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见 (女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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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见 (女尊)- 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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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伸出手探了探他的额头,烧已经退了。
  轻吁一口气,一颗心终于放下了。
  看来,老女人的药还真灵,以后,看病抓药就去她家了。
  站在院子里,深深的吸了口气,空气有点冷,呛的我咳了下。
  昨夜下了霜,院子里的树上都挂了白白的一层树挂,象毛茸茸的猫尾巴。
  地上的花草也盖着一层薄薄的霜,如玉石的一般。
  天气已经有点接近冬天了。
  洗脸刷牙,做好早饭,熬上药,早晨就在忙忙碌碌中过去了。
  收拾利索了,去看依风,他已经醒了,苦于动不得,巴巴的在床上躺着呢。
  “这么早啊。”他微微一笑,向我打招呼。
  “睡的可好?”我拧来布巾,给他擦脸。
  “很好,好久没睡的这么踏实了。”
  他的脸上没有了疲色,刚睡醒的样子,自有一股慵懒的美。
  我不禁看傻了,只是看着他的脸发呆。
  他的脸慢慢的红了,白里透红的肌肤如桃花花瓣。
  好大一会,我才收回自己的眼光,意识到了自己的失态。
  “漱口。”我慌里慌张的将青盐水灌到他嘴里,等他吐出来,我端起来杯子匆忙走了。
  在厨房站定,我抚上胸口,心跳的厉害,脸也热得吓人。
  想当年,和纪君泽谈恋爱的时候,我都没这么失态过。
  早已过了怀春的年纪,这般心跳为哪般啊?
  平定下心情,若无其事的端粥去喂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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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有一眼没一眼的总是在我脸一瞟来瞟去,亮若星辰的眼睛一闪一闪的,闪得我的小心脏一抽一抽的,脸皮一阵阵发热。
  我在这里煎熬着,他却一付心安理得的样子,一口一口吃得很香。
  早饭后,我躲闪着他略带戏弄的目光,喃喃向他说:“我去…买点…东西,你…自己…在…家,我…一会…就…回来。”
  他点头,我逃难似的冲出家门。
  我现在所在的国家叫天理国,天化城就是它的都城。天理国地处北部,国内多山,地势险要,国虽不大,却因了地势,倒也平安的在这一隅偏安了几百年。
  按正常估计,这个时代和我所在的二十一世纪大概隔了几千年。因为人类社会是在不断进化的,最先结成的社会形态是母系社会,进化了千年,才慢慢进化到了父系社会,等进化到我们那个男女平等的时代,怎么也得五六千年吧。
  不过,也会有特例出现,就象中国的摩梭族,在别的民族都发展了好几个阶段以后,它还保存着母系氏族的状态。
  看这里的生活状况,却也不是很象以前书本上学到的母系社会,我也搞不清到底和二十一世纪隔了多久,不过至少应该有千八百年吧。
  天化城也不大,卖东西的也不多,地势偏远,和其它国家交流的不是很多,因此所卖的物品的花样远没有其它国家多。
  青石板的街道,两旁的房屋都不甚高大,年代都久远了,显得有点破破烂烂,店铺也都不甚大,招牌灰暗,要不仔细看,根本分不出是卖什么的。
  要是非让我说出对它的感觉,我觉得它就象一张水墨山水画,远远看着很有韵味,特别适合酸文人的口味,但要真的生活在这里,估计没几个人会愿意。
  如果有人非要争辩的话,请看看我半天的收获,要是你还有痛快的说你就喜欢这里,那么,我只能说你在装大头蒜。
  青菜,只有白菜、黄瓜、葱、蒜、和一些我不认识的野菜,当然,这也可能和深秋菜少有关系。
  油都是动物油,当我问卖油的有没有植物油时,她拿看傻子的眼光同情了我半天。
  醋,酱油,味精什么的,全部都没有,唯一算得上调料的就是花椒大料和食盐。
  想给依风买几件衣服,成衣店却没有男装,老板说男人的衣服哪能让别人经手做,都是自己做。
  我要的药材有好几样药店也没有,倒是老女人听我比划了半天,对我说的药很感兴趣,一再和我预约,要是以后我采着那些药,一定要告诉她。
  煤自然是没有的,在街上问了半天,才找着个卖木炭的地方,到那一看,全是乡下人自己烧的炭,每人挑着两筐来卖,凑了半天,勉强凑了大约四百斤。
  乱七八糟的买了一大堆东西,身后跟着二十多个送货的,浩浩荡荡的回府了。
  一路上,风头尽出,我雄纠纠气昂昂的走在前头,怎么看,怎么象一削剥人民血汗的民工头子。
  东西一一放好,把钱付给他们,众人一一散去,我这才逮着空跑去卧室看依风。
  他正百无聊赖的躺在床上,看我一来,眼睛贼亮,活象在黑暗中活动了三十年的地下党遇到了党组织。
  “刚才外面怎么那么吵,象有好多人。”
  “我…买…的…东西,拿不了,让…人…送…来…的。”打来水,洗了把脸,坐到他床边,探探他的额头,烧确实是退了,没有复发。
  “累不?”他温和的看着我,抬起手帮我把垂下的发丝挽到耳后。
  这个亲昵的动作让我有点脸红。
  “不累。”
  掀开他的衣襟,他身上的伤基本都结了疤,一道一道的伤痕看得人难受。
  他的伤看起来很重,其实都只是皮肉伤,没有真正伤到筋骨,死人妖还指着他赚钱呢,哪会真下狠手把他打残了。
  “还痛不?”我问他。


  他轻轻摇头:“不痛了,你放心。”
  两个人的相处
  作者有话要说:呵呵;谢谢大家给打分~~
  有客来访?
  两个人的日子过得很简单,却又很温馨。
  我把房子收拾的干干净净,各种东西都置办的齐齐全全,小日子过的很滋润。
  又过了几天,家里也没什么事要忙了,我就弄来笔墨纸砚,叫他教我写字。
  依风是美人坊的名牌,和云烁一样,琴棋书画样样精通。
  天理国的文字字形上很象汉字,却又和汉字的意思完全不一样。
  但这难不倒我,我可是受了十几年应试教育的人,认点字对我来说是小意思。
  但在依风看来却不是这样,说我很聪明,学得很快。
  在依风的谆谆教导下,我进步神速,认了不少字,说话也不那么费劲了。
  看依风闲着也没啥事,就教他中文,等他认了几个字后,就教他背诗玩,净拣那些浅显易懂,却意义深远的诗教他,惊得依风一愣一愣的,连连叫好。
  心中不禁为中国五千年的深厚文化得意。
  白天就和依风认字,晚上就给依风做衣服。
  衣服基本上没有脱离这个社会惯用的样式,只不过我又加了不少自行设计,这里的衣服都是肥肥大大的,特别是衣袖,都有一尺多宽,领子立立的,窄窄的,硌的脖子极不舒服,而且没有花边小点缀什么的,
  看上去都一个样式。
  我给依风做了好几套,单的也有,棉的也有,样式没有重的,依风看了很喜欢,穿在身上得意的说从没穿过这么好看的衣服,要是穿出去,肯定会引起轰动。
  至此,他完成赞成了我开店的主张,我就拿他当模特,设计了一套又一套衣服,当作以后售卖的范本。
  依风的伤好了以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把“新家”完完全全的逛了一遍,一边看还一边和我说“这个屋子再添个梨木桌就更显古朴了”、“这个地方得摆几盆花,看起来有生机”、“书房得重新布置一下,我不喜欢现在的样子,过于沉闷”,偶尔看到不顺眼的地方,还亲自整理一番。
  自始至终,脸上都带着满足的笑容,看得出,他极喜欢这个家。
  见他好转,我们就将开店的事正式搬上台面上来讲,依风在这方面很有见地,提的问题每每正中要害,一些想法也总是出人意料。
  他建议把衣服订成中高两种价位,理由是我的衣服样式好,如果配上好衣料,卖大价钱很容易,而且一般能买得起成衣的肯定是有钱人家,有钱人最容易攀比,都攀比了,衣服肯定畅销。
  我很同意他的观点,穷苦人家哪有这闲钱买成衣啊,扯块布自己做,还省了手工费呢。
  后来我才知道,依风原是武厚富商陆中青的独子,陆中青为人洒脱,从不束缚儿子,依风小小年纪就和陆中青学习经商之道,后来三王爷龙自成谋反,陆中青受了牵连,家中女子全被斩了首,男子充了官妓。
  这里的官妓并非不准赎身,而是终身不得使用本名,不准恢复本姓,让犯人断子绝孙,以示惩罚。正因为如此,我才得已将依风从美人坊赎了出来。
  大凡平民百姓,最好不要和官府的人有来往,虽然说有了官府的庇佑做事会方便许多,但有时候,朝廷一个小小的变故,都有可能让人在不清不楚的情况下成为位高权重者手中牺牲的棋子。
  转眼已经进入了冬天,天气越发的冷了起来,我不愿出门了。
  那次跳河的时候正是冬天,冰冷的河水直刺入骨髓,留下了后遗症,一受凉,全身的骨头都疼,从骨缝中往外透着丝丝的凉,应该是得了风湿。
  依风也不怎么出门,在这里,男子一般不随便出门,而且,我也怕他被人撞着什么的,旧伤再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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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两个就象两只土拔鼠,整天缩在家里,除了买米买菜,绝不出门。
  把书桌抬到了卧室,外屋摆一张我学字用,里屋摆一张,依风写写画画用,不过一般的时候,我们都只用一张,方便我问他不认识的字。
  火炉烧的旺旺的,屋子里暖暖的,美人在旁边柔柔的,天天爽的我美美的。
  神仙过的日子也不过如此吧。
  “依风,咱们买几个丫环小厮吧。”我一边写字一边和依风商量。
  “买小厮做什么,咱们俩个不是挺好的吗?”他放下笔,不解的看着我。
  “天冷了,我一沾凉水骨头疼,洗衣做饭这些活怕是干不了了。”我叹了口气,早知道有这难受的后遗症,打死也不跳河。
  “那我来,这些活本来就是我应该做的。”他眉头皱皱的,一脸的歉意。
  一想到如花似玉的依风一身油烟的站在烟薰火燎的厨房中,心中一阵恶寒:“不行,绝不能让你干那些粗活,咱们又不是买不起,再说了,过几天咱们就得开始筹备开店的事了,找店面,请裁缝,雇杂役……每件事都得咱俩亲自去做,哪有那时间洗衣做饭啊。”
  他想了想:“你说的也对,以后你当老板了,身边也得有几个侍伺的人。”
  “就这几天吧,挑个时间咱俩去买。”
  正说话间,传来“啪啪啪”扣门环的声音。
  我和依风都不由一愣,我们都没有亲戚朋友,这敲门的会是谁?
  一首歌
  “来了。”我一边答应着,一边快步去开门。
  门外,站着一个身穿白衣的男子。
  温文尔雅,气质不凡,身姿挺拔如竹,双手背在身后,正仰头看门上的扁额,狭长的丹凤眼自然的流露出温润本性,只是静静的站在那,就有一种超凡脱俗的气势。
  一个青衣小童跟他在身后,怀里抱着几本书。
  来人,竟是云烁。
  “啊,原来是云烁公子,有失远迎。”我躬身施礼。
  他淡淡一笑:“袁小姐,冒昧来访,希望不太打扰。”还了一礼,动作如行云流水,竟有说不出的优雅。
  “欢迎还来不及呢,快请进。”我忙将他让进来,在旁引路。
  “扁额上的字是依风写的吧。”他一边跟着我走,一边问我。
  “恩。”据说依风的书法很好,字很漂亮,我就让他写了“袁府”两个大字,找人刻在了扁额上。
  以前告诉云烁我住的是张府,云烁要是照张府来找的话,肯定找不到,他能准确的找到这里,一定是看见了依风的字,他和依风在一起生活了好几年,彼此应该很了解。
  云烁也不再问,跟在我身后不动声色的细细打量着四周。
  依风看见云烁,远远的迎了上来,冲过来抱住云烁:“云烁哥,你可来看我了。”
  云烁紧紧抱住依风:“早想来了,可鱼老板不肯,我磨了好久,这才放我来的。”
  又将依风的身子扶正,上下打量了一番:“气色比以前好多了,身上的伤可好了?”
  依风眼圈一红,眼中笼上一层水汽:“好了,好了,早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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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大冷天的,在风地里站着他们也不觉得冷,我轻咳一声:“依风,外面冷,还是请云烁公子进屋聊吧。”
  依风破涕为笑:“你看我,一高兴就忘了冷了,云烁哥,咱们进屋聊。”拉起云烁的袖子就住屋里拽。
  云烁宠溺的看着依风,任由他拽进了门。
  我沏了壶茶给他们倒上,又拿出不少水果零食放到桌上。
  云烁站起身:“袁小姐,这怎么敢当。”
  我轻轻一笑:“不用和我客气,我还得谢谢你呢,你来,依风不知有多高兴。”
  依风把云烁按回到椅子上,笑着说:“云烁哥你坐,咱们别管她。”
  云烁冲我歉然一笑,重又坐下和依风说话。
  许久未见,他们肯定有许多知心话要说,替他们拔旺火炉,我知趣的退到了里屋,继续写我的字。
  这两人的关系看来应该是很好,一会哭一会笑的说的很是热闹。
  依风在别人面前很是成熟稳重,但在云烁面前,却象个顽皮的孩子。
  云烁性格温和,对依风宠爱有加,倒真象个大哥哥。
  想来在美人坊的时候,云烁肯定是帮了依风不少忙。
  云烁才华出众,相貌超群,待人处事自是不用说,放眼红尘中,这种人物凤毛麟角,极是少见。
  要是生在平常人家,求亲的怕是会挤破门槛。
  可惜,沦落到了那种地方。
  依风现在有了我,虽说不是大富大贵,但小康生活是没有问题的。
  与依风并称“风云双璧”的云烁,将会遇到谁?谁会慧眼识英摘走这株解语花?
  人都道“自古红颜多薄命”,云烁这般神仙一流的人物,会不会让老天都嫉妒,而让他得不到好归宿呢?
  明清时候的秦淮八艳,有好结果的又有几个??
  忽然想起了一首歌,很适合云烁现在的情形。
  不由提笔在纸上写了下来:
  听见 冬天 的离开
  我在某年某月 醒过来
  我想 我等 我期待
  未来却不能因此安排
  阴天 傍晚 车窗外
  未来有一个人在等待
  “等待”怎么写来着?我咬着笔管,眉头紧皱,苦苦的思索着。
  “哪个字不会写了,愁成这样?”依凤戏谑的声音在耳边响起来。


  想来他是看见我咬笔管了。
  呵呵,个人习惯,一有不会写的字,不会做的题,我就会咬笔管,拿笔出气。
  “风,‘等待’怎么写?”我小声的问,在外人面前争取尽量不丢脸。
  依风轻笑,从身后环住我,右手直接握住我的手,一笔一画的写出了那两个字。
  这种动作不是第一次做了,可我还是觉得脸红心跳。
  我完全依进了他的怀中,他特有的淡淡的体香扑鼻而来,将我团团包围,耳边清晰的传来他有力的心跳声,一声声敲在我的心上,我浑身发热,脸胀的红红的。
  “你写的这是什么?”他抽走我写的那张纸,仔细的看了起来。
  “我家乡的一首歌。”
  “惜,给我唱唱好吗,我还没听过你唱歌呢。”依风兴趣盎然的看着那张纸,眼角含笑。
  “我唱歌不好听。”还有外人在,而且这两位都是诗词歌赋满京华,我怎么敢鲁班门前弄大斧啊。
  流汗中……
  云烁踱了过来,接过依风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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