肥,将近有一小碗的鸡油,黄橙橙的,分外的金黄发亮。
鸡米花这种东西,只有在煎炸的时候才是最香的,冷了之后味道大大的折损,陆博源开始想着,明天去赶集带着些东西的话该准备点什么。
锅子,炉子,还有点材火,这里也有煤块材料,还有一个特殊的一次性袋子,这里倒是有卖零食蜜饯之类的牛皮纸,可袋子太大,一时半会也找不到,陆博源泛出一些糊窗户的白纸,冲了一些面糊糊,自己动手制作一些纸袋子,裁剪好,他做的纸袋子大小就一个杯子的容量,将近二十来个,然后又去后面砍了一根小竹子,弄些竹签。
陆晓晓好奇的盯着,觉得格外的神奇。
晚上吃饭,一个两个青菜,一大盆鸡汤,还有一些鸡米花,饭是最廉价的糙米,不论怎么煮都有些硬。
柳云精神似乎好点,晚上下床起来吃饭,陆军博也回来了,年轻的俊脸带着一丝倦容,在看到两个阿弟还有亚父,却是格外的开心,见到少有的荤菜,不由得吃惊。
“是有什么好事吗?”陆军博问。
陆晓晓笑嘻嘻的抢答“是阿哥想到赚钱的办法,我们明天去卖鸡米花啦,这些鸡骨头是剔除煲汤喝。”说完,还夹了一块给陆军博碗里头。
“大哥你尝尝看,这是阿哥今天弄出来的,亚父说味道挺好的,我们明天准备去卖这个。”
天幕里还真的没有这些东西,陆军博第一见到,带着疑惑尝了尝,发现居然味道还不错“不错,蛮有新意的,小源有这个想法不错,不过这个要怎么卖?”
陆博源估计了价格,想了想“差不多三个晶币一小包,虽然贵了点,但是味道好,我觉得还是有人买的。”
柳云一直没有说话,默默的喝着汤水,听闻不由得担忧“三个晶币会不会有点多?”
陆晓晓也觉得有点多,三个晶币都可以买上一斤的鸡蛋呢。
“没事,肯定有人买的。”陆博源自信道,他记得以前也觉得路边烧烤几块钱一串贵,可是,买的人还是不少,总会有人吃的。
几人也没有在说丧气的话,问着明天准备的东西,陆军博得知明天要带炉子和小铁锅去,立马表态明早送他们到镇上去,几人带着一点小激动睡去。
第二天,天还没亮,家里人都起床了,各自准备东西,陆军博力气大,那些煤块,锅子,炉子,还有一篮子菜都被他包揽了,而陆晓晓则是准备一个小凳子带过去,一些麻绳,陆博源则是大早就开始把面粉和淀粉混好,昨天只是试吃,今天打了鸡蛋里头去,这是比较全面的配方,还有一些葱姜蒜末,香料等等混匀好,这东西太简单,学去了很难,所以陆博源就在家里给弄好,鸡肉今天都弄成又细又长的,这样做出成品看起来分量多。
所有的准备好,天蒙蒙亮,柳云目送他们三个出门,一路的叮嘱。
“卖完了东西就早些回来。”
“我知道了。”陆博源回道。
距离镇上步行十来分钟,不算很远,到的时候已经有不少人占据了有利的位置,三人挑选了稍微好点地方,陆军博因为还要去后山采矿,放下东西就走了,陆博源和陆晓晓开始折腾炉子生火,架起锅子,开始热油,然后把带来的一块席子垫在地上,把篮子里头的菜分类铺好,待整理好,天也完全开亮了,镇上汇集了不少的人。
第3章 赶集()
七月初旬的早上,还带着一丝丝的凉意。
而太阳一出来,就变得燥热无比。
小镇名为晶元镇,主要是因为附近的矿山出名,所以才得此名,晶元镇大约有一万多人口,原著居民只有三千人,大部分都是外来人口流动,原先这里荒芜偏僻,人烟稀少,有了矿山的被开发,这一带都跟着富起来,就赶集的这条主道,都是青色的大石板铺起来,街道两边均是石头所筑的房屋,飞檐楼阁,看起来格外的霸气,这种建筑在晶元镇算是非常的奢华霸气,每每都有来往的商客、游侠、旅客发出惊叹,或者择一小店歇歇脚,平常这里的美食,所以这里的生意倒是极为不错。
街道两边都是一些门面房,大部分都是本地居民,陆陆续续的打开店铺,在他们店铺靠前一点点就是一些像陆博源他们这样,从自家带来的蔬菜瓜果,或者鸡鸭鹅,有的拿出秀好的皮布,打猎回来的野味,还有采摘的新鲜水果,从河里打捞出来活蹦乱跳的鱼,还有自家做的各种筛网,簸箕,巧手哥儿做的鞋子衣服,也有各种美味无比的小吃,各种各样,琳琅满目,看的让人眼花缭乱。
陆博源也是在农村长大的,随后搬到城里,但是赶集这种以前也是听别人说,倒是还真的没轻身经历,这会儿人好似突然一下子都出来了,悠闲自在的在每个摊位上东看看西瞧瞧,跟以前逢年过节似的,很是热闹。
人多,热闹,所有烦心忧伤一扫而空,不可否认,陆博源是非常喜欢这样的场景的。
他没有多余时间闲看,锅里头的油热的差不多,他开始把早上切好的鸡肉倒进已经搅拌好的面糊糊里,因为里头加了鸡蛋,有点淡淡的黄色,因为鸡肉分量有限,为了能够多卖点,陆博源把每块鸡肉多裹了一些面糊糊,裹好的鸡肉放进滚热的油锅里,滋滋作响,香气很快就扩散开来,陆博源的运气比较好,他来的时候他旁边是买一些鞋子布匹什么的,没有做吃的,这样免得抢别人生意,他这个鸡米花一下锅,诱人的香味顿时弥漫了半条街,又是好奇,又是嘴馋,没一会儿就有四五人聚在陆博源的小摊位前,一个看起来还是个哥儿的俊秀男子,指了指油锅里翻滚的鸡米花,问“这东西怎么卖?”
陆博源抬头,朝着那哥儿笑了笑,指了指篮子里头的袋子“三个晶币一份。”
陆晓晓十分聪明的把袋子扬了扬。
三个晶币啊。
似乎还蛮贵的。
这是聚拢来被香味吸引过来的人的心思,有的人准备离开,但也有不少人陆陆续续的围观,因为实在是太香了,恨不得伸手去抓的冲动。
那个俊秀的哥儿穿着看起来不错,三个晶币对他而言不算什么,但是这个东西他从来没有吃过,有些怀疑三个晶币的价值,迟疑了一下,似乎觉得被大家围拢有些不好意思,还是拿出三个晶币出来。
“喏,三个晶币给我来一份吧。”
陆晓晓再一旁看着蔬菜,见钱递过来,赶紧接住,而那头陆博源则是不慌不忙的沥了沥油,夹起炸好的鸡米花装进纸袋子里,鸡米花有点粗,快有手指头粗了,只有十根左右,就装满了一小纸袋,递给对方一根竹签。
“哦忘记了,这里有辣椒,你要是喜欢辣的可以自己加。”因为是第一笔生意,陆博源忘记了还有这咋。
“我不要辣的。”
那个俊秀的哥儿,往嘴里送了一块鸡米花,又脆又香,还要鸡肉的酥软,非常的香,令他食欲大开,他只是抱着尝试的心态,真的没有想到会遇到这么好吃的东西。
周围的人看着他吃的香,却不知道其中滋味到底如何。
“不错,对的起三个晶币,你再给我来一份吧……嗯,加点辣椒的。”他慢慢的吃着,细细的品味,可惜,一小袋子鸡米花只有那么多,很快就吃完了。
“真的好吃吗?”旁边有人很是疑惑。
很想迟迟看,可未免太贵了点。
贵是围观人的心思。
就算一包好吃的蜜饯,也只要三个晶币,就这么一小包吃的,能顶的上蜜饯?
“你试试不就知道了。”俊秀哥儿的回答令那人不由得一噎,他想了想,还是要了一份,于是,接下来,差不多有三个人买了鸡米花,这让陆博源的生意开了个好头,连带着带来的蔬菜也卖了不少。
有人带开了头,买的人也慢慢的多了起来,不过大部分远远的望着,毕竟花掉三个晶币还是有些不划算,但是鸡米花又是第一次见到,香的要命,简直把人给馋死,于是围观的终究有那么一两个花晶币买的,大部分是哥儿买,也有少许男人出来买,也没有舍得吃,估计是带回家给哥儿了。
因为分量有限,鸡米花很快就完了,这时来了一个包子脸的哥儿,很是欢快“给我来两份,一份辣的,一份不辣的。”好吧,他是跟着他的好闺蜜出来逛街的,闺蜜手中新买的零食简直把他口水都诱惑出来了好伐,还很残忍的就给他吃了一块,就一块!
“呃,两份可能不够,另一份分量可能有点少,这样吧,两份收你五个晶币你看行吧。”陆博源给那人打商量,他还以为最后一点没有人要了,准备给陆晓晓尝尝呢。
包子脸哥儿不在意“没事,没事,你把剩下的都给我吧。”他盯着滚翻的油锅,里头的鸡米花炸的香脆香脆,香气迷人,一个个金黄发亮,看起来格外的美味,因为尝了一些,哥儿很是喜欢这个味儿。
“给,这是辣味的,这是不辣的。”两包鸡米花递给对方,包子脸哥儿很是满足的开吃,幸福的眯着眼睛。
陆博源见还有不少人围观,没有离开,笑着说道“今天的鸡米花卖完了,大家想要买的话,可以赶集我们还在这里的。”
“哎,居然这么快卖完了,早知道我也买一份。”
“是啊,闻起来真的很香。”
“吃起来肯定也是不错滴~”
“可是很贵啊,我看好像很简单的样子,下次买点尝尝,自己去做……”
“也是啊,可以自己做的啊。”
……
人群慢慢的散去。
剩余的蔬菜没有之前顺带着卖的快,但是也差不多了,只有零星的几条黄瓜,还有几把豆角,陆博源想了想,提前回去算了,这点东西,指不定什么时候卖掉,而且日头也开始大了。
“晓晓,收拾一下东西我们回去吧。”
陆晓晓不解的看着篮子里头剩余的菜,虽然是有人现在开始走了,可是每次不都是等所有的菜卖完了才回去吗?
“阿哥,我们的菜还没卖完呢。”
“没事。”陆博源收拾着东西,炉子和锅太占地方了,剩余的油还可以带回去,用瓦罐装好,携带不怎么的方便,还有两个篮子,一个小板凳,他想了想,便对陆晓晓道“那你在这里坐一会儿,我去买点东西,很快就回来。”
“好的,阿哥你去吧。”陆晓晓格外的乖巧懂事。
街道附近都是一些铺子商店,买东西非常的方便,陆博源在卖鸡米花的时候就想着准备买什么了,第一时间就去了药铺,买了一些孜然,芥末,花椒、茴香等等各种香料,随后又去集市看了看,买了点大张的牛皮纸,随后还花了几个晶币买了四只小鸡崽子,回去之后,陆晓晓还在那里等着,剩余的蔬菜量少,看的人也少,没有卖掉。
“没事,拿回去可以自己吃,走我们回家去。”陆博源拿着炉子还有锅,剩余的两个菜篮子,一些菜,还有四只小鸡放进篮子里头让陆晓晓拿着。
“阿哥,你买了小鸡崽子啊,他们真可爱。”陆晓晓注意力全部放在鸡崽子身上了,这一路回去两人心情不错,他们一边走路,一边算着今天的收入,因为有了鸡米花的加入,今天的收入是以往卖菜的两倍多。
“阿哥,我们下次再来卖鸡米花。”
“嗯。”陆博源点点头,心里却是开始担忧起来。
今天的鸡米花卖了十二份,赚了35个晶币,算是非常好的了,两篮子蔬菜也就卖了三十个晶币,这个开张很不错,要知道这里的鸡也就八个晶币一斤的,若是长久如此,倒是给家里带来一点点收入,起码不在和以前那么的拮据,只是陆家的鸡也就几只,再去买,肯定不是很划算,这一来二去,真的能够赚到的估计一次不足十个晶币。
回到家,陆晓晓和陆博源难得一样的举动,都是掏出身上的晶币,除掉早上带的,一个个的数起来,确定没有错,两人又是开心的不行。
除掉买香料,牛皮纸还有小鸡崽子的晶币,他们还有55个晶币,若是每次赶集都是如此的话,每个月下来收入也有三个紫币,生活上的补给完全没有问题。
陆晓晓很欢快的把这个好消息告诉了柳云。
而陆博源则是独自一人去砍了一些竹子,他想去后山溜达溜达,家里的鸡只有几只,根本不够,唯独只能找野生的,虽然说是后山,却也要步行十来分钟,陆博源所居住的村子后面便是绵延大山,这里有一座巨大的能量矿石,天幕和魔都两个交界之处,长久以来,魔都和天幕都和平相处,相安无事,至于这能量矿石开采,两个庞大的帝国都有资格,只是都默默的没有踏过分界线。
陆博源来后山,就是像搞点美味,他知道两个交界线在哪里,所以他准备踩着底线,而且他只是做点简单的捕猎工具,搞点小猎物,那些魔兽什么的,智商跟人类无疑,他也不去触碰。
挖好了几个不深不浅的坑,插上竹签,缠好套圈,上面在覆盖一些叶子,陆博源做完这些,就抽身离去,后山一般是男人去开采矿石的地方,哥儿很少来,即使白天,所以陆博源没有长久的逗留,他选择的是一个较为视野开阔的地方,有什么危险,呼救村子的人能听到。
只是,恐怕就连陆博源都不知道,他这个简单,没有任何技术的捕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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