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大仙的意思是……”苏毓忍着不耐,问道。
“若不然如此,公子告诉奴家住处所在,奴家必择日上门为公子与令妹驱邪。”几声奴家倒是娇弱得很,难道醉翁之意不在酒?
我大感冤枉,无缘无故被人称作“妖气缠身”,简直荒唐。
“怎么敢那么劳烦大仙。”苏毓还在作谦谦有礼状,涵养果然比我好,不过他下一刻的举动,完全出乎我的意料。
他从作法的木桌上再取过一碗满满的黑狗血,二话不说往我衣服上浇下,一身的衣裳就此报销在狗血里了,幸亏我闻不到那骚臭气味。
“这样,相信再厉害的妖孽也不敢近身了。”他对着呆愣的“大仙”作揖告辞,拉着我走了。
可怜那“大仙”不知是心疼那黑狗血,还是心伤他的无情,据说在冷冽寒风中吹了许久,第二天也倒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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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去洗掉吗?”苏毓看我居然就打算穿着这血衣爬上床榻,忍无可忍终于开口。(该书籍由红糖粽子整理发布,更多好书尽在 未知部落 wzbl)
反正我也闻不到腥臭,感觉不到身上黏稠,我就是不洗了,你奈我何?我气他无故泼我狗血,别人泼那倒也算了,我好歹对他有恩。
他冲动下一把拉过我,扯下我身上的衣服,我和他都定格了。本来就是夏日,单薄的衣料下,只有主腰和长裤,主腰的丝带层层束缚在身后,勾勒出腰部曲线,上身却平坦似男孩。
这样的我站在苏毓面前,完全没有女子成熟样貌,不看我面容,只以为是个十三四岁的女娃。我心里有些别扭,明明心理年龄都三十好几了,居然身形上还如此稚弱。
苏毓呆呆看着我的扁平身材,突地笑了,“你哪有妖精的狐媚相,分明是个孩子,我竟然还担心你被那大仙……”被“大仙”给抓了。
“我可没说过我是妖精,只是你自己作如是想罢了。”异想天开,若是妖怪,他早就被我啃得骨头都不剩了。
他双腿打开,拉我坐在他左腿,“你知不知道,你这样给我看见身子,可是要嫁我的。”
嫁?我有些不安地挪动身子,却发觉他的手有一下没一下地抚着我裸露的背部,手指勾着肩上的绳线。若不是回头看见,凭我那迟钝的五感,恐怕还没发现。
“苏毓……那个……我们不可能的……”我虽不是妖精,但也相差不远,总归是阴阳相隔。
他一愣,大笑开来,“你还真以为我会看上你这干瘪身材?”
“你开我玩笑来的?”分明觉得他有几分古怪。
“我只是刚发现,你虽无所不能,但也不过是个女孩。”他另一只手撑着脑袋,搁在桌上,“和那些拦着我要和我同过七夕的小丫头,没啥两样。”
不会吧,我恼羞成怒想离开了,他却拉住我,“明日他们熬好药,我便要过府盯着那郭小公子病况进展,恐怕没时间过节。今日你我提早过节行不?”
“七夕节不是女孩子过的吗?”你好不容易有点男子气概,干嘛又来婆妈。
他没回答我,追问,“行吗?”
“哦。”这节我只在现代看别人过过,我也不知怎么过的。
“我有个要求。”他又问。
“说。”
“我想看你。”
看?我傻住,“怎么看?你怎么可能看得到我?”
苏毓逼近我的脸,双手从脖颈处抚上,即使没有感觉,也隐约疑心身上定是起鸡皮疙瘩了,总觉得他的手冰冷冰冷的。
他手停在我脸颊上,我看着他放大的手滑过我的鼻子、双唇、眼眸。
“这样看你。”
无往不利
苏毓的医馆开张,取名“回春堂”。这种没有创意的名字,当然是我取的,取自“妙手回春”。
随着郭大人家中公子的逐渐康复,医馆的生意也越来越好,演变到了门庭若市的地步。三个月后,医馆和邹老板的药铺正式合作,几乎垄断了丹阳城中其他医馆、药铺的所有生意。
“如果这个时代有《垄断法》,苏毓一定第一个上被告席。”我在路边买了包瓜子,闲闲待在回春堂二楼的隔间中。这个隔间,原就是为安置我的,毕竟医馆中有很多男病人,我老在旁闲晃也并不怎么方便。
“这是你教他的吗?”小倩躺在另一边的软榻上,这是我原本该窝的地方。
“不是。”我没那么多九转十八弯的心思来教他,好吧……我承认,“他前一阵子,曾缠着我问一些商界的事,我就拿了几本现代说经商的书,读给他听。”
那是几个月以前的事了。
那时苏毓的卖身契快到期了,他在城中查看大小商铺门面。我怕他第一次创业就血本无归,便一时口快,向他细数些要注意人流量以及目标客户群之类的简单常识。他却双眼发亮,缠了我一夜,要我多教他些。
我又能有什么可多教他的,只能来老一套,对着课本来照本宣科,给他补了不少商务知识。
小倩叹气摇头,“七七啊,这苏毓虽不是穿越人,却胜似穿越,再看他那智商两百的头脑,怎么可能不无往不利呢?”
无往不利?包括对我吗?
我摸了摸自己的脸颊,想起那晚他莫名其妙地“看”我。可能有前世不太出彩的经验,我总觉得,暧昧这种事永远不会发生在我身上。即使偶尔我会看着苏毓的俊脸发呆,也决不代表我会自以为苏毓对我有男女之意。
然而那晚,苏毓那眼光流转媚态柔意,真的很暧昧。他喜欢上我了吗?
为这个念头,我心下泛起一股说不出道不明的感觉,有些羞涩却有些欣喜,是爱情还是虚荣?
隔间的门被推开,我恍然看着迈入的苏毓,他伸伸懒腰,难得孩子气地抱怨,“真真给累死了。”半真半假带着撒娇,酥入人的心底。
小倩早已离开,他发现软榻空着,我倚墙而立,啐我一声,“给你福也不会享。”
说着,拉我同坐在软榻上,接过我手上的瓜子壳,为我剥瓜子仁。
近来,他偶尔会主动来陪我,帮我做些很琐碎的事,却好似乐此不疲。
“苏毓,你真的喜欢上我了?”我小心地问,有着三个月前不曾有过的肯定。
他笑开了,“傻子,终于开窍了?”
我真的脑中一片空白,活了二十九年,再当了鬼差七年,第一次被表白,我不知所措。
“永远陪着我,好吗?”他无法盯住我的眼,只能抓过我的手,细细放在嘴边啃咬。
“永远留在我身边。”
××××
苏毓的回春堂,开两天,关一天,那关着的一天,就是他出外义诊的日子。
义诊没有固定地点,多是走访一些农家、茅草房,看看是否有需要看病的病人。医药费也一早和邹老板商量好,凡义诊的药费,均按药价五成算,药铺所损失的,由苏毓补偿。
因为垄断成功,城中好几家药馆倒闭,倒是方便了苏毓提高就诊费。而他的义诊之名,也将这高价无声无息地掩盖过去了,并未引起那些有钱人家的注意。
我虽知道内里究竟,但本着“劫富济贫”的想法,没觉得有什么不妥,直到这天苏毓义诊归来,被找上门的中年男子拦住。
“苏毓!”那男子几步上前,揪住苏毓衣领。他身后跟着个十几岁的女子,努力拉住男子,怕他冲动。
“在下正是。”苏毓打量了下来人,露出微笑,“这不是城西得善医馆的欧阳大夫?欧阳大夫为人慷慨正义,常免受病患诊费,在下深感佩服。”
那欧阳大夫显然本是准备一上来就开骂,却被苏毓堵了回去,没想到苏毓一早就认出他,还知之甚详。
“这位是欧阳小姐吧,两位请里边说话。”苏毓不着痕迹地将两人领入堂间,避开周围围聚过来的人群。
我缩回伸出窗台的脑袋,走出隔间,坐在楼梯上好奇地看着堂内,看这出戏苏毓怎么唱。
为两人倒了杯茶后,苏毓慢条斯理地询问,“请问欧阳大夫为何而来?”
“苏毓……”他踟蹰了一下,终究缓和了语气,“苏大夫,在下对贵医馆和邹家药铺的合作多有异议。”
“哦?”他抿了口茶,“愿闻其详。”
“贵医馆的药方,皆到邹家药铺取药,本是苏大夫个人选择,无可厚非,但苏大夫却唆使邹老板只将药配给苏大夫开的药方,却并不是为民着想。”
苏毓好脾气地一笑,示意他继续。
“邹家药铺是城中最大的药铺,药的种类最是齐全,存量也最多,很多药方中的药,只有那里才有,现在这么限制,会有更多的人,买不到他们所需的药。”
我在一旁听得摇头,傻子,他还没看出更严重的情况。长此以往,一旦城中多数药铺倒闭,那邹家药铺哄抬药价,是迟早的事。其中利害,苏毓自是和邹老板提过。
苏毓放下茶杯。“欧阳大夫觉得小弟这回春堂如何?”他气定神闲地抛出全然无关的一句话。
欧阳大夫一愣,虚应,“听街坊说,苏大夫妙手回春,在此医治病人无数。”
“那若欧阳大人来加入我回春堂,自然不用担心,病患拿着回春堂的药方,会开不到邹家药铺的药了。”狐狸尾巴终于露出来了。
“这……这怎么行?”欧阳大夫惊诧地看着苏毓,“那我家的得善医馆怎么办?”
“欧阳大夫,恕小弟直言,得善医馆已经有几月入不敷出了吧。”
欧阳大夫脸上一阵的困窘。
“与其困守一方天地,还不如加入回春堂,相信以欧阳大夫的医术与德行,必能在治病救人和义诊上对小弟有所帮助。”他有两年多时间阅尽城中所有大夫的药方,自然清楚每个大夫的能力。
之后几番话下来,欧阳大夫已是浑浑噩噩,被忽悠得不知天南地北,连退几步,“我要回家想想,我要想想,告辞了。”说着,没顾着女儿就冲出门。
欧阳小姐盈盈站立,一双眼揪着苏毓,有些惊惶不安。
苏毓上前几步,保持有礼的距离,“在下对欧阳大夫的为人与医术仰慕已久。况且早就听闻欧阳家世代皆是书香门第,欧阳小姐知书达理。苏毓不才,只略通一二,若能有欧阳大夫来回春堂相助,将是苏毓莫大的荣幸。”
一番话说得欧阳小姐小脸飞红,女儿家的娇羞之态尽现。
“想必贵府情况小姐也略知一二,希望小姐回去后也能劝慰令尊。”
“我……我会的。”那欧阳小姐小声说完,便转身匆匆离开,看那神色,只怕再片刻停留, 脸上便要起火了。
苏毓走到楼梯旁,毫不意外地发现我坐在那,调侃我,“看戏可是看够了?”
我没回答,慢慢隐没在角落的黑暗中。
原来我一直以为对人冷漠孤僻又高傲的苏毓,也能对别的女孩家露出如此充满温情的神色,那眼神,那声音,都柔得滴出水来了。
是做戏吗?因为他需要欧阳大夫的医术,来扩大他的回春堂?
永远留在我身边。
耳边响起那天他的话语,也是同样的眼神,同样的声音,好像把人捧在手心,辗转宠爱。
也是做戏吗?他需要我做什么呢?
心理年龄三十六岁的爱情初学者,还未开始享受甜蜜,已经尝到丝丝苦涩。
两相承诺
在考虑了一周之后,欧阳父女俩一起加入了回春堂。其实,若不是得善医馆仅剩的病患也被回春堂抢走的话,他们父女也不至于要寄人篱下。
苏毓看中的,不仅是欧阳大夫的医术,他更看重欧阳小姐这个女医,“我年纪尚轻,一般官绅富豪的妻妾,若是要请我就诊,都有诸多避讳。”
古代女医并不多见,多数都是出自医师世家,只给一些官宦地绅的妻妾看病。相比于男大夫、男郎中,无论是那些官宦地绅还是其妻妾,都希望有女医来为其看病,既是避嫌,更显其贞洁。
而欧阳小姐,就是凤阳仅有的几个女医之一。之所以求诊人不多,自然是其医术修为不高的关系。我想,除了苏毓,很少有人能在短短几年之间,在医术上有如此大的进展。而这位医学奇才,也开始带学徒了,第一个便是女学徒:欧阳兰。
苏毓正值年轻力壮,相貌又相当俊俏,导致回春堂中女性患者很少,甚少有请他上门为妻妾闺女诊治的。一是避讳,二是怕真闹出个红杏出墙的丑闻。
“欧阳兰的医术若能在我点拨下有所进步,或是望闻问切功夫能精进一些,将病情转述于我,就等于我亲临为她们治病。这样,更能打响回春堂的名声。”
苏毓的目标很大,大到以我这本分的个性根本看不到头。我很想问他,在他而言,回春堂只是个开始,那终点在哪里?还是他的野心没有终点?
对欧阳兰,我当然是有些在意的。
不知心里是何想法,我隐约觉得,比起男女之间的吃醋嫉妒,我更在意的,是苏毓是否真有心讨好我,留住我。他是对所有人都口腹蜜剑?还是对我所说的,是真心话?
于是,我几日来细细打量他和欧阳兰之间的相处。
欧阳兰是个单纯的古代女子,照例来说女子不能在外抛头露面,但家道中落,她既然有一身医术,自然要出外谋生。苏毓医术高过欧阳大夫,她现今跟着他习其医术,也并不觉得如何别扭,只是略微羞涩。
她的外貌堪称端正秀丽,虽不是如何聪慧,但也勤奋好学。苏毓针对其进度循序渐进地教,让她越来越敬佩苏毓,之后慢慢演变为几年后对神般的崇拜。
那苏毓呢?他的眼中有温柔,有耐心,谆谆善诱,但那天我坐在楼梯上看到的魅惑却不再出现。
是目的已达成,没有必要了吗?
××××
教学告一段落后,他让欧阳兰去用午膳,自己搬了把椅子进隔间,让阿毛将午膳端进来。
阿毛就是他第一次救活的那个小男孩,十一、二岁,宁愿睡在回春堂的地上,也要跟着苏毓,伺候苏毓,可谓是第一跟班。我窃以为这就是滥用童工的开始。
“怎么一上午盯着我?”他为我倒上酒,因为我嗜酒,隔间中总是常备酒水。
“没有啊。”
“隔间的门开着。”他拿着杯子在我面前,诱惑,“没有吗?”
我仔细端过酒杯,“我只是想看你怎么教学生的。”
“那你觉得我教得如何?”
“很好,我从没见过你对人那么用心。”
“我对你更用心。”他笑,“怎么?吃味了?”
我不小心把我的酒洒了,呆呆看着被酒气晕染的裙摆。“苏毓……”
“看你,洒了一身。”他用衣袖随手擦了擦。
“如果这叫用心,那你对我这几年算什么?”
“什么算什么?”我不明白他的意思。
“我都能感觉得出,你有多恨咬文嚼字的古书。”他端起碗用膳。“但就算十个字里有三个不识得,你还是能将一本本医书给我念下来。”
那也没办法,繁体字真的很难认很难读,况且我语文文言文向来很差。
“只要是我的事情,你都很紧张,以前以为你是母爱过甚,但看你的身材,还是小毛孩一个。” 我没想到他会这么直接地调笑。
世风日下,这可是光天化日。
阿毛把膳食端进来,放在桌子上。
他夹了几样我平日喜欢的小食在碗里,递给坐在软榻上的我。
虽说鬼差不能赠予人事物,但倒是不妨碍人伺候鬼差。
自苏毓开始在药铺打工,有了微薄收入后,他就喜欢买些我喜爱的东西,比如好喝的酒,比如大块的肉,不计成本。
我觉得他纯属奢华浪费,我的银子买那些酒菜绰绰有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