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门诊手术室出来后,好几次,我伸手想摸摸他的伤疤;但看到他一脸冷峻的表情,我最终还是克制住自己的温情。我们都是骄傲的,谁也不愿意最先放弃原则。
熙攘的人群中,一个女人的身影特别扎眼。两根粗粗的麻花辫,大红色土布棉袄,深蓝色扎染布裤子,绣花平底鞋。身材瘦削,面色极差,粗糙而暗淡,兵马俑一般。
女人的回头率颇高,但她浑然不觉;仍目光呆滞,似乎神游于另一个世界。待她走近我们时,我眼睛一亮,大叫一声:“玫姆。”
果然是玫姆。如此模样,如此打扮,偌大的北京城找不到第二个了。只是不过一个月没见,玫姆似乎变了一个人,熠熠神采不见了,健硕乐观不见了,泸湖湖上明亮的阳光似乎被浓浓的阴翳掩盖了。
玫姆慢慢回头,看着我们,眼神似喜似悲。终于,她笑了,露出一排贝壳般的牙齿:“樱桃、加贝——”她向我们张开双臂。
“你怎么在这里?”我问。
“哦——”她非常疲倦,无力多说一句话似的,懒懒靠在加贝身上,半乞求半命令,“有没有时间送我回家?我刚刮掉我的孩子。”
我惊吓得几乎跳起来,加贝也非常震惊,但他一句话也没多问,如呵护珍宝般扶着她,小心翼翼地把她扶进出租车。
早听说玫姆在北京最时尚的社区中有一幢神秘的豪宅,可当她打开那个漂亮紧固的防盗门后,我却被面前的景象吓了一跳。没有任何装修,几乎就是毛胚房。水泥地面、白墙、电灯泡、赤裸的暖气管道、粗糙的木头门。房间里几乎没什么陈设,简单的家具好像从旧货市场中拉来的。在一派简陋寒酸中,卧室中一张炫目张扬的床格外扎眼。床形如一朵怒放的罂粟,火红色真皮床头,大朵大朵血红玫瑰花的床褥,一幅圆形粉红纱帐从房顶垂下,朦朦胧胧罩在这朵暧昧的大红罂粟上,把欲望挑逗得排山倒海,意乱情迷。
我小腹发胀,脸红心跳,加贝也好不到哪儿去,尽量不去看这张勾魂摄魄的罂粟床。玫姆什么也没有意识到,踢了鞋子,如同疲倦的大鸟,沉重地伏在罂粟花上。
我大气也不敢出。孩子?谁的孩子?约翰逊的?还是其他阿夏的?
罂粟上的玫姆,头发凌乱、眼圈发青,嘴唇如干裂的土地,几道深深的皱纹出现在眼睑四周。她真是累了啊。
静静躺了一会儿,玫姆叫口渴。加贝四处找水,竟然没有发现热水瓶或饮水机之类的东西。玫姆说冰箱里有酒,暂且以酒代水。加贝坚决不同意,在厨房里找出一个不锈钢盆,洗了又洗,然后接了一盆清水放在煤气灶上烧。
看着加贝忙碌的身影,玫姆的表情非常复杂。“樱桃,你真幸福。”她痴痴地说,“有这么体贴的爱人。”
“嘿嘿,体贴有什么用,又没有钱。”
“钱?钱能带给你什么?”或许触到了她的痛处,她的情绪突然激动起来,一把拉开床头抽屉,从中掏出厚厚两大捆钞票,“你要钱吗?给你!十万块!”说着,她将两捆钞票硬生生塞到我怀中。
我吓了一大跳,捧着这砖头般的钞票,进退维艰。这时加贝走过来,赶紧把钞票重新放回她手上,认真说:“别开玩笑了,你现在才需要钱补身子。”没想到,玫姆却如同收到一个炸弹似的,用力地把钞票砸到地上,咬牙切齿:“啊——呸!”
“到底怎么了?”我不解地问。
她哆哆嗦嗦捂住脸,泪水像一条清亮的小河,顺着手臂蜿蜒而出。
玫姆的故事应该从八年前说起了。八年前,她还是泸沽湖畔一位漂亮的摩梭少女。十八岁的她,早已经行过“穿裙礼”多年。尽管身着代表成人的水红色长裙,盘着巨大的假髻,但她的花楼始终门窗紧闭,任凭方圆数十里的阿夏们在星空下唱破喉咙。不知是幸运抑或不幸,身为小学教师的她过早接触了所谓文明社会中的伦理道德,她为自己族人沿袭数千年的走婚风俗羞耻不已,并急于离开这个地球上最愚昧的地方,投入现代文明中。
一个夏日的午后,她打散自己长长的发辫坐在湖畔洗头。水红的衣衫、曼妙的身姿、长长的秀发,阳光下泛着金子的湛蓝色湖水,还有开满水草花的湖畔,这一切自然天成的景致,令她宛若仙子。
一队游客注意到了她,大呼小叫着举起相机。一番咔嚓咔嚓后,这队人继续前行。然而,其中一个中年男人停住了。他静静坐在湖边,看着玫姆洗头,如同欣赏一幅画。是缘分还是孽债,便产于这一刻。
男人为玫姆留下了。男人来自北京,有高尚的身份与教养。玫姆崇拜他文明社会的光环;他倾倒于玫姆的原始野性与纯真。在静若处子的湖畔,二人相爱了。最初的爱情,正如这地球表面最后一滴眼泪的高原湖泊,有着最清澈的模样。
男人假期结束后,带着玫姆来到北京。到了北京后,玫姆才知道男人竟然是身居要职的官员,早已有了妻室,最小的女儿不见得比自己小多少。为了维护显赫的官位并向上钻营,他不得不把玫姆放置在最阴暗的角落,并小心掩饰。尽管从母系氏族走出来的玫姆不在乎名分,但她也逐渐明白一个道理——走婚,天下大同。愚昧与文明其实并没有太明显的区别。
在男人的资助下,十八岁那年,能歌善舞的玫姆到民族学院上学。毕业后,为了不招人注目,她放弃进入著名歌舞团的难得机会,在后海开了“心湖”。守着一个类似故乡的酒吧,守着自己隐秘的爱情。这一守,便又是三年。掐指算算,离开故乡,已经八年了。八年的都市光阴,把她从一个清澈如水草花的摩梭少女变成一个泼辣不羁的风尘女子。她数不清自己到底失去了多少,但有一点可以肯定,那就是自己什么也没有得到。
事实上,心智纯明的玫姆对于世俗并无太多要求。在都市漂泊多年后,她的心思竟然转了一个大大的圈,又回到了原地。如今,她最大的心愿便是能和爱人重回泸沽湖,依然做一名乡村教师。离家多年,她越来越忘不掉那些孩子们。他们的天真与落后,纯真与贫瘠,自卑与自大,每每想起,依然揪心。所以,每当手头有些存款时,她便寄回那所学校,希望能为贫穷的孩子们尽些力。这样一来,她更是几乎一无所有了。不过,想到自己珍藏了八年的爱情,她依然觉得富有。
但是她的梦最终还是破碎了。在为男人经历过五次堕胎后,这一次怀孕,她意志坚决。她说她是摩梭人,抚育自己的孩子,是传统也是能力,不会因此妨碍男人一丝一毫。然而,这个在仕途上呼风唤雨的男人早已习惯把事情处理得滴水不漏。蛛丝马迹,永远不是他的作风。所以,在给玫姆留下十万元后,他选择沉默地离开。
爱情的结局往往不见得圆满。但如此的残酷与开始的至美,是不是一个莫大的讽刺?
“可是如果你真的想要这个孩子,你完全可以自己生下来啊。”我有些不解。
玫姆叹口气,满眼无奈:“因为叔叔马上就要竞选了,我自己也不想在这个节骨眼上给他造出什么负面新闻。其实,算来算去还是应该恨自己,一定是上辈子欠男人的,才会为男人如此考虑。”
我沉默。想到那个怒沉百宝箱的杜十娘,想到那个只为一曲琴音便放弃荣华富贵的卓文君,想到为情至死的钱塘名妓苏小小。我突然有些迷惑,女人,究竟为谁而存在?爱情,究竟应该自私还是无私?
“算了,玫姆。你又不是缺人爱,不是还有约翰逊,还有其他——”我笨嘴笨舌地努力安慰她。
“哼哼,约翰逊?”玫姆冷笑,“障眼法,全部都是障眼法。”
“障眼法?”
“哈哈哈——”玫姆真正笑开了,伴着泪水的笑容格外凄凉,“知道吗?‘障眼法’这个词还是叔叔教我的。他说为了安全起见,我一定要有许多许多阿夏,这样才能分散别人对他的注意。这就叫障眼法。”
一股寒气从脊梁直窜后脑,我怔得半天说不出话来。竟有这样的男人!竟有这样可怕的哲学!
这时,加贝端着一碗鸡汤走过来。原来趁我们俩说话这会儿,他已经用冰箱里的冻鸡肉炖了汤。估计听到玫姆最后一句话,气愤得差点把碗砸到地上。“玫姆,快告诉我这个男人在哪里?狗娘养的,我要灭了他!”他握着拳头咆哮,额头上的青筋突突跳动。
我赶紧接过碗,摸他脑袋上的伤疤,提醒:“医生说了,你还没完全好,不能太激动。”
果然,他捂住脑袋皱起眉头,但依旧义愤填膺,怒骂:“杂种!绝不能便宜他!”
“不,这段冤孽已经过去,请不要再提一个字。”玫姆平静地说。看到加贝的伤疤,有此歉意:“一直在说我,都忘了问加贝到底怎么了?”
我简单地把加贝被打的事情叙述了一遍。听完,玫姆一言不发,默默流泪,半晌,抬头对我说:“亲爱的,如果不嫌弃,就把我看作你们的姐姐吧。在这个冰冷的城市里,多一份情谊,就多一份温暖。”
我的眼泪滚滚而出,加贝估计也红了眼圈。玫姆用力揽住我俩,喃喃道:“你们俩就像一对并肩作战的战士。看到你们,我就觉得还不至于太绝望……”
因为注射了镇静剂,玫姆连晚饭都没吃,一直在睡。尽管如此,加贝还是去菜场买了菜,为她作了好几天分量的饭,一一放在微波炉饭盒里。办完这一切,我俩才小心翼翼为她关上门。
天黑透了。已经四月份了,夜色微凉。估计快到十五了,一轮清冷的圆月静静挂在夜空。
我有些流鼻涕,加贝打开背包帮我找纸巾,纸巾没摸到,摸到一个硬硬的东西。拿出来一看,竟然是厚厚一捆钞票。
“天!我得回去还给她。”加贝吓了一跳,拔腿便想往回跑。我一把拉住他,抽着鼻子说:“别去了,你会令她难受的。”
“可是——”
“我不是爱财如命的人,但这会儿我觉得还是接受她的情谊比较好。”我诚心诚意地说。
加贝凝视着我,用一种久违的动情的目光。我有些羞涩,有些委屈,低头继续前行。
“亲爱的,闭上眼睛。”身后,他轻轻按住我的肩膀。
“为什么?”我奇怪地问,但还是听话地闭上眼睛。
他俯下脑袋温柔地吻我,我的心怦怦直跳。在舌头进行绵软的纠缠时,我感觉一枚圆润清凉的珠子留在我的口腔。“吃了它。”他吻着我的耳朵,轻轻命令。
我嚼了一小口,汁液四绽,甜甜的、酸酸的、软软的,如他的吻。
“是樱桃。”他微笑着说,“傍晚买菜时买的。因为是下班生意,已经贱价很多,可还是很贵。对不起,只能给你买这么一点点。”说着,他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塑料袋,里面浅浅一捧樱桃。圆溜溜、红润润,柔和的月光下,颗颗如红玉般晶莹剔透。
我感慨万千,二十来枚樱桃被我捧在掌心,重若千均。“我还以为你对我失望,不想要我了呢。”我说着,哽咽了。
他无限怜爱地拥住我:“樱桃,原谅我。或许因为我太爱你了,才不忍心看到我最爱的人有污点,回去就把那两张证扔了吧。”
我不吭声,嘴里的樱桃越来越酸。沉默好久,我艰难地说:“你也要原谅我。我肯定会扔,但不是现在。”
黑暗中,我听到加贝长长地叹了口气。
杰 蕊
1
春天快结束时,我终于找到一份非常理想的工作。
是美国一家电信公司,主要利用中国廉价劳动力与原材料进行电信零部件加工,将廉价的零部件出口到美国,在美国进行组装。然后,再将贴着美国标志的成品高价卖回中国。这种方式在上世纪二三十年代就已经非常普遍。那时候,为国外资本家服务的中国人被称作“买办”,如今,被称作“跨国人才”。
尽管不能与TOP巨头们相比,但这家公司的规模亦不算小,占据国贸大厦中的某一层。我的办公桌正好挨着窗户,视野非常好,抬眼便望得到繁化的长安街与高耸的国际大厦。因为国际大厦状如一块长方形的巧克力,我们常常说它是“巧克力大厦”。
我被分派的部门有一个非常响亮的名字——国际采购。几乎全世界的公司都在争抢中国低廉的人力资本与自然环境,所以中国也被冠以“世界工厂”的美誉。因此我们的国际采购实际上主要面向中国的采购。说白了,便是帮助外国人“剥削”自己的同胞。作为采购部的采购助理,我算是小小的“帮凶”。每个月,我向资本家们提供同胞信息,为他们的“盘剥”扫清一切障碍。为此,资本家月底付给我四千大洋。
我非常得意这份工作,体面、实惠而且高尚。每天下午三、四点钟,我学着洋鬼子们的样子,端着一杯浓浓的咖啡,站在高大的落地窗前,望着面前鳞次栉比的钢铁森林,陶醉地将鼻子凑在咖啡杯上——
味道好极了!
相比之下,加贝的运气就没有这么好了。看我找到工作,他也急不可待地选择了一家自己并不满意的广告公司。这家广告公司刚刚办下营业执照,在西直门附近的居民楼里租了一套三居室,稍作装修,几个来路不明但噱头挺大的人便开始了广告业务。因为是大专生,加贝总是被分派一些低级繁重的设计工作,有时,甚至不得不和业务员一起四处招揽业务。看着他白天在客户面前挂着一脸卑微的笑,夜里又如小学生似的临摹厚厚一沓图样,我都替他难过。但是他自己却颇不以为然。他的上司是个从澳洲回来的“海归”,最大的本事便是嘴巴里面跑火车,经常能让一屋子身处陋室的职员憧憬着置身帝国大厦的荣光,并为这份荣光赴汤蹈火、肝脑涂地。他们的企业文化是: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
为了这个所谓的“大任”,加贝风雨无阻、没日没夜地工作,然而每个月只能拿到一千元,扣除个人所得税与杂项,就只剩下八百多。如果再算上午饭与交通费等固定支出,这薄薄几张大钞能保证他不饿死街头就已经算奇迹。
于是,我常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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