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门状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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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门状元- 第53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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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到了驿馆,沈溪没有出迎,因为作为天朝上国的督抚大员,沈溪要保持国体。

    换了别人,佛郎机人肯定当场翻脸,但知道里面是沈溪,阿尔梅达相当忌惮,恭恭敬敬地带人入内,把礼物放下,见到沈溪后率先行礼,根本就不敢在沈溪面前放肆。

    与之前见面不同,如今再见到佛郎机人,大明广州市舶司已经有能直接通译的翻译,说什么话,不需要通过第三国翻译,如此一来对话就方便多了。

    沈溪最关心的莫过于玉米、马铃薯和番薯种子,但他不能直接提出,免得佛郎机人狮子大开口。

    没想到佛郎机人送来的礼物中就包括许多种子,其中包括大明直接索要的三种高产作物中的两种——玉米和番薯,这可是成就清朝中前期华夏人口暴增的重要作物,在还没有杂交作物前,没有什么作物能跟这两种作物的产量相提并论。

    沈溪询问了一下,才知道佛郎机人并不清楚马铃薯,也就是土豆的存在。沈溪仔细回忆了一下,依稀记得马铃薯的原产地是南美的安第斯山脉,如今不管是葡萄牙人还是西班牙人,都只是在美洲大陆沿岸地区开辟了殖民点,尚未深入大陆,估计还没有发现这种高产作物。

    好在现在有了玉米和番薯,也不枉提前几十年与佛郎机人交往。

    从阿尔梅达带来的种子中,沈溪还发现了宝贝,这东西对华夏百姓来说,或许不是什么好东西,但却蕴含极大的经济价值,正是后世大行其道的作物——烟草。

    看起来佛郎机人并不懂敝帚自珍,或许是佛郎机人认为既然从大明这里赚取大把利润,就要拿出足够的诚意,更何况这还是沈溪一力主张,于是阿尔梅达把家底都掏了出来,为的便是讨好沈溪和大明朝廷。

    “……几位远道而来,本应留你们做客,但因诸位是异国他乡之人,留在城中多有不便。诸位还是回城外港口歇宿,等明日,本官自会派人与诸位商谈贸易之事。”

    沈溪拿到想要的农作物种子,迫不及待地打发人。他不想佛郎机人在城中留宿,因为佛郎机人不但给大明朝带来佛郎机炮和高产作物,还带来一样遗祸华夏国民的东西,那就是梅aa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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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四三章 农事() 
送走阿尔梅达等人,沈溪捧起眼前的作物种子,视若珍宝。

    唐寅不解地问道:“沈中丞,这一堆东西,到底有何用?”

    沈溪正色道:“或许将来大明百姓,便可以靠它们培育出来的作物,养家糊口,你说有何用?”

    唐寅叹道:“眼下已入秋,就算再有用,也要等明年才能栽种,沈中丞要征调钱粮平定地方匪寇,这东西起不了太大作用。”

    要说唐寅并非不事生产的无知书生,他对农作物的习性还是有所了解的。

    大明的粮食作物,除了少数诸如小麦属于过冬作物外,别的大多数都秉承了春种秋收的原则,所以唐寅以为玉米和番薯也不会例外。

    但沈溪主张引进这两种粮食作物,除了产量高外,还有两个显著的特点,那就是耐旱,以及成熟期短,秋玉米一般是在农历六月播种,九月下旬收获,如今农历已近八月,看似时间上赶不及,但如今毕竟地处相对炎热的岭南,足以确保赶上收获的末班车。

    而番薯对于生长条件的要求更低。

    番薯属于无性繁殖,不需要开花结果,连固定的成熟期都没有,只要温度适宜,一年四季都可以栽种,而且无论是根茎、块茎都可以种植,甚至在栽种出苗后,可以用苗的茎叶部分进行栽插,一年内就可以大规模扩大生产。

    既然是培育种子,只需要开辟一块不大的田出来便可,在培植上精耕细作,南方是气温和湿度相对较高的区域,就算时值小冰河期冬天会下雪,但岭南终归比北方更适合成为新作物的试验田。

    沈溪交待:“此事暂且不要声张,先在驿馆后园开辟一块菜园出来。等收获后,明年再推广到城外去。”

    现在的玉米种子和番薯块茎不多,沈溪得防止因为自己农学知识的浅薄,出现绝产绝收的状况。他手头每一粒一米种子、每一块番薯根茎都极为宝贵,因为它们培育出来的是未来供华夏百姓繁衍的救命口粮。

    沈溪没有安排士兵开辟农田,而是让身边的女眷操劳,由谢韵儿带头,加上林黛、谢恒奴、尹文和陆曦儿几个丫头,还有就是小玉,不过她们不太懂耕作的事情,最重要的活计便交给朱山来做。

    朱山力气大,而且当初在山寨时,她就要负责种地,再加上她到广州府后很清闲,得到沈溪的授意,比谁都用心。

    “相公,这到底是何作物,看种子不多,若是出了差错,颗粒无收……如何跟朝廷交待?”谢韵儿早前便知晓沈溪要引进高产作物,当她知道自己肩负着未来大明百姓温饱时,显得很紧张。她身娇体弱,从未想过要承担如此重任。

    沈溪笑着安慰:“没事的,这次绝产了,再跟佛郎机人讨要一些便是,不用太过担心。这后院的田地多年来栽花种草,已是熟田,只要耕作得当,不至于绝产,我们再留一小部分种子待来年再试。”

    沈溪将要种植的两种作物中,玉米成长需要的生存条件更苛刻一些,番薯则相对容易许多。把番薯,也就是北方俗称的地瓜切成小块,种到泥土里,再施肥洒水,沈溪相信用不了几天就可以出苗。

    等出苗后,再把部分茎叶转移,直接就可以拿到城外的试验田试着栽插,或许年底前就能产出第一批番薯,过年就能吃上。

    玉米就要小心种植了,就算出苗,也很可能会出现绝产的问题,按照玉米大约三个半月的生长周期,若是第一场雪到来前还不能收获,就只能用最简单的方法,那就是搭棚子,然后用火炉保持地温。

    反正到年底前,除了公事,沈溪私底下也有事情可做了。

    把种子带回来,驿馆后院开辟园子很容易,原来栽种的一些花草全都给铲除掉,为了防止大雨形成内涝,沈溪在栽种前让马九带人先搭好木头架子,这样若是雨水太大,可以用草帘挡着,同时挖好沟渠保证园子内排水良好。

    一切安排妥当后,就是耕作之事,沈溪身边的这些女眷就能派上用场。

    此时,一向笨拙的朱山成为了先生,她力气大,拿着锄头,捋起袖子便上阵,谢韵儿、尹文等丫头站在旁边看着,对她们而言,农活不是什么辛苦事,似乎挺好玩的……沈溪身边的女眷无不娇生惯养,做农活对她们来说很新奇。

    “让我来试试……”

    谢恒奴是相府千金,对外面的事务很好奇,这一路南下走来,见识过插秧种田以及锄地等田野操劳,她对普通民妇的生活充满期待,再加上她所读的《女训》中有很多提到男耕女织的事情,对耕作满是向往,认为那是一种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返璞归真。

    突然间,这官驿后的园子成为了她们的世外桃源。

    可惜谢恒奴没什么力气,且用力不得法,挥锄一会儿便已大汗淋漓,然后尹文和陆曦儿过去接替,不过她们也不是做农活的好手,很快就精疲力竭。

    要说沈溪内宅中,相对有力气的还要数谢韵儿,她毕竟年长些,在生过孩子后大致保持体形,不像少女时期那般弱不经风。

    本来林黛的力气不小,可林黛很精明,这种使力气的活她从来都是躲在后面,看着别人出力。

    有这些女眷,就算她们力气不大,但相互配合,用不了一天便能把后园开辟好,沈溪作为家里的主要劳力,也亲自上阵。

    关于玉米的栽种,相对就是挖坑刨土,而地瓜那边则需要培地瓜垅,就是用土形成一个高于地面的长垅,再将地瓜的块茎种植进去。根据以往沈溪对番薯种植的认知,这种地瓜垅培得越高,越容易高产。

    林黛撅着嘴道:“老爷乃堂堂三品大员,为什么要亲自做这农事?”自己偷懒不算,还想让相公跟她一块偷懒,沈溪没好气地道:“你家老爷本来就是农民出身,你不知道吗?在我六岁时,还下地干活呢!”

    林黛想到自己跟沈溪认识时,恰好是周氏带着六岁的沈溪从桃花村出来,心里暗自庆幸遇到沈溪的时候合宜,若周氏当初带沈溪和她又返回桃花村,那她这个童养媳难免要天天下地干农活,那就保养不出如今白皙细腻的手。

    谢韵儿笑道:“黛儿,来,一起帮老爷做事,看好了怎么弄,别怕把手弄脏了,回去之后洗干净便可。”

    在谢韵儿带头下,女眷们用出头、铲子和铁耙劳作起来。

    谢恒奴最是雀跃,她喜欢农作时挥汗如雨的感觉,至于尹文和陆曦儿,她们不是很有力气,却喜欢一家人凑在一起做事的温馨。只有林黛带着一点儿小心眼,但她是个知情识趣的姑娘,知道要讨好沈溪必须要拿出一点实际行动,否则会被沈溪冷落。

    自谢恒奴进门后,林黛感觉沈溪对她的感情已经分薄不少,所以尽可能在一些方面发挥自己女人的优势……在她眼中,谢恒奴不过只是个没开窍的小丫头。

    你懂怎么照顾好他吗?你知道他喜欢吃什么,有什么习惯吗?

    可惜林黛不知,人家谢恒奴出身相府,受到的教育远胜于她,谢府女性长辈在谢恒奴出嫁前,就把所有该教的都教会了,免得谢恒奴在夫家因为不通情理而受委屈。

    一下午,就把玉米种子和番薯块茎种植好,沈溪手头上还剩下一些不知名的种子,其中就包括烟叶种子。

    这东西或许能为沈溪将来平定地方匪患带来大量金钱收入,但试栽种的事情被他给滞后了,因为他还没想好如何去种。

    烟草未来大行其道,是历史规律,谁也无法阻止,他不想当圣人,所以不存在种不种的问题,只是要想好怎么种,如何能靠这个来创造财富。

    在给皇帝提供的与佛郎机人交换作物名录中,沈溪并未提到烟草,就连佛郎机人此番也只是在无意中送来一些此类种子。

    沈溪到广州府之后,白天很少有时间陪身边的女眷,难得借着种玉米和番薯的机会,跟家里的女眷相处了一下午,谢恒奴、尹文和陆曦儿最是开心。

    三个丫头的小脸红扑扑的,难得有这种一家人一起做事的时候,沈溪平日里对她们是很疼惜,不过却因人而异。

    尹文和陆曦儿暂时没有入门的计划,沈溪近来跟陆曦儿有些疏远,因为他过不了心里对惠娘感情的那一关。

    南下途中,谢恒奴、尹文和陆曦儿已经形成了一个“朋友圈”,谢韵儿和林黛比她们年长些,与她们没有太多共同语言,而三个人在一起能说知心话,又能打牌甚至是做针线活,还有谢恒奴这样一个见识广博的大家小姐给她们说一些《女训》的内容,陆曦儿和尹文甚至可以问谢恒奴一些闺房的私密事。

    谢恒奴并没有大家小姐的娇纵脾性,对两个年岁相仿的小姐妹坦诚相待,三女形成的朋友关系牢不可破。

    相反,林黛因为自己小气、心眼儿多,逐渐被疏离,甚至陆曦儿这个从小一起长大的好朋友都给丢了。

    但有沈溪这个绝对强势的家长在,就算女孩子之间有一点小隔阂,她们也会因为对沈溪的敬重和爱意,彼此保持个相对友好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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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四四章 喜事() 
“相公,您先洗洗手,我已经让小玉招呼灶房烧水,等水烧开后您就沐浴。”谢韵儿敛着裙子,端着水盆走了出来,用洗脸帕先帮沈溪擦去额头上的汗珠,随口问道,“不知这玉米……还有番薯,几时能成熟?”

    “这可不好说,看栽种的情况吧。如果一切顺利的话,十月底能收第一茬,如果到了冬月底还没收获,可能就比较麻烦了……希望今年广州的第一场雪来得晚一点!”

    沈溪说完,一边洗手一边侧头招呼远处正凑在一块儿议论今天劳动成果的谢恒奴等女:“过来洗手,之后进房洗澡更衣。”

    “哦,知道啦。”

    谢恒奴非常开心,小脸红扑扑地跑了过来,想跟沈溪共用一盆水。谢韵儿笑着拨开她的手:“没个规矩,自己打水去。”

    谢恒奴撅着嘴“哦”了一声,不过还是听话地前往古井那边,朱山正站在井沿往上拎水桶,提起后把水倒进一字排开的几个木盆里,每人都有一盆。

    谢恒奴端着水盆回到沈溪身边,正要俯腰清洗黑乎乎的小手,这会儿陆曦儿和尹文已经端着水盆走了过来,三个小丫头凑在一起再次叽叽喳喳起来,反倒是留在井边的林黛形单影只,显得有些落寞。

    那边小玉去了灶房,谢韵儿看着她的背影,向沈溪提醒:“相公,如今我们已在广州府安顿下来,是否该商议一下小玉的婚事?”

    沈溪这一趟南下,马九在背后出了不少力,长时间相处下来,马九跟小玉间有了一定的感情。婚礼虽然只是走一个形式,但该办还是得办,沈溪相信以马九的为人,应该能承担起照顾小玉的责任。

    沈溪想了想,道:“之前一直忙碌个不停,现在好不容易有了空闲,正好把小玉和马九的婚事办了。回头我让朱老爹他们具体负责,不用太张扬,礼数走完就好。”

    小玉只是个丫鬟,老大不小了,马九跟她岁数相当,在这时代也属于大龄青年。

    两个人同病相怜,根本就不需要什么八抬大轿,吹吹打打,也无需大事张扬,只是去官府报个籍,在驿馆后院摆一场酒,把朱起、唐寅等人请过来吃吃喝喝热闹一下,婚事就算是成了。

    沈溪把事情跟朱起一说,朱起一张老脸上挂满了笑容,跟马九相处久了,老少二人关系不错。

    朱起忽然有些为难,迟疑地说道:“老爷,犬子……留在汀州府城做些小营生,不知可否将他……招来?犬子绝对会尽心尽力帮老爷办事。”

    朱山作为使唤丫头,先跟着沈溪去了京城,商会出问题了,朱起也跟着惠娘北上,在沈溪麾下做事。

    如今沈溪以三品大员之身南下,朱起和女儿跟在沈溪身边,尽职尽责,虽然和女儿天天可以见面,但朱起最牵挂的还是他那个留在汀州府的儿子,也就是沈溪当初在山寨上曾见过的“少当家”朱鸿。

    且说这朱鸿人有点儿浑,再加上朱起知道自己这儿子曾得罪过沈溪,所以一直未敢在沈溪面前提及,但朱起眼见马九跟着沈溪混得越来越好,不由为如今在汀州做力气活的儿子担心起来。

    跟马九一直没结婚不同,朱鸿在一年多前,就跟由山寨迁到汀州府城定居的青梅竹马成婚,如今连儿子都有了。

    朱起觉得自己这儿子成家立业后性子应该会变得稳重许多,或许能闯出一番事业,所以跟沈溪求情,想把儿子从汀州府叫过来跟着沈溪做事。

    沈溪本对朱鸿有些成见,但见朱起和朱山在沈家做事这几年,一直勤勤恳恳,怎么都要给人家一个奔头,于是点头道:“朱当家尽管安排就是……早些去信叫令郎到广州府来帮我。”

    “是是,多谢老爷。犬子一定会尽心尽力。”朱起老脸上带着宽慰,总算能让儿子有个出路,跟着沈溪注定前途似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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