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就这般的恍惚的过去了,而思念这个东西,就好像是一条琴弦一样,绷的太紧,断了,也就没有那么的空虚无度了……现在,天宝只是将那思念深藏了起来。
深深的!
白衣如雪,秋水无痕。
秋水痕依旧是一身白的如雪的纱衣,里面是缎子的肚兜,脚上是白色的绣鞋。她一身洁白的纱衣,就好像是九天飘然而下的仙子一般,只可远观,不可亵玩。天宝没有想到会在一次见到这个女子!
“秋水痕?”
诺大的操场上,根本就没有人。
天宝看着眼前的这个不食人间烟火的女子,仿佛整个天空都明亮了一些。现在是清晨四点钟左右,天宝是因为练功才起的这么早的,却想不到在振华中学的操场上遇到了她。秋水痕轻轻一笑,给她的整个人都渲染上了一些仙气:“我已经跟了你很多天了……秋秋妖女呢?怎么就只有你一个人了?”
天宝皱眉道:“你跟我做什么?”
秋水痕望了一眼夜空,然后那一双不染凡尘的眼睛却看着天宝,说道:“因为你是我选中的人!十年,我在俗世中行走了十年,却惟独看上了你……你是昆仑选定的人选!”天宝问道:“为什么是我?”
秋水痕道:“天机,不可说。”
“哈哈,天机?我从来不相信狗屁的天机……”天宝的目光里,有一些别样的坚毅在闪烁:“我说过,我讨厌高高在上的仙子。所以,你们昆仑选定了我,而我却没有看上你,我的选择,是天山!”
“天山也一样!”
天宝有些疑惑的看着她……
一阵风卷来,吹起了她雪白的纱衣,贴身勾勒出她妙曼的身材来。她,就好像是一片圣洁的雪花,让人有一种自惭形秽的感觉……飘然的长发随风飞舞,一道道的波浪滚动,秋水痕的目光如水,如月——
“为什么?”
秋水痕樱唇轻启,言道:“没什么。因为华夏九脉神族,本来就是一家!秋秋于我,不过就是争的一个第一而已,看看昆仑天山,谁才是真正的第一神族。”天宝问道:“那么说来,你们昆仑是历来占优的了?”
秋水痕道:“可以这么说!”
至于天宝的这个答案,秋水痕并不意外。因为华夏国历来传说,神仙都是出在昆仑山的,所以这是一个根本就不需要猜,就可以知道的答案。天宝问道:“那你们想要我做什么?”
秋水痕却是语不惊人死不休,她一字字说道:“代表华夏神族。”
天宝愣了一下。
“然后呢?”
秋水痕道:“你似乎已经想到结果了!”
天宝道:“华夏有神族,其他的国家也应该有神族,就算是美国没有神族,也应该有生化战士,而我代表了华夏,其意义就不言而喻了。你们来找我,就是要我做一个神王的,可我现在不过是一个普通人,要力量没有力量,要钱没钱,可以说是一无是处,为什么会是我?”的确,行走天下十数年,说是找一个神王,却找了他这么一个废物,的确是让人想不通!不过,有些事情不需要他来想。
秋水痕道:“就是这样。”
天宝道:“你还没有回答我的问题!”
秋水痕露出一个古怪的笑容来,在天宝的身上打量了一阵,说道:“原因,我想秋秋应该和你说过,因为你是万中无一的天生媚体,由先前的众多武功高手遗传而来的,而且更主要的是你遗传的是女性,而你是一个男人!”
天宝道:“就因为这个?”
秋水痕道:“不错。”
天宝丝毫不为所动,盯着秋水痕……“理由呢?”
第二十三章 人
阴阳交替,太极循环,这是一个圆。
极盛至阳之气,因为其阳气太盛,故此则内蕴至阴之气,而天宝本身就是至阳之体,却遗传了历代祖先的至阴血脉,所以他天生就好像是一个太极一样,达到了一种阴阳的平衡。因为这个原因,他的内脏强大,故此身体的反应也自然和强,经常能从体内排除一些杂质,故此在上学的时候还得了一个“臭男”的雅号!
无知的人以为是他的身体不干净,但在秋水痕看来却并非如此!
天宝的身体自己调节,疏导,排泄杂质,这个只有那些修炼的相当高深,可以辟谷的人才有的境界。天宝是因为不会辟谷,所以杂质不断的排出,所以身体表面才有些臭的,但内在的一团先天血肉,完全可以用根骨清奇来形容。
而这样的身体修炼起神族武功来,可以说是得天独厚的——
神族找这样的一个神王,目的就是为了对抗世界上其他国家的神族。尤其是西方国家的一些神族,其野心之大,昭然若揭,现在在华夏大地,佛教基督教已经是遍地开花了,伊斯兰教也在回民中相当兴盛。严峻的形式,让这些神族也无法坐视不理!虽然说华夏神族一向淡定,清修,不显山露水,但如今已经被人打上门来,却是要还回去的。
秋水痕道:“你现在明白原因了?”
天宝苦笑道:“你说了一个我无法拒绝的理由。华夏神族,为了华夏我无法拒绝,不过昆仑的气运,是否应该给天山五百年?从人类初始,三皇五帝,昆仑一直都独占鳌头已经万载,是否可以给天山一个机会?”
秋水痕看了他一眼,说道:“天山胜,气运就是天山的。”
天宝道:“好吧,时间已经不早了。你难道还不走吗?”秋水痕道:“那好,你自己保重!当你有资格成为神王的时候,华夏九脉,任何一脉的武功你都可以随意休息。望你努力,尽快达到我们的要求!”她的脚只是轻飘飘的在地上点一下,就“呼”的倒掠出数十米的距离,然后又点一下,她轻飘飘的就好像是一只蝴蝶一般,在风中逝去……
秋水痕的轻功……天宝的眼睛眯了起来。
他按照秋秋的要求每天练功,现在的精力显然比从前旺盛的太多了。人体五脏六腑,现在他开始能藏的住精华,就以为着修行的第一步已经入门了。只要他以后坚持,就是他脱胎换骨的根本。
“好强的轻功……”
只有亲眼所见,你才可以想象那种飘逸和灵动!
天宝站在操场上,任由风吹起他的短发,一丝丝的飘然。他的双目似乎失去了所有的身材一般,全身的生机似乎也都收敛了起来,他就是冬日寒风中的一块石头,冷帮帮的,硬邦邦的。而他的大脑,却异常活跃的思维着……刚刚秋水痕的每一个细节的动作,都丝毫不漏的回忆了一次,一次又一次的在他的脑海中重复。
呼——
长出了一口气。
这些日子,他已经见识了太多的不同寻常了。两个神话一般的女子,还有一个陌生的世界屹立在世界的顶端!
东方的天空逐渐的显露出了鱼肚白,操场上也可以看到一些年老的老教师在走动着,活动手脚。天宝自顾自的练习着秋秋传授他的踏雪无痕,而他的手,则是不停的一次又一次的重复着折梅手的动作。他的动作,已经练的规则,灵动了,速度也明显的提升了上来,可以控制自己的内息了。一圈一圈的跑,跑了不知道有多少个来回,吐气,收功……
郊区的黄阳山别墅群。
能住到这个别墅中的人,绝对不是普通人。无论是钱,亦或者是权,总是要占一样的!而何闰勤就是住在这个别墅群中的一个阔人,他让人一眼看上去就好像是暴发户一样——但了解他的人并不这么认为。
一个拥有双科博士头衔的人怎么可能是一个暴发户?
他天天乐呵呵的啦着两条最正宗的德国狗在公园里遛狗,狗的名字很长,而且很拗口,拗口的都让人一时叫不出那狗的名字。那两条狗全身的毛都是黑色的,没有丝毫的杂色,天天有专门的人喂生肉。而何闰勤的狗也并不是吃的很饱的那种。他说狗吃的太饱了就不会咬人了,而养狗,就是为了看家的。
他似乎就是一个保守而顽固的农民!
他的狗从来没有吃过一次狗粮,他的狗从来都是将生肉拉的血淋淋的,带着血吞下去。清晨的公园里人并不是很多,何闰勤就带着自己的狗,优哉游哉的散步……看看那些忙碌的人影,他就是摇头。
人生本来就是短暂的,把有限的生命,浪费在工作上是最大的原罪。
有的人一辈子面朝黄土背朝天,一辈子活了,一辈子苦了,这就是一个人最大的无奈。所以他认为自己是一个很会享受生活的人,知道什么时候应该工作,什么时候应该放松下来。不期然的,他就想到了一个有趣的年轻人。
那是一个能让他何闰勤只是看了一眼就无法忘记的年轻人!
玩世不恭?
错。这个年轻人很认真的面对生活。
颓废?
错。
总之,他是一个让人一句话说不透的人,何闰勤一辈子看人,迄今为止,能让他一句话说不透的就只有两个。其中的一个,已经是现如今东三省最大的黑道教父,手里把持了华夏国同俄罗斯边境的进出口贸易的大佬郑新河郑五爷。而另外一个,就是天宝了。
他们家祖传的相术,他一直都相信,而且也从来没有看走眼过。
郑新河的命,应的是白虎星。
天宝的命,却是一人应了三颗将星。七煞,破军,贪狼集合为一。
这样的命格在曾经都从来没有过先例,甚至他还以为自己是看错了,但其实没错,他后来还仔细的看了,和天宝攀谈了。回来以后,还查了祖传的相书。所以天宝,他自然是深记的。古代那些将军,应的将星,只是一星,乱世就可为雄,盛世可成乱果,皆这三星!
天宝。
这个人不仅仅没有在名字中将杀气压上以压,反是以一宝盛杀气,助长了凶煞之气,当真是奇怪。他自然是不知道,天家人的姓名,是一代一代传下来,先辈早已经规定好的。他的爷爷,是一个“占”字,他的爸爸是一个“俊”字,而他,就是一个“宝”字。这些东西,就是天宝自己也不知道。
何闰勤突然说道:“黑子,那人的底细查了吗?”
黑子,是他身后跟着的一个大汉。身高足足有一米九左右,虎背熊腰,纵然是这个时候,衣服眼掩饰不住他一身的凶悍。东子一头的寸发,中间染了一条银色,戴着的蛤蟆墨镜挡住了半边的脸。
这样的一个人,就这么原地一站,都可以吓的人尿裤子!
黑子一躬身,说道:“何爷,这个不用查了,那人就是最近电视上风头大盛的天老师。他的资料,我们知道的,电视上也都报道了。不过,最近却有一些奇怪的事儿……”能让黑子说奇怪的,就一定不同寻常。别人不了解黑子,他却知道。
黑子身上的伤,绝对比任何人都要多。
他曾经雇佣与黑水公司,是一名雇佣军,还做过杀手。他杀的人,自己都数不清有多少,所以能让这个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人说出“不同寻常”四个字来,可以看出事情有多蹊跷了。何闰勤眯起了眼睛,习惯的点上了一支烟,长吸一口,喷出了一圈烟圈……
“说说……”
“半个月前,天宝的身边突然多出了一个女人,而在一个星期后,却又神秘的消失了……”黑子的声音很冷,就好像是钢片在摩擦一般。何闰勤没有说话,而是在等——他知道黑子的话还没有说完。果然,黑子停了一下,说道:“那个女人,很可怕!”
何闰勤问道:“你也不是对手?”
黑子道:“不知道。她给我一种来自灵魂的恐惧……这种恐惧,纯粹就是一种种族的优势,我感觉自己遇到了天敌,不由自主的颤抖,连面对她的勇气也没有。而且,我们的人也偶然拍到了一段画面!”
何闰勤转身道:“去看看……”
遛狗?他已经失去了遛狗的兴趣了。回了别墅,黑子取了一个牛皮纸袋子,拿出了一盘录像带。放进录像机打开以后,就出现了一幅画面。这个画面,就是从天宝住的楼对面拍下来的,很隐蔽,所以秋秋也没有发现。就算是发现了,也不会在乎的。
一个黑色紧身衣的女子抓着一个人,然后从窗户跳了出来,飞快的超楼顶上跑——
这个画面很诡异!
那一个女人,竟然就好像是在平地上跑一样,比蜘蛛侠还快,刘翔也要甘拜下风。那速度,简直是在考验人的想象力。而过了半天以后,那个女人下楼了,竟然也是奔跑,自由落体在她的面前都黯然失色。
是鬼?
是人?
若非亲眼所见,何闰勤都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他靠着沙发,用力的按揉自己的太阳穴,眉头深深的皱着……“黑子,让你的人都回来,不要再调查什么了。天宝,是一个我们惹不起的人物!还有,一定要快,你的人早一分回来,就早一分安全!”他已经敏锐的感觉到了一些东西。
这只老狐狸,他嗅到了危险。
黑子说道:“是,我这就去办。”迅速的用手机通知了他的手下,赶紧从天宝的对面给撤走了。黑子静静的站在何闰勤的身边,不说话,也不动。过了半晌,何闰勤才道:“黑子。你见过一个人竟然可以这样违背物理原理,飞檐走壁吗?”
飞檐走壁?那简直就是扶摇而上九天的大鹏!
黑子道:“没有。”
何闰勤道:“那你说这个究竟是人是鬼?”
“人。”
……
第二十四章 来自何闰勤的请柬
天宝是一个精通华夏传统文化的人,所以他写不出莎士比亚那种浓的看不到底色的缠绵和浪漫。他天天就在日记写上一行字,“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日日思君不见君,共饮长江水”……便是这些,逐渐的积累起来也就不少了。
思念是一种无法描述的痛!
他把思念化为了淡淡的惆怅,和每日里的一句话。
华夏的文明是一种简约的文明,大道至简,故此他们所追求的境界也是简单的。而西方的文明是一种繁复的文明,所以他们很浪漫的加上一连串的形容词,写出了《罗密欧与朱丽叶》。这是一种文化的区别。
所以天宝的日记,也只是短短的一句。
当夜深人静的时候,独自坐在床头细细的翻看,品味,那就是一种惆怅了……
他上课,放学。
天宝的生活就是如此的平淡,其他的所有时间里就是习练武功,踏雪无痕,巧手折梅。他为了练习折梅手,还特意的买了一套人体的骨骼。在这个东西上面摸索的多了,他可以用手艺碰,一柔,就轻轻的将关节下下来,把人体的二百零三块骨头拆成零件!和一般的蛮力卸骨接骨不同,天山的折梅手简直就是一种艺术,近乎于道。
不过这样的折梅手,把人的身体当成是没有生命的树枝,轻轻折去,名字虽然好听,但里面却饱含了血腥。一般人的接骨术是很疼的,但折梅手不会!它就只需要你轻轻的一柔,其中的玄机完全就是手感,是一种庖丁解牛,近乎于道的艺术。
天宝小的时候就遇到过这么一个人,那是一个老太太。
他小时候从炕上摔到了地上,将手腕给折了,后来就去邻村找人给柔了一下才好的。不过这个折梅手似乎更厉害,速度更快,效果更直接。那种洞悉,是将人身体的二百零三块骨骼完全的掌握,没有了丝毫瑕疵。怎么样用手,在什么地方,用什么样的力道,怎么样柔可以一下卸人关节,而且还不能让人上上去,这个就是天山折梅手。
天宝一开始的时候,就光是骨架,训练拆装,等到烂熟于心以后,才开始在表面垫了东西,最后直到根本就很难用手摸出骨骼的方位,只能凭借经验的地步。
眼见的已经是十一月的末了,他的一本《红楼梦》也完了。
而天山折梅手的小小进步,也让他多出了一些信心。光着身子,只穿了一条小裤头,明显的可以看出他的身体比以前白了许多,而且全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