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意掌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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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意掌门人- 第17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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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说比普通的拳师要厉害许多。

    人家都说,中国的武术能说不能打,这不是没有道理的胡说,曲勇当日打黑拳时也极少碰到中华武术,可要知道,拳头不沾血,那就永远是嘴巴上的拳头,是花架势,要练拳,就要打。

    曲勇硬碰硬接了几拳,忽然拳法一变,身子滑的好像一条蛇,手掌一搭一拨,已经那老三的拳头拨到了老七左肋下,这一拨大有名堂,在太极拳中有著名的四两拨千斤之法,就是用手上的听劲,捉摸到敌人的劲道,顺势把人摔出去,而曲勇的这一拨也有异曲同工之妙,他这叫做神龟拨水。

    众所周知的是,乌龟的行动极为缓慢,甚至有人还编了个龟兔赛跑的故事,但是人们忘了,乌龟的慢只是在岸上,一旦到了水里,它的速度并不比游鱼慢,只见它那四肢小爪子一拨一划的,去如闪电,而这就是神龟拨水的来源。

    摸到了水流的流动变化,就能够应势利导,游的很快,这个道理曲勇当日在海底练功时就已经明悟了,不过用到实战上,还并不算多,此时,他刚摸到了老三的劲道拨了他的拳头,其他几人的凌厉的搏击已经从各处攻击过来,他只能扭动身子,连连闪躲,心里面颇有些窝囊。

    “还是太慢了!我虽然能够摸到他的劲,也能拨动,但是不能做到条件反射般的化解,也就是还要往心里转了个弯再出手,就太慢了,一对一可能还来得及,但是在群战中,就应付不了后面其他人的攻击了。”

    敌不动,我不动,敌一动,我先动。

    这才是用劲的高级阶段,所谓“无意而动”,用现在时髦的说法就是先天。

    “无意而动!”曲勇一边随意的交手,一边在默默的体会,以战养战一向是曲勇练功的最佳法门,消磨掉自己的有意而为,使得出手不需要经过大脑而直接由自己身体自然反应,这就是曲勇想要达到的目标。

    这也许是一秒钟的延迟,但这一秒钟,足够高手做太多太多的事情了,换个比方来说,打过竞技游戏的都知道,如果你的网络延迟一秒钟,就算你有神一般的意识,也只能望着屏幕兴叹,做出猪一般的操作!

    只见这十几人动作极快,打的难解难分,这些人虽然存着拼命的念头,但是曲勇步法奇特而灵动,身形又如水蛇般滑溜,总是在间不容发之际闪过了他们的攻击,反而渐渐的,曲勇越来越熟悉那劲道的捉摸,他利用这些人的身体刷着劲。

    终于,就在纠缠之间,曲勇忽然猛地一声长啸,闪电般突然发劲牵引,这一次谁也不没有看到他怎么出手,却见到那十人的拳头结成一片,却全部攻击在自己兄弟的身上。

    “着!”曲勇一口气摸到了十个人的劲道,随摸随变,刹那间改变了十股不同的劲道的攻击,那十个黑衣少年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原本还觉得自己这边交织了一张网慢慢的收紧要收了曲勇这条大鱼,谁想到转眼间已一败涂地了。可他们毕竟悍勇,竟不顾身上剧痛,再次欺身上来,但此时的曲勇已经可以无意而动,他一搭手,甚至没有用上暗劲,瞬间就知道了对方的重心所在,劲道攻势所向,然后很自然的做出本能的牵引,颇有道学说无为而无所不为之感。

    那十个黑衣少年自此再也伤不到曲勇半分,他们虽受过专业特殊的残酷训练,体力极其之好,但是被曲勇随手化解又随手转劲,不仅晕头转向,豆大的汗珠出现在额头上,黑衣湿透,更重要的是自己人的拳头打在自己身上,每一下都痛彻肺腑,而且让人绝望,看不到胜利的所在。

    终于,曲勇又一次摸劲,那十人被再次摔飞之后,终于力竭爬不起来了,唯一一个还能勉强站着的也是全身脱虚浑身湿透,衣服磨破了,血水混着汗水,只能喘气的劲了。

    曲勇也不再为难他们,他现在想要快点离开,去看看大黄蜂怎么样了。

    “慢着!你看这是什么?!”那十三号一直冷眼旁观,直到十个黑衣少年全部战败,他也没有眨动眼皮一下,这时见曲勇要走,厉声道:“你要是敢动一步,人有情,火器无情!”

    到了这时,他终于还是拿出了枪,一共是二十条枪,黑洞洞的枪口全部对准了曲勇,这里毕竟是大庭广众,所以他们带的枪不多,也不想走到这一步,但毕竟还是要走到了这一步。

    曲勇除非到了罡劲,否则被这么二十把枪面对面不到十米之遥对着,生机实在渺茫!

    不过这枪是两面刃,能杀人,也能杀自己,只要枪声一响,事情就闹大了。

    无论是谁,有多大势力,胆敢在公众场合开枪就触犯到了政府的敏感底线,中国与其他国家不同,有着自己特殊而脆弱的底线,一旦碰了这种线,对谁都没有好处。

    不过这一些不在曲勇考虑之内,既然对方做到了这一步,他也只能拼个鱼死网破了。他双手各扣了一把银针,同时思索着怎么样用身体的哪个部位去挨弹,子弹虽然可怕,但也不等于说就是无敌的,凭他现在的身体素质,只要不击中致命要害就能够保持战斗力,况且这些人只有开一枪的机会,他很有把握一枪后他能擒住那十三号。

    斩首行动,永远都是最简单最有效的方法。

    这已经是箭在弦上,不得不发,那些围观的人群看到了枪,天性里爱看热闹的劣根也达到了最高点,人群叫嚷着后退,但又不肯真的走远了,以免看不到这刺激的一幕。

    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忽有一女孩奋力挤开旁人,越众而出,高声叫道:“住手!”

    “这声音?是楚楚?”

    曲勇和十三号不禁顺着那声音的方向望去,只见来人果然是楚楚,她面容惨白挂着泪珠,胶躯无力全靠身旁那少年扶着,而那少年正是大黄蜂。

    “这是怎么回事?!”

    楚楚冲过来,用自己的娇躯拦在他们之间,惨叫道:“你们别打了,十三,不要开枪啊!”

    “小姐,你怎么。。。。。。堂主呢?”那十三望见楚楚后,一直冷漠无情的目光竟发生了极大的变化,变的温柔、爱慕和怜惜。若非亲眼所见,实难相信一个人的目光会在霎那间变的那么快,那么多。

    大黄蜂先冲曲勇眨眨眼,示意安全了,然后才高声道:“你们堂主。。。恩。。。身体出了点毛病,现在楚楚已经是你们的堂主,她已经下令住手,你们还不听令!”

    十三道:“你!小姐,他怎么会和你一起出现?堂主怎么了?”

    “爹地!他。。。啊。。。”楚楚一句话没说话,忽然一阵奇痒伴随着剧痛从身体各处冒出来,她“扑通”一下跌倒出去。

    原来大黄蜂听到那惨叫声后,立即闯门直入,却见到这科技楼内早已不是他离开时模样,门内就有两条大汉垂头跪倒一侧,生死不明,还有一黑衣少年仰面朝天,直挺挺的躺在冰凉的地上,嘴角带着古怪的笑容,他的左手斜插在腰际,想来是要拔枪,但来人动作之快,他根本没有拔枪的机会。

    这一切都不算什么,最震惊大黄蜂的是前方那dna双螺旋雕像下的楚楚,她已经醒来,正跪地扑倒在一具尸体上痛哭失声,显然那惨叫声正是她所发出的。

    “这。。。。。。”

    大黄蜂已看清,那具尸体正是不久前还威风凛凛的叶少华,只见其四肢厥逆,左胸口一个小洞,已然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他欠我一个人情!”大黄蜂想起那侏儒的话,浑身发冷,“难道叶少华是死在他的手里?”

    “这,这里发生什么事了?”

    那楚楚醒来并不比大黄蜂的到来早了多少,她哪里想到自己才一觉,世上早已经变了人间,现在连唯一的亲人也死了,她岂能不痛哭失声,大黄蜂见问了几声都得不到回应,他正要自己上前去查看,谁知这时门口传来了脚步声。

    “什么人?”大黄蜂来不及多想,一把抱起楚楚躲到那双螺旋雕像后,所幸的是这雕像的底座既高且大,要躲在两人倒也是可以的,那楚楚原本身子有些婴儿肥,可此时伤心欲绝,被大黄蜂抱着就好像抱住一片云般轻柔,他轻轻捂住她的口鼻,在其耳边低声道:“嘘,不知道是敌是友。”

    那楚楚系念父亲之死,颇有万念俱灰的感觉,倒想着就算仇人来了,把自己也一并杀人就一了百了了,可她挣扎了两下,反而身子发烫发软越发的没了力气,挣扎不动了。

    “怎么会这样,为什么他的怀抱好像很温暖?我不舍得离开?”

    原来大黄蜂御女无数,对付各种不同的女人都有一套自己独特而有效的手段,别看他只是这么简单的一抱,可里面的学问很大,大凡经验不多的女孩子被他这么一抱,一身的力气也就没了,反而会依赖他的怀抱,觉得很舒服,很安全。他刚才倒没有想过对楚楚用手段,不过一向习惯了,自然而然的手法就用出来了,反倒收到了奇效。

    不说这边大黄蜂抱着女孩子,却说那门外的脚步声,门外传来的是“铿锵”之声,就好像是钢铁在行走一般,等那人进了门,大黄蜂偷瞄差点没叫出来,原来正是那“金甲战士”和“剑圣”猛甘。

    猛甘父子除了暗地里探查昨夜之事外,还派了人跟踪曲勇两人,不过被曲勇三两下甩掉了,直到后来大黄蜂一个人往科技楼走来,恰好又被他们的人发现,也跟踪进了来,不过他们倒是没敢跟的太近了,所以也没看到那个侏儒啊呀。这两人一进门,也吃了一惊,万万没想到会是这么个情形。

    那猛甘看的可比大黄蜂仔细多了,他检查一下,发现这些人都还活着,叫道:“父亲,除了叶少华外,其他人都活着。”大黄蜂听到猛甘喊了父亲,这才知道那“金甲武士”的真实身份。

    “哦?”猛方敢解开那个黑衣少年的衣裳,大致摸了一把,道:“看来都昏过去了,凶手用的是一种很奇特的重手法,连我也没有头绪了。”

    猛甘道:“父亲,要不将他们唤醒一个问问看?”

第三百二十五章 效忠曲勇

    “也好。”猛方敢伸手在那黑衣少年的人中穴一掐,这人中穴就在任脉上嘴唇的水沟上,寻常人昏迷一掐便醒,可那猛方敢连掐数下,那黑衣少年丝毫没有醒转的变化,他奇道:“咦!”当下另一手去戳黑衣少年腋下极泉穴,双管齐下,那黑衣少年终于眉头一动,喉间一口老痰“哇”的上涌,醒转过来。

    “杀杀杀!!”他一醒来,那只手握着的枪立即反射般的拔出,冲人就射,这个动作是他在被击晕之前的残留意识,这叶少华训练出来的黑衣少年个个神经坚韧,以完成目标为人生的第一准则,就算是昏迷过去了,也死死的信守着拔枪杀敌的信念,所以他一醒来第一个念头就是杀死眼前的敌人。

    他醒来,拔枪,跃起,开枪,整个过程一气呵成,竟好像演练过无数遍,“砰”一枪已经冲猛方敢射出,后者做梦也没想到自己救醒一个昏迷的人,对方醒来后第一个动作就是拔枪射人,不过他的反应也是极快,当一发现不对劲,早已就地一滚,无奈那“金甲”实在过于笨重,他竟没能完全躲过去,右肩膀中了一枪,剧痛袭来。

    “尼玛个王八蛋!”猛甘也是一愣,这才反应过来了,顺手挥动那把“剑圣西瓜刀”,将那黑衣少年砍倒在地,那刀虽然是装饰用的,不过他这一下可是用尽了全身力气,那黑衣少年刚刚醒来,哪里避得过去,顿时脑袋瓜子被打的头破血流,又昏迷了过去,“恩将仇报啊!”

    “你,哎。。。过来帮我解开这破东西,看看伤势。”猛方敢招招手,让猛甘帮着他脱下那件夸张沉重的铠甲,只见衣服里面鲜血横流,腥味极重,“看来得先止血了。”

    “爸,你不要紧吧。”猛甘从小到大都很崇拜他的父亲,这或许是每个男孩的共同经历,在记忆中,父亲从没受过伤,可这一刻那鲜血打碎他心中的幻想,他担心道:“我带你去医院。”

    “先包扎一下就好!”现在大黄蜂躲在那雕像背后是万万不敢探头出来看了,如果他看到,就会发现这猛方敢和他儿子长得倒不是很像,猛甘五大三粗的,而他父亲却斯斯文文,甚至还留着点胡须。

    猛方敢撕下衣带布条,让儿子先给自己简单的包扎上了,然后道:“你直接去看看那叶少华的尸体,他的致命伤是不是在胸口。”

    “哦。”猛甘上前查看了一下,道:“是的,他左胸有个血洞,好像。。。”

    “好像什么?”猛方敢道:“说下去啊,是不是好像这洞里上了点东西啊。”

    猛甘咬咬牙,解开叶少华的衣裳,倒吸了一口凉气,失声道:“他。。。他的心。。。。。。”猛方敢好像一点也不意外,他叹气道:“他的心不见了。”猛甘道:“怎么会这样?谁和他有这么大的仇恨,杀了人还要挖走心?这肯定不是慕容小做的!”猛方敢道:“的确不是那个年轻人做的,一般人杀人都不会这么做,除了有一个人。”猛甘道:“谁?”猛方敢的瞳孔快速一缩,好像极为忌惮那个人的名字,他沉默良久,才道:“侏儒啊呀。”

    “侏儒啊呀?”猛甘从没听过这个名字,事实上他都没有听明白这到底是不是一个人的名字,他追问道:“爸,这个是什么人?”这个问题,躲在一旁的大黄蜂也很想知道,他听到“啊呀”这个名字就知道猛方敢猜对了,心中对那侏儒的来历更为好奇。

    猛方敢道:“他是个侏儒,不过并不是天生的侏儒,而是练了一种很特别的武功后,身子长不高了,所以就做了侏儒,又因为别人看到个侏儒,常常第一反应就是叫喊“哎呀”,所以他所幸就自称自己叫“哎呀”。。。。。。”

    “哦。”大黄蜂没想到那侏儒名字竟然是这般的来历,听来似乎洒脱,但却充满着黑色讽刺。

    猛方敢道:“这个人成名多久了,已经无从考证,不过从他成名以来,各帮各派老大就对其又畏又怕,说起来,他的职业是个杀手,可排的上是s级。。。”猛甘叫道:“s级,那不是最高级了?”猛方敢道:“s级他绝对当得起,不过他不是一个好杀手,他杀人只凭自己的喜好,对金钱多少并不看重,他看重的是要杀的人够不够分量。”猛甘道:“杀手也有这么性格的?那如果要杀的人分量够呢?”猛方敢看了一眼叶少华的尸体,淡淡道:“就是这样!”

    猛甘道:“难道他就没有失手过吗?”

    猛方敢摇头道:“没有,他从来不失手,杀完人一定要挖心,因为他说,名人的心都长得很奇怪,值得收藏研究,到目前为止,最起码有三十多颗名人的心被他挖去了。”

    “有这么多?”

    “就有这么多。”猛方敢显然不想继续说下去了,他说道:“也不知道是谁能请得动这个瘟神来取了叶堂主的心,咱们也不必计较了,甘儿,你去看看他身上是否有相抱堂的玄铁戒?”

    “是。”猛甘又翻了一遍,失望道:“没有。”

    “是吗?啊。。。”那猛方敢只觉得自己肩头一阵阵的剧痛,不愿再停留下去,他说道:“那算了,咱们先走吧,既然相抱堂的堂主死了,那戒指很可能也被侏儒啊呀一起带走了。”

    他们父子说着话又快速走出了这栋楼,也是因为事出突然,显然都没有发现躲在不远处的大黄蜂两人,他见他们走了,才松了口气,放开捂住楚楚的口鼻,低头瞅见她手指上就戴着个黝黑的戒指,看来是叶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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