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低了,真是可惜,只要再偏那么一点点……”张锐狠狠抹了一把脸上的鲜血,很是不甘地垂下枪口。
与他一样不甘心的,还有第一步兵营第四都乙队队正燕七郎。那打高了的一枪,就是他击发的。只是纵然再不甘心,燕七郎也是知道,等他再花上个七、八息的时间装弹上药,目标早跑到百步之外了。没奈何,只得眼睁睁地着这条大鱼跑远了……
噗!没有半点征兆,正奔跑中的阿鲁虎头盔突然破碎,同时碎裂的,还有后脑勺的头骨……阿鲁虎粗壮的身躯一仰,像一截被削断的木头般,直挺挺坠落尘埃。
不止是燕七郎与张锐,几乎所有的火枪兵都张大嘴巴。百步,那可是在百步之外啊!谁有这个能耐,百步狙敌?
张锐的级别低,加上他也并不是早期枉人山寨的老底子,所以有所不知。而燕七郎却不一样,他追随在那个人身边,可不止一两天了。一见到阿鲁虎死状诡异,立即想到了什么,不由得扭头朝后方百丈之外的指挥台去……
指挥高台之上,左开由衷赞叹:“军主这把……也是枪吧,当真神奇!三百步开外,一击而毙。上古传说之后羿射日之神弓,想来亦不过如是。”
至于那随侍的几名参谋,眼珠子差点没凸出来。一个个张口结舌,有满肚子的话想问,却是不敢。
只有阿术一脸理所当然的表情,尽管每次到这把枪及其所展示出的威力,总能给予他巨大的震撼,但相比起其他人来,至少他的表情要自然得多。
狄烈将大狙往脚边一顿,轻吁一口气:“可惜,完颜阿古这厮没凑近过来,否则一枪削死他,金军群龙无首,即便不溃也乱,我们也不至于折损那么多人了……”
目睹阿鲁虎之死,完颜阿古肝颤了,头皮的伤疤一阵阵发痒,再度想起那一个恐怖之夜。不!决不可以再败!上一次,是找不到敌人的藏匿之所;而这一次,敌人则暴露了踪迹。决不可再放过他!
完颜阿古到因拐子马之败,而畏缩不前的阿里喜与新附军,顿时气拄上涌。拎起一根大号包铜木柄的狼牙棒,戟指向前,声如负伤之野兽:“全军进击!杀!杀!”
突然,在金军大阵后方,一道烟火冲天而起。随后,远远可见尘烟飞扬,蹄声雷动。
狄烈兴奋地一拍栏杆:“这个杨再兴,总算赶到了!我还以为他要学香港警察,总要等完事了才露面呢。”
阿术及左开均奇道:“什么是香港……什么警察?”
狄烈哈哈大笑:“不要管什么香港警察了!传令,翠花……呃,是左开,你去通知后勤辎重营的特别行动队,上第三份大礼!”(。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
狙击南宋_狙击南宋全文免费阅读_第一百一十八章 断鞭碎拳更新完毕!
第一百一十九章 地雷杀阵()
还剩下不足百骑的拐子马队再也伤不起了,这些单个挑出来,无一不是骑射精绝的金军中军亲卫,神伤气沮之下,再没勇气发动拐子马侧击。只与完颜阿古留做预备队的最后百骑亲卫军合兵一处,充当起正在发动进攻的,一千五百步军的督战队。
五百阿里喜还算好,这里面多是契丹、渤海、室韦、奚人。这些人虽然不算正兵,但战斗力却绝不比宋、西夏两国的正兵差,甚至在一定程度上犹有过之。做为一支常胜军的仆从军,他们有着百战百败的宋军官兵所不能企及的心理优势。
打南人,这些狗腿子比主人还凶狠。毕竟这些人多是原辽国遗民,辽虽亡于金人之手,但辽人最恨的反而是落井下石的宋人。所以,金代辽之后,原辽国降兵追随新主子,一路南下,烧杀劫掠,干得一点不比主子差。对于在战场上一触即溃的南人士兵,这些阿里喜同样不会放在眼里。
但是,眼前这一支南蛮贼明显不一样。天呐!连大金军最强的拐子马都被击败了!而且他们还有一种会喷火的武器……仆从军开始心下惴惴了。
新附军呢,这是连太行贼寇都可以踩上两脚的软脚虾。在金军序列中,他们就是辅兵的角色。搭个营寨、挖个壕沟、割点马料,在战场上摇旗呐喊,助个声威……也就是这样了。
现在让这两支已经落胆的军队冲锋,还真是赶着鸭子上架啊。只是。这鸭子还真赶上架了——因为无论是阿里喜还是新附军,都已经逼近到天枢城新军大方阵的三百步之内,而且队伍也已开始缓慢跑动,并逐渐呐喊加速。这个时候,虽然到了拐子马队惨败,连领头的谋克孛堇都未能幸免,但已是势如骑虎。停不下来了。
天枢城新军四营中,第一步兵营由于位于步兵大方阵最右侧,结果被金军拐子马重点照顾。全营死伤近半,多数为弓弩手与火枪兵。当拐子马这根“鞭子”折断之后,一千五百步军这记“铁拳”重重轰上来之前。从各营中抽调的火枪兵一一归建。一时间,第一步兵营的方阵就显得稀稀落落,令人着难受。
第一步兵营的指挥使张荣与副使贾虎,正咬牙捏拳,痛恨不已之时。一名参谋跑过来道:“军主命我传话,第一步兵营折损太大,可将本营并入其余各营中,待战事结束之后,再归建并补充。”
张荣与贾虎互相了一眼,一齐摇头:“你去回禀军主。第一步兵营不错是遭受了重创,但折损的多是弓弩手与火枪兵,而近战重甲兵仍有一战之力。我们第一步兵营的荣耀,不会分给别的战营!”
“这个张敌万与贾老虎……”狄烈听完参谋回报之后,微微摇头。“随他们去吧!相比较拐子马,这些杂牌军所组成的步兵冲阵要好啃得多。只要坚持一会,等特别行动队将‘大礼包’拆封,后面的事就好办了。”
左开向前稍靠近一步,轻声道:“弓弩手远程打击虽强,但近身白刃战却是无用。若能将霹雳弹下发至各营弓弩手手中,则近战中必可收奇效。”
狄烈侧首横了左开一眼:“这还用你说,手榴弹加刺刀……嗯,是霹雳弹加刀斧,早被证实是肉搏战的无敌组合。但是我们的焰硝存量不足,连炸药包都停止生产了,霹雳弹也大为减产……所以,除了一部分库存基数之外,大多数霹雳弹都交给骑兵营了。要知道,骑兵营可没有象步兵营那样的火枪弓弩等对敌优势。如果手里头没有一两样利器,你让他们如何与金军骑兵抗衡?”
就在狄烈感叹的功夫,手下的四个步兵营,嗯,准确的说,只有三个步兵营的弩手又开始发威了。
神臂弓用来对付骑兵,那叫利器;而用来对付步兵,那叫杀器!
从金军附庸步兵冲近两百五十步开始,三个营,将近一百五十余名神臂弓手,就从容不迫收割生命。
一排排凿子箭射出,每一波箭雨,都带走了数十名附庸兵的生命。一时间惨叫连连,血流遍地。附庸兵的手里也有不少步兵旁牌,但对上这种小号铲子一样的步兵大杀器,什么旁牌、皮甲都没用。射中躯体,那就是开膛破肚;射中四肢,就是免费截肢。谁也别想囫囵了……
那些阿里喜还算是有胆气,不顾伤亡惨重,呼喝连声向前猛冲。而新附军则明显落胆了,后队还不清楚前面发生了什么事,只管向前挤压,而前队则已开始瞻前顾后,脚步放慢下来。偏生在这时,又见到后方扬起大股尘烟,竟然是敌军包抄后路了。这一下,全军骚动起来。
骑兵?完颜阿古冷笑一声,将二百亲卫精骑分成两个百人队。一队去拦截敌骑,一队用来督战。果然,很快这两支百人队就发挥了作用。首先是敌骑远远停驻下来,未敢真个发起攻击。然后是督战队连续射杀十余名停滞不前的新附军,终于将这些被弩矢之威吓破胆的家伙再次驱动起来。
“快快,向前冲,全力向前冲!”一名新附军军官扯着沙哑的嗓子大喊大叫,“跑得越慢,敌军射来的箭矢就会越多。越是冲近,敌军的箭矢就越是无用武之地。等冲到跟前,就是我们手里的刀枪发威的时刻。快啊!不想死就给老子豁出命冲锋!”
这个道理很浅显,一般有点经验的老兵都知道,但新附军……说白了,种地的经验还要多过扛枪的经验,所以还真得要有上官的指点。此刻一听那军官所言,都恍然明悟,再加上后面督战队的煎迫。后退是必死,前进还可以死中求活。而且。貌似那些阿里喜,已经跑到前头去挡箭了,还有什么可说的,冲吧!
正常情况下,步兵从二百五十步冲到百步之内的这个时间里,一名技术熟练的神臂弓手,可以发射三轮箭矢。如果弓弩手及弩弓充足的话。对冲锋的军队而言,绝对是一场灾难。
可惜的是,天枢城新军中的合格神臂弓手并不多。大多数只是勉强能上手的半调子。而且之前几次阻击拐子马,也耗去了大量体力,再被拐子马几度压迫。紧张过度之下,更添疲惫。结果无论是上弦还是瞄准发射,都大失水准,勉强射了两轮,便因敌军逼近百步的安全底线,而不得不退入阵内。
同样的,平射弩手也只来得及放上两轮排箭,前后杀伤敌军百余人,亦是后退。
接下来,将是火枪兵展示的时间。
其实在十二世纪这个中古时期。对付骑兵最好的武器还是神臂弓,射程远,威力大,是弩弓发展的最高峰。但同样的,这玩意的制造与训练难度也是相当大。很难形成一定规模的战斗力。以两宋之富足,以神臂弓阻敌并取得胜绩的战例屈指可数,由此可见一斑。
火枪对付骑兵,并不占压倒性优势,尤其是这种前装滑膛燧发枪,对上这个时代最强悍的骠骑。优势更不明显——这个时代的女真人,可不是像他们后世的清末八旗子弟,还有那些早已不复荣光的蒙古八旗那样,面对西夷犀利的枪炮,只知道一个劲地猛冲,完全忘记了先祖的狼群战术,最终落得个全军尽没的下场。
在连发枪出现以前,战场上的王者,仍然是骑兵。
但是用火枪对付步兵,效果却是扛扛的。
与金军骑兵相比,这些附庸兵身上的护甲薄弱,甚至很多新附军压根就没有铠甲,就只有一身粗布皂衣,再加一顶破旧的范阳帽。本来前面三五排还人手一面步兵旁牌,可资防御,但先前几轮狂暴箭矢可不是白射的,不光干掉了好几百人,更毁坏了几乎所有的步兵旁牌。面对这些几乎是光着膀子冲上来的真人标靶,火枪兵们哪里还会客气,齐齐在最远射距就发动攻击。
“第一列,架枪,标尺4,目标,前方八十步,开火!”
“第二列,架枪,标尺4,目标,前方七十步,开火!”
“第三列,架枪,标尺,目标,前方六十步,开火!”
“第四列,架枪,标尺2,目标,前方五十步,开火!”
周而复始的号令声,伴随着连绵不绝的火枪爆响,将冲在最前头的阿里喜一排排打倒。虽然这些阿里喜比新附军的装备强些,有皮甲弓箭什么的,但在六、七十步这个距离,呼啸而来的弹丸,完全是无视皮甲防御的。而阿里喜所用的五、六斗弓,至少要到六十步才有杀伤力,而这付出了惨重代价换来的杀伤力,经过新军方阵一层层严密的步兵旁牌、铁笠帽、铁叶甲层层削弱,待扎入身体时,伤害力已是微乎其微了。
这时战场所上出现了令人瞠目结舌的一幕:一边冲锋的军队士卒不断倒下,哀鸿遍地;一边守御的军队士兵在步兵旁牌的掩护下,铁笠帽不时叮当作响,将射来的稀稀拉拉的箭矢弹开,几乎没有明显伤亡地持续作战。
当这支不足一千三百人的附庸兵冲过五十步范围的死亡线,逼近到天枢城新军步兵大方阵前三十步时,整支大军剩余不到一千人。
两百火枪兵,四排轮射,总共发射了四轮。将近八百发弹丸,射杀了三百余人,命中率达到了三分之一强,这个比例比起后世西夷的火枪排阵的命中率都要好很多。个中原因,除了新军实弹训练充足与金军附庸兵缺乏应对这种新式武器的经验之外,火枪标尺的应用,也是一个重要因素。
三十步之外,步兵大方阵之前,是三排重叠的拒马阵。要移除这些粗大原木制成的拒马,所耗费的时间,不亚于再冲一次五十步的死亡线。
冲锋时的一千五百人,到现在仅存不足千人,损失率高达惊人的四成,这对于一支军队而言,算是打废了。这要是放在宋国或是西夏。军队百分百是要崩溃的了,就算是皇帝御驾亲征都镇不住场子。但是,唯独在金国,却是大不一样。
金军在战场上的惩罚制度,与一统**的秦国很相似。秦兵杀敌,无不奋勇当先,但有回首他顾者。身后的士兵有权将其斩杀。而金军更是规定,上级战死,下属若不能战而胜之。那就是个死。以金军最小编制单位伍长为例,伍长若战死,四名士兵一律处斩。而活命的唯一办法,就是活着冲进敌军阵中或城池;伍长若跑路,四名士兵同样也要死;所以金军作战,都是死战不退的。
这支附庸兵里,几乎没有一个真正的女真人,但不管你是契丹、渤海、奚人还是汉人,金军的严苛军律却是一样适用。事实上,就这么一会功夫,最少有五十名被火枪打得心胆俱丧的士兵,在哭喊着往队伍后逃跑时。被押后的督战队或射杀或棒杀。那刺眼的腥红与白腻的脑浆,将所有欲打退堂鼓的附庸兵逼得几欲疯狂——前进也是个死,后退也是个死!人被逼到了这个份上,想不疯都难。
张锐与所有火枪兵一样,机械麻木地装药、填弹、夯实、扣下板机……他那一张还算耐的白脸。被烟火熏得发黑,汗水一淌,冲出一道道白印,腌渍着伤口,更是疼得脸肌抽搐;光滑的面皮,被火枪击锤敲打钢片时刮蹭飞溅的火星子。灼出一个个焦黑小点;一双眼睛,被强光与硝烟刺激得满是血丝……
这一切,都没有人顾得上去理会,所有火枪兵都在麻木地重复着开枪、后退、装填弹药、再出列,开枪……这样一个周而复始的过程。而在这个时候,一直没什么发挥作用的弓箭手,也在火枪兵身后,将箭矢一排排抛射而出,大大加速了金军附庸兵的伤亡率。
就在这一面倒的杀戮中,拒马阵已被撬翻了两重,只要再冲破最后一重,天枢城新军的远程火力优势就要丧失,剩下的,就将是面对面的血肉搏杀……
火枪兵已经依次停止射击,退向阵中心。他们的任务,已经超额完成,剩下的,就近战肉搏兵种的了。了好长时间热闹的重甲刀斧兵,迅速排成一个密不透风的严实阵墙,一个个随手扔掉先前被拐子马重箭损坏的旁牌,双手执刀举斧,做好了预备出击的姿态。
尽管隔着一里远,狄烈还是能闻到空气中令人胃肠翻腾的浓郁腥膻味。那是混合了血液、脑浆及排泄分泌物所形成的中人欲呕的、血色战场特有的味道。
阿术已经被这场面给震住了,他以前也参加过不少血战,甚至是万人大战。但那会他不过是一个小兵,身在局中,目之所及不过周身三尺,再壮观的场面也非他所能见之。而现在,他终于有机会站在一个高层参与者的角度,用与既往完全不同的视角,观察一场惨烈的血战。
阿术得喉咙一阵阵发干,用力吞了几口唾液之后,才喃喃说出一句话:“死人真多啊……”
狄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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