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拎着扩音箱与摇铃,全幅武装的样子。
拎着歌牌,我们俩在食客中慢慢走。当经过一群围住满满一桌烤肉的顾客时,一个满脑肥肠的男人叫住我们:“你们俩谁唱啊?”
“我唱。”加贝说。
“姑娘呢?姑娘为什么不唱?”
“对不起,我唱得没有他唱得好。”我抱歉地笑。
男人托住油汪汪的下巴,用牙签剔着牙缝中的肉,色迷迷地望着我:“没关系,小伙弹,姑娘唱,我就听。”说着,一桌人哄然大笑。一个肥胖的女人恼怒地用铁丝在男人脑袋上敲了几下。
加贝的脸泛白了,我更气得眼泪汪汪,但我什么也没说,用力把加贝推走。又转了几圈后,一对夫妻模样的客人要求看看我们的歌牌。
“多少钱一首?”女的看着歌名,头也不抬地问。
我俩相互对望一下,“十元。”我说。
“十元?!”女人惊讶地放下牌子,望着我们,“太贵了吧。”
加贝笑笑,没吭声。
“便宜点,便宜点;五元一首吧。”女的讨价还价。
我没有理她,盯着那张斤斤计较的脸,真想把桌上的茶泼上去,她以为这是什么?卖大白菜还是大萝卜?
看我们俩都没吭声,她又让了一步:“七元!我再加两元,怎么样?”
加贝静静抽走她手中的歌牌,揽住我的肩膀,扭头就走。
“哎哟,七元还不满意?”女人惊讶地嘲笑。
“你懂什么?人家这是艺术!”她身边的男人用讽刺的口吻强调。
沮丧透顶。
避开那些喧闹的人群,我们俩面朝湖水坐在一棵大柳树下。望着四周歌舞升平的温柔旖旎景象,我不禁长长叹了一口气。
“是不是挺失望的?”黑暗中,加贝轻轻地问。
“加贝,我想我们是不是太清高了?”我小心翼翼地反问。
加贝不回答。婆娑的柳影中,他侧面的轮廓在月色中完美得近乎忧伤。
沉寂了好一会儿,他突然站起来,兴致高昂地说:“樱桃,我给你唱歌吧,好久没给你唱了。哈哈,免费。”
“好啊!”我笑着将双臂舒舒服服搭在石凳的靠背上。
加贝抱好吉他,眯着眼睛,一侧嘴角微微上挑,脸上又浮现他那经典的、略略嘲讽的“艺术家”式微笑。他手中的拨片轻轻一划,一道优美的弦声如泉水般淙淙淌出。
“夕阳醉了 晚霞醉了 任谁都掩饰不了
因我的心 因我的心早已经醉掉
是谁带笑 是谁带俏
默然将心 偷取了
酒醉的心 酒醉的心在燃烧……”
这是张学友的老歌《夕阳醉了》。加贝说在三年前那个元旦晚会后,他便立刻爱上这首歌,因为自从见到我后,他的心也醉掉了。
我静静地听,静静地看。三年多了,面前的他已经从羞涩男孩变成了成熟男人,而我们也从无忧无虑的学校来到现实残酷的北京。物非人非,心中突然涌起一股莫名的忧伤。
不知何时,我们身边已经簇拥了一大堆人。加贝唱完这首歌,人们用力鼓掌,纷纷要求他再次献歌。
加贝非常高兴,抱着吉他又继续唱起来,唱了一首又一首,人,也越围越多。湖面上,几只小船也摇摇摆摆地靠过来了。
“小兄弟,到我们船上来!”其中一只船上,一群拎着鸡爪的男女冲我们大声吆喝,“我们包你,二百元,如何?”
“包”这个字眼实在难听。但二百元……我的心蠢蠢欲动,伸出手指戳戳他的后背。
加贝沉默了一会儿,摇摇头说:“不好。”
“呵呵,嫌少?那再加五十,哈哈哈,正好凑个二百五!”
加贝厌恶地收起吉他,我用力扯住他,又急又气:“加贝,别这样啊——”
加贝冷冷地看着我,陌生的目光令我不由得打了一个寒战。正僵持不下时,一位一袭古怪长裙的女孩走过来,彬彬有礼地对我们说:“小姐、先生,如果方便得话,我们老板请您二位过去一趟。”
12
同样是一家酒吧。
不过,这个酒吧与以往见到的任何一家都不一样。延伸出来的屋檐上铺着稻草,门是粗糙的木头,窗户用新鲜的树枝编成,门前的地板上镶嵌着漂亮的五彩石,灯光投射上去,璀璨得像星星。
门口竖着一个古朴的木桩子,上面用炭火烧出两个字:心湖。
心湖?
我第一个反应就是三毛在《前世今生》中写到她的前世,那个沉静的印第安女子,那个沉静的印第安男人,他们沉静地生活,花开花落、生老病死,一如门前波光粼粼的心湖,沉静永恒。
进了酒吧,里面的景象更令我恍若梦中。房间里飘荡着奇妙的异域音乐;地板上铺着坚硬的五彩砖;四壁的墙面全部用树枝贴住,泛着新鲜原始的木头气息。墙上挂着渔网、蓑衣和干枯的玉米;酒吧里凌乱有序地摆着粗大的木桩当座位;座位前的桌子是一根根圆木,被挖成狭窄、两头尖尖的船形模样。最令我惊叹的是,酒吧一侧墙壁竟然是一个炕,炕上摆着火盆,四周随意丢着古老美丽的刺绣坐垫。
一个长发女人,嘴里叼着一根烟,正低着头朝火盆中取火。灯光非常昏暗,当她的脸接近火盆那一瞬间,我的脑中乍然划过一道闪电。
这是怎么样一位女子啊!有着最粗糙的皮肤、最黧黑的面孔,却有最明亮的眼睛与最性感的双唇。长发丰韧如瀑,鬓角别着一朵孔雀兰;耳朵上垂着长长的银坠子;手腕上堆着层层叠叠的银镯子;身披宽松别致的黑袍子,上面用银线绣满玉树百鸟图案。
没有化妆,素面朝天。在昏暗迷离的火光中,她慵懒的姿态像油画一样耐人寻味。
“玫姆,他们来了。”带我们来的女子向她招呼。
“哦,请坐吧。”她随手拍拍自己身边的坐垫,声音也是懒懒的,沉郁的。
我和加贝对望一眼,脱了鞋子,围着火盆坐到炕上。
女人狠狠抽了一口烟,眯着眼吐出一团团烟圈,然后毫不客气地看着加贝。估计她的目光非常直率,加贝都有些窘了。
“我的酒吧缺一个歌手,你愿意来吗?”一句废话没有,她直奔主题。
“真的?!”我惊喜地脱口而出。
她扭脸奇怪地看看我,我尴尬地闭上嘴巴。
“我估计不能长期唱,要看以后的工作情况。”加贝非常老实地说。这个贺加贝,真令我恨得牙齿痒痒的,要不是隔着火盆,我真会掐他一把。
还好女人非常大度:“没关系。我按天付你报酬,如果你不能来,打个电话通知一声就好了。”
“你这里需要唱什么类型的歌?”
“唱你刚才在湖边唱的,干净的,热情的,像太阳。”她说着,笑了起来。火光中,她的笑容更像太阳。
但我无暇欣赏太阳,绕着圈子问她:“我们初次来后海,不知这里唱歌的报酬如何计算?”
女人非常聪明,显然听出了我这句话的意思。她嘲弄地冲我喷出缕缕轻烟,问:“你是他什么人?经纪人吗?”
“不,她是我女朋友。”加贝急忙解释。
“哦,原来是阿夏。”她微笑,目光也柔和下来。
“阿夏?”
“是的,在我家乡,阿夏就是情人的意思。我是摩梭人。”
哦!怪不得这里一股浓郁的少数民族气息。再看看那桌子,可不就是摩梭族猪槽船的形状,还有那木桩子、渔具、火盆,还有服务生穿的水红长裙子、戴的圆形发髻,还有那两个字——
“心湖,是不是指泸沽湖?”我脱口而出。
女人又笑了,她的笑容真迷人:“是的,那是我心中的湖水,我觉得每个人心中都应该有一面湖水。”
“一面湖水?”我脱口而出,“有人说,高山上的湖水是躺在地球表面上的一滴眼泪;那么说,我枕畔的眼泪,便是挂在你心头的一面湖水。”
“哈哈哈——”女人爽朗大笑,直率地表白:“聪明的孩子,我喜欢你。”说完,她扭头招呼服务员:“阿妹,来三杯红酒。”
女人便是玫姆。
人这一生,要遇到多少缘分?有的缘分如浮萍,如过客;但有的,却会成为烙印,烙进生生世世。谁是谁的过客?谁是谁的生生世世?这一切,上天似乎早已经注定。
我们答应了玫姆。她开出的条件很不错,每晚两小时,一百元。最主要的是,她这里的客人不少,如果客人要点歌,开出的小费她分文不取。
玫姆对我们来说是一个谜。她的美是原始的、野性的,如同泸沽湖边的水草,自然天成,充满勃勃生机。我觉得,大美,均源自于天然,所以我说玫姆是最美的女人。
但加贝不这样认为。他一向喜欢静美,不喜欢张扬叛逆,所以在他眼中,挂在树上的樱桃才是最美的。这当然纯属情人眼里出西施了。
玫姆住在光华路的一幢高档公寓里,那是北京非常高尚的地段,据说那里的房价让人咋舌。她还有一辆大红色跑车。不过可能身为摩梭人,所以她绝少开车,而是经常走路。她的体态非常健硕,双腿丰满匀称,走起路来像非洲大草原的羚羊,快而矫健。
我无法想像一个仍处于母系氏族社会的女子如何从原始部落中走到北京,并拥有不菲的财富。看过杨二车娜姆的一本书《走出女儿国》,如果作者没有夸张,作为杨二车的族人,玫姆的经历估计也能写出一本天方夜谭的故事并经历一千零一夜的煎熬。
从女儿国走出的玫姆当然会有不少的阿夏。最引人注目的是一个阿拉伯人,说着一口地道的北京话,拥有一个著名又可怕的名字——约翰逊。不过他肯定没有NBA球星约翰逊的艾滋病。他非常干净,有时裹着纤尘不染的白袍子,有时穿着舒适清爽的亚麻套头毛衣。约翰逊在北京语言学院学语言,放学后经常带一捧鲜花来酒吧。一看到玫姆,两个人便没完没了地接吻,声音大得像火灾前的劈啪声。
在人们眼中,这个阿拉伯人是玫姆最钟情的阿夏,但我却不这样看。我注意到酒吧中有一个位置是任何人都不能碰的——火盆正前方。我知道,在摩梭人家,这是祖母的位置,也是最尊贵的位置。位置上的坐垫绣着斑斓绚丽的菩提扶桑凤凰,有着浓重的尼泊尔风情。每周总有两三个夜晚,一个身材略微发福的中国男人坐在上面。男人显然上了年纪,若非保养得道,估计皮肤早就松弛了。男人很安静,但他的静却有一种雷霆万钧的气势。他从来都是独来独往,而且从来都是一壶铁观音。品完这壶茶,悄然离开。不一会儿,玫姆也离开酒吧。
看过雅克贝汉拍摄的纪录片《迁徙的鸟》,为了心中的目的地,鸟儿们一直不停地迁徙、飞翔。我觉得很多移民都像迁徙的鸟,从这个城市迁到那个城市,在迁徙的过程中,心中隐匿太多的故事与忧伤,终于有一天,自己会被心中的负荷压得再也飞不动。
摩梭女子玫姆便是这样一只鸟。经常看到她疲惫的眼神与慵懒的姿态,我想,她是有些累了。
13
随着时间的推移,慢慢地,加贝获得了一些面试机会。但都是一些非常小的广告公司,有的刚刚成立,办公家具还没有买;还有的,干脆就在地下室办公。
至于我,则一直杳无回音。加贝与思嘉都劝我放低标准,不如先从国内普通企业做起,积攒几年工作经验后,再寻找进入外企的机会。但我认为,起步是决定命运的关键。于是仍然坚守原则不放松,并报名参加剑桥商务英语与国家英语六级的考试。兆龙饭店的那个男人提醒得对:一方面有缺憾只能通过另一方面来弥补。人只有“谋事”之后,天才会助你。
就这样,白天,我们依然四处参加招聘会、投简历;晚上便来“心湖”。加贝唱歌,我在昏暗的灯光下学英语。
第一次看我捧着商务英语学习,玫姆哈哈大笑。当我告诉她缘由后,她笑得更欢了。她说:“亲爱的,两张破证儿有这么重要吗?买假的不就成了吗?”
“假的?”
“现在连处女膜都是造假的,这世上还有多少真东西?”
“被发现怎么办?风险太大了。”
“哈哈哈,害怕风险就别飞那么高。人生就是赌博,我们全是赌徒。”
我摇摇头。其实我不是害怕,而是不屑那样的风险。
玫姆果然很讲信用,按天付报酬。来“心湖”的客人们品位不俗,他们喜欢听加贝唱老歌,也非常尊重他,从来不提无理要求。所以除了玫姆的一百元,每天晚上我们还能赚到不少小费。听说,后海不少酒吧歌手的小费需要与老板五五或三七分成,玫姆从来没有向我们提及此事,真是一位豁达的女子。
有一天夜里,玫姆有事外出了。加贝坐在吧台旁唱英文歌,我依旧躲在暗处学英语。听着熟悉的歌声,偶尔与灯光下唱歌的“王子”会心一笑,感觉真是幸福无边。快结束时,一群带着三分醉意的男女闯进来,拍着桌子要酒喝。酒刚端上,其中一个挺着圆滚滚的啤酒肚的男人突然站起来冲加贝嚷嚷:“唱歌的,你过来一下。”
加贝抱着吉他走过去。害怕出事,我也急忙跟上前。
“小伙子唱得真不错!”男人喷着满嘴的酒气,朝身边人指了一圈,“你们说是不是啊?”
“是啊是啊!”那些人怪叫着拍起巴掌。
“我们点歌你唱,行不行?”
“对不起,我不见得什么歌都会唱。”加贝矜持地拒绝。
“肯定会唱,我们只点流行歌。”
“这——”加贝犹豫。我知道他骨子里的清高又发作了,他一定不愿意给这样的人唱歌。
“什么这这那那的!老子给钱,唱一首一百元,够了吧?”男人一手拎酒瓶一手拍胸脯。
天哪!一首一百元!我们一定撞到财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