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傲天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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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傲天苍- 第1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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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风的事情,就有劳秋姨你,多费心了。”

秋风叶乃风月之地的老手,面皮自然不像蒋惊天这般薄,立马应承道,“清风那妮子我曾在院见过,是一个上好的坯子,只要我稍加调教,准保少爷你夜夜销魂。”

蒋惊天尴尬的轻咳一声,然后转移话题道,“说一说师落雪吧,刚才明月在此,我不便明言。其实她现在的处境也并不好,名义上她虽是罗神通的干女儿,但实际上却是罗神通笼络人心的工具。虽然过着锦衣玉食的日子,但却并没有自由,一直被罗神通禁足在地宫之,不得外出。”

秋风叶虽然老练,但妇道人家终归还是妇道人家,一遇到事情,立马就乱了分寸。

“那可怎么办啊?少爷,你一定有办法对吗?求求你,救她出来……”

秋风叶说着竟然又跪在了地上,这下蒋惊天可真的生气了,立马厉声道,“站起来!秋风叶,把你对付其他男人的招数,都给我收起来。别在我这儿玩虚的!”

别看秋风叶年龄蒋惊天大上一倍有余,又饱经风浪,但蒋惊天一拿出自己的威势来,还是立马就将其震住了。

“是。”

看着起身而立,低头不语的秋风叶,蒋惊天柔声道,“我说过,我一直把明月当做亲妹妹看待,她的事情我一定会尽心尽力的。现在的问题是,我们不知道师落雪到底是怎么想的。她是否已经习惯了现在的生活,不想改变?或是潜藏在罗神通的身旁,有着自己的打算。毕竟时隔八年,变化难料,我若就这样冒冒失失的,将其从地宫弄出来,恐怕会反而害了她。”

秋风叶闻言叹息道,“还是我一时冲动,考虑事情并不周全。我看大小姐的事情还是算了吧。你见到的师落雪很可能是假的,其实就算是真的,她也不会认我的。哎,这个苦命的孩子。”

蒋惊天紧皱着眉头,追问道,“假的?罗神通并没有骗我的理由。难道他有未卜先知的本领,知道我会遇到你?再说师落雪,她就算对你没有感情,那还有明月呢。就冲着这层关系,她也应该与你相认。”

“若我猜的不错,罗神通一定会将那个师落雪,介绍给每一个到他那里的权贵。一个石府贵客无人不晓的师落雪,一个潜藏在石府婢女的师飞花。罗神通还真的是煞费苦心,若非我以为二位小姐已经不在石府,而重操旧业,投身青楼。兴许我早就被他引诱出来了。”

蒋惊天虽然心十分好,秋风叶身上到底有着什么样的秘密,能够让罗神通一找就是八年,若是秋风叶此时还不出现,更可能会寻上一辈子。但事关师家秘辛,若秋风叶不主动说出来,蒋惊天也不便多问。

两人沉默了片刻,秋风叶才深吸了一口气,轻声道,“事到如今,石少爷,我也不瞒你了。事情还要从一件兵器说起。”

“兵器?”

秋风叶双眼之,浮现出了迷醉的神采,喃喃的道,“薄如蝉翼,轻似绢沙。屈之则尾相就,放手复直如故,出则铮铮有声,刃可斩铁断金。”

闻言,蒋惊天惊骇的张大了嘴吧,略显磕巴的道,“天……阶神兵,绕指柔!”

秋风叶深深的瞅了一眼蒋惊天,见其惊骇之意并非佯装,便肯定道,“没错,正是天下第一杀器,绕指柔。”

说绕指柔是天下第一杀器,并非是因为它的威力要远胜于其他天阶神兵,而是因为绕指柔是一件专职暗杀的兵器。“淡若云烟,视若无物,三丈之外,莫能察之。”说的就是它。

绕指柔为司马家的镇族之宝,其名下的杀手组织,天下第一楼,曾经威震宇内。号称只要出得起晶币,就没有杀不了的人,就连人皇、太子,都敢明码标价。不过也正是因司马家行事过于招摇,才引起了武林人士的公愤。从此由盛转衰,一蹶不振,直至百年前,彻底消失在了江湖之。当然,与司马家一齐消失的,还有这颇具传色彩的绕指柔。

蒋惊天深吸了一口气,平静了一下激动的情绪,缓缓的道,“这绕指柔已经在江湖之,销声匿迹了一百余年,却没想到一直隐藏在名不见经传的师家。”

秋风叶双眼逐渐变得深邃起来,似乎已经陷入了以往的回忆之,“我家主人名叫师亦云,乃帝都第一名妓,素有天下第一才女之称。记得二十一年前,我家主人正好二十八岁,虽然容颜依旧,却已经厌倦了这纸醉金迷的生活。

只是像我们这些堕入风尘的女子,想要隐退又何等容易,像主人这种名满帝都的名妓,就更是如此。恐怕主人一宣布归隐,第一个站出来,想要将她纳入房的,就是当今人皇。

而就在这年,司马公子出现了。他潇洒不羁,特立独行,与帝都的每一位公子皆不相同。他武可盖世,可兴国,却视金钱如粪土,视功名如草芥。我至今还记得第一次见到他时,其口念道的那诗。”

秋风叶双眼那浓到化不开的温柔,已经暴露了她心对司马公子的爱意。眼看着司马公子与师亦云双宿双栖,其的辛酸与痛苦,是没有第二个人可以理解的。不过对此,蒋惊天也只能无奈的叹息一声。

秋风叶口吟着诗,身子也随之舞动了起来,其曼妙的身姿,正好与这洒脱不羁的诗词相和,就好像这舞步,是特意为此诗而创作的一般。随着诗词的流淌,和舞步的腾挪,秋风叶已经完全融入到了,那段既幸福,而又痛苦的回忆之。

“仗剑红尘已是癫,有酒平步上青天。

游星戏斗弄日月,醉卧云端笑人间。”

正是这样的一诗,打动了师亦云的心扉,也推开了秋风叶的心门。





第228章司马蚀玄




铿锵之音一去,秋风叶的舞步也随之停了下来,其双眼的迷醉,与那深深的不可自拔,也在一点一滴的退去。

“司马公子对主人一见倾心,主人对司马公子也是芳心暗许。至此之后,司马公子每天都到万花楼去找主人,而主人也除司马公子外,再不接客。

只可惜好景不长,主人的退隐之心一显露,帝都便纷纷向万花楼施压。万花楼在帝都虽颇有势力,但终究只是风月之所,皆是依仗着帝都的这些权贵、金主,才有了今时今日的地位、权势。面对各方势力的联手施压,万花楼主也无可奈何,最后只给主人出了一个,没有办法的办法。”

蒋惊天深深的感受到了师亦云那时的身不由己,所以一见事情有所转机,立马急切的问道,“结果如何?到底有何妙法?”

秋风叶深吸一口气,然后缓缓的道,“抛绣球!”

“抛绣球?”

“主人一开始也拿不定主意,虽说抛绣球此举,能够堵住满城权贵之口,但帝都高手如云,就算有主人暗相助,这绣球最终也未必就能落入司马公子之手。但司马公子得知此法之后,却当场就应允了下来。

天下第一才女,万花楼花魁选夫,前来应征者何止万数。最终还是禁卫军出面,维持的秩序,将市井之民全部驱逐,只留下帝都的达官显宦。尽管如此,等在绣楼之下的人,也不下千数,就连当今人皇,都微服而来,打算赌一赌自己的运气。”

蒋惊天根本没有想到,一代娼妓,竟然也能引出这么大的场面,不由得追问道,“司马公子技压群雄,取得绣球了吗?”

“在这之前,大家都以为司马公子是一位弱书生,但事实却证明,他们全都看走了眼。那天司马公子一身白衣,手执折扇,怀抱酒坛,踏空而来。他那谪仙降世般的气度,顿时震慑全场,最终敢出手与其争夺绣球的,也只有那寥寥五人。

风叶虽然不通武学,但也可以看出来,司马公子的轻功要那五人高出许多,就算那五人合力,也没能奈何得了他。而当今人皇,就在那五人之。人皇自知夺美无望,便表明身份,更许下王爵。言明,只要司马公子肯将美人相让,便封其为逍遥王。

异姓王在我朝未有先例,可见人皇对主人也是志在必得。只可惜司马公子却对这人人垂涎的爵位淡淡一笑,然后揽美而去。”

蒋惊天听至此处,内心震动,若换做是他,或许也可以为了心爱之人,放弃功名利禄。但却绝对做不到司马公子这样洒脱,仅是一笑了之。怪不得这个司马公子,迷得秋风叶如痴如醉。就凭着最后的一笑,试问天下间哪位女子,可以不为之动心。

“司马公子与主人喜结良缘,从此在都城之外,结庐而居,过着神仙眷侣的日子。那些日子是主人一生当最幸福的日子,也是我一生之最快乐的日子。

一年之后,主人为司马公子诞下一女,取名落雪。转年之后,主人再有身孕,也就是二小姐飞花。按理来说,司马公子与主人应该幸福美满才对,怎知司马公子的父亲却于此时寻到了帝都。起初之时,他老人家还十分高兴,但等他见到主人头上的金钗之后,却勃然大怒。

这金钗是司马公子与主人的定情之物,主人一直视若珍宝,平日里都不舍得戴,那日得知公公来见,还是特意将其找出来的。主人见公公伸手讨要,虽然不舍,但还是将金钗递了过去。只是司马公子却横加阻挡。于是父子两人便争执了起来。

我从司马父子三三两两的话语之,也大致听清楚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原来这金钗是司马家,家主的象征。司马老爷子认为司马公子将家主之位传给一个娼妓,实在是有辱门风,而其也不顾大局。但司马公子却说宝剑赠英雄,这金钗自然要戴在美人的头上,才可显示出它的价值。若是将其放在一个男人的身上,才是暴遣天物。

两人谁也说服不了谁,最终更是大打出手。司马老爷子想要出手强夺,但修为却要弱上司马公子一分,无奈之下只能含愤而去,更撂下狠话,从此不认他这个儿子。”

蒋惊天越听越是糊涂,最终忍不住插嘴道,“不就是一根金钗,闹得父子反目,值得吗?”

秋风叶微微一笑,为蒋惊天解释道,“那根金钗尾部十分特别,有一条薄如蝉翼的透明玉带。我也是在后来才知道的,原来那缚在金钗上的玉带,就是天阶神兵绕指柔。而司马公子,就是司马家当代家主,司马蚀玄。”

蒋惊天闻言惊骇的道,“就算他是司马家家主,也不应该将关乎本族兴衰的天阶神兵,作为定情信物赠与她人。这也未免……”

秋风叶嫣然一笑,“在你们这些俗人的眼,这绕指柔是一件兵器,但在司马公子眼,它却是一件精妙绝伦的饰。既然是饰,那就只有插在自己最心爱的女子头上,才能展现出其应有的魅力。这也是司马父子分歧的根本之处。

司马老爷子离开之后,司马公子就在主人的劝说下,追了出去。司马公子久去不归,主人心挂念,不小心就动了胎气,呈早产之像。我那时也吓坏了,急忙去请产婆,只可惜还是晚了一步。待我将产婆带回来后,主人已经抱着刚出世的二小姐,香消玉殒了。

当时我心乱如麻,脑唯一的想法,就是等司马公子回来。只可惜一个时辰过去了,两个时辰过去了,我没有将司马公子等回来,却等来了一队卫兵。我害怕极了,就带着两个孩子,躲到了床底下。这些卫兵闯进来后,一见主人身死,屋再他人,便大致搜索了一下,匆匆离去。

我从那些卫兵的只言片语得知,司马公子之所以没有回来,是因为他遭到了禁卫军的伏击。原来早在抛绣球那日,人皇就看出了司马公子的出身,许诺那逍遥王的爵位,一方面是为了夺得美人,更重要的一方面,则是想以此拉拢司马家。”

蒋惊天闻言疑惑不解的追问道,“如果是这样的话,那禁卫军为什么又会伏击司马公子呢?”

“都是因为司马老爷子,他此次前来帝都,被人认了出来。人皇以为他仍是司马家主,便派兵伏击于他,打算强夺神兵绕指柔。司马公子其实是替父挡灾,于半路主动杀入了禁卫军。”

“那司马蚀玄死了吗?”

秋风叶并没有回答蒋惊天的问题,而是继续讲述道,“当那些卫兵从家里撤走之后,我十分害怕,就带着落雪、飞花急忙离开了那里。当然,我还拿走了主人头上的那根金钗。

我并没有走远。事实上,我一个柔弱女子,带着两个孩子,也走不远。只走了三四里,就再也走不动了,便投宿在一个农户的家里。

那一对夫妇不但憨厚,而且热情,有他们两个帮忙照顾落雪、飞花,我便连夜又赶了回去。一方面是因为主人的后事还没有料理,另一方面,则是怕司马公子回来之后,找不到我们。只是我回去之后却现,小姐的尸体已经不见了,床榻上只留下了这两样东西。”

说着秋风叶从怀取出了一方沾染着鲜血的手帕,和一枚正面篆刻着“罗”字,北面篆刻着“万兽”的令牌。

“这方手帕是主人送给司马公子的定情之物,平日里他从不离身。而这令牌,则是万兽城罗家的。”

蒋惊天闻言揣测道,“莫非是罗家之人,救走了司马蚀玄?”

秋风叶叹息一声,缓缓的道,“一开始,我也以为司马公子是被罗家之人救走的。但之后的一件事,却让我确定了,司马公子实际上是被罗家之人掳走的。虽然只是一字之差,但其的含义,却就差之千里了。

在寻到了这手帕与令牌之后,我又在那农户家住了一个月,待飞花满月之后,我便带着两个孩子寻到了这万兽城。我一个弱女子,带着两个孩子,身上虽然有不少晶币,但却不敢显露出来。所以这一走,就走了八年。

这八年来,落雪、飞花不但长大成人了,还和我学了不少的歌舞,特别是落雪,天赋极高,小小年纪,就有了几分大家的风采。我们娘仨能到这万兽城来,还真得感谢罗家,若是没有万兽城拍卖行的商队,我们三个是无论如何都穿越不了塞北大森林的。

到了万兽城之后,我就带着落雪、飞花,直接去了罗家。事情我想象的还要顺利,我说明来意之后,罗家不但将我们娘仨奉为了座上之宾,罗方这个家主,还亲自来接见我。”

事情如此展,这倒出乎了蒋惊天的意料,“那你见到司马蚀玄了吗?”

“罗方口口声声说司马公子是他救走的,但却并不安排我与其相见,还千方百计的试探我,问我司马公子是否有什么重要的东西,留在了我这儿。

这八年来,我经历的实在是太多了,早非是当年的那个没有心机的小姑娘。所以罗方心怀不轨,又怎么能瞒过我的眼睛。于是我便谎称将主人的遗物,掩埋在了帝都某处,暂时稳住了罗方。并趁着他亲身去寻,罗府之人对我看管不严之际,带着落雪、飞花逃走了。”





第229章一顾倾人城




蒋惊天随口问出了自己心的疑问,“既然你们已经逃走了,那她们两个怎么又会流落到石府呢?”

秋风叶闻言叹气道,“事实上,我们三个已经混进商队,成功的逃出了万兽城。{}但没想到,商队刚离开万兽城半天,就遇到了拦路的劫匪。劫匪的人数虽然众多,但商队的武师也不是好惹的,若真要动起手来,谁胜谁负还是个未知数。所以在商队老板拿出不菲的晶币之后,这伙劫匪便退去了。但可恨的是,那伙劫匪在临走之时,竟然趁着商队武师不注意,将我与另外四名女子,给掳走了。

我们五人被劫匪掳去之后,受尽侮辱。这伙劫匪一共三十余人,每一位都曾经在我的身上泄过兽欲。和我一起被劫来的四个姑娘,不堪凌辱,先后自尽。只有我一个人,因为心放不下落雪、飞花,而坚强的活了下来。

每天都有新的姑娘被掳来,每天都有人不堪侮辱,而选择自杀。那真不是人活的日子。我就这样,在土匪窝生活了三个月。直到罗方亲自带兵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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