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晓飞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姚明继续说道,
“弗老大当年真的是帮了我很多,我到现在都非常感谢他,当年我到球队报道,其他球员估计是都没见过东方人,都用一种很奇怪的眼神看我,而弗老大,则是第一个张开双臂拥抱我的人,所以当年的我,对弗老大很是信任,当我把我想回国的念头跟他说了之后,他又跟我说了这样一番话。”
“弗朗西斯?”
姚明没有接话,而是自顾自地说道,“他跟我说,姚明,如果你现在回国,那么就证明你就是一个懦夫,一个被未知的NBA打败了的懦夫,如果你现在回国,你将会永远地活在别人对你的嘲笑之中,只要有人提起你,那些人的脸上就会有满脸的不屑——姚明?他是谁?那个在NBA混不下去灰溜溜逃回来的那个懦夫?他们不会想起你之前有多么多么的好,多么多么的优秀,他们只会想起你曾经在NBA出得那些囧,你得到的是无尽的嘲笑和不屑,失去的,将是你未来的那些美妙的时光!”
最后,姚明再次拉低了语气,语重心长地说道,
“白晓飞,现在,我也想把这句话送给你,希望你能明白。”
“哗啦!”
似乎要涨潮了,海水冲撞着海边的礁石,打湿了白晓飞的裤脚,白晓飞站了起来,走向岸边的沙滩,脚步比来的时候更加的坚定。
“最后,白晓飞,最后我还想跟你说一句话,我到现在,都非常感谢那些曾经在我篮球生涯里帮助我的人,包括我的启蒙教练李章民,我的妻子叶莉,还有王非指导,蒋兴权指导,还有大郅,刘玮,大巴等等,我就不一一列举了,”姚明突然停顿了一下,然后继续说道,
“除了上面的这些人,我还要感谢我十六岁那年,被我打爆了的后来成为NBA球员的泰森钱德勒,是他让我坚定了去NBA的信心,还有抢走我最佳新秀奖杯的阿玛雷斯塔德迈尔,新秀赛季晃倒我的史蒂夫马布里,抢走了他全明星首发地位导致他无时不无刻不在跟我斗嘴的沙奎尔奥尼尔,曾经极度不看好我的查尔斯巴克利以及遇见我一次,就爆发一次的达利米里西奇,甚至是曾经封盖过我而把我沦为笑柄的的内特罗宾逊,正是这些人,鞭策着我不断在进步,有的时候,被人打爆是一件好事,因为这能让你看清楚你自己还欠缺什么,需要什么,改善什么,你要做的,不是逃跑,而是击败他!你是一名斗士!而不是一名懦夫!”
白晓飞微皱着眉毛,重重地吐出一口气出来,上下牙齿紧紧地咬合在一起,内心则是如同脚下的潮水一般汹涌。
第二十三章 美女争艳()
第二天一早,白晓飞和兆强去了医院看望汪敬,白晓飞推开病房的门,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个女人的倩影,她穿着黑色典雅的薄纱长裙,长发飘飘,安静地坐在汪敬的病床前把削好的苹果递给汪敬。
是陈文君。
“呦,大妞来啦!”兆强带着墨镜,酷劲十足,进了病房,看见了陈文君,兆强把墨镜摘了下来,“大妞”是兆强给陈文君起的外号,兆强总是这样,混不吝的,有些痞,但是不邪气。
跟兆强混熟了,开些小玩笑陈文君也能够接受,此时的陈文君抬起了头,她的眼角画着细碎的妆容,平添了几分妩媚和华贵,文君用手捋了捋乌黑秀丽的长发,眼睛弯的跟夜晚的月牙似得,嘴角轻轻上扬,划出一个美丽的弧度,陈文君的笑容干净清凉,如同清晨在山涧潺潺流动的溪水一般清澈见底。
“你注意点措辞,大妞多不像话,人家可是大家闺秀。”
汪敬躺在病床上,做手术的左膝盖被白色的纱布缠的鼓出一大块,但是汪敬的脸上依旧是挂着笑容,汪敬很帅,白皙的皮肤,高耸的鼻梁,尖尖的下巴,明亮而又深邃的眸子,最关键的是,在汪敬的身上,总有一种莫名的气质,那种气质不是市井凡夫所拥有的,而是类似于修养极好的富家子弟,但是白晓飞,兆强包括陈文君都知道,汪敬的家境并不是很好,所以这个问题一直困扰着心思细腻的陈文君,她想问,但是一直不敢,害怕会触动汪敬的那些敏感的回忆。
几个人瞎聊几句,话题便转到白晓飞的NBA首秀,毕竟,他们来到美国的最终目的,就是在NBA里闯荡出一番天地,目前,只有白晓飞踏出了第一步——被NBA球队签约,所以聊天的话题都转到了白晓飞这里。
“白白,昨天晚上,你在斯塔德迈尔脑袋上的那记空接暴扣,真的是帅呆了!”兆强表情极度夸张地说道,“暴扣之后,你应该像大猩猩一样,捶胸怒吼,这样才能震慑住斯塔德迈尔!”
“什么!你们是NBA球员?”
陈文君一直认为他们三个人是篮球运动员,这没错,关键是没想到竟然是NBA球员,之前学习英语的时候陈文君也问过,但是都被兆强搪塞了过去,兆强是主要考虑如果当时还没有被NBA球队签约,如果贸然答应,若是签不上,会被留下笑柄,这次白晓飞被球队签约了,兆强也就没有顾及了。
“是,但是我们三个人目前只有白白是NBA球员,汪敬在养伤,我还没有合同,”兆强看着陈文君说道,“昨天晚上是白白的NBA首秀。”
“你怎么不告诉我呢?”陈文君说道,“昨天晚上我很早就睡下了。”
“不是我没有告诉你,而是当时我们三个人确实不是NBA球员啊。”
兆强手一摊,表示他说的没错。
“那个斯塔德迈尔确实是太过于嚣张了,新秀赛季的时候就怒吼过姚明,结果是被弗朗西斯给教训了,”兆强继续说道,“斯塔德迈尔就是那种遇见强的就蔫了,遇见软的就硬起来了的货色。”
“那你的意思是我弱呗。”白晓飞听着兆强的话里好像有什么不对。
“我没说你弱啊,你自己理解就行了。”兆强用手摸了摸白晓飞的脑袋,说道,“斯塔德迈尔已经在联盟里打了十年球了,白白,你再过十年,肯定能在斯塔德迈尔那小子脑袋上拿下不止五十分!”
“十年后斯塔德迈尔三十八岁,能不能打上球还不一定了,跟一个老头打球,哼,兆强,你这是在小瞧我吗?”
“老头?明天黄蜂队对阵圣安东尼奥马刺队,首发中锋是今年已经年满三十四周岁的邓肯,我等着你被打爆的好消息。”
“邓肯——再牛逼也是一个老头……”
说这句话的白晓飞底气明显不足。
几个人正讨论的热火朝天,病房的门突然开了,一名穿着牛仔短裤,白色格仔衫,头顶上带着红色的棒球帽,身材修长面容姣好的女人走了进来。
兆强看见这名女声,眼睛顿时亮了,牛仔短裤下,露出修长白皙的大腿,穿着红色的运动跑鞋,脖颈下,格仔衫拉链的位置恰到好处,长长的事业线左右,伟岸的双峰呼之欲出,女人用葱白的手臂把头顶上的帽子摘了下来,对着众人笑了笑。
“美女,你是……”兆强上前一步说道。
“你好,你叫兆强是吧,三水体育学院的高材生。”女人的笑容很媚,兆强感觉自己的骨头都快酥了。
“什么高材生,不敢当,不敢当,”兆强摆摆手,嘴角挂着坏笑说道,“也就是稍微牛逼了一点,高材生什么的不敢当,以后别这么说我,太高调了不好。”
女人没有理会哈喇子快流了一地的兆强,转而走向白晓飞。
白晓飞的哈喇子已经流了一地了。
“你好,白晓飞,我是三水体育画报的NBA专栏记者,沈嫣,昨天晚上的比赛我看了,比赛很精彩,你的表现也非常不错。”
“你看拉?”白晓飞轻声问道。
“是的,不仅我看了,这场比赛在全国二十八档卫视同步直播,这架势都快赶上晚上七点钟的新闻联播了,你们在美国可能不知道,国内已经炸翻了天了,真的是轰动了整个体育界!”
“我这么出名拉?”白晓飞痴痴一想,表情刚刚得意起来,脑海中突然闪过斯塔德迈尔在自己脑袋上的那些暴力的扣篮,这……全国人民也都看到了……想到这里,白晓飞的表情随即落寞了起来。
沈嫣的手里不知何时多了一兜水果,放在汪敬的病床旁边,嘴角含笑,说道,
“汪敬,我刚才问过医生了,你腿上的伤痊愈期是两个半月,一个月之后就可以下床,但是不能做太剧烈的活动,我给你买了一副哑铃,在这期间你在床上可以锻炼一下上肢力量。”
“真的?太好了!其实我也是这么想的!”
汪敬轻轻笑道,但是他没注意到,陈文君的脸上的笑容却是有些不自然。
“你们认识?”白晓飞问道。
“是的,沈嫣是一名记着,但是在我受伤的时候多亏有她照顾我。”
白晓飞和兆强看了看坐在病床前的陈文君,又看了看站在汪敬身前的沈嫣,然后两个人又相互对视一眼,突然,兆强捂着自己的左膝盖蹲在地上痛苦地**道,
“哎呦,哎呦……疼死我了……”
“你怎么了?”白晓飞赶紧上前一步,问道。
“疼……疼……膝盖疼……”兆强似乎疼得脸都扭曲了起来。
“我看不是疼得,”汪敬轻轻笑道,“是膝盖中了一箭吧。”
兆强站了起来,跟没事似得,嘟囔道,
“这个世界就是有这么些的不平等,有些人伤了,有两个大姑娘牵挂着,有些人伤了,却只有一个胖子安慰着,唉~~~好伤心~~!”
陈文君,沈嫣的脸上面露尴尬,而汪敬,白晓飞和兆强三个人却哈哈大笑起来。
第二十四章 马刺队的历史()
圣安东尼奥马刺队的主场SBC中心体育馆。
此时,能够容纳一万八千多人的体育馆座无虚席,每个人都穿着马刺队特有的黑白相间的恤衫为主队加油,圣安东尼奥是小球市场,但是这里的篮球气氛却是一点都不输于纽约,洛杉矶这样的大城市,因为马刺队的历史文化源远流长,是NBA刚刚成立时期的几支队伍之一。
马刺队的前身叫做达拉斯矮树丛队,取名为墨西哥的一种常见的灌木树种,这支球队当时是ABA的球队之一,1973年球队由达拉斯搬到了圣安东尼奥,并且将队名更改为圣安东尼奥马刺队,很多人都不知道这个队名意味着什么,现在我可以来解答,马刺队源于达拉斯,而达拉斯人所崇拜牛仔文化盛行,马刺是每个牛仔都必备的工具,所以取名为马刺队。
1976年6月,ABA与NBA合并,马刺队中涌现出了队史第一位球星,绰号“冰人”的乔治格文,1978年开始,马刺在格文的带领下,在NBA的前7年中斩获5个赛区冠军,并成为了季后赛常客。但在季后赛中,马刺还是未有任何突破。接连败给华盛顿子弹队、波士顿凯尔特人队、休斯敦火箭队和洛杉矶湖人队,季后赛糟糕的表现始终不能带给球队一个NBA总冠军。
19841985赛季,状态下滑的格文被交易到公牛队,马刺由此开始了长达四年的沉沦,尽管球队在1987年的选秀大会上选中了“海军上将”大卫罗宾逊,但是后者在服役两年之后才于1989年登陆NBA。
在罗宾逊的NBA的处子秀中,罗宾逊用23分和17个篮板带给所有关心马刺的球迷一份希望,而罗宾逊也没有辜负这份希望,球队连续两年位列中西区头名,罗宾逊入选西部全明星阵容。这位超级中锋7次入选NBA最佳阵容和最佳防守阵容,10次入选全明星阵容,并被选为NBA历史上50位巨星之一,球队1989-90赛季比1988-89赛季多赢35场比赛的成绩也是NBA历史上球队胜场进步最大的纪录。而这个巨大转变的驱动力就来自“上将”罗宾逊。罗宾逊在赛季的每个月都拿下了月度最佳新秀,而且他24。3分和12。0个篮板的数据在球队中均排名第一。他被选为年度最佳新秀并入选了西部全明星阵容。
接下来的几个赛季中,球队在罗宾逊的带领下,每一年都取得了非常优秀的战绩,这期间,还吸引或交易了艾弗里约翰逊,肖恩艾利奥特,蒙蒂威廉姆斯,丹尼斯罗德曼等等一干悍将的加盟,球队战绩连年飙升,但是想要夺得总冠军,很显然还是不够,直到19961997赛季结束,这一个赛季,球队因为罗宾逊时好时坏的后背和脚骨,,而仅仅取得二十场胜利,中国有句老话,叫“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因为糟糕的战绩,球队在随后的选秀中抽中了状元签并且拿下了邓肯,这标志着马刺迎来了一个新的时代。
有人说,这个时代是属于邓肯的,也有人说这个时代是属于bobo维奇的,在邓肯来到球队的前一个赛季,bobo维奇解雇了球队主教练鲍勃希尔,亲自拿起了教鞭,但是这个赛季,在bobo维奇走马上任之后,球队只拿到了可怜的十七场胜利,随后,邓肯来了。
在大卫?罗宾逊伤愈复出,以及1997年NBA的选秀状元蒂姆邓肯加入之后,马刺队又再次完成了NBA历史上单个赛季上最大的胜场进步,他们赢下了56场比赛并打入了季后赛的第二轮,最终在西部半决赛输给了犹他爵士队。
在这个赛季里,邓肯平均每场得到21。1分(NBA中排名第12),11。9个篮板(第3),2。51次盖帽(第6),并取得了最多的57次的两双。他被选入了NBA全明星阵容,并毫无悬念地摘得了年度最佳新秀奖。时至20102011赛季,三十四岁的邓肯在长达十四年的职业生涯里,拿下两个常规赛MVP,四次总冠军,三次总决赛MVP(另外一个给了帕克),参加了十二届全明星,十三次入选最佳阵容其中入选一阵的次数达到九次!
这些苍白的数据或许还不能够说明邓肯的伟大,那么这个呢——自1997年蒂姆?邓肯加盟后马刺队没有缺席过一次季后赛。1997年至今,马刺在所参加的69。6%的比赛中取得了胜利,这个数据不仅仅是在NBA,他条件扩大到美国的四大联盟赛事,这个时期的马刺队都是获胜百分比最高的职业体育团队。
19981999年,NBA因为劳资纠纷停摆,恢复过后NBA球队只打了50场球,这一年,罗宾逊,邓肯,艾利奥特和马里奥艾利集体发力,先后击败了森林狼,湖人,开拓者和尼克斯,最终夺得了队史第一座总冠军,邓肯荣膺FMVP(总决赛最有价值球员)。
2001年,一名个子矮小,身材单薄不会投三分球但是速度奇快的法国球员被马刺队以首轮第28位挑中,并且在新秀赛季的前一个周之内就坐稳了球队的首发一号位,参加了三届全明星,并且是2007年的总决赛MVP,他就是托尼帕克。
1999年,马刺队以总顺位第57顺位选中了一个叫马努吉诺比利的球员,但是直到2002年,他才正时地登陆NBA,他于2005年入选了全明星,他的突破无解,三分精准,被很多NBA球员都评为比科比都难于防守的球员,更是被bobo维奇戏称是球队里唯一一个管不住的球员,他虽然打的是替补的位置,但是在关键时刻,他却比任何球员都要管用,他投出的那些关键球,每一次投篮身子都是七拐八扭的,但是总能让篮球落入网袋。
由此,GDP组合正式成型。
20022003赛季,马刺在季后赛里先后射落太阳,斩落湖人,降服小牛,撕破篮网,再次登顶,邓肯常规赛MVP和总决赛MVP双料加身,这一年是罗宾逊的最后一年,他将马刺的文化和精神传承给了邓肯,值得一提的是,这一年的马刺阵容中,还有中国球员巴特尔。巴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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