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陆子初在对方的千呼万唤里下了车,扫了一眼车身,又是一句轻描淡写的话语出口:“还好。”
车主闻言,险些一口气背过去,暗叹自己走了狗屎运,车身擦成这样还能逃过一劫,一定跟他平时“行善积德”有关。
只是如今,在他眼中的小摩擦,无疑让阿笙浮起了担忧。
“担心我?”他淡淡的笑。
阿笙没声音,事实上因为两人靠的太近,身上热度攀升,气息炙人,就连他放在她腰间的手也是烫人的厉害。
“阿笙……”他轻轻的叫了她一声,在她对上他眸光时,凉薄的唇碰了一下她,今夜也不知怎么了,简单的碰触就让阿笙觉得头晕目眩。
这个吻远没有那么早就结束,他是很有耐心的,慢慢吮着她的唇,充满了思念和索取,清冽的气息席卷而来,仿佛有电流过身,舌与舌纠缠嬉戏,阿笙喘不过气的同时,脑子里有根弦也绷得紧紧的。
一吻结束,阿笙舌头都快麻痹了,空气里似乎全都是他的气息。
“上次你问我什么叫本垒打。”陆子初嗓音沙哑的很。
“……我没问过。”阿笙身体一僵,似乎能听到自己的心跳声,恨不得咬断自己的舌头,她当初为什么要说这种话,以为他不知道或是已经忘了,没想到……搬石头砸自己的脚吗?也许。
“我听到了。”陆子初慢慢道:“你要不要试试三垒,先练练手?”修长的手指钻进她的衣服,顺着腰线慢慢往上移动着,烫的阿笙心乱如麻。
“子初……”阻止的声音竟是虚弱无比,阿笙伸手要抓他的手,却被他反握在手,坚定的朝他身上探去。
那么炙热的温度让阿笙额头直冒汗,脸红的仿佛能滴出血珠来,手下意识想要缩回去,却被他紧紧握住,不容她退缩。
“阿笙,我对你是有***的。”把脸埋在她的颈窝里,他的呼吸开始变得愈发炙热:“别拒绝我。”
……
这世上有很多事会在某个瞬间变幻成刻骨铭心,那天晚上的记忆让阿笙一度觉得无颜见人,正确的说是无颜在光天化日之下再见陆子初。
昏暗的房间里,克制的喘息伴随着摩擦声,交织成了最磨人的旋律……
那晚最后的记忆是什么呢?她下床洗手,陆子初躺在床上,抬臂搭放在额头上,因为放纵,嗓音略显慵懒,他在笑:“感觉很好,等你病好了,我们可以尝试本垒打。”
阿笙差点瘫软在地,这人怎么能这么得寸进尺?
走进洗手间,脸色还真不是一般的红。
卧室里,昏暗的光线掩饰了陆子初脸上泛起的红,情难自制啊!
但愿没有吓坏她。
……
所幸夜里陆子初很规矩,阿笙也因为心力交瘁很快入眠,一夜无梦,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身旁有他的缘故。
翌日清晨,陆子初被一阵门铃声惊醒,掀被起床,手被拉住,回头看她,因为昨天晚上的事情,她多少有些不自在,“可能是依依喊我们吃早餐,我没胃口。”
陆子初把她的手塞在被子里,摸了摸她的脸:“你再睡一会儿,纵使不去,也应该跟依依父母道声谢。”
早晨八点,阿笙起床,拉开窗帘,天气晴朗的不像话,阳光明亮耀眼,真想坐在太阳下晒上一整天。
客厅书架子附近,陆子初就坐在那里,长腿随意交叠,闲适优雅,手里拿着一本书,正低头翻看着。
那书可不正是《神雕侠侣》吗?阿笙走近,听到脚步声,陆子初抬眸看她,“我不知道你还是金庸迷。”
阿笙摇头,“我可不是金庸迷。”
“看来除了泰戈尔,你还很喜欢杨过。”平静的话语隐隐有些小情绪,阿笙觉得好笑。
“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人不是杨过,也不是小龙女,而是林朝英。”
陆子初有些意外,放下书,伸手示意她过去,阿笙走近,就被他拉坐到了腿上。
手臂圈住阿笙腰身,陆子初开口问道:“我能知道是什么原因吗?”
想了想,阿笙说:“王重阳和林朝英原本两情相悦,却又相互怨恨一生。他们这一辈子,咫尺之近,却无法在一起。一个久居终南山,一个常年困守在活死人墓里;王重阳也曾让我感动过,当年因为林朝英受了重伤,王重阳便长途跋涉,历经千辛万苦觅得寒玉床送她疗伤;战况危急时,还能坚持给林朝英写信;但再深的感动也经不起一句儿女情长不及民族大义重。为了民族大义,原本应该执手一生的人,却郁郁不得,林朝英心里势必会心存怨气,你看她那些玉女剑招,招式优美,譬如:西窗夜话、清饮小酌、举案齐眉……爱的最深的那个人不是王重阳,而是林朝英,血红嫁衣埋在箱子里多年,因为王重阳出家入道,那声‘爱’再也无法说出口。你看他们那么般配,都是武学奇才,没有第三者插足,没有外界阻拦,但却偏偏不能在一起,于是我开始明白,他们是真的有缘无份。”
陆子初看着她,心里是有触动的,和他在一起之后,她改变了许多,不再那么寡言,就连眼神也变得温暖了许多,但他渐渐发现,骨子里的她其实是很冷漠的,把很多事情看得很淡,也很透彻,活得太明白,所以往往会给人一种无情的假象。
陆子初说:“所幸,我不是王重阳,你也不是林朝英。”
“我如果是林朝英就好了,武功那么高,没人敢欺负我。”
陆子初笑问:“谁欺负你了?”
阿笙不说话了,看着陆子初,想起昨晚,脸又不期然红了,陆子初会意,搂着她轻笑,开口说道:“阿笙,林朝英武功高,的确没人敢欺负,但情感上却有一人能欺负到她,那就是王重阳,因为她在乎他。”
“我可不在乎你。”阿笙没他口才好,尴尬的推了他一下:“我去倒杯水。”
陆子初倒是纵容,松开她,“只许喝半杯,等一会儿还要吃早餐。”
对戒,她可以为他煮茶一辈子
阿笙从小居住的县城是出了名的风景县,每年春节就会很热闹,游人如织。
青石板巷子里,有女子在人群里穿梭,沉静安然,偶尔会回头看向身后,若是距离远了,会在人群里喊那人的名字。
“子初……”
有人闻声望去,会看到女子身后不紧不慢的跟着一位男子,嘴角挂着淡淡的笑容,随着女子唤他名字,嘴角笑容会加深,似是极为贪恋自己的名字被她温柔唤出。
2006年的春,虽然沐浴在阳光下,仍然会觉得小冷,但男子嘴角的笑却犹如花开明媚,和煦舒心铍。
有人看的入迷,走着走着就撞到了前面的人背上,心里一惊,连忙道歉。
每条巷子两旁都摆放着各种特色小摊位,饰品琳琅满目,阿笙有时候看到入眼饰品,会停下脚步,拿起来端详查看。
并不见得每次拿起的东西都喜欢,巷子深处,阿笙在一个小摊位前停下了脚步枇。
这次停留的时间久了一些,陆子初上前,那是一个手工制作摊位,清一色银器,有项链,也有戒指……
阿笙原本在看手镯,老板是个生意经,见陆子初也来到了摊位前,就拿出一对戒指递到两人面前。
“两位看看这个。”
阿笙拿起一只戒指反复看着,里面刻着“执子之手”,另一只刻着‘与子偕老’。
一看就是情侣对戒。
阿笙放下,“抱歉,不要。”
陆子初目光却凝定在那两只戒指上,摊主多精明一个人,见陆子初似有购买意向,笑道:“银戒指价钱不高,如果两人诚心买的话,我可以优惠。”
陆子初话语不多,拿出钱包,眼看要付账,阿笙扯了扯他衣服下摆:“别买,你又不戴。”
“谁说我不戴?”某人笑着付了钱,拿起那只男戒,就那么把“执子之手”戴在了修长的中指上。
阿笙扫了一眼他腕表上那只价值吓人的瑞士名表,再看看那只一百多块钱的对戒,老实说有些无语。
“不搭。”她轻叹出声。他的生活圈和别人不一样,戴着银戒出门,怕是会被人私底下非议。
“戒指不在于贵贱,在于和我一起戴对戒的那个人是谁。”说这话的男人,已经拿起另一只戒指,牵起她的手,把戒指帮她戴了上去。
阿笙被动的看着,有些哭笑不得,这算不算是被胁迫?
那人帮她戴上戒指,又站在人来人往的巷子里吻了吻她手指上的那枚戒指,警告道:“不许摘下来。”
“……”阿笙侧眸间就看到摊主因为笑意,眼睛快眯成了一条缝。
他大概觉得又有一对有情人在他制造的戒指里寻觅到了圆满。
阿笙垂眸,十指交握,戒指在阳光下折射出细碎的光。
陆子初说得对,戒指跟价位无关,贵在和她一起戴戒指的那个人是谁,如果那个人是陆子初,就算他把饮料易拉环当做戒指戴在她手上,她也会珍藏一辈子。
……
长河边有座桥,长桥一侧有家百年茶店,店里店外摆满了花草,阳光垂洒而落,一片宁静恬和。
这里的老板是位老爷爷,再见,阿笙和他拥抱问好,态度亲昵,宛如亲人。
阿笙对陆子初说:“他是我爷爷的好朋友,在家排行老六,所以我们都叫他六爷。六爷从小看我长大,我的茶艺有一半是跟他学的。”
阿笙又挽着陆子初的手臂跟六爷说:“爷爷,他叫陆子初,是我男朋友,我带他来看看你。”
“哦?”六爷恍然大悟,声音拉长,复又开口感慨道:“老了,老了,我们家阿笙都开始有男朋友了。”
闻言,陆子初和阿笙都忍不住笑了起来。
六爷耳背,但前来喝茶的人却很多,陆子初不明原因,问阿笙,阿笙正弯腰采摘花草,嗓音温润:“六爷亲和,前来喝茶的人都是老顾客,念旧,也素来敬重他,你看这满园的花花草草,大都是老主顾每次前来喝茶时帮忙打理的。”
确实如此,茶屋装满了故事和岁月磨砺下来的沧桑,闲暇时来这里静静坐着,也是一种享受。
茶屋里,六爷煮茶,六奶奶就搬把小椅子坐在门口纳鞋底,阿笙小声对陆子初说:“鞋底是给六爷纳得,六爷只穿六奶奶做的鞋。”
陆子初忽然被感动了,面上却是平静的,含笑问阿笙:“你如果会纳鞋底,我也穿。”穿一辈子。
阿笙把手心里采摘的花草伸到他面前,笑着说:“我可不会纳鞋底,不过我可以为你煮茶。”他不厌,她就为他煮一辈子。
来到阿笙居住的城市,陆子初从未有过的放松,开始希冀安于一室,独享欢愉。
她在茶室里用心沏了一壶好茶,双手端给他:“你尝尝。”
他品了一口,兴是心境不同,竟喝出温暖来,她在等待他的品茶评价,握着她的手,他说:“很有人情味。”
人最怕有朝一日没了人情味,那么人与人之间相处,就彻底失了真。
下午说了很多话,六奶奶拉着阿笙的手,听说她有了男朋友,就一直在提阿笙小时候,说学校谁曾给她写过情书,说谁曾晚自习跟在她身后送她回家……
这些事情连阿笙自己都忘记了,六奶奶却记得很清楚,她说:“这些都是你奶奶告诉我的,你从小就只知道读书,对感情比较迟钝。有男孩傻傻的,把情书塞到你家门口,被你奶奶看到,就是在这间茶屋里,你奶奶约那男孩见面,苦口婆心的劝他好好学习,为你善后……”说到这里,六奶奶开始抬起满是皱纹的手擦拭着眼角滑落的泪珠:“不提这个,一提你奶奶,我心里就难过。”
阿笙也低着头,眼睛湿湿的,怕抬眸看六奶奶,怕自己会难过。
陆子初和六爷一起走出来,就看到阿笙低着头,拿着一根枯树枝在地板上画着乱七八糟的图画。
陆子初眸子沉敛,轻轻唤了一声“阿笙”,她抬起头来,站起身,眸子如水柔软。
六爷摸着阿笙的头,对她说:“没事常回来看看,我和你六奶奶岁数一大把,指不定哪天你回来,我们就不在了。”
这一次,阿笙是真的难过了。
……
从茶屋出来,陆子初牵着阿笙的手行走在长桥上,他说:“等以后我们老了,就来这里居住怎么样?”
她停下脚步看他:“这里远没有T市繁华。”
“这里很好,人和事没有那么多弯弯角角,在这里住的久了,会觉得自己原来也可以变得很干净。”
阿笙说:“你原本就很干净。”
“傻气。”话虽如此,她这么维护他,他心里却是溢满了欢喜。
……
巷口有一棵历经风雨吹袭的合欢树,树杈上挂满了红丝带,或祈祷或祝福。
阿笙松开陆子初的手,买了两根红丝带,提笔在上面写字时,陆子初笑着说:“你还信这个啊?”
“半信半疑。”
阿笙把她和陆子初的名字分别写在两根红丝带上,然后系在一起,对陆子初说:“老人说了,把写上名字的红丝带系在枝杈上,那么这两个人就能一生一世不分离。”
她把红丝带高高抛起,却没挂在枝杈上,落地了捡起来也不气馁,继续跳起来往上抛。
再次失败,陆子初摇头,上前,伴随着她的惊呼声,他已经面对面把她高高抱起,清冽的声音里含着笑音:“快系,你很重。”
“胡说。”阿笙系丝带还不忘镇定反驳:“我只有82斤。”
“说谎也不怕鼻子变长。”陆子初很不给面子。
阿笙咬牙道:“85斤。”
“……”陆子初嗓子里低低哼了一声。
阿笙痛心疾首道:“好吧,90斤。”
“小骗子。”陆子初难得笑了笑,待她系好丝带,放她下来,伸手扯了扯她的脸颊:“明明94斤。”
“你怎么知道?”他偷看她体检报告了吗?
某人瞥了她一眼:“我抱你次数还少吗?”
此话出口,阿笙没脸红,却惹来旁边几位女生脸红不已。
走远的人影并不知道,那天有孩子骑在父亲肩头系红丝带时,不小心弄断了枝条,写着陆子初和顾笙名字的红丝带从半空中随着枝条疾速下坠……
言爱,没有理由不爱他
一连两天,阳光变得很好,早晨起床看到阳光悄悄爬过窗棂,嘴角浮起的那抹笑,让阿笙整个人变得生动无比。
陆子初问她:“我没来之前,你是怎么过完一天的?”
阿笙知道,这话问出口的同时,其实代表了这个男人正在心疼她瑚。
她早晨六点左右出门,如果天气好的话。
那时候街面还有些冷清,沿途可以看到上了年纪的老人练剑或打太极。她不喜欢跑步,但很喜欢散步走路,可以从大院一直走到江坝口。
临近七点半,她开始往回走,这时候道路上行人越来越多,她会在路上买份早餐带回去。
把这些琐碎的事情说给他听,他会不发一言的沉默聆听着,还好嘴角始终都挂着浅笑,要不然她怕是又要胡思乱想了。
上午在家收拾东西,满满的都是过往记忆,一张张废弃的考卷,一本本日记积放在一起,恍然若梦。
曾经跟自己形影不离的东西,有一天看在眼里,竟觉得很陌生铄。
陆子初端了一杯水给她,垂眸看了一眼箱子,说她是好学生,因为所有箱子里摆放的东西都是跟学习有关。
顾家人念旧,阿笙小学、初中、高中的书籍全都被家人悉心保存着,考卷亦是,如今她早已忘了第一次考年级第一时的喜悦心情,但看着那些冰冷的成绩数字,却觉得心里有点酸,因为那些数字触动了她的心。
她对陆子初说,箱子里装的不是纸,而是她十几年的成长轨迹,只有这些东西可以记录她的过去,因为过去的过去除了努力学习,她一无所有。
“现在呢?”陆子初问她。
她说:“现在除了学业,还有一个你。”
陆子初不期然想起阿笙居住的院落,人与人之间没有防备,越是平凡琐碎,越是接地气。
在大街上行走,若是有人认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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