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的生活不致有太大的变化。他之所以这样做,倒不是因为他爱母亲,仅仅是因为(一个心智健全的人往往如此)他惧怕那个黑人厨娘,他没法赶她走,他甚至试过停发她每周的工资,即使这样她也不走。不过尽管有以上所说的种种情况,他还是设法积下了近三千块钱(外甥女把钱偷走的那天晚上他报警时说是2840。50元),都是些抠抠索索硬省下来令人心酸的分币和毛票,他不把这钱存进银行,因为在他眼里银行家也都是些康普生,而是把它藏在卧室一只锁上的橱柜的抽屉里。卧室的床从来都是他自己铺的,床单也是自己换的,房门除了他进去出来那片刻也总是锁上的。有一回他的白痴弟弟想拦截一个在大门外经过的小女孩,他借此机会不禀明母亲就使自己当了这白痴的监护人,而且在母亲连白痴有没有出家门都不知道的情况下,让弟弟作了去势手术。这样,一九三三年等他母亲一死,他就可以不但永远地摆脱掉弟弟和祖宅,也摆脱了那个黑人厨娘。
①在小说正文中,康普生太太经常说康普生一家都是疯疯癫癫,无法信赖的。只有杰生一人象她自己,象她娘家姓巴斯康的人。
他搬到他那家存有棉花账本与样品的农具店楼上的一套办公室里去住,他把这儿改成了一间带厨房和浴室的卧室。每到周未,人们可以看到有个女人在这里进进出出,她胖胖大大的,相貌平常,脾气和顺,老是笑眯眯的。她头发黄褐色,年纪已经不轻,戴一顶花哨的宽边圆帽,天冷时总穿一件充皮大衣。人们总在星期六晚上看见这两位,这中年的棉花商和这个妇女——镇上干脆管她叫〃杰生的孟菲斯朋友〃——一起在当地的电影院里看电影,在星期天早上又看见他们从食品店里买回一级包,一纸包的面包、鸡蛋、橘子和汤菜罐头,登上楼梯,倒很有点家庭气氛、惧内气氛和正式夫妻的气氛,一直到星期天黄昏,长途汽车又把她带回孟菲斯去。他现在总算是解放了,自由了。他总是说:〃一八六五年,亚伯·林肯从康普生一家手里解放了黑鬼。一九三三年,杰生·康普生从黑鬼手里解放了康普生一家。〃
班吉明 生下来的时候跟着舅舅(他母亲只有这么一个弟弟)的名字叫,当时的名字是毛莱。(这个舅舅长得挺英俊,但是很浅薄,又爱吹,是个无业的单身汉。他几乎是向谁都借钱,连迪尔西这个黑女人的钱他也借。他把借到的钱塞进口袋,一边把手往外抽一边向她解释说:在他看来,她等于是他姐姐家中的一员,而且在世界上所有的人看来,她的风度气派简直就是一位天主的贵妇人,)到最后,连孩子的母亲也终于相信这孩子的确不大正常,他一边哭泣一边坚持要给孩子改名时,孩子的哥哥昆丁就给他重新起名为班吉明(班吉明,我们被卖到埃及去的最小的孩子)。他爱三样东西:那片为了给凯丹斯办婚事、给昆丁交哈佛学费而卖掉的牧场、他的姐姐凯丹斯还有火光。这三样东西他都没有失去,因为他并不记得姐姐,仅仅是感到自己若有所失;火光嘛,现在的炉火里仍然跳动着他昏昏欲睡时所见到的亮光;至于牧场,卖掉以后反倒比以前更有趣了,现在他与T·P·不仅可以无休无止地随着人们的活动(他根本不管那是人们在抡高尔夫球棒)在栅栏后面跑来跑去,T.P.还可以带领他们到野草荆棘丛去,在这里一些白色的圆圆的东西会突然出现在T·P·的手里,当你把它们朝地板、熏房墙壁或水泥人行道上扔去时,它们会抗衡甚至制服万有引力和所有别的亘古不变的定律——当然,这一套班吉是连听都没有听说过的。一九一三年,他被作了去势手术。一九三三年,被送进杰克逊的州立精神病院。即使这时候,他仍然什么也没有失去,因为正如他不记得姐姐一样,他也不记得那片牧场了,仅仅是感到自己若有所失。至于炉火,它仍然是他昏昏欲睡时所见到的亮光。
昆丁最后的一个。凯蒂的女儿。出生前九个月就失去了父亲,生下来便没有姓氏,从卵子分裂决定性别的那一刻起便注定将没有合法的丈夫。十六岁那年,在主耶稣复活一千八百九十五年周年纪念日①的前一天,她从中午时被舅舅锁上了门的房间窗子里爬出来,拉住水落管子,身子一悠,攀住舅舅那个锁上没人的寝室的窗子,打碎插紧的窗子的玻璃,爬了进去,用舅舅的拨火棍撬开锁住的抽屉,取走了钱(数目也不是2840。50元,而是近七千元,这件事使杰生火冒三丈,怒不可遏,以至在那天晚上以及以后五年中每当他想起这件事的那一刻,他都相信他真的会事先毫无迹象地突然暴毙,就象中了子弹或挨了雷殛一样,因为虽然他给抢走的数目不仅仅是三千元,而是近七千元之多,可他却有苦难言、没法跟任何人说,因为他被抢走的是七千元而不是仅仅三千元,但他不但不能听到别人——当然是那些跟他一样倒霉的、姐姐不规矩连外甥女也不规矩的男人——说一句公道话,——别人的同情他倒并不需要——而且,他甚至都没法上警察局去报案;由于他失去了不属于他的四千元,连那属于他的三千元他也要不回来了,
①1928年4月8日,因为据《圣经》说耶稣是三十三岁时被处死并复活的。
那四千元不仅是他外甥女的合法财产,是过去十六年她母亲寄来的赡养费的一部分,而且从法律上说,是根本不存在的;作为监护人和委托管理人,为了满足保证人的要求,他每年都要向地区平衡法院递交一份年度报告,在这些报告里他早就正式宣称这些钱已经用去了,因此他给抢走的不仅有他吞没的不义之财,而且也有他省吃俭用节余下来的钱,再说抢走他钱的竟然就是他的受害者;他被抢走的不仅有他冒了蹲监狱的危险弄到手的四千元,而且还有他自我克制、自我牺牲、将近二十年来一角两角地省下来的三千元,更何况抢劫者不仅是他的受害者,而且还是一个毛丫头,她一下子抄去了他的老本,没有计划,也并非预谋,在她撬抽屉的时候甚至都不知道里面有多少钱,也不在乎里面有多少钱,现在,他甚至都没法到警察那里去请求帮助;他一直是对警察很尊重的,从来不去麻烦他们,多年来老老实实地交纳税款,使他们过着一种寄生的、虐待狂的懒散生活;不仅如此,他也不敢自己去追捕那个姑娘、生怕万一捉住了她,她会一五一十把事情都说出来,因此他惟一的出路就是做一个自我安慰的梦,在事情发生后的两年、三年甚至四年里,他本应早把这件事置之脑后了,可是他常常半夜在床上辗转反侧,盗汗不已;他梦见自己猛古丁地捉住了她,在黑暗中跳出来扑在她的身上,乘她还没把所有的钱都花掉,不给她开口说话的机会就立时把她杀了)。小昆丁取走了钱,在昏黑中顺着那条水落管子爬下来,跟一个摊贩逃跑了,而这个摊贩是犯过重婚罪被判过刑的。从此,她杳无音信,不管她干的是什么营生,反正不会坐了一辆镀铬的〃梅塞德斯〃牌汽车回来;不管她拍了怎么样的照片,反正上面不会有参谋都的将军。
这就是康普生一家的故事。还有一些不是康普生家的人。他们是黑人:
T.P. 他在孟菲斯城比尔街上溜溜达达,穿的是芝加哥和纽约血汗工厂的老板们特地为他这号人制作的漂亮、鲜艳、俗气、咄咄逼人的衣服。
弗洛尼 她嫁给了一个在火车卧车里当差的待者,搬到圣路易去住了,后来又搬回到孟菲斯。她把母亲接来在这里安了家,因为她母亲无论如何不愿搬到更远的地方去。
勒斯特 一个十四岁的小伙子。他不仅能够把一个年纪是他两倍、个头是他三倍的白痴照顾好,保证他的安全,而且还能不断地给他解闷。
迪尔西
他们①艰辛地活着。
①指以上所提到的所有的黑人。
□ 作者:威廉·福克纳