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呵,跟你住还真有口福呢,从来没吃过这么多冰淇淋,把我去年的都补回来了。〃
女孩吃完方便面,收拾完毕进卧室睡觉了,我倒不是为了省两百块钱,而是懒得换了,所以把卧室租给了她,我仍然睡我的客厅,做我的客人。
第三十六节庄一日记(12)
11月8日
立冬。
立,建始也,冬,终也,万物收藏也。太阳到达黄经225度。
阳气潜藏,阴气盛极,草木凋零,蛰虫伏藏。
寒冷的冬天,终于来了。
万物都要藏起来了,包括心,包括感情,包括笑,包括哭,包括泪,包括伤痛,包括欢喜,包括一切的一切。
在阳台上坐了一天。阳光一点一点移动,时间一分一秒流走,烟一根一根熄灭。
最后,只剩下一地烟蒂,一身落寞。
T找我喝酒,又问了愚蠢的问题。
第四部分: 第53节:庆祝光棍节
我懒得理他,他给了我一个耳光。我盯着他,不敢相信,他会是那个我所认识的T。
你要相信,我是可以杀掉你的。他这样警告我。
我给了他一个耳光。
11月9日
日子没那么孤独。
和他吃了几次饭,喝了几杯酒,上了几次床。不讨厌他,但不爱他,只是想找个人来填补心里的空洞。木木,不止是你的咖啡能让人醉。
我叫他子火,能把木烧成灰的火。
他是哪里人,做什么的,多大了,我一无所知,我也不想打听,把一切看清楚了心反倒累,更何况他不是我要关心的人。实际上我谁也不关心,因为没有我要关心的人。父母不要我关心,他们有自己的生活,妈妈有忙不完的生意,爸爸有甜蜜蜜的小情人;朋友不要我关心,除了Q我没一个朋友,她也不要我关心,她是她父母的掌上明珠,我的关心太多余。既然这样,我不如关心自己吧,可我又是一个懒得关心自己的人。
同时对于子火来说,不论我来自哪里,要去哪里,有过什么样的故事,或者渴望发生什么样的故事,都不重要,我只是他的〃晶晶〃。
我们彼此并不相爱,他是我的〃木木〃,我是他的〃晶晶〃。我们的确是一类人,是别人的替代品,这一切是宿命,躲不开,逃不了,冥冥中命运早已安排。
无所谓,谁会爱上谁,谁让谁憔悴。人生无常,本是一场空,谈什么爱,说什么情。生命简单,不过是一个眼神,一束玫瑰,一首《恰似你的温柔》,一杯烈酒,一个亲吻,一句一生一世的戏言……
我们不过是两颗寂寞的灵魂,在这个寂寞的城市相遇。他不属于我,我也不属于他,我们属于风,在某个早晨随风而逝。
他倒是个不错的情人,对我很有耐心,只可惜我对他没有耐心,我不知道我能在他身边停留多久。
11月10日
站在商场外欣赏橱窗里的一件大衣,我喜欢它的颜色,黑色,像漆黑的夜,像深不可测的眼眸。我不知道夜和眼眸哪个更黑,但我喜欢黑色,喜欢这件大衣,不过我没有买下来的欲望。
有个女孩也像我一样站在橱窗外看衣服,她穿了件黑色的风衣,身材不错可以做模特。
她说她就是模特,不过没有于娜有名气。她还说她有过一件那样的大衣,在燕莎买的,花了九千块,但是她扔了。不是因为讨厌大衣,而是讨厌一个与大衣有关的男人。
这城市的每个角落都有故事,帝王将相的故事,平民女子的故事,几千几百年前的,几月几日前的,还有几分几秒后的……
她问我相不相信男人,我说不信,她说她曾经信,但现在打死她也不信了。是啊,相信男人不如相信一个流浪的乞丐,至少他们乞讨时是真的贫穷。
我们看着对方笑了,可能她和我一样觉得自己是不是哪个神经出了问题,为什么要跟一个陌生人说起自己的感情,难道是太想倾诉了?城市里擦肩而过的每一个人都紧闭着心灵的大门,任自己在屋内被孤独与寂寞吞噬,留给身旁的人一个漠然的眼神。
最后她关上门走了,我也关上门走了,我们像千千万万的城市人一样关上了自己的门。
那件黑色的大衣仍然摆在橱窗里,不知将会穿在哪个女人的身上,也不知它能不能永远挂在她的衣柜里。扔了可惜,价格不菲。
爱情远比一件大衣廉价,扔起来轻松得多。
最后,我还是叫子火来给我买下了,他花钱很大方,我不知道他是不是个有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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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1日
光棍节。
我们部门全是光棍,中午七条光棍举杯庆祝!
其实又有什么值得庆祝的呢,一群从四面八方飘过来的异乡人,一群下了班不知去哪里打发寂寞的无聊人,一群得不到爱情又拼命去追求的可怜人。
甲乙庸人喝了很多酒,哭喊着上天赐他一个老婆。
妖精一脸媚笑。
子火找我,说庆祝光棍节。
我不知道他是不是真的光棍,也许他有很多女人。
11月14日
和子火去郊区看了一晚星星。
听起来似乎很浪漫,不过他看星星不是为我,我也不是为他,他是为晶晶,星星是他的晶晶;我为自己,我希望有什么东西能刺激我日益麻木的神经。
夜晚很冷,我们坐在车里看,他拥抱我的躯体,臆想晶晶的灵魂。然后我们在车上Zuo爱,他叫我晶晶。
他说起晶晶,晶晶是他15岁的初恋,是他永恒的爱。
15岁就调戏小女生,真是调情高手。
他说他是个孤儿,可能是偷欢男女抛弃的私生子,他从来不知道他的父母长什么样子。15岁坐煤车到北京来讨生活,身无分文,举目无亲,流浪街头。一次偶然在一个胡同里撞见一伙小流氓在欺负一个小女孩,他和他们打了起来,被那伙人扎了几刀,不过那伙人放过了小女孩,她就是晶晶。
晶晶的父母给他钱租了间地下室,因此他再也不用今晚睡公园明晚睡路边了。晶晶还给他买吃的,买衣服,后来他喜欢上了晶晶,尽管他当时并不知道那是爱,然而晚上睡在阴冷潮湿的地下室里总是梦到她。晶晶的父母虽然感激他救了女儿,但不喜欢女儿和他这个流浪汉交往。他从地下室搬走了,再后来摸打滚爬成一个年轻力壮的小伙子,不再住地下室,也不再做流浪汉,他觉得自己有资格找晶晶了。可是晶晶家的院子换了主人,那家人告诉他晶晶一家早移民英国了。他这才清楚地意识到这些年来辛苦打拼都是为了一个人,同时他也清楚地意识到他爱着晶晶,而且非常爱,直到现在还爱。
像老电影中的故事,我不信。他说是真的,而且是永恒的爱。
笑话!星星会陨落,人会死亡,哪有什么永恒?他和晶晶顶多不过是两颗流星,交错而过,他居然当成永恒。
有永恒的爱为什么还要玩女人,既当表子又立牌坊。
我是凡人,有七情六欲。
你睡过她没有?
没有。
接吻呢?
没有。
牵手呢?
也没有。
你们做过什么?
什么也没做。
……
悲哀!也许晶晶不过是无意投在他波心的一片云,他却当成一生一世。真是个傻瓜,比我还傻的傻瓜!世上最大的悲哀莫过于傻瓜不认为自己傻,他并不认为他傻,不可救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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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晶说过天上一颗星地上一个人,每个死了的人都会变成天上的一颗星。
第四部分: 第54节:忧郁之蓝神秘之紫
真的吗?
希望是真的,那样我死后就能在天上遇到晶晶了。
他有想遇的人,可我没有。满天繁星,没一颗我要遇的,我是一颗寂寞的流星。
第三十七节忧郁之蓝神秘之紫
我让李姨每天都给姬如意煲骨头汤。刚开始,我下了班自己去枫林别墅取了送到医院,后来秦渊怕我累让李姨把汤直接送到姬如意的病房。
姬如意非常感激我,不过真正要感激的人是秦渊和李姨。除了买骨头,秦渊让李姨每天打车往返,费了不少财;李姨每天去市场买新鲜骨头,煲骨头费了不少力。我只是动了动嘴皮子,什么也没做,反倒落了最大的人情。不过姬如意并不知道这份骨头汤既费财又费力,她当真以为李姨是我住在医院附近的亲戚,如果她知道实情估计一口汤也不肯喝了。
我去医院看过她很多次,自始至终没见过她那粗俗的丈夫,也没见过黄书琅,不过姬如意说黄书琅来过两次,因为处于非常时期姬如意不让他来了。她还真是个难得的好情人,凡事先为对方着想,难怪和黄书琅的隐情能维持这么长时间。
姬如意住院后尤好表现得格外出色,大伙私底下议论她有可能坐姬如意的那个位置。我们几个当中她的确最有资格代替姬如意,她来百维思时间最长,工作能力也不错。杨洁对此没表现异议,不过如果尤好当部门经理,我和艾葭肯定没好果子吃。她本来就看不惯艾葭,我又是艾葭一帮的,难免受到〃连坐〃。
尽管前程未卜,但我还是认真做好本职工作。王霏心为了建立威华的核心媒体团,想请一些记者去南戴河玩。我刚从北戴河回来对南戴河没多大兴趣,不过这个时候北京周边除了南北戴河也没什么地方好玩,所以我按王霏心的意思请了十几个主流媒体的记者。
秦渊没参加这次活动,他去广州出差了,他即使在北京也不见得会参加,和记者打交道方方面面的事情由市场总监王霏心和我出面就行了。百维思除了我还有负责威华的客户经理及艾葭参加了,本来没艾葭的份,艾葭想去玩,我向王霏心讨了个名额,王霏心很给我面子,满口答应了。
在南戴河住的也是海景房,站在窗边就能看到一片汪洋大海,感觉不错。不过南戴河比北戴河商业气息浓厚,人太多娱乐设施太多,失去了北戴河的那份自然宁静,当然最主要的是上次去北戴河是和秦渊共浪漫的两人世界,没有秦渊再美的海也不精彩。
上次在北戴河游泳时决定回北京了一定要去学游泳,可一到北京又把决定抛在了脑后。一来没时间,二来我这个人比较懒。因为没学会游泳,这次下海只好又套个泳圈,不过套得我很没面子,参加活动的人除了我没一个旱鸭子,再不济也能〃狗爬〃。特别是艾葭,抢尽风头,仰泳、蛙泳、蝶泳样样都会,像条美人鱼。
不会游泳的人下海没什么乐趣可言,我在水里玩了一会儿就上岸了,躺在沙滩上晒太阳。也不知什么时候王霏心跑到我身边,问我想不想坐快艇出海玩玩。我说不想。我只想和秦渊一起出海。
王霏心又说他在英国经常开快艇,他姑妈家有艘快艇。买得起私家快艇,他姑妈应该有些钱。他姑妈有钱,白纯的姑妈也有钱,可我的姑妈没钱,是个普普通通的工人,一天到晚担心下岗,常抱怨我父亲不给她找关系调动工作。因此母亲不喜欢她,她也不大登我家门,亲人之间只不过是蒙着一层含情脉脉的面纱,有了钱,什么样的亲情都可以换来。
〃有烦恼啊?〃王霏心打断了我的思绪。
〃没有,我哪有什么烦恼啊。〃
〃你脸上都写着啦。〃
我本能地摸了摸脸。
王霏心笑道:〃你脸上干净着呢。你可真是个有趣的女孩。〃
〃怎么有趣了?〃
〃只能意会,不能言传,总之,有趣。〃
〃讨厌,你当我是小猫小狗啊?〃
〃天大的冤枉,我可没一丁点儿这种想法。〃
〃随你的便,爱怎么想就怎么想。〃
〃生气啦?〃
〃懒得和你生气。〃
〃我说着玩的啦,求求你别生气。〃王霏心赖着脸,语气温柔,有点像秦渊。我心里一震,什么也不想说了。
就在我准备离开海滨浴场时接到了石友为的电话,他的话让我惊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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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榛死了!
我木然地看着眼前的一切,天是蓝的,海是蓝的,沙滩是蓝的,人是蓝的,心也是蓝的……眼里的一切都是蓝的。忧郁的蓝,惊心夺目的蓝,透彻心底的蓝,蓝铺天盖地向我盖过来……我的世界一刹那间似乎只有一种颜色,蓝!
我不明白我为什么会有这么大的震惊,我早就知道他活不了多久了,而且他其实与我的生活也没什么关系。可是我仍然感到震惊,感到难过。
〃尹榛死了!〃这几个字一直在我耳边萦绕,不论我睁开眼睛还是闭着眼睛,它都在,按理说我应该高兴,上天终于惩罚了他,庄一应该在九泉之下瞑目了,然而我高兴不起来,反倒有种说不出的悲伤。
王霏心见我神情恍惚问我怎么了。我说一个蓝色的人死了。
〃蓝色的人,什么蓝色的人?〃
从南戴河回来我立即让石友为带我去公墓看尹榛。骨灰盒上尹榛的黑白照片冰冷阴凉,像他短暂忧郁的一生。不久前还能见到鲜活的他,一转眼就只能看到一张黑白照片了,生命真是无情。我情不自禁地掉下泪来,除了难过一点也不恨他了。我送了他一束红玫瑰。
石友为说是寒冰安葬了尹榛,葬礼上只有三个人,寒冰,尹榛的母亲和他。我对他参加尹榛的葬礼表示惊讶,他解释说其实见多了杀人犯,不知为什么并不讨厌尹榛,反而有点同情他。
我也同情他,同情他和庄一那段不完美的爱情。
尹榛卑微地死了,庄一的案子差不多到此结束,只是尹榛还没定罪。
走出公墓时已是黄昏,残阳如血,整个西边的天空都染红了。
离开墓地,我买了一束玫瑰,去了都市时尚公寓。庄一的屋子里仍然弥漫着沉闷的气息,我把玫瑰插进水晶花瓶里,屋子里多了一丝活气。我看着庄一的照片,说道:〃庄一,尹榛死了,你还恨他吗?〃庄一在墙上沉默不语,我黯然神伤,天色已暗,屋里更显寂静。
第四部分: 第55节:我要结婚了
我离开都市时尚公寓时无意在门口看到一辆雪佛兰,车牌号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好像在哪里见过这辆车。不由得多看了几眼,车上坐了个男人,一手搭在方向盘上,一手搭在车窗上,因为没开灯我看不清他的样子。
他可能发现我在看他,于是按上车窗开走了。我不禁诧异,赶紧记下了车牌号。
我去〃走过那夜〃找了寒冰,找她也没什么事,就是突然想去看看她。
她似乎永远只有一种颜色,紫色,紫色的裙子,紫色的眼影,紫色的指甲油。紫色,一半热情似火的红,一半忧郁沉默的蓝,矛盾组合的色彩。冷峻呈现出来,热情却深藏心底,不让人知。
她对我来找她并没有表现出意外,好像早就知道有一天我会来,而且对我也不像以前那样冷若冰霜,像摘掉了一个面具,或者是戴上了一个面具。
她喝酒时我看到了她手腕上的伤疤,我脑海中又浮现出那天的血,心里不是滋味。她喝了很多酒,不时呆呆地凝视着舞台,像在等待一个人的出现。
我说:〃你唱《恰似你的温柔》很好听,听说尹榛以前也经常唱这首歌。〃
她看了我一眼,我看到晶莹的亮光,她淡淡的说:〃我唱这首歌也是为了他。〃
一首带着淡淡哀愁的歌不仅迷住了庄一也迷住了寒冰,也许这个时候她心中的痛一点也不比庄一少。
我说:〃我猜到了。〃
〃可是他不懂。〃
〃为什么?〃
〃他不爱我。〃
我心里一震;〃不爱你?那他为什么和你在一起?〃
〃那是因为他太爱庄一了。〃
我有些糊涂;〃那他为什么和她分手,我不明白你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